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召會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 一3~三21
二 使徒為召會得啟示的禱告 一15~23
2 使徒為召會的祈求,要聖徒看見: 17~23
a 神呼召的盼望 17~18上
1:18上 光照你們的心眼,使你們知道祂的3呼召有何等4盼望;
【注3】 神的呼召,是3~14節所列一切福分的總和,這些福分就是父神的揀選和預定、子神的救贖、以及靈神的蓋印和作質。我們一旦蒙召,就有分於父的揀選和預定、子的救贖、以及靈的蓋印和作質。
【注4】 神呼召的盼望包括:(一)基督自己,以及祂回來時所要帶給我們的救恩;(西一27,彼前一5,9;)(二)被提的遷移,從屬地、屬物質的範圍,遷到屬天、屬靈的範圍,以及得榮;(羅八23~25,30,腓三21;)(三)在千年國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享受;(啟五10,提後四18;)(四)在新耶路撒冷裡對基督終極的享受,連同在新天新地裡普遍而永遠的福分。(啟二一1~7,二二1~5。)
b 神在聖徒中之基業的榮耀 18下
1:18下 祂在聖徒中之5基業的榮耀,有何等6豐富;
【注5】 神先使我們成為祂的基業,(11下,)作祂所買的產業,(14下,)又使我們分享祂的一切所是、所有並所完成的,作我們的基業。(14上。)總結起來,這一切成了祂在聖徒中的基業,直到永遠。這要成為祂永遠的彰顯,就是祂的榮耀,帶著祂一切的豐富,普遍且永遠的彰顯祂,達到極點。
【注6】 這榮耀是豐富的,這豐富就是神聖屬性的許多不同項目,就如光、生命、能力、愛、義、聖等不同程度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