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王的被棄 十二1~二七66
四 被棄絕的途徑 十六13~二三39
1 去猶太之前 十六13~十八35
g 國度裡的關係 十八1~35
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赦免他幾次?到七次嗎?
18:22 耶穌對他說,我不是對你說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18:23 因此,諸天的國好比一個作君王的人,要和他的奴僕1算賬。
【注1】 指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林後五10。)
18: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1一萬他連得銀子的來。
【注1】 數目如此之大,指明欠債的人不可能把債務償清。這是指我們得救後,得罪主所累積的重債。
18:25 因為他沒有什麼可償還的,主人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
18:26 那奴僕就俯伏拜他,說,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18:27 那奴僕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並且1免了他的債。
【注1】 指我們得救後,作主奴僕的虧欠,得著赦免。
18:28 但那奴僕出來,遇見一個和他同作奴僕的,欠他1一百銀幣,便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所欠的,都要償還。
【注1】 比一萬他連得銀子多少萬分之一還少,這是指我們得救作了主的奴僕之後,弟兄得罪我們的罪。
18:29 那和他同作奴僕的,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將來我必還你。
18:30 他卻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清所欠的債。
18:31 那些和他同作奴僕的,看見所發生的事,就甚1憂愁,去把一切所發生的事,都完全告訴他們的主人。
【注1】 我們若不赦免得罪我們的弟兄,這會使別的弟兄憂愁,將這事帶到主面前。
18:32 於是主人把他叫來,對他說,你這惡僕,因你央求我,我就把你一切所欠的都免了;
18:33 你豈不應當憐憫和你同作奴僕的,像我憐憫你嗎?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1交給掌刑的,直到他還清了一切所欠的債。
【注1】 指主在回來時,對付祂的信徒。我們若不赦免得罪我們的弟兄,就要受主管教,直到我們從心裡赦免他;這乃是說,直到我們還清一切所欠的債,主才會赦免我們。這是國度裡的赦免。這含示我們今天若不從心裡赦免弟兄,來世就不得進國度。見十二32注2。
18: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赦免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