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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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雅各書 二1至13及注

第六篇 基督徒之完全的實行美德(六)

不按外貌待人
會堂裡的富人和窮人
承受國度的人
被富足的人欺壓
君尊的律法
按自由的律法受審判
無憐憫的審判
在信徒關係上本於行為的稱義



第六篇 基督徒之完全的實行美德(六)

 讀經:雅各書二章一至二十六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雅各書第二章。

不按外貌待人

 一節說,『我的弟兄們,你們既相信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這指明本書信,特別本章,是寫給在榮耀的主耶穌基督裡新約的信徒。這裡雅各告訴我們,我們既相信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這的確是基督徒完全的美德。如果我們相信榮耀的主,就不該按著外貌待人。

會堂裡的富人和窮人

 雅各在二節繼續說,『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這裡的會堂,原文是由『一起』和『帶來』組成的。因此是集合、聚集、會眾;轉意為聚集的地方。本辭在新約用以指猶太人的聚集(徒十三43,九2,路十二11)和聚集的地方,(路七5,)在那裡他們研讀聖經,尋求關乎神的知識。(路四16~17,徒十三14~15。)在耶路撒冷,有好些各類猶太人的會堂。(徒六9。)雅各在這裡用會堂這辭,也許指明猶太信徒認為他們的聚集和聚集的地方,也是猶太會堂中的一個。若是如此,這就和整本書信一樣,帶有猶太特徵;並且可能指明猶太基督徒認為,他們仍是猶太人的一部分,是按著舊約作神選民的;他們對於舊約神的選民與新約在基督裡信徒的分別,缺少清楚的異象。

 我們又一次看見,雖然雅各非常敬虔,但他對神新約的經綸卻沒有清楚的異象。我關切在將來的年日裡,有些聖徒會以為,自己能夠像雅各那樣在品格、行為上敬虔完全就好了。我們已經指出,我們基督徒的生活需要平衡;也就是說,我們需要顧到神新約的經綸,日常生活也必須有基督徒實行的完全。我們由這封書信看見,一方面,雅各指明我們需要基督徒實行的完全;另一方面,這封書信警告我們,甚至一個敬虔的人也可能對神的經綸沒有清楚的異象。前一篇信息我們論到雅各在行傳二十一章裡的話,原因就在這裡。耶路撒冷在新舊時代上的混雜,是神許可羅馬軍隊將該城毀滅的原因。沒有什麼比抵擋神的經綸更得罪神。當然,如果我們的性格不佳,這會得罪神;但性格不佳不像抵擋神的經綸那麼嚴重。

 論到一個富人和一個窮人進到會堂裡,雅各問受信者說,『你們就重看那穿華麗衣服的人,說,請你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中間有了歧視,用惡意判斷人嗎?』(雅二3~4。)在基督徒的弟兄們中間,存在著富人和窮人的區別,因而有了歧視,這對於主和祂神聖生命的救恩,乃是羞恥。

 貧窮的弟兄讀到這些經文也許會讚賞雅各。然而,對於神舊約經綸和新約經綸的區別有清楚異象的人會說,『雅各,你清楚貧富之間不該有區別,但你不清楚兩個時代之間是有區別的。』

承受國度的人

 在五節雅各繼續說,『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貧窮的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祂所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嗎?』這裡神的國也是基督的國,是得勝信徒在來世要承受的。(弗五5,加五21,林前六10,啟二十4,6。)這國的實際,不該在猶太人的會堂實行,乃該在基督徒的召會,就是在基督的身體裡實行。(羅十四17。)

 在五節雅各再一次說到愛神。(參雅一12。)信主是叫我們得救;(徒十六31;)愛神(約壹二5,15)是叫我們得勝,使我們能得著神所應許的國為賞賜。

 我們無法單憑相信就得著國度。按馬太福音來看,國度是一種賞賜。要得著這個賞賜,需要我們愛神。要得著救恩,信主就夠了;但我們若要得著國度為賞賜,就必須愛神。

 雅各在雅各書二章二節說到會堂,在五節說到國度。這指明他將兩件事相題並論。這是多麼嚴重的錯誤!這進一步指明雅各就著神的經綸而言是有缺欠的。國度的實際不可能在猶太人的會堂裡實行,只能在召會生活中實行。

被富足的人欺壓

 在六至七節雅各說,『你們反倒羞辱貧窮的人。那富足的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法庭去嗎?他們不是褻瀆那在你們身上被稱呼的尊名嗎?』法庭,原文或作,裁判所。雅各在六節裡的話也是一種混雜。我不信在基督裡富足的弟兄會把貧窮的弟兄拉到法庭去。反之,我相信雅各在這裡是指富足、不信的猶太人,把一些弟兄拉到法庭去。按照七節,這些富足的人褻瀆在信徒身上被稱呼的尊名。這裡雅各指明褻瀆主名的是富足的不信者。

君尊的律法

 八節說,『你們若照著經上『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話,成全這君尊的律法,你們就作得好了。』君尊的律法是指『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條誡命。這是眾律之王,包括並完全一切的律法。(加五14,羅十三8~10。)愛神並愛鄰舍是律法最大的要求,一切的律法都繫於此。(太二二36~40。)

