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

經文及註解:哥林多後書 三8至9,18,五21(讀五21註解)

第二十九篇 那靈(作生命的供應)的職事,與義(作神的彰顯)的職事(三)

律法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
神的彰顯
義與國度
用義為妝飾
有義居住在新天新地



第二十九篇 那靈(作生命的供應)的職事,與義(作神的彰顯)的職事(三)

 讀經:哥林多後書三章八至九節,十八節,五章二十一節,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羅馬書八章二節,四節,十四章十七節,腓立比書一章十九節,三章九節,啟示錄十九章七至八節,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馬太福音五章六節,十節,二十節。

 為了要對林後三章那靈的職事有更好的瞭解,我們需要來看羅馬八章裡一些關鍵的經節。

 保羅在羅馬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這節經文裡最重要的辭是『生命之靈』。在四節,保羅接著說到照著靈而行。這關係到照著二節所說的生命之靈而行。我們必須照著生命之靈而行,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這不是說我們要努力遵守律法,乃是說,當我們照著那靈而行時,律法就自然而然、不知不覺的成就在我們身上。

律法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

 如果我們不活在生命之靈裡,不照著這靈而行,卻想要遵守律法,我們是不會成功的。我們即使在外面守律法成功了,我們仍然不會有義。但是當我們活在生命之靈裡,照著生命之靈而行時,即使我們沒有意思要遵守律法,我們卻不知不覺的遵守了律法。自然而然的,律法的所有要求都會成就在我們身上。

 現在我們要更詳細來看,當我們照著生命之靈而行時,神的律法─十誡─如何成就在我們身上。當我們在靈裡生活行動時,我們必定只有一位神。在我們的神以外,我們絕對不會有別的神。這意思是說,我們自然而然履行了第一條誡命。

 不僅如此,我們也絕不會製作什麼像當作偶像敬拜。我們不會為自己作一些看得見,或看不見的像。我們有時候會在我們的想像或白日夢裡,製作看不見的像。比如,有人夢想將來成為非常有錢的醫生,成為擁有龐大財產的百萬富翁。這個白日夢叫他塑造了一個看不見的偶像,一個看不見的像。然後他可能盡最大的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這就是敬拜看不見的像。

 青年人特別容易在他們的想像裡塑造偶像。一位弟兄也許會夢想,他將來要娶一位年輕美麗的女子。於是他就會去尋找一個人來實現他的夢想。當他來參加召會聚會的時候,也許就是來尋找他心目中完美的妻子。這個夢想就是這位弟兄看不見的偶像。我們如果照著那靈而行,就會定罪這樣的夢想。但是不照著那靈而行的人,會花許多工夫在他們的夢想中徘徊,享受他們的美夢。然而,我們若照著那靈而行,自然就履行了第二條誡命。

 第三條誡命也是一樣,這條誡命是說不要妄稱耶和華的名。我們若在生命的靈裡生活行動,就絕不會妄稱神聖的名,聖別的名。相反的,我們總是在實際裡,帶著確定的目的呼求主的名。我們也會自自然然的守住記念主的日子,因而履行了第四條誡命。因此,當我們照著生命之靈而行時,頭四條誡命都成就在我們身上。

 頭四條誡命如此,後六條誡命也是如此。當我們照著那靈生活行動時,論到我們與別人關係的後六條誡命,就自然而然的成就了。第五條誡命要求我們孝敬父母。我們若照著那靈而行,不知不覺的就會孝敬父母。我們不需要下定決心孝敬父母,或是努力這樣去作。青年人不需要對自己說,『已往我對父母的態度不好,現在我是個基督徒了,我該有對的態度,我要規規矩矩的行事為人,作弟弟妹妹的好榜樣。』凡這樣下決心要孝敬父母的,都不會成功。這好比一隻貓想要像鳥一樣在空中飛翔。貓就是貓,貓是不會飛的,它沒有飛的本能和能力。想靠天然生命履行第五條誡命的人也是一樣。但我們若活基督,在生命之靈裡生活行動,我們就會自然而然、不知不覺的孝敬父母。我們的父母看見這種情形時,會大大驚奇,不知道我們是怎麼回事。

 保羅在林後三章三節說,哥林多人是基督的信,由使徒們供職所寫的。基督已經寫到我們裡面,我們也就成為基督的活信,為眾人所誦讀。我知道許多青年人已經為他們的父母所誦讀。起初他們的父母因著他們轉向主或進入召會生活而反對他們。但甚至就在這些父母反對的時候,他們就一直誦讀寫到他們兒女裡面的基督。結果,一段時間以後,許多原先反對的父母也轉到主的路上來了。我聽過許多這樣奇妙的見證。

