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 馬 書
壹 引言─神的福音 一1~17
一 在經上所應許的 1~2
第 一 章
1:1 1基督2耶穌的3奴僕4保羅,5蒙召的6使徒,被7分別出來8歸於神9福音的;
【注1】 基督,等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意受膏者。(約一41,但九26。)本書說明四福音所啟示的個人基督,如何能成為行傳所啟示,由祂自己以及祂所有的信徒組成的團體基督。保羅藉著聖經裡的事實,與聖靈裡的經歷,給我們看見,神新約的經綸如何使罪人成為神的眾子,並基督的眾肢體,構成基督的身體,以彰顯祂。本書對於神這目標,提供完滿的解說,揭示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的概要和細節。
本書可分為八段,就是引言、定罪、稱義、聖別、得榮、揀選、變化與結語,構成三個重點,就是救恩、(1~五11,九1~十一36、)生命(五12~八39)和建造。(十二1~十六27。)
【注2】 耶穌,等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意耶和華救恩,或耶和華救主。(太一21,民十三16,來四8。)
【注3】 根據古代的習俗和法律,奴僕賣身給主人,主人對他有絕對的權利,甚至有生殺之權。保羅就是基督這樣的一個奴僕。由奴僕這辭所形成的動詞,在本書用過多次,或譯為「服事,」(七6,25,九12,十二11,十四18,十六18,)或譯為「作…奴僕。」(六6,18,22。)「奴役」這名詞(八15,21)與 「奴僕」同字根。
保羅用奴僕這辭,指明他作使徒不是自派的,也不是主僱用的,乃是主所買的,在重生的生命裡,不在天然的生命裡,事奉神並服事神的百姓。(見出十二44,二一6,太二十26注1,二五14注3,加六17注1。)
【注4】 原是逼迫信徒,殘害召會的掃羅,(徒七58~60,八3,九1,)得救後出外傳福音時,改稱保羅。(徒十三9。)
【注5】 含被設立意。(參林前十二28。)
【注6】 意即受差遣的人。(見林前九1注3二段。)
【注7】 包含揀選,(徒九15,)設立(提前二7)並差派。(徒十三2~4。)
【注8】 歸於,或,為著。包含傳揚(提前二7,提後一11)並辯證。(腓一7。)
【注9】 直譯,喜信,好消息。(9,16,二16,十16,十一28,十五16,19,十六25。)神的福音,乃是本書的主題,論到基督在祂復活後,成了那靈活在信徒裡面。這比福音書所陳明的更高,更主觀。福音書只論到基督在成為肉體之後,死而復活之前,在肉身裡活在門徒中間。但本書啟示基督已經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八9~10,)祂不再只是信徒身外的基督,也是他們裡面的基督。因此,本書的福音,乃是現今住在信徒裡面,作他們主觀救主者的福音。
1:2 1這福音是神2從前藉著祂的眾申言者,在3聖經上所應許的,
【注1】 2~6節是對神福音的解釋,可算為插進的話。
【注2】 神的福音不是半路偶然加上的,乃是神在已過的永遠所計劃、預備,並在舊約裡藉著祂的眾申言者所多方應許的。(創三15,二二18,加三16,提後一9,多一2。)
【注3】 本書中的「聖」字,在希臘文裡有:hagios(哈吉歐斯)、hagiosune(哈吉歐蘇內)、hagiazo(哈吉阿奏)、及hagiasmos(哈吉阿斯摩斯),都屬同字根,基本意義是分出,分別。哈吉歐斯,在2,五5,七12,九1,十一16,十四17,十五13、16譯為「聖;」在十二1,十六 16譯為「聖別的;」在7,八27,十二13,十五25、26、31,十六15譯為「聖徒。」哈吉歐蘇內,在4節譯為「聖別的。」哈吉阿奏,是動詞,在十五16譯為「得以聖別。」哈吉阿斯摩斯,在六19、22譯為「聖別。」所以,「聖」意分出,分別(歸神);「聖徒」意分出的人,分別(歸神)的人;「聖別」指聖別的性情和品質;「聖別」(歸神)是聖別所產生的實際果效、行動特點、以及終極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