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新約的執事 三12~七16
四 渴望穿上改變形狀的身體 五1~8
第 五 章
5:1 1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這2地上的3帳幕房屋若拆毀了,必得著4從神來的5房舍,非人手所造,6在諸天之上永遠的7房屋。
【注1】 「因為」指明所要說的,乃是四13~18的解釋。在本章,使徒告訴我們,他們渴望身體得贖,(1~8,羅八23,)他們懷著雄心大志,要討主的喜悅,(9~15,)並且他們為著主的新造,從祂接受托付。(16~21。)
【注2】 不是指用土造的,乃是指在地上的。
【注3】 即我們物質的身體,就是我們的人位所住在其中的,不僅是為著存活,也是為著敬拜神。(參林前六19。)
【注4】 從神來的,直譯,出於神的。
【注5】 房舍,指有根基的建築,不像沒有根基的帳幕。這房舍乃是我們復活、改變形狀的身體,就是林前十五所說屬靈的身體,與我們今天那漸死、物質、天然的身體相對。
【注6】 與在地上相對。
【注7】 指我們屬靈的身體。(林前十五44。)
5:2 原來我們確是在這帳幕裡歎息,深想1穿上我們2從天上來的3住處;
【注1】 即身體改變形狀,並模成基督榮耀的身體。使徒深想這事。
【注2】 從天上來的,直譯,出於天的。
【注3】 指前節在諸天之上的房屋。
5:3 若真的穿上,就不至於顯為1赤身了。
【注1】 即沒有身體。死了的人,脫下了身體,乃是赤裸的,在神面前沒有身體作遮蓋。使徒期待他們的身體改變形狀,在他們死去脫下身體以前,就穿上屬靈的身體迎見主,使他們不至於顯為赤身。
5:4 因為我們在這帳幕裡的人,1負重歎息,是2因不願脫下這個,乃願穿上那個,好叫3這必死的被生命4吞滅了。
【注1】 意被壓倒,受壓,被迫。
【注2】 使徒歎息,不願脫下身體,就是死去,乃願穿上屬靈的身體,就是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腓三21,)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
【注3】 指我們必死的身體。(四11,羅八11,林前十五53。)
【注4】 我們必死身體中的死,被復活的生命吞滅,藉此,我們的身體就改變形狀。(林前十五54。)
5:5 那為這事1培植我們的乃是神,祂已將那靈賜給我們作2質。
【注1】 或,作成,形成,備妥,使…適合。神已經培植、作成、形成、備妥我們,使我們適合這目的,就是我們必死的身體能被祂復活的生命吞滅。這樣,我們全人就要被基督浸透。神已將那靈賜給我們,作祂在基督裡所賜給我們完全救恩中這美妙、奇妙部分的憑質、保證、預嘗和擔保。
【注2】 見一22注3。
5:6 所以我們常是放心振作,並且曉得我們1居家在身內,便是1離家與主分開;
【注1】 我們的身體是在物質的範圍裡,主是在屬靈的範圍裡。從這一面看,我們居家在身內,便是離家與主分開。
5:7 (因我們1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2眼見;)
【注1】 使徒憑著信心規正他們的生活,並且行事為人不憑著眼見,乃憑著信心,如來十一所說的。這樣他們才曉得,他們在物質的身體中,便是與主分開。這與四18的話相符。
【注2】 即所見的,因此是眼見。
5:8 是的,我們是放心振作,寧願1離家出到身外,與主同在家中。
【注1】 即死去,脫離物質的範圍,而在屬靈的範圍裡與主同在。那常遭逼迫,被交於死的使徒,(一8~9,四11,十一23,林前十五31,)寧願死,脫離限制他們的身體,使他們得釋放,在更美好的範圍裡與主同在家中。(腓一23。)
五 懷著雄心,要向主活著,以討主喜悅 五9~15
5:9 所以我們也1懷著雄心大志,無論是2在家,或是離家,都要討主的喜悅。
【注1】 指為重大的目標發熱心,盡心竭力要討主的喜悅。
【注2】 即活著留在身內,或死去與主同在。
5:10 1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2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3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4惡,受到應得的報應。
【注1】 「因為」說明9節所說懷著雄心大志的原因。
【注2】 即基督回來時,審判祂信徒的地方;這審判並不是關於他們永遠的救恩,乃是關於他們時代的賞罰。(林前四4~5,三13~15。)見羅十四10注1。
【注3】 直譯,按著他所行的,或善或惡,得回那藉著身體(所行)的。(得回,乃得工價的術語─Alford,阿福德。)我們還居家在身內時,就該藉身體行討主喜悅的事,使我們可以在主來時,因這些事從祂得賞賜。
【注4】 或,沒有價值。
5:11 所以我們既1曉得2主的可畏,就3勸服人,但我們向神是顯明的,只是我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注1】 即對主之敬畏的感覺。「所以,」指明這感覺是因著10節之基督的審判台。
【注2】 不是指主的可怕,乃是指我們對主的敬畏。
【注3】 使徒感覺對主的敬畏,就勸服人,說到他們是正直的,他們對神對人是怎樣的人;但他們不需要勸服神,因為他們的所是向神是顯明的;然而,使徒盼望在信徒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5:12 我們不是再向你們推薦自己,乃是給你們一個為我們誇耀的機會,好叫你們對那憑1外貌不憑2內心誇口的人,3有可應對的。
【注1】 直譯,臉面。指熱中猶太教者的外貌。
【注2】 諸般美德的純誠與實際所在之處。
【注3】 即有話應對那些誇口的人。
5:13 因我們或是1癲狂,乃是向著神;或是2謹守,乃是為著你們。
【注1】 即為著神的榮耀瘋狂,好像愚妄人。(徒二六24~25。)使徒的狂喜,不是愚昧的興奮,乃是向著神、同著神的,叫榮耀歸與神。
【注2】 在愛裡自制,叫別人得益處。
5:14 原來1基督的愛2困迫我們,因我們3斷定:4一人既替眾人死,5眾人就都死了;
【注1】 指基督對我們的愛,這愛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已經顯明出來。(加二20。)
【注2】 原文意,從各面壓逼,逼到一邊,強加限制,在某種界限內限於一個目標,限於一條線和一個目的(如同在有牆的窄路上)。(原文同字用於路四38,十二50,徒十八5,腓一23。)使徒乃是這樣的為基督的愛所困迫,而向祂活著。
【注3】 即下了結論(也許是在悔改相信時)。
【注4】 基督那愛的死,乃是使徒受困迫,為基督活出愛之生活的原動力。
【注5】 基督既替我們死,為我們眾人受了死的刑罰,我們眾人在神眼中就都死了。因此,我們無需按著定命而死。(來九27。)
5:15 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1不再向自己活,乃2向那替他們死而復活者活。
【注1】 基督的死不僅救我們脫離死,使我們免於死,更藉著祂的復活,使我們不再向自己活,乃向祂活。
【注2】 向主活比為主活意義更深。為主活含有我與主仍是二者之意;向主活指明我與主乃是一,如在婚姻生活中,妻子之於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