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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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路加福音 九27~50及注

第二十二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在加利利(十二)

變化形像的需要
復活、變化形像、以及禧年的完滿應用
基本的原則
變化為著享受禧年
變化形像與神的國
看見變化形像與禧年有關
主趕出一人之子的污鬼
第二次揭示祂的死
門徒不能聽主的話
與基督同死,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



第二十二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在加利利(十二)

 讀經:路加福音九章二十七至五十節。

變化形像的需要

 在本篇信息裡,我們來到路加九章二十七至五十節。路加福音這段話也與禧年有關。這裡我們看見主耶穌需要變化形像。按照新約完整的啟示,我們需要變化形像,好享受禧年。

 馬太十七章二節『變…形像』一辭,原文與馬可九章二節,林後三章十八節,羅馬十二章二節的『變化,』以及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的『改變形狀』同字。這裡的點乃是,我們要享受禧年,就需要變化形像或改變形狀,就是變化。

 在肉體裡的人救主需要變化形像,因為祂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在墮落之人肉體的樣式裡。(羅八3。)就如桿子上的銅蛇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的毒性;(民二一8~9;)照樣,在肉體裡的主耶穌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卻沒有罪之肉體的性情。(約三14。)當祂成為肉體時,祂取了舊人的形狀。當主耶穌成為肉體時,人已經墮落了。祂在人墮落很久以後成為肉體,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來。約翰一章一節和十四節指明,那是神的話成了肉體。用保羅在提前三章十六節的話說,這乃是神顯現於肉體。因為主耶穌這位成為肉體的神是在肉體裡來,所以連祂也需要變化形像。

復活、變化形像、以及禧年的完滿應用

 新約時代是禧年的時代。然而,這還不是禧年完滿應用的時代。禧年的完滿應用包括變化形像。你知道救主什麼時候完全變化形像?祂在祂的復活裡完全變化形像。山上的變化形像是小規模的,但主從死人中復活之後,就完全變化形像了。現今祂停留在這變化形像的光景裡。按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當祂回來時,我們都要改變形狀。

 現今我們的變化或改變形狀,正在我們的魂裡進行。我們的靈已經蒙了重生,我們的魂正在變化。成熟的信徒乃是魂裡完全變化的人,就是心思、意志和情感都變化了。這樣的信徒在變化形像的救主來臨的時候,只需要肉身改變形狀。保羅在羅馬八章二十三節稱身體這樣的改變形狀為身體得贖。身體得贖也就是進入神兒女之榮耀的自由。保羅在羅馬八章的話指明,今天我們雖然是在禧年裡,卻還沒有完滿的在禧年裡。當我們的身體完全得贖,完全改變形狀並變化,那時,我們就要被帶進神兒女之榮耀的自由,那就是完滿的禧年。

基本的原則

 這裡我們需要看見一個基本的原則:我們在自己的舊人裡,就無法有分於禧年。即使我們在主悅納人的禧年(實際上就是整個新約時代)裡,我們若留在舊造裡,就無分於禧年的享受。這是今天基督徒中間的光景相當可憐的原因。許多信徒只知道他們的罪得了赦免,但他們不知道自己的靈已經蒙了重生。然而,得了赦免,卻不知道自己已經蒙了重生的人,仍然留在舊造裡,無法有分於禧年的享受。

變化為著享受禧年

 為了享受禧年,我們的靈已經蒙了重生。神已經重生了我們的靈,這是我們有分於禧年之享受的開始。這就是說,當我們的靈蒙了重生,我們就開始進入禧年的享受。當我們呼求主名而得救,並經歷了罪得赦免時,我們的靈就蒙了重生。即使我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們裡面卻有歡樂。我們裡面的喜樂,乃是我們開始有分於禧年之享受的表記。正確的悔改相信與得救的經歷,總會帶進這樣的享受。

 許多信徒重生以後受到誤引,僅僅在頭腦上注重道理。結果,他們失去了禧年的享受。然而,我們在主的恢復裡,已經從神學和僅僅道理、頭腦的領會,被帶回到我們重生的靈裡。主越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魂,浸透我們的心思、意志和情感,我們就越有分於禧年的享受。當我們經歷林後三章十八節和羅馬十二章二節,就是在我們的魂裡經歷變化時,我們就享受禧年。