 雅各在雅各書二章九節說,『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給律法定為犯法的。』這指明按外貌待人便是違背律法,而違背律法就是罪。按外貌待人干犯了君尊的律法,就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條誡命。對窮人說,『你站在這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就不是愛人;我們不願意人這樣對待我們。九節的要點是說,按外貌待人的便是犯罪,給律法定為犯法的。

 在十節雅各接著說,『因為凡遵守全律法,卻在一條上失腳的,他就是犯了眾條。』八至十一節的話指明,在雅各的時候,猶太信徒仍然遵守舊約的律法。這符合雅各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在行傳二十一章二十節對保羅所說的話。雅各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以及成萬的猶太信徒,仍留在基督徒信仰與摩西律法的混雜裡。他們甚至勸保羅實行這種半猶太教的混雜作法。(17~26。)他們不知道律法時代已經完全過去,恩典時代該受完全的尊重;凡不顧這兩個時代之分別的,就是抵擋神時代的行政,就是嚴重破壞神建造召會作基督彰顯的經綸計劃。這樣看來,雅各書是在半猶太教混雜的烏雲,模糊不清的背景下寫的。然而有好些按天然觀念實行虔敬的人,卻忽視了本書的這種背景。

按自由的律法受審判

 雅各在二章十一節說,『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若是不姦淫,卻殺人,還是成了犯律法的。』按照上下文,這節指明叫貧窮的弟兄坐在我們腳凳下邊,就相當於殺了他。這樣對待貧窮的弟兄就是犯了殺人罪,因為輕看貧窮的弟兄就是殺了他。

 十二節繼續說,『你們既然要按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這裡自由的律法與一章二十五節自由的律法,指同樣的律法,就是生命的律法。二章八至十一節與四章十一節,說到遵守字句的律法。二章十二節說到信徒要按生命的律法受審判。信徒該照著超過字句律法的生命律法說話行事。他們該照著生命的律法生活,這種生活勝過遵守字句的律法。不信的人要在白色大寶座前,按字句的律法,就是摩西的律法受審判;(啟二十11~15;)信徒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按生命的律法,自由的律法,也就是基督的律法受審判。(林後五10。)

 我年輕的時候,不懂雅各書二章十一節和十二節。我曉得在新約,神不要我們遵守舊約的律法。但在這裡雅各說到遵守舊約的律法。他的話符合行傳二十一章的記載。但到了雅各書二章十二節,雅各告訴我們說,我們要按另一個律法,就是按完備的律法受審判。現在我懂了,在雅各的心思裡,舊約的律法和新約的律法是混在一起的。雅各沒有分辨舊約的律法和新約的律法。

 雅各首先說到遵守律法,然後說到要按著自由的律法,就是按著新約的律法,受基督審判。這指明雅各將這些律法混為一談。

 按著聖經明確的啟示,將來有三大審判。首先是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林後五10。)這個審判要在空中,施行在一切被提和復活的信徒身上,與得救或滅亡無關。因為這個審判與信徒有關,得救的問題已經永遠解決了。這個審判要斷定信徒得賞賜或受虧損。神的心意首先是要賜給我們救恩。然後我們若憑神的救恩活著,就要得著神的賞賜。我們在今世,就是召會時代得著救恩;在來世,就是在千年國時代得著賞賜。對信徒的審判乃是將來第一個主要的審判。

 第二個主要的審判記載在馬太二十五章。主與得勝的聖徒一同回來,並在哈米吉頓毀滅敵基督及其軍隊以後,要進行這個審判。那時主耶穌要在耶路撒冷設立祂榮耀的寶座。所有活著的外邦人都要聚集在主面前受審判。主審判他們的時候,要把他們分為綿羊和山羊。山羊要到火湖裡去,綿羊則要遷到千年國裡作百姓。提後四章一節說,神設立主耶穌審判活人死人。按馬太二十五章來看,祂要在一千年開始的時候,在榮耀的寶座上審判活人。

 一千年末了,有第三個主要的審判。這是要審判所有已死的不信者,在白色大寶座前進行。藉著這三個審判,主要清理人類中間的局面。

 主耶穌在審判台前審判信徒的時候,不會按摩西的律法或祂的福音審判他們,而要按自由的律法,就是按完備的律法審判他們。雅各在雅各書二章十二節所說的,是指在基督審判台前按著自由的律法審判信徒。

 一方面,雅各警告信徒要按新約受基督的審判;另一方面,他囑咐受信者要遵守舊約的律法。這又一次指明雅各缺少照著神經綸的清楚異象,他對於舊約和新約的區別沒有清楚的異象。他將兩個時代混為一談;也就是說,他將舊約的律法和新約的律法混淆了。

無憐憫的審判

 在二章十三節雅各說,『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輕看貧窮的弟兄,就是無憐憫。凡這樣輕看弟兄的,顯在基督審判台前的時候,也必不蒙憐憫。