 即使你的父母反對你,他們還是在觀察你,誦讀你這封基督的信。你在與父母來往的關係上,若是在生命的靈裡生活行動,末了他們都會信服。你也許不是特意要孝敬父母,但因為你照著那靈而行,你就自然而然的對他們表達出最超越、最美好的孝敬。你的父母會注意這個、珍賞這個,最後他們就會信服而且被征服了。

 五十多年來,我在召會生活中看見許多類似的事例。有些聖徒起初遭到父母的反對。有些父母是佛教徒,也有些是基督徒。因為主恢復的路對他們來說是新的,在他們的領會上是奇怪的,所以他們反對自己的兒女。有的父母說,『別的基督徒一周才上教堂一次,你為什麼一周要聚那麼多次會?到底是什麼吸引你常去聚會?從前你愛許多東西,現在你好像再也不感興趣了。你是怎麼了?你瘋了嗎?這個召會給了你什麼影響?』當兒女愛世界的事物時,父母很滿意;可是他們不愛世界的時候,父母反倒不安了。他們不知道孩子出了什麼事,於是決意要反對召會,盡所能的攔阻孩子們過召會生活。這種事在中國和美國發生過不下數百次。但我能在主面前見證,絕大多數的父母至終都轉向了主和主的路。有些沒過幾年就轉了,有些過了三十多年才轉。有些父母來參加召會的聚會,流淚作見證說,他們曾如何反對子女、反對召會。他們又接著說,他們兒女的生活叫他們信服,他們就悔改了。

 在這許多事例中,主為什麼得勝?主得勝是因為聖徒們活在生命之靈裡,並照著那靈而行。他們不知不覺的尊重父母、孝敬父母,使他們的父母信服他們所走的路乃是出乎主的。

 我們若照著靈而行,也會履行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心這幾條誡命。我們若定意要遵守這些誡命,也不會完全成功。保羅在羅馬七章告訴我們,他想要勝過貪心,卻勝不過,反倒被這條誡命殺死。他定罪自己,大聲呼喊說,『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24。)然後到了八章,他卻能宣告說,『如此,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沒有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1~2。)保羅也領悟到,當他照著生命之靈而行時,律法義的要求就不知不覺的成就在他身上。這也能成為我們今天的經歷。我們不必定意要履行十誡。我再說,我們若照著生命之靈而行,每一條誡命就會不知不覺、自然而然的成就在我們身上。十誡的每一條都會完全成就在我們身上。

神的彰顯

 當我們照著那靈而行,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時,我們就有了義。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指出,義表徵神的彰顯,神的形像。我們有義,就是有我們所事奉並敬拜之神的彰顯。因著我們有這個彰顯,也就是我們藉著生命之靈自然活出的義,別人就會信服並被征服。為這緣故,那些反對我們的人,最終因著看見從我們裡面活出之神的彰顯,就信服了。

 保羅在羅馬八章四節說到律法義的要求,又在二十九節說到神兒子的形像:『因為神所預知的人,祂也預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我們若把這一節和二節、四節擺在一起,就看見那靈、義、形像。我們需要天天照著生命之靈而行,使律法的義得以成就。這等於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我們也許不知道怎樣才能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模成祂形像的路,就是照著生命之靈而行,使律法義的要求可以成就在我們身上。這樣,我們就有了義,而這義正是神兒子的形像。因此,那靈產生義,而義就是形像。

義與國度

 羅馬十四章十七節說,『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節經文裡,保羅給我們看見義的另一方面。在八章,義與生命之靈有關,結果乃是神兒子的形像。但在十四章十七節,義與神的國有關。在這一章聖經裡,神的國是指召會生活。召會的聚會乃是神國的展示。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有一種的光景、一種的情形,給人看見神的國是什麼。召會生活乃是神的國,而神的國就是義。

 保羅在羅馬十四章十七節所說的,與舊約裡所寫的相符合。根據詩篇八十九篇十四節,義是神寶座的根基。這節經文也可以翻作:義是神寶座的建立。神的寶座是以義為根基而建立的。以賽亞三十二章一節說,『看哪,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這裡的義也與國度有關。神的義在那裡,神的國也在那裡。不僅如此,希伯來一章八至九節說,『神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國的令牌是正直的令牌。你愛公義,恨惡不法。』這兩節經文是引自詩篇四十五篇。

 在舊約裡,義與國度時常是同義辭。因此,義與管理、行政、規律、治理有關。義的意思是事物得以建立起來,並且維持在良好的秩序中。凡是有義的地方,一切都很合式的服在元首之下。這就是國度。

 義的第一個結果就是神的形像。其次,義建立神的國。羅馬八章說到義和神的形像,十四章說到義和神的國。形像與國度都是以義為基礎。

 現在我們把義的這一面,應用到我們的家庭生活和召會生活中。當一對夫妻彼此不滿意,家裡的光景不愉快時,在他們的家庭生活中就沒有義,沒有神兒子的形像。照樣,神的國也不在他們中間,因為神的國就是義。看到這種光景的人,得不到任何基督的形像、神的彰顯的印象。然而,假如一位弟兄和他的妻子活在靈裡,照著那靈而行,他們就會喜樂,他們的孩子也會喜樂。那樣的家庭生活何等榮耀!別人能看見神的形像,領略到神的國顯在那個家庭裡。這就是家庭生活中的義。