 你有否看見禧年是什麼?禧年乃是從轄制得著釋放,並進入對三一神的享受。我們重生的時候就開始經歷這禧年。藉著重生,我們從轄制得著釋放,並進入對三一神的享受。但我們重生後不久,許多人被瞎眼的教師誤引,失去了禧年的享受。現今在主的恢復裡,我們已經回到我們重生的靈裡,並開始在我們的魂裡經歷變化。

 按照保羅在林後三章十八節的話,我們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就是主的形像,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當我們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往前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時,我們很興奮,因為我們往前的時候,就更從轄制得著釋放,且更完滿的進入對三一神的享受。這就是為著享受禧年而有的變化。這種變化由主耶穌在黑門山上的變化形像所描繪。

 在九章二十三、二十四節主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背十字架跟從主,以及否認自己的魂生命,乃是使自己與祂的死聯合。主的死除去天然的生命與舊造,好使我們進入新造,進入變化形像的光景。在變化形像的光景裡,我們有分於禧年的享受。因此,要享受禧年,就需要變化形像。

變化形像與神的國

 主對祂的門徒說到與祂的死聯合之後,就接著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還沒有嘗到死味,必看見神的國。』(路九27。)這應驗於主在山上的變化形像。這就是說,祂的變化形像,就是神國的來臨。

 路加九章二十八、二十九節說,『說了這話以後,約有八天,耶穌帶著彼得、約翰和雅各,上山去禱告。正禱告的時候,祂的面貌就不同了,衣服閃耀白色。』閃耀,直譯,如同閃電閃光。這兩節沒有用『變…形像』一辭,與馬太十七章和馬可九章不同。但我們在這兩節實在能看見主變化形像。祂的變化形像就是神國的來臨、顯現。

 我們已經強調過,神的國乃是救主(路十七21)作生命的種子,撒到祂的信徒,就是神的選民裡面,(可四3,26,)並發展為一個範圍,就是神的國,使神在祂神聖的生命裡,能在其中掌權。人救主的變化形像,實際上就是這國的顯現。當彼得、約翰和雅各在主變化形像的氣氛裡,他們就是在神的國裡。所以彼得對主說,『夫子,我們在這裡真好。』(路九33。)在那時刻,彼得、約翰和雅各的確有分於禧年的享受。他們得著釋放,並在對三一神的享受裡。

看見變化形像與禧年有關

 少有基督徒看見,主耶穌的變化形像是神國的顯現,也是禧年。看見這點對我們非常重要。

 主耶穌基督現今活在我們裡面。我們可以說,祂再一次成了肉體,這次是在我們裡面。所以,就一面說,祂既活在我們裡面,就再次在肉體裡,在我們的肉體裡。我們都是肉體,主耶穌就活在其中。所以,需要有另一次的變化形像。

 大多數基督徒對於主的變化形像都知道一點,但他們僅僅在道理上知道這事。我們若鳥瞰整卷路加福音,並按照四章所宣告禧年的原則來看,就會看見九章的變化形像與禧年有關。

 在九章二十七至三十六節,誰完滿的享受了禧年?門徒中只有彼得、約翰和雅各三位,有這完滿的享受。然而,雖然這三位有分於並享受了禧年,但他們還是非常天然。主耶穌變化了形像,但彼得、約翰和雅各並沒有變化形像。因此,他們雖在禧年裡,但實際上他們並不認識禧年,因為他們還沒有變化形像。

 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人救主的變化形像與禧年有關,也是神國的顯現。因為彼得、約翰和雅各還沒有變化,他們能有分於禧年,對禧年卻沒有正確的領會。這三個門徒仍在舊造裡,仍在天然的生命裡。

主趕出一人之子的污鬼

 當主在山頂上變化形像時,門徒在山下正設法趕出污鬼。雖然他們盡所能要趕出那鬼,但是他們作不到。門徒中只有彼得、約翰和雅各三位,與主一同在山上有分於禧年,其它的人留在山下。這是救主從山頂下來時所面對的光景。

