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基督徒的生活及其苦難 二11~四19
一 對眾人在各面佳美品行的生活 二11~三13
1 在外邦人中作寄居者 二11~12
2:11 親愛的,我勸你們作客旅和寄居的,要禁戒1屬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1魂戰鬥的;
【注1】 屬肉體的私慾是在人墮落的身體裡,(羅七18,23~24,)與人的魂戰鬥的;人的魂乃是人內裡的所是,由心思、意志並情感所組成。(羅七19~23。)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要有1佳美的2品行,好叫他們在何事上譭謗你們是作惡者,就在何事上,由於親眼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3眷顧的日子榮耀神。
【注1】 即在德行上是優美的。
【注2】 這必是聖別的行事為人,(一15,)以及在基督裡的好品行,(三16,)是一種不僅為著神,更被神充滿並浸透的生活。這樣的品行與不信者虛妄的生活相對。(一18。)
【注3】 原文基本的含意是觀察,審查,監督,察看。在眷顧的日子,神要察看祂寄居的子民,好像牧人察看他失迷的羊,並要成為他們魂的牧人和監督。(25。)所以,眷顧的日子乃是神監察、照顧的時候。
2 對人的制度 二13~17
2:13 1你們2為主的緣故,要服從人一切的3制度,或是有權位的君王,
【注1】 本節至20節一切的項目,都是有佳美品行之好行為(12)的細節。
【注2】 即為主的彰顯和得榮。(12。)
【注3】 或,機構。直譯,受造之物。與西一15者同,指任何作成之物,如受造之物、建築物、規則、條例。
2:14 或是君王所差遣報應作惡者、稱讚行善者的官長;
2:15 因為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行善,以籠住1愚妄無知者的口;
【注1】 指譭謗的人。(12。)
2:16 你們是自由的,不可用自由遮蓋惡毒,卻要作神的奴僕。
2:17 務要尊敬眾人,愛1眾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注1】 意即眾弟兄的集合,眾弟兄所構成的家庭,在弟兄相愛之感覺裡的眾弟兄。(與五9者同。)
3 僕人對主人 二18~20
2:18 作家僕的,要在凡事上1敬畏服從主人,不但服從那良善和藹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服從。
【注1】 見一17注4。
2:19 人若1因著對神的感覺而忍受憂愁,受2冤屈之苦,就是3甜美的。
【注1】 或,為著對神的良心。對神的感覺,即與神關係的感覺,指明他是活在與神親密的交通中,向神存著並持守無虧、清潔的良心。(三16,提前一5,19,三9,提後一3。)
【注2】 照下文看,(20~21,)這必是指不信的主人所加的苦待,他們因著信主之僕人身上基督徒的見證而反對、逼迫他們。(三14~18,四12~16。)
【注3】 直譯,恩典。在此指神聖生命在我們裡面的推動,以及在我們生活中的彰顯,使我們的行事為人,在人與神眼中,都是甜美、可蒙悅納的。(20。)原文同路六33~34的酬謝及羅七25的感謝。下節者同。
2:20 你們若因犯罪挨拳打而忍耐,有什麼1可誇耀的?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而忍耐,這在神乃是甜美的。
【注1】 或,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