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弗 所 書
壹 引言 一1~2
第 一 章
1:1 1憑2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3在以弗所的4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的5忠信者:
【注1】 本書特別論到召會,揭示她的七方面:(一)基督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彰顯;(23,四13;)(二)新人─團體人,(二15,)不僅有基督的生命,也有祂的人位;(三)神的國,(二19,)有聖徒為其國民,享其權利並盡其義務;(四)神的家人,(二19,)作充滿生命和享受的家;(五)神的居所,使神得以住在其中,(二21~22,)作神在主裡面宇宙性的聖殿,以及神在我們靈裡地方性的居所;(六)基督的新婦─妻子,(五24~25,)使基督得著安息與滿足;(七)戰士─團體的戰士,(六11~12,)對付並擊敗神的仇敵,成就神永遠的定旨。
這本論到召會的書有一特點,就是從神永遠的定旨,從永遠,並從諸天界說起。它在新約裡的位置,是緊接著關於基督與宗教相對的啟示(加拉太),繼以對基督實際的經歷(腓立比),並引到元首基督(歌羅西),使這四本書成為新約中關於神永遠經綸之啟示的心臟。
【注2】 保羅成為基督的使徒,不是由於人,乃是照著神的經綸,憑著神的旨意。這立場給他權柄,在本書發表神關於召會永遠定旨的啟示。召會乃是建造在這啟示上。(二20。)
【注3】 在最早的古卷中無,在以弗所。
【注4】 聖徒是那些被聖別、聖化,從一切凡俗的事物分別出來歸與神的人。
【注5】 忠信者乃是那些在四13,提後四7和猶3所說的信仰上忠信的人。
1:2 願1恩典與2平安,從3神我們的父,並4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注1】 恩典是神作我們的享受。(約一17,林前十五10。)
【注2】 平安是恩典所產生的光景,出於我們對父神的享受。
【注3】 我們是神的造物,也是神的兒子。就我們是神的造物說,祂是我們的神;就我們是神的兒子說,祂是我們的父。
【注4】 我們也是主所救贖的人。就我們是主所救贖的人說,祂是我們的主。恩典與平安是從神我們的創造主,從我們的父,並從我們的救贖主臨到我們的。我們既是祂所創造、救贖並重生的人,就有地位從祂領受恩典與平安。
貳 召會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 一3~三21
二 使徒為召會得啟示的禱告 一15~23
2 使徒為召會的祈求,要聖徒看見: 17~23
d 召會─身體,基督的豐滿 22~23
1:23 召會是祂的1身體,是那2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3豐滿。
【注1】 基督的身體不是組織,乃是生機體,由所有重生的信徒所構成,為著頭的彰顯和活動。基督的身體乃是那成為肉體、釘死、復活、升天、並進入其中的基督所產生的。藉著升天基督屬天的傳輸,我們與祂成為一,因而產生祂的身體。
【注2】 基督是無限的神,沒有任何的限制;祂大到一個地步,在萬有中充滿萬有。這樣一位偉大的基督,需要召會作祂的豐滿,使祂得著完全的彰顯。
【注3】 基督的身體就是祂的豐滿。基督的豐滿出自對基督豐富的享受。(三8。)藉著享受基督的豐富,我們就成了祂的豐滿而彰顯祂。
本章有七件重要的事,其成就需要相同的基本因素:神的揀選,使我們成為聖別、沒有瑕疵;(4;)神的預定,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5;)聖靈的蓋印,使我們完全得贖;(13~14;)神呼召的盼望;神在聖徒中基業的榮耀;(18;)神的能力,使我們有分於基督所達到的;(19~22;)以及基督的身體,就是那充滿萬有之基督的豐滿。這些全是藉著三一神分賜並作到我們裡面所完成的。這神聖分賜進到我們人性裡面的結果,就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對祂彰顯出來之榮耀的稱讚。實際上,本章乃是啟示神奇妙超絕的經綸,從祂在永遠裡對我們的揀選,到基督身體的產生,以彰顯祂自己,直到永遠。
三 召會的產生與建造 二1~22
2 召會的建造 11~22
第 二 章
2:15 在祂的1肉體裡,2廢掉了那3規條中誡命的4律法,好把兩下5在祂自己裡面,6創造7成8一個新人,9成就了和平;
【注1】 人既成了肉體,(創六3,和合本譯為血氣,)因而遠離神和祂的定旨,神就命定祂的選民受割禮,除去肉體。這規條是因人的肉體而立的。基督被釘十字架是在肉體裡。祂被釘死時,祂的肉體,就是殿裡把聖所和至聖所分隔的幔子所預表的,裂開了。(來十20。)
【注2】 基督藉著廢掉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隔斷的牆。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一切的規條也都被釘在那裡。(西二14。)
【注3】 即儀式,指生活和敬拜的形式或作法;這些造成了仇恨和分裂。要實行正當的召會生活,這一切規條都該排除並丟棄。
【注4】 這不是道德誡命的律法,乃是儀式誡命的律法,主要的由行割禮、遵守飲食的條例和守安息日所組成。這些規條乃是猶太教主要的支柱。道德的誡命永遠不會廢除,但儀式的誡命,只是時代的,在一特定的時期有效,所以不是永久的。
【注5】 基督不僅是一個新人(召會)的創造者,並且是這一個新人得以創造的範圍和憑藉。祂是這新人的元素,使神性與人性成為一個實體。這裡的「在裡面,」原文也有元素的意義,也就是「用」的意思,含示新人是用基督作神聖的素質創造的。
【注6】 基督將神的性情作到人性裡,創造了一個新人,就是召會。這是新的舉動,所以是創造。在舊造裡,神並沒有將祂的性情作到祂的造物裡,甚至也沒有作到人裡面。然而,在創造一個新人時,神的性情卻作到人裡面,使神的性情與人性成為一個實體。
