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新約的執事 三12~七16
三 靠著瓦器裡寶貝的能力,活出釘死的生活,彰顯復活的生命 四7~18
4:16 所以我們不喪膽,反而我們1外面的人雖然在2毀壞,我們1裡面的人卻日日在3更新。
【注1】 外面的人是以我們的身體為其器官,以我們的魂為其生命和人位。裡面的人是以我們重生的靈為其生命和人位,以我們更新的魂為其器官。魂的生命必須被否認,(太十六24~25,)但魂的功用─心思、意志、情感,必須藉著被征服,(十4~5,)得著更新並提高,而為靈所用;靈乃是裡面之人的人位。
【注2】 或,銷毀,消耗,磨損。藉著不斷的殺死─死的工作,我們外面的人,就是我們物質的身體,以及使其有生命的魂,(林前十五44與注,)就漸漸銷毀磨損。
【注3】 指因復活生命新鮮的供應得著滋養,而得以更新。我們外面的人,我們必死的身體,因著死的殺死工作逐漸銷毀;我們裡面的人,就是我們重生的靈,連同我們裡面的各部分,(耶三一33,來八10,羅七22,25,)卻因復活生命的供應,得以日日新陳代謝的更新。
4:17 因為我們這短暫輕微的1苦楚,要2極盡超越的為我們成就3永遠重大的4榮耀。
【注1】 指治死,十字架的工作。(10。)
【注2】 直譯,超越的達到超越。
【注3】 與短暫輕微相對。
【注4】 指那是復活生命之神的彰顯。榮耀與苦楚相對。
4:18 我們原不是顧念1所見的,乃是顧念2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才是永遠的。
【注1】 指暫時苦楚的事。
【注2】 指永遠榮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