 這裡雅各告訴我們,不可輕看我們的弟兄。倘若我們輕看弟兄,意思就是不憐憫他。那麼,我們來到主面前受審判的時候,祂也不會憐憫我們,因為我們不憐憫弟兄。因此,我們必須憐憫人,因為正如雅各所說,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誇耀。我們今天若憐憫弟兄,將來在主審判台前也要蒙主憐憫。

 我很珍賞雅各在十三節裡的話。他在這裡所說的好比是金子。然而,他在書信中將金子與泥土混在一起。因此,雅各書的讀者必須分辨金子與泥土。

在信徒關係上本於行為的稱義

 現在我們來到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這一段說到在信徒關係上本於行為的稱義。許多人談論這一段,卻不曉得這是論到我們和其它信徒的關係。我們若說自己有信心,就應當愛弟兄姊妹。這意思是說,我們在信徒的關係上本於愛的行為而得稱義。

 十四節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難道這信心能救他嗎?』這裡雅各不是說到得救免於滅亡,而是說到得救脫離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上下文指明這一點。

 然而,許多基督徒讀聖經的時候,以為『得救』的意思就是上天堂。他們也許不曉得,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不是天堂或火湖的問題。我們已經看見,這個審判與得賞賜或受時代性的懲罰有關。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什麼愛的行為,這意思就是說,他不愛弟兄姊妹。因此,這樣的人站在基督審判台前的時候,必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我們必須有憐憫與愛的行為,才能得救脫離無憐憫的審判。所以十四節裡的得救,就是脫離基督審判台前無憐憫的審判。(13。)但我們若不向同作信徒的施憐憫,我們在主的審判台前就不會蒙主憐憫。

 十五至十六節證明這樣領會十四節裡的『得救』是正確的:『若有弟兄或姊妹經常是赤身露體的,又缺了日用的食物,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有什麼益處?』雅各在十四節是關切我們,在十五至十六節是關切那些沒有得到我們適當照顧的人。『經常是』,指明他們在這種情況中已經有一段時間。如果我們不顧聖徒的需用,就是不顧他們,也不顧我們自己。

 有一天我們都要受基督的審判。如果我們顧到聖徒的需用,憐憫他們,我們同時也就是在主審判我們的事上顧到了自己。因著我們對聖徒憐憫和愛的行為,我們就要得救脫離主的審判台前無憐憫的審判。

 在召會生活中沒有顧到貧窮聖徒的需用,乃是羞恥。然而,雅各在十六節的話,是為了加強他對基督徒實行之完全的觀點,帶著舊約關心窮人的味道。(申十五7~8。)

 在雅各書二章十七至十九節,雅各接著說,『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有人會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由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祇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也信,卻是戰驚。』信心是屬生命的,是活的,並且藉著愛運行;(加五6;)不然,就是死的信心,不是真實的信心。(雅二20,26。)

 雅各在二十節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無用的嗎?』無用,或作,無果效的。有些古卷作,死的。

 雅各在二十節用了『虛浮的人』這個辭。依雅各看來,如果一個人僅僅相信而沒有愛,他就是虛浮的。凡是相信主耶穌卻不愛弟兄的人,都是虛浮的。就這一面說,虛浮的人就是有信心而沒有愛的人。正如雅各所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無用的。

 雅各在二十一節問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本於行為得稱義嗎?』在二十二節雅各緊接著說,『你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同工,而且信心本於行為才得完全。』亞伯拉罕相信神是在創世記十五章,獻上他的兒子以撒是在二十二章。這指明亞伯拉罕的信心經過一段時間才得完全。他的信心必須經過證實。亞伯拉罕先相信神,後來又將以撒獻給神,證實了他的信心。照樣,我們相信主耶穌也需要經過證實和表白。比方說,我盼望信主的青年人藉著態度、行為的轉變,向父母證實、表白他的信心。這意思是說,外面愛的行為,證實、表白了我們裡面的信心。

 雅各在雅各書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這就應驗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可見人得稱義是本於行為,不是單本於信。』雅各在二十三節又一次把事情混雜在一起。前半是指創世記十五章六節,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後半是指亞伯拉罕後來得稱為神的朋友。(代下二十7,賽四一8。)

 在雅各書二章二十四節,雅各接著說,『可見人得稱義是本於行為,不是單本於信。』本於信得稱義是為著接受神的生命,(羅五18,)本於行為得稱義是藉著活出神的生命。生活既是生命的結果,本於行為得稱義就是本於信得稱義的結果。亞伯拉罕獻以撒,以及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出去,(書二1~21,六23,)都是出自他們活的信心而有的行為。活的樹必然結果子。本於行為得稱義與本於信得稱義並不矛盾。後者是因,產生前者;前者是果,是後者的結果和證明。

 到了雅各書二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雅各下結論說,『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本於行為得稱義嗎?身體沒有靈是死的,照樣,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靈將生命給身體;(創二7;)行為將在信心裡的生命指明並彰顯出來。

 雅各書二章開始於不按著外貌待人,(1~13,)結束於實際顧到貧窮聖徒的需用,這是本於信心叫人得稱義的行為。(14~26。)按照雅各的觀點,這些美德都可視為基督徒實行之完全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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