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王的職事 四12~十一30
二 國度憲法的頒布 五1~七29
2 關於國度子民的影響 五13~16
5:13 1你們是2地上的鹽;鹽若3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既無任何用處,只好4丟在外面,5任人踐踏了。
【注1】 13~16節,是王在山上所說的第二段話,關於國度子民對世界的影響。對敗壞的地,他們是鹽;對黑暗的世界,他們是光。
【注2】 鹽在性質上是一種殺菌防腐的元素。對敗壞的地,諸天之國的子民就是這樣的元素,防止地完全敗壞。
【注3】 國度的子民失了味,意思就是他們失去了鹽的功能。他們變得和屬地的人一樣,與不信的人毫無分別。
【注4】 丟在外面,就是從諸天的國裡除去。(路十四35。)
【注5】 任人踐踏,就是被人當作無用的塵土。
5:14 你們是1世上的光。2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注1】 光乃是燈的照耀,光照在黑暗裡的人。對於這黑暗的世界,諸天之國的子民就是這樣的光,除去世界的黑暗。他們在性質上是醫治的鹽,在行為上是照亮的光。
【注2】 國度子民是照亮的光,猶如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這城要終極完成於聖城新耶路撒冷。(啟二一10~11,23~24。)
5:15 人點燈,也不放在1斗底下,乃是放在2燈台上,就照亮所有在家裡的人。
【注1】 斗是量谷的器具。點著的燈放在斗底下,光就照不出來。國度子民既是點著的燈,就不該被與食物有關的斗遮蔽。關心食物叫人憂慮。(六25。)
【注2】 光好比山上的城,照亮外面的人;而燈台上點著的燈,照亮「家裡的人。」如同山上的城,光是不能隱藏的;如同燈台上的燈,光是不該隱藏的。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1好行為,就2榮耀你們在諸天之上的3父。
【注1】 好行為就是國度子民的行事為人,藉此人能看見神,並被帶到神面前。
【注2】 榮耀父神就是將榮耀歸給祂。榮耀乃是彰顯出來的神。當國度子民在他們的舉止和好行為上,將神彰顯出來,人就看見神,並將榮耀歸給神。
【注3】 「你們…的父」這稱呼,證明作新王聽眾的門徒,是神所重生的兒女。(約一12,加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