 假如一個地方召會裡的聖徒們都在發怨言、批評、說閒話;不僅如此,在聚會中還有混亂的情形。召會中若有這種光景,那裡就沒有神的彰顯和神的國。但假設召會中沒有發怨言、批評或說閒話,只有謙讓宜人、讚美、呼求主名和交通;此外,聚會又是活的、有次有序的,盡功用的也多。在這樣一個召會中,必定會看見滿了義的神的國。那裡一切都是有次有序而平順的。

 新約職事的目標,乃是把經過過程之三一神那包羅萬有的靈供應到人裡面,作他們的供應。同時,這職事也把基督分賜到信徒裡面作他們的義。這樣,當信徒們照著那靈生活行動時,他們的光景就能彰顯神,給人神兒子的印象。不僅如此,他們實際的成為建立在義裡的神的國,有條不紊,合式的歸一在元首之下。他們也會有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這是新約職事的結果。相反的,今天各種不同職事的結果乃是各種不同的意見、分裂與混亂。

用義為妝飾

 啟示錄十九章七至八節說,『我們要喜樂歡騰,將榮耀歸與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這裡的新婦是指蒙救贖、經過變化之三部分的人。這新婦要穿潔白的細麻衣,就是聖徒的義。

 我們若要有分於這位以明亮、照耀、純淨的義為妝飾的新婦,就必須用義妝飾自己。我們天天都需要預備明亮的細麻衣來遮蓋自己。這就是我們每日的義。

 我們怎樣產生這樣一件義的衣服?我們乃是天天照著生命之靈而行,並且過一種生活是那靈的生活,藉此來產生這義的衣服。我們若天天、月月、年年過這種在那靈裡的生活,來預備我們的婚筵禮服,當主來的時候,我們就不會被發現是赤身的。反之,當祂來的時候,我們會穿著明亮潔淨的婚筵禮服。

 至終,啟示錄十九章的新婦要成為二十一至二十二章的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城有碧玉的樣子。二十一章十一節論到新耶路撒冷說,『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十八節說,『牆是用碧玉造的。』此外,新耶路撒冷的第一層根基也是碧玉。(19。)因此,這城顯出來的樣子是碧玉。啟示錄四章指明,神坐在天上的寶座上,顯出來的樣子也好像碧玉。因此,碧玉是指神的形像,神的彰顯。碧玉是神顯出來的樣子,也是新耶路撒冷顯出來的樣子,這個事實指明這座聖城要與神有相同顯出來的樣子。整座城都要彰顯神。

 新耶路撒冷的碧玉等於新婦的義。今天我們一直在預備新婦的禮服,這禮服要有義的樣子,而義乃是神的彰顯。至終,在新耶路撒冷裡,這乃是碧玉的樣子。

有義居住在新天新地

 彼後三章十三節說,『但我們照祂的應許,期待新天新地,有義居住在其中。』這節經文所用的『義』字,意義非常豐富。有義住在新天新地的意思是說,一切都井然有序,歸一在一個元首之下,並且都得以規正。一切都要在正當的治理之下,接受管理、管制,因為神的寶座、國度、神聖的行政,乃是在那裡。這樣的結果乃是平安與喜樂。

 當義居住在新天新地的時候,光景就要與今天的情形大不相同。今天地上幾乎沒有義,所有的乃是不義、脫序、混亂。但是讚美主!在召會中,我們預嘗了新天新地,有義居住在其中!此外,我們也應當能說,靠著主的憐憫,義也居住在我們的家庭生活裡。

 今天許多基督徒忽略了新約的職事。他們沒有把那靈和義供應給人,反而爭論受浸的方式等類的事。他們辯論受浸時人應當向前浸還是往後浸,要浸一次還是三次,應當在耶穌的名裡還是在父、子、聖靈的名裡。種種所謂的職事,把神的子民分裂了。這些分門別類的職事,不是新約的職事。新約的職事只作一件事,就是把基督供應給人,在人裡面作為那靈,成為人生命的供應;並在人外面作為義,成為神的彰顯。神的這個彰顯就是義,就是神的形像,要帶進國度,在其中一切都得以規正,有秩有序,且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這使我們預嘗要來的國,以及新天新地裡的新耶路撒冷。這就是新約職事的功用。

 不僅召會中的同工、長老,連眾聖徒,包括青年人在內,都應當是今日新約的執事。這意思是說,我們都必須執行那職事,將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並作為義,供應給人。

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