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基督的超越 一4~十39
四 基督的新約超越舊約 八1~十18
2 更美的祭物和更美的血,同更大、更全備的帳幕 九1~十18
第 十 章
10:1 律法有要來美事的影兒,沒有本物的形像,總不能藉著每年不斷獻上的同樣祭物,叫那些進前來的人得到完全。
10:2 不然,敬拜的人既一次得了潔淨,良心不再覺得有1罪,獻祭的事豈不就已停止了麼?
【注1】 2~4節的罪均為複數。
10:3 但那些祭物使人每年想起罪來;
10: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除罪的。
10: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物和供物是你不願要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
10:6 燔祭和贖1罪祭是你不喜悅的;
【注1】 原文,單數。
10:7 於是我說,看哪,我來了,神阿,是要實行你的1旨意。(我的事2經捲上已經記載了。)」
【注1】 這裡神的旨意是要除去那先有的,就是舊約的祭牲,為要立定那後來的,就是新約以基督作祭物。9、10節者同。
【注2】 舊約用明言或預表,給我們關於基督的完整記載。(路二四27,44,46,約五39,46。)
10:8 以上說,「祭物和供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要的,也是你不喜悅的。」(這些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10:9 後來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實行你的旨意。」可見祂除去1那先有的,為要立定1那後來的;
【注1】 那先有的,直譯,第一的。那後來的,直譯,第二的。在這裡第一的指第一約(即舊約)裡的祭物;第二的指第二約(即新約)裡的祭物,就是基督。基督到世上來,乃是要照著神的旨意,除去舊約的祭牲,而立定祂自己作新約的祭物。
10:10 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1一次永遠的獻上身體,就得以聖別。
【注1】 1~18節的主要思想,乃是基督已經除掉了罪,成就了一切利未祭司體系的祭牲所作不到的。基督一次永遠的除掉了罪,如今已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神聖的生命,好藉這神聖生命的工作,使我們成為祂自己團體的複製品。
10:11 再者,凡祭司都是1天天站著供職,屢次獻上同樣永不能除2罪的祭物。
【注1】 舊約的祭司天天站著,一再獻上同樣的祭物,因為他們所獻上的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為著罪將自己當作那惟一的祭物獻給神,就把罪除掉;(九26;)因此,祂永久在神的右邊坐下了。(12。)祂坐在天上乃是除罪的事已經成就的標記和證明。祂永久坐在那裡,因此無須再為罪作什麼,祂已經一次永遠的作成了。祂為罪一次獻上祭物,就永久坐下了,這與祭司天天站著,屢次獻上同樣的祭物成為對比。
【注2】 原文,複數。
10:12 惟獨這一位既為1罪一次獻上祭物,就2永久在神的右邊3坐下了;
【注1】 原文,複數。
【注2】 直譯,持續不斷。14節者同。
【注3】 見11注1。
10:13 從此等候祂的仇敵,放在祂的腳下作腳凳。
10:14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些得以聖別的人永久1完全。
【注1】 基督藉著一次的獻祭,已經成全我們,並使我們得以完全。
10: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說過,
10:16 「主說,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他們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裡,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思裡。」
10:17 以後又說,「我絕不再記念他們的1罪和不法。」
【注1】 原文,複數。
10:18 這些罪既都蒙了赦免,就不用再為1罪獻祭了。
【注1】 原文,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