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生活的條例 十一1~二二33
七 遮罪 十六1~34
16:17 他進至聖所遮罪的時候,會幕裡1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家人並以色列全會眾遮了罪出來。
【注1】 這表徵只有主耶穌一人,能為我們的罪成就平息。(來二17。)
16:18 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為壇遮罪;他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周圍的1四角上;
【注1】 將贖罪祭的血,抹在燔祭壇周圍的四角上,表徵十字架上所成就之救贖的功效,是向著地的四方。按照出三十10,(參四7,18,)血也抹在香壇的四角上,表徵基督之血的功效,使我們在禱告中蒙神悅納。見四5注1。
16:19 也要用指頭把血1彈在壇上七次,這樣他就2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不潔,使壇分別為聖。
【注1】 把血彈在壇上七次,表徵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有完全(由七這數字所表徵)的功效,使罪人心中平安。(參來九14。)彈在遮罪蓋上的血(14~15)是為著神的滿足,而彈在燔祭壇上的血是為著罪人的平安。
【注2】 潔淨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不潔,使壇分別為聖,表徵全世界的罪都集中到基督的十字架上而被潔除,(彼前二24上,)使神和祂的子民可以在潔淨的光景中彼此享受。
16:20 亞倫為1至聖所和會幕並壇遮罪完畢,就要把那只2活著的公山羊奉上。
【注1】 連至聖所、會幕和壇這些聖物,也被神贖民的不潔所玷污。為這些聖物遮罪,表徵獻贖罪祭不僅是為除去我們的不潔,也是為著成全神的聖別;我們已經被帶進這聖別中。(參林後七1,來十三12。)
【注2】 20~22節,見8注1。
16:21 亞倫要雙手按在那只活著的公山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把這些都歸在羊的頭上,並且藉著所派的人,把羊送到曠野去。
16:22 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與人隔絕之地;那人要在曠野釋放這羊。
16:23 亞倫要進會幕,把他進至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裡;
16:24 又要在聖處1用水洗身,穿上衣服,然後出來,1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遮罪。
【注1】 亞倫用水洗身,然後獻上燔祭,表徵我們接受主耶穌的救贖,罪的難處得到解決之後,還需要那靈的潔淨,使我們能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燔祭,而憑基督的生命,為神活著。贖罪祭是為著燔祭獻的,(9,)指明基督完全救贖的目的,是要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而得以成為在基督裡絕對為神活著的人。
16:25 贖罪祭牲的脂油要1燒在壇上。
【注1】 即當作香焚燒。贖罪祭牲的脂油當作香焚燒,表徵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為著救贖我們,而祂的心向著神且為著神(由作為贖罪祭柔細部分的脂油所表徵),乃為蒙神悅納。本章裡基督作為在香壇上焚燒的香,(12~13,)以及基督向著神並為著神的心,這二者對神是可蒙悅納的甜美香氣,使神悅納我們。
16:26 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1洗衣服,1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注1】 這表徵凡因接觸與罪有關的事物而受玷污的人,必須對付他外面的生活(由衣服所表徵),並對付自己。28節者同。
16:27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至聖所遮罪,這牛羊就要搬到1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
【注1】 把贖罪祭牲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焚燒,表徵:第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永遠的成就了永遠、完全的救贖,(來九12,)在這事上事奉祂的人是無分的;(六30與注,來十三10~11與10注1;)第二,成功救贖的主,為人所棄絕;因此,凡接受祂救贖的,也當與祂一同出到營外,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十三12~13與注。)
16:28 焚燒牛羊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16:29 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1刻苦己2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3什麼工都不可作。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
【注1】 這裡的刻苦己心,表徵為罪憂傷、痛悔、難過。
【注2】 直譯,魂。31節者同。
【注3】 百姓什麼工都不可作,因為這是他們完全安息的安息日,(31,)表徵救贖已經完全由基督成就,沒有留下什麼給人作,人應當安息在基督的救贖裡。
16:30 因在這日要為你們遮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
16:31 這日是你們完全安息的安息日,你們要刻苦己心;這要作永遠的定例。
16:32 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就是聖衣,施行遮罪。
16:33 他要為至聖所遮罪,為會幕和壇遮罪,並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遮罪。
16:34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1一年一次為他們遮罪。於是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注1】 一年一次的遮罪,表徵供物不能叫人得完全,只是那『要來美事』的影兒,(來十1,)直等到神的兒子來到,才完成完滿的救贖。(來九1~十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