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召會在聖靈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六20
二 在日常行事上需要的生活 四17~五21
1 基本的原則 四17~24
4:17 所以我這樣說,且在主裡見證,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外邦人在他們心思的虛妄裡行事為人,
4:18 他們在悟性上既然昏暗,就因著那在他們裡面的無知,因著他們心裡的剛硬,與神的生命隔絕了;
4:19 他們感覺既然喪盡,就任憑自己放蕩,以致貪行種種的污穢。
4:20 但你們並不是這樣學了基督;
4:21 如果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裡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
4:22 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了舊人,這舊人是照著那迷惑的情慾敗壞的;
4:23 而在你們心思的靈裡得以更新,
4:24 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
2 生活的細節 四25~五21
4:25 所以你們既已脫去謊言,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4: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4:28 偷竊的不要再偷,倒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好有所分給需要的人。
4:29 敗壞的話一句都不可出口,只要按需要說建造人的好話,好將恩典供給聽見的人。
4:30 並且不要叫神的聖靈憂愁,你們原是在祂裡面受了印記,直到得贖的日子。
4:31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喧嚷、譭謗,同一切的惡毒,都要從你們中間除掉。
4:32 你們要以恩慈相待,心存慈憐,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