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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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利未記 二五35至55及注

第五十八篇 安息年與禧年(三)

 十一 如何供應變窮了的弟兄
  1 以色列人中有弟兄變窮了,無力自養
  2 供應窮乏的弟兄,使他與你同住,不可在錢財上向他收利息,也不可在糧食上從他獲利
 十二 關於賣身的弟兄
  1 一個以色列弟兄變窮了,把自己賣給另一個弟兄,不可當作奴僕,只可當作雇工人,直到禧年
  2 到了禧年,他和他的兒女要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產業那裡去
  3 不可嚴厲管轄賣身的弟兄
  4 只可從四圍的國家和寄居者中買人來作奴僕和婢女,將他們當作產業,但不可拿以色列人作奴僕
  5 一個以色列弟兄將自己賣給外人或寄居的,他的弟兄、伯叔或本家的血親可以贖他,或是他富足起來,就可以贖回自己
  6 賣價和贖價要按到禧年的年數計算
  7 賣身的弟兄若不是用這些法子贖回,就要在禧年得釋放



第五十八篇 安息年與禧年(三)

 讀經:利未記二十五章三十五至五十五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說到有關禧年進一步的事。

 十一 如何供應變窮了的弟兄

 利未記二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說到如何供應變窮了的弟兄。

  1 以色列人中有弟兄變窮了,無力自養

 以色列人中有弟兄變窮了,無力自養,(利二五35上,)表徵有信主的弟兄變窮了,不能照顧自己。我們從這預表得知,該如何照顧這樣的弟兄。

  2 供應窮乏的弟兄,使他與你同住,不可在錢財上向他收利息,也不可在糧食上從他獲利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變窮了,無力自養,你就要供養他,使他與你同住,像你供應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收利息,或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給他錢,不可取利息;給他糧食,也不可為著獲利。』(利二五35~37。)這表徵我們該幫助那在靈裡變得軟弱的弟兄,不可佔他的便宜。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很可能在幫助弟兄的同時,佔他的便宜。我們也許不只在一方面占弟兄的便宜。我們不該這樣,因為我們絕不該占一位軟弱弟兄的便宜。反之,我們該在愛裡照顧他,使他可以和我們一樣,活在主面前。我們自己該憑著基督、在基督裡、與基督同活,我們的弟兄也該這樣與我們同活。

 十二 關於賣身的弟兄

 二十五章三十九至五十五節是說到賣身的弟兄。

  1 一個以色列弟兄變窮了,把自己賣給另一個弟兄,不可當作奴僕,只可當作雇工人,直到禧年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變窮了,將自己賣給你,你不可叫他作奴僕服事你。他在你那裡要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他要在你那裡服事,直到禧年。』(利二五39~40。)這表徵一個弟兄若在屬靈上變得貧窮,虧欠你,你不可把他當作奴僕,只可把他當作幫助你的人,直到他得復興。就著這一點,我們可將禧年解釋為一種屬靈的復興。

 在召會生活中,一位聖徒可能在屬靈上虧欠了你。因著一位聖徒虧欠了你,你很容易把這位弟兄當作奴僕。我們心裡可能有這種感覺,並在態度和靈裡顯出來,看這位虧欠我們的弟兄是我們的奴僕。這是不對的。無論一位聖徒在屬靈上欠我們多少,我們都不該把他當作奴僕或僕人,只該把他當作幫助我們的人,直到他靠神的恩典得著復興。這樣,受我們照顧的這位弟兄,就會完全得著恢復。

 在許多事例中,有些弟兄給軟弱者一些屬靈的幫助,這種幫助最終卻得罪了受幫助的人。他越幫助人,越把人得罪了。我們要看見,我們在屬靈上照顧人的時候,有可能得罪人。我們的靈和態度若是不對,我們若是看自己比受幫助的人優越而輕視他們,我們若是把他們當作下等的奴僕或僕人,我們的幫助和照顧至終會得罪對方。這對我們該是個警告。每當我們幫助或照顧一位軟弱的弟兄,我們需要尊敬他。即使在傳福音的時候,我們也不該看自己比那些聽福音的人優越。同樣的,在家聚會和排聚會裡,我們絕不該看自己是帶領的人,以為自己高過或優於所幫助的人。這樣的態度會得罪人。

 我們幫助人時該有一個態度:我們是他們的僕人。在林後四章五節,保羅說,『因為我們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也傳自己為耶穌的緣故,作你們的奴僕。』保羅是使徒,且是神的出口,但他沒有看自己比所服事的人優越。優越的態度完全是錯誤的。關於這點,我們需要從主學習。主來作我們的救主,乃是作奴僕服事我們。祂乃是神的奴僕,服事神的贖民。這是我們的榜樣,我們若存記在心,就能長久給弟兄姊妹合式的幫助。

