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藉著這一人作了王,那些受1洋溢之恩,並洋溢之2義恩賜的,就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3生命中4作王了。
【注1】 那些受洋溢之恩的,能在生命中作王,因為生命是從洋溢之恩產生的。
【注2】 義的恩賜消除審判。審判來自罪,但義來自恩典。義總是隨著恩典,乃是恩典的結果。主觀的義(四25下)來自恩典,(17,19,)恩典來自客觀的義。(1~2。)
【注3】 本節和10、18、21,六4,八2、6、10的生命,都是指神永遠、神聖、非受造的生命(zoe,奏厄),就是基督自己作了我們的生命。(約十一25,十四6,西三4。)這與我們的肉身生命(bios,白阿司─路八14)以及我們的魂生命(psuche,樸宿克─太十六25~26,約十二25)都不一樣。神這永遠的生命,乃是所賜給我們神聖恩典的主要元素,也是我們能在其中作王的。
【注4】 我們所得的生命,不僅拯救我們脫離一些事物,更使我們作王管理一切,這遠高過在生命裡得救。我們已經在客觀上接受了義,現今還需要不斷的接受洋溢的恩典,使我們能在主觀的生命中作王。後文六至十六章,就是向我們說明作王的意義,所闡述的一切,都不是由於我們的努力,乃是藉著我們接受洋溢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