 路加九章三十七節說,當主和三個門徒下了山,有大批的群眾迎見祂。然後『群眾中間有一個人喊叫說,夫子,求你看顧我的兒子,因為他是我的獨生子;看哪,他被靈抓住,就忽然喊叫,靈又叫他抽瘋,口中流沫,並且重重的傷害他,難以離開他。我求過你的門徒把這靈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路九38~40。)這裡我們看見,門徒沒有能力趕出那鬼。不只留在山下的九個門徒是這樣,就連跟主在山頂上的彼得、約翰和雅各也是這樣。約翰和雅各帶頭議論誰為大,這事實指明他們自己被魔鬼霸佔,因此無法趕出那鬼。

 有主耶穌就有禧年。然而,因著門徒仍在舊造裡,仍在天然的生命裡,他們就無法有分於禧年。這指明只要我們留在天然的生命裡,活在舊造裡,我們就無法分享禧年。禧年與天然的生命無分無關。

 按照九章四十一節,主耶穌說,『唉,不信且悖謬的世代!我在你們這裡,忍耐你們要到幾時?把你的兒子帶到這裡來吧。』然後耶穌就斥責那污靈,醫好那孩子,交還給他父親。(路九42。)四十三節論到這事說,『眾人都詫異神的威榮。』

第二次揭示祂的死

 『耶穌所作的一切事,眾人正希奇的時候,祂對門徒說,你們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路九43下,44。)主在這裡第二次揭示祂的死。然而,門徒『不明白這話,這話對他們是隱藏的,叫他們不能領會,他們也不敢問這話的意思。』(路九45。)此後,聖經立刻告訴我們:『門徒中間起了議論,誰將為大。』(路九46。)

 這的確指明門徒不知道他們在那裡。他們必定不在禧年裡,因為他們還是非常天然。主耶穌已經指明祂將要受死,祂也指明門徒必須與祂同死。這裡主似乎說,『我必須受死,好成就禧年,你們也需要受死,好有分於禧年。我不死就沒有禧年,你們若不與我同死,就無法有分於禧年。』

門徒不能聽主的話

 雖然主吩咐門徒『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但他們沒有能力聽主所說的。他們不能明白祂的話,他們不能領會。他們中間起了議論,誰將為大,(路九46,)這事實指明他們沒有能力明白主所說的。

 路加九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說,『耶穌看出他們心中的議論,就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自己旁邊,對他們說,凡因我的名接待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你們中間最小的,他便為大。』主一說了這些話,約翰就應聲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在你的名裡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路九49。)約翰的話指明門徒不能接受主的話。我們可以說,他們不會欣賞主彈奏的『音樂。』他們不能接受主的話,原因乃是他們是天然的,仍在舊造裡。他們沒有禧年,他們還不夠格有分於禧年的享受。

 惟有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禧年才能實施。不僅如此,我們惟有在基督的死裡與祂聯合,才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為著禧年並經歷禧年,主必須受死,我們也必須與祂同死。祂受死以成就禧年,我們與祂同死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

 我們讀路加福音時需要看見,四章所宣告的禧年乃是解釋整卷書的鑰匙。已往我在這卷福音裡看見禧年,但我沒有看見四章的禧年是解釋以下各章的鑰匙。

與基督同死,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

 在九章五十節時,主在加利利的職事完成了。我們會看見,從九章五十一節開始,祂離開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你認為主完成祂在加利利的職事時,彼得、約翰、雅各和其它門徒都在禧年的享受裡嗎?他們完全不在這享受裡,他們無法明白主論到祂受死的話。主必須與他們同去耶路撒冷,祂要在那裡受死以成就禧年,而門徒要在那裡與祂同死,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

 我們在九章已經看見,門徒雖然在禧年裡,卻無分於禧年的享受。實際上,禧年還沒有成就,因為惟有藉著基督的死,並在祂的復活裡,禧年才得以成就。所以,至終主定意同祂的門徒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祂去耶路撒冷受死,但祂不是獨自去那裡受死。祂乃是帶著祂的門徒與祂同去,使他們看見,祂必須受死以成就禧年,他們也必須死,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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