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律法的重申 四44~二六19
三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十四1~二六19
5 關於百姓中間的管理 十六18~20,十七8~20,十九15~21,二一1~9,18~23,二二13~30,二四1~4,7,16,二五1~3,5~16
a 設立審判官和官長 十六18~20
16:18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1各城裡,按著支派設立1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判斷,審判百姓。
【注1】 直譯,各城門內。
【注2】 神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不是專制,也不是民主,乃是神治-按著神的所是由神自己直接治理、管理。在舊約以色列人中間,神管理祂的百姓,乃是按照祂常時的說話,就如寫在律法中的話,並按照祂即時的說話,就如藉著大祭司的胸牌,由烏陵和土明所啟示的;或藉著神的靈降臨某些人身上,使他們能作申言者說神的話所啟示的。(出二八30與注,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撒上二八6,拉二63,尼七65。)再者,神的管理是藉著一些人作代理而執行的:祭司和長老、士師或君王為著神的神治效力,作直接管理者。在新約的召會裡,使徒的教訓(徒二42)頂替神行政中的律法,而眾召會的長老(徒十四23,多一5)是直接的管理者,按照使徒的教訓治理。(提前三2,五17。)關於主即時的說話,基督裡所有的信徒,包括長老,都是神的祭司,(彼前二5,啟一6,)有基督作大祭司活在他們裡面,(來八1,羅八10,)並有聖靈與他們重生之人的靈調和,(羅八16,)頂替了烏陵與土明的功用。申言者和教師,在信徒當中幫助長老職分和祭司職任。(徒十三1~4。)見拉五1注1。
16:19 不可屈枉公理,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16:20 你要追求公義,只當追求公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b 對難斷之訴訟的審斷 十七8~13
17:8 你城中若起了爭執的事,或因殺人,或因訴訟,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你就當起來,上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17:9 去見1祭司利未人和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注1】 爭執的事主要是由祭司審查。首先,祭司到神那裡,停留在神面前。其次,祭司在神面前思考神的聖言。第三,祭司利未人有胸牌帶著烏陵和土明,(三三8,)提供即時的光照。(出二八30與注。)至終,祭司藉著神的同在、神的話、和烏陵土明,就對神聖的斷案有清楚的領會,然後把這斷案交給當時的審判官。審判官就按著祭司從神所領受並傳給他的,執行審斷。因此,爭執之事的審斷是藉著人,卻是出於神並照著神-這是神治。見十六18注2。
17:10 你要照著他們從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去行;你要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7:11 要按他們所1給你的指導,照他們所告訴你的斷案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注1】 直譯,指教。
17:12 若有人擅自行事,不聽從在那裡在耶和華你神面前侍立供職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必要治死;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完全除掉。
17:13 眾百姓聽見都要害怕,不再擅自行事。
c 立王治理百姓 十七14~20
17:14 你進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一位1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列國一樣;
【注1】 百姓想要有王,因而頂替了神作他們的王,這是得罪神的。(撒上八4~7與7注1。)
17: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治理你;要從你弟兄中立一位王,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治理你。
17: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多添1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要為自己多添馬匹,因耶和華曾對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注1】 埃及表徵世界,馬匹表徵屬世的憑藉。神的子民若用屬世的憑藉或屬世的方法,就必墮落回到世界。
17: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免得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多積聚金銀。
17: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1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注1】 這裡的律法是指摩西所寫的五經-舊約的頭五卷書。在治理百姓的事上,王首先要受神的話教導、管制、規律並支配。對召會中的長老們來說,原則也是一樣。長老們要管理、治理召會,就必須被神的聖言重新構成。(提前三2,五17。)結果,他們就在神的管理、神的規律和支配之下。這樣,他們的決斷自然會有神在其中,長老們就代表神治理召會的事務。這種治理乃是神治。(見十六18注2。)
17:19 存在他那裡;他一生的日子都要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17:20 免得他向弟兄心裡高傲,離了這誡命,或偏左或偏右。這樣,他和他的子孫在以色列中治國的日子,就得以長久。
d 對罪孽或罪的審斷 十九15~21
19:15 不可只有一個見證人起來指證人所犯的罪,無論是什麼罪孽或什麼罪;總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才可定案。
19:16 若有惡毒的見證人起來指證某人作惡,
19: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在當時的祭司和審判官面前。
19:18 審判官要仔細的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19: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怎樣待他的弟兄。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完全除掉。
19:20 其餘的人聽見都必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事了。
19:21 你的眼不可憐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e 對有人殺了人,被殺者給發現倒在美地田野之事的審斷 二一1~9
21:1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發現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21:2 你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21:3 看那一座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21: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溪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21:5 利未子孫作祭司的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祂,在耶和華的名裡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的話判斷。
21: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溪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21:7 他們要申明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21:8 耶和華阿,求你1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1赦免。
【注1】 直譯,遮蓋。
21: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完全除掉流無辜血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