【注7】 猶太人和外邦人因著隔離的規條,被隔離達到極點。但他們兩下在基督裡,因著神聖的素質,已被創造成一個新的實體,就是一個團體的人,召會。
【注8】 召會不僅是神的召會,基督的身體,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彰顯),(一23,)神的家屬或家人,家,殿,居所,(19,21~22,)也是一個新人,是團體的,宇宙的,由猶太與外邦這兩班人所造成,由所有的信徒所組成;他們雖多,但在宇宙中只是一個新人。
神創造的人是一個集合體。(創一26。)神所造的團體人,因著人墮落受了破壞。神現在需要藉著在祂所穿上的肉體裡廢掉規條,而在祂自己裡面創造成一個新人。
【注9】 因著基督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隔離的規條,就是除滅了仇恨,將猶太和外邦信徒創造成一個新人,便在所有的信徒中間成就了和平。
2:19 這樣,1你們不再是2外人和寄居的,乃是3聖徒同國之民,是4神家裡的親人,
【注1】 指外邦信徒。
【注2】 外人是外國人;寄居的是寄居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公民權的外國人。二者都是指外邦人。
【注3】 聖徒同國之民,指明神的國。所有的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神國裡的國民。神的國是神施行祂權柄的範圍。
【注4】 神家裡的親人,指明神的家。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是神家裡的親人。神的家是生命和享受的問題;所有的信徒都由神生到祂的家裡,享受祂的豐富。神的國是權利和義務的問題;所有生到神家裡的信徒,在神的國裡都有公民權,也都有義務。聖徒是個別的,神的家是團體的,其結果乃是神的國。
2:21 在1祂裡面,2全房3聯結一起,4長成5在主裡的6聖殿;
【注1】 在基督這房角石裡面,全房,包括猶太和外邦信徒,聯結一起,長成在主裡的聖殿。
【注2】 或,各房。
【注3】 即,使之適合於全房的情形和處境。
【注4】 這房是活的,(彼前二5,)所以是在長大,長成聖殿。召會這神的家真實的建造,乃是藉著信徒生命的長大。
【注5】 神的家,即神的聖所,全部的建築都是在主基督裡。
【注6】 或,聖所。指全殿的內部。
2:22 1你們2也在祂裡面同被建造,成為神在3靈裡的4居所。
【注1】 指地方上的聖徒。
【注2】 「也」指明,21節的建造是宇宙的,本節的建造是地方的。在宇宙一面,召會在宇宙間是惟一的,其長大是普遍的;在地方一面,召會在所在的地方上也是一,其地的聖徒在該地同被建造。
【注3】 這是指信徒有神的聖靈內住之人的靈。神的靈是居住者,不是居所;居所是信徒的靈。神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裡,所以,神的居所是在我們的靈裡。21節說聖殿是在主裡,本節說神的居所是在靈裡。這指明為著神的居所,主與我們的靈是一,我們的靈與主也是一;(林前六17;)我們的靈就是召會,神的居所,建造的所在。
【注4】 根據上下文,21節的聖殿是宇宙的,本節神的居所是地方的。
三 召會在聖靈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六20
三 在倫常關係上需要的生活 五22~六9
1 妻子與丈夫之間 五22~33
(召會與基督的預表 23~32)
第 五 章
5:25 作丈夫的,要1愛你們的妻子,2正如基督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
【注1】 與服從相對的是管轄;但使徒並沒有勸作丈夫的管轄妻子,乃是勸他們愛妻子。在婚姻生活中,妻子的責任是服從,丈夫的責任是愛。妻子的服從,加上丈夫的愛,就構成正確的婚姻生活,也表徵正常的召會生活─召會服從基督,基督愛召會。愛是神的元素,就是神的內在本質。(約壹四8,16。)本書的目標,乃是帶我們進入神內在的本質,享受是愛的神,在神愛的甜美裡享受神的同在,而像基督那樣愛人。
【注2】 丈夫對妻子的愛,必須像基督對召會的愛,甘願付出代價,甚至為妻子死。
四 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 六10~20
第 六 章
6:11 1要穿戴2神全副的軍裝,使你們能以3站住,抵擋魔鬼的4詭計,
【注1】 前五章在多方面描繪召會如何在積極一面成就神永遠的定旨。這裡可以看見召會在消極一面是戰士,擊敗神的仇敵─魔鬼。要作這事,我們需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要穿戴」是個命令。神為我們預備了軍裝,但祂不替我們穿戴,必須我們自己穿戴,運用我們的意志與祂合作。
【注2】 我們打屬靈的仗,不僅需要主的大能,也需要神的軍裝。我們的兵器沒有效力,只有神的軍裝,甚至神全副的軍裝,才有效力。
神全副的軍裝是為著基督的整個身體,不是為著基督身體上任何單個的肢體。召會是一個團體的戰士,信徒是這惟一戰士的一分子。只有團體的戰士才能穿戴神全副的軍裝,單個的信徒不能。我們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裡打屬靈的仗,絕不能單獨作戰。
【注3】 在二章,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坐在諸天界裡;(二6;)在四章和五章,我們是在地上,在基督的身體裡行事為人。(四1,17,五2,8,15。)然後在本章,我們是在諸天界裡,在基督的大能裡站住。與基督同坐,是有分於祂一切所成就的;在基督的身體裡行事為人,是成就神永遠的定旨;在基督的大能裡站住,乃是抵擋神的仇敵。
【注4】 這指明魔鬼邪惡的計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