  2 到了禧年,他和他的兒女要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產業那裡去

 『那時他和他的兒女要離開你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產業那裡去。』(利二五41。)這表徵在屬靈上虧欠你的弟兄,在復興的時候,你就放他過去了。

 事實上,我們對年幼或軟弱的弟兄幫助不大,我們所能作的,就是幫助他留在召會裡,直到禧年,就是他復興的時候。這復興帶進神足夠並充分的恩典,供應他的需要。

 我們該常常記住,我們所能為人作的,實在算不得什麼。我們頂多只能幫助人維持一種光景。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三6~7。)這裡我們看見,栽種的或澆灌的都不能賜生命給所服事的人。只有神是那賜生命者。所以,我們必須學習謙卑的功課。不錯,我們可以作許多,但這許多並不能成就什麼。我們可以栽種並澆灌,但若非神叫它生長,植物就不會長大。神叫人長大的時候,那就是復興,這復興帶來屬靈生命所需要的一切恩典。

 我們會不會成為召會生活的益處,乃在於我們的動機、靈和態度。當你幫助軟弱的人時,你的態度可能不知不覺流露出輕視,把對方當作你的僕人,在你以下。他在你的照顧之下,實際上卻在你的轄制之 下。因此,受助者是在幫助者的轄制之下。然而,當復興臨到,在你轄制之下的弟兄要得著釋放,脫離你的轄制。今天你若不認識這件事,至終你會曉得你所幫助的人是在你的轄制下,他需要禧年,就是屬靈的復興,以得著釋放脫離這轄制。

  3 不可嚴厲管轄賣身的弟兄

 『不可嚴厲的管轄,只要敬畏你的神。』(利二五43。)不可嚴厲的管轄賣身的弟兄,表徵我們不該嚴厲的對待在屬靈上虧欠的弟兄。

  4 只可從四圍的國家和寄居者中買人來作奴僕和婢女,將他們當作產業,但不可拿以色列人作奴僕

 從二十五章四十四至四十六節,我們看見神的子民可以從四圍的國家和寄居者中買人來作奴僕和婢女,將他們當作產業,但不可拿以色列人作奴僕。這表徵我們不該對待弟兄和外人一樣。

 只要是聖徒,我們就必須待他如同弟兄或姊妹。『弟兄姊妹』不是宗教的稱呼。我們用這稱呼的時候,應當的確帶有那個意思。我們在主裡的弟兄姊妹,就是我們神聖生命裡屬靈的親屬。然而,我們不能把不信的人看作弟兄姊妹,因為他們不像我們有神聖的生命。但因我們和弟兄姊妹有同樣神聖的生命,我們就在同一個神聖家庭的實際裡。所以,我們不該對待他們像外人一樣。

  5 一個以色列弟兄將自己賣給外人或寄居的,他的弟兄、伯叔或本家的血親可以贖他,或是他富足起來,就可以贖回自己

 從四十七到四十九節,我們看見一個以色列弟兄將自己賣給外人或寄居的,他的弟兄、伯叔或本家的血親可以贖他,或是他富足起來,就可以贖回自己。這表徵我們應當幫助在屬靈上虧欠外人的弟兄,使他可以得釋放脫離他的虧欠,或使他能出贖價,叫自己得釋放。

 你也許想,一位弟兄怎麼會在屬靈上虧欠外人。要解釋這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舉一些例子。

 假設一位弟兄與鄰居接觸不夠謙卑,他太驕傲,得罪了鄰居;這就是在屬靈上虧欠了鄰居。你在看望弟兄時,若是知道了這情形,就該幫助弟兄調整他與鄰居的關係。這會拯救他脫離這虧欠,並幫助他屬靈的生命和見證。這無疑的也會幫助他在鄰居中間傳福音。

 另一位弟兄也許在服裝或髮型上很奇特,使他周圍的人感覺不舒暢。他既是親愛的弟兄,我們就需要與他交通,同他禱告,並一起消化一些經文;不要糾正他,只要幫助他藉著生命的長大,慢慢的調整自 己。這弟兄若接受生命的長大,就必調整自己。換句話說,生命裡的長大要變化他,叫他曉得最好不再有奇裝異服。

 一位姊妹也許在屬靈上虧欠她未信主的婆婆。你若知道這情形,也曉得她需要幫助,卻避免去摸那情況,這是不對的。你需要為姊妹,也為她的情況禱告。然後你可以對她說,『姊妹,你得救了,但你婆婆還沒有得救。她還是個不信的人,不知道什麼是罪,也不認識肉體。但你和我都是信徒。我們知道什麼是肉體,也知道神囑咐我們不要憑肉體行事。姊妹,我看到你對婆婆的態度不好。我在愛裡坦白的對你說這話,好叫你曉得你可能在家裡失去了主的見證。你需要禱告。』我信這樣的話會幫助姊妹得釋放,不再虧欠她未信主的婆婆。

