肆 基督徒的生活及其苦難 二11~四19
二 因神旨為義受苦,如基督所行 三14~22
3:14 你們就是因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3:15 只要心裡1尊基督為聖,以祂為主,常作準備,好對每一個問你們裡面2盼望因由的人有所答辯,
【注1】 直譯,將基督聖別為主。我們若因逼迫者而害怕驚慌,(13~14,)就顯得心裡好像沒有主一樣。所以我們遭受逼迫時,該向別人表明我們裡面有基督為主。這就是尊祂為聖,將祂從別的神聖別出來,不把祂降低像無生命的偶像一樣。
【注2】 指對承受永遠生命的活盼望。見一3注7,4注4。
3:16 1且要帶著溫柔和2敬畏,存著無虧的3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譭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的人,因你們4在基督裡的好品行,感到羞愧。
【注1】 直譯,但。
【注2】 虔誠的畏懼。見一17注4。
【注3】 良心既然是我們人靈的一部分,(羅九1,八16,)顧到我們的良心就是在神面前顧到我們的靈。
【注4】 基督徒的好品行該是在基督裡的。這是一種在那靈裡的日常生活,高過僅僅合乎倫常道德的。
3:17 如果神的旨意要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1罪受死,就是義的2代替不義的,為要引你們到神面前;在肉體裡祂被治死,在3靈裡祂卻活著;
【注1】 原文,複數。這裡和二24,林前十五3,來九28的罪(複數),都是指我們在外面行為上所犯的罪;而林後五21,來九26的罪(單數),是指我們性情裡生來的罪。基督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複數),為我們的罪(複數)死了,使我們的罪(複數)蒙神赦免。然而祂還成為罪(單數),使我們罪(單數)的難處得著解決。彼得不是先對付我們性情裡的罪,乃是先對付我們行為、品行(16)上的罪。本書著重基督的死救贖我們脫離我們所承受虛妄的生活。(一 18~19。)
【注2】 這指明基督的死不是為殉道,乃是為救贖。祂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擔當我們的罪,就是義的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為公義的神按祂的公義所審判,好除去我們罪的攔阻,引我們到神面前。這是要救贖我們脫離罪,歸向神,脫離我們不義的品行,歸向公義的神。
【注3】 不是指聖靈,乃是指那作基督神性素質的靈。(羅一4,參約四24上。)釘十字架不是在那作基督神性的靈裡把祂治死,只是在祂成肉體時所得著的肉體裡(約一 14)把祂治死。在十字架上,祂的肉體死了,但那作祂神性的靈卻沒有死,反倒因著生命的新能力得以活潑的活著,以致在祂肉體死後並祂復活以前,祂在這得了加力作祂神性的靈裡,傳道給墮落的天使聽。
3:19 在1這靈裡,祂也曾去向那些2在3監獄裡的靈,
【注1】 這是指18節的靈,指明並證實基督在肉體裡受死以後,在這靈裡仍是活動的。
【注2】 歷代以來,各派的教師對於在監獄裡的靈,有種種不同的解釋。照聖經看,最可接受的解釋如下:這裡的靈不是指留在陰間裡死人的脫體之靈,乃是指挪亞時代因悖逆而墮落,(20,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七篇,)並且被拘留在幽暗坑中,等候大日審判(彼後二4~5,猶6)的天使。(天使是靈─來一14。)基督在肉體裡受死以後,在那作祂神性活的靈裡到這些背叛的天使那裡,(可能是到無底坑─羅十7,)也許是去宣揚神的得勝,就是神藉著祂在基督裡的成為肉體,以及基督在肉體裡的死,勝過了撒但阻撓神聖計劃的詭計。
【注3】 指他他拉,幽暗的深坑,(彼後二4,猶6,)拘留墮落天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