 許多信徒在日常實際的情形裡,對外人有虧欠。我們的態度,我們表現自己的方式,接觸人的方式,以及對待鄰居、親戚、同學和同事的方式,都可能對外人有虧欠。這可能是我們不能廣傳福音最主要的原因。有時候我們無法傳福音給人,是因為我們在屬靈上虧欠了他們。

 事實上在召會生活中,屬靈上豐富的弟兄並不多。許多人在屬靈上都變窮了。那些貧窮的需要幫助。也許我們在屬靈上也變得貧窮了,這就需要其它弟兄的幫助。

  6 賣價和贖價要按到禧年的年數計算

 賣價和贖價要按到禧年的年數計算。(利二五50~53。)這表徵我們從奴役之中得釋放,與神的恩典有關,且是基於神的恩典。

 禧年包括買賣的事。我們可能把產業甚至把自己賣了,卻想要贖回所賣的產業或自己。這完全與神的恩典有關,因為至終我們曉得對自己的情形無能為力。我們既無法贖回產業或自己,就必須把得贖這件事留到禧年。因此,我們都需要學習靠恩典活著。我們無法贖回產業或自己。得贖完全是在於神的恩典。

  7 賣身的弟兄若不是用這些法子贖回,就要在禧年得釋放

 『他若不是用這些法子贖回,就要在禧年和他的兒女一同得釋放。』(利二五54。)這表徵我們能夠完全因著神的恩典,從奴役之中得著釋放;我們不需要別的方法。

 人無法贖回自己,就是在無助的情形裡;但到了禧年,那時他要得著釋放。這指明我們除了神的恩典外,不需要別的方法贖回自己。人人都想尋找得釋放的方法與途徑,但神所安排的環境,總是不容許我們為自己作什麼。因此,我們必須留在無助的情形裡,直到禧年,就是恩典,臨到我們。這樣我們就要完全從奴役中得著釋放。

 在利未記二十五章,地預表基督。基督告訴我們,祂要把召會建造在祂自己上面。(太十六18。)建造在地上並城內的房屋,預表建造在基督上面的召會。

 現在我們需要看見,對基督的享受是基於恩典的原則,而對召會的享受是基於公義的原則。在希伯來五章十三節,有『公義的話』一辭。希伯來書論到對召會生活的享受,書中所寫的大多是公義的話。這指明對召會生活的享受,是按著公義的原則。因為這享受是出於公義,所以有限制的律例。我們若遵守這律例,就要在今世和來世享受召會生活。我們需要對此謹慎。

 按照利未記二十五章,有些房屋是在地上而不在城內。我們將這些房屋解釋為自由團體的表徵。就一面說,在自由團體裡並不好。另一面說,在自由團體裡也有益處,就是不容易失去享受召會生活的權利。

 在預表中,利未記二十五章給我們看見三種基督徒:留在召會生活中的、失去召會生活的、以及在自由團體中的。我們應當是那些留在召會生活中的。

 在利未記說到禧年的這一段中,我們看見對基督的享受,對召會生活的享受,以及與聖徒正確的關係。按我的經歷,這三者中最容易得著的,是對基督旳享受。享受召會生活,不像享受基督那樣容易。最難的,是與同作聖徒的有正確的關係。這是我們需要極度關切的一件事,因這事摸著我們的動機、我們的靈、我們的態度、和我們的話語。

 我們活在召會生活中,就需要別人。這由三十五節的話所指明:『使他與你同住。』我們需要聖徒與我們同住。若沒有聖徒與我們同住,我們就沒有召會生活。

 召會生活不僅在於我們對主和召會生活的愛,更特別在於我們對聖徒的照顧。我們需要好好的照顧聖徒,這照顧關係到我們的動機、我們的靈、我們的態度、和我們的話語。我們接觸聖徒時,可能在動機、態度、和靈上是錯的,我們的話語也可能不完全照著主的引導。我能見證,我每日向主所認的罪,大多是關於我對聖徒的動機、靈、態度、和話語。

 基督的身體若要被建造起來,我們就需要與聖徒同住,聖徒也需要與我們同住。我們若不能與聖徒同住,就不會有召會生活;若沒有召會生活,基督的身體也就無法建造起來。

 禧年不是僅僅喊叫、釋放、恢復和復興,因為在利未記二十五章末了一段還有三個試驗。這三個試驗就是愛主、愛召會生活、並照顧聖徒。你怎樣與聖徒,與『召會同伴』同住?你怎樣幫助他們與你同住?我們怎樣能維持一種光景,使我們這些召會同伴能同住?這在於我們如何保持與他們的交通和關係,也在於我們的動機、靈、態度、和話語。我們需要純潔的動機、純全的靈、對的態度同對的發表。這不僅幫助、造就、並建造聖徒;也自然而然的建造基督的身體。當基督的身體實際的出現時,禧年就在我們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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