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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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出埃及記 出二五31~40

第九十四篇 燈台─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為著發光

一 作為復活生命的基督長大,分枝,發芽,開花,好發光照耀
二 在聖所裡照耀
三 指引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
四 生命的供應成為我們生命的光
五 引導我們在與神交通的禱告中享受基督作復活的馨香
六 引導我們進入至聖所享受基督作神的見證和施恩的寶座
七 照耀的光成了光輝的榮耀為著我們與神最親密的交通



第九十四篇 燈台─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為著發光

 讀經: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節;四十章四節,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我們來查考關乎帳幕的各種預表時,要注意經歷的一面過於道理的一面。以往有許多書論到帳幕的器具,這些書多半重在道理一面,讀那些批注,在經歷方面不能給人多少的幫助。歷年來我已學知,這些預表不但是為著道理,更是為著我們的經歷。不僅如此,這種經歷不該是一般基督徒的經歷。反之,它必須是對基督的經歷。

 本篇信息的題目是:『燈台─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為著發光。』這裡有六件事: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照耀,光。要有光的照耀,首先必須有長大,分枝,發芽和開花。我們惟有達到最後的步驟─開花─才能夠照耀,因我們開花了就照耀了。我們開花乃是為著照耀。然後光自然就照耀出來了。

 燈台是描繪基督的。然而,燈台所描繪的基督並不簡單;祂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從積極的一面來看,我們甚至可以說,祂是一位複雜的基督。這位基督乃是由一根主幹、六個枝子、七個燈盞的燈台所描繪出來的。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指出,燈台實際上是一棵樹;因此,它是一個樹台。在這棵金樹上有花萼(球),花苞和花朵。惟有生機的、活的東西,才能夠發芽、開花。因此,我們查考燈台及其枝子、花萼、花苞、花朵時,有一個明確的印象,就是這個金燈台乃是一棵樹。

 三十五節是以很不平常的方式寫的:『燈台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台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這一節反覆說到球與枝子是表明長大。因此,燈台中央的干乃是活的、生長的東西。主幹長大,枝子也跟著長大。首先,兩個枝子由主幹的底部長出來。然後主幹繼續長大時,又有兩對枝子長出來,一對由主幹的中間長出來,另一對由上面長出來。而且,球、花苞、花朵還出現在所有的枝子上。最終就有發芽、開花,為著產生花朵。花苞產生花瓣,而花瓣乃是花朵的一部分。先有長大,後有發芽,最終有開花;這種開花產生光的照耀。因這緣故,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說到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為著發光。分枝隱含在長大裡面。光的照耀乃是長大,分枝,發芽,開花這四個步驟的結果。

 在燈台上共有二十五個球或花萼。三對枝子以下有三個球,每對枝子以下有一個球;六個枝子上各有三個球;主幹的上部有四個球,總共有二十五個。二十五這個數字是由五乘五組成的。在聖經裡,五是負責任的數字。我們的手有四個手指和一個拇指可以來說明這件事。在聖經裡,五這個數字不是由二加三組成的,五乃是由四加一組成的。四這個數字表徵受造之物,受造;而一這個數字表徵神這位創造者。不僅如此,十個童女五個五個的分為兩組,五個是聰明的,五個是愚拙的;十誡也是五條、五條的分為兩組,刻在兩塊石版上,表明五乃是負責任的數字。二十五個球表明五倍負責任的數字。

 球雖然有二十五個,花卻只有二十二朵,因為托著三對枝子的三個球沒有花。有二十五個球為著負責任,卻只有二十二朵花為著開花和照耀,指明就燈台而言,負責任使生命長大,比發芽、開花、照耀更重大。這意思是說,長大是基本的。這表明我們需要更多的長大,甚至需要乘上二十五倍的長大。

一 作為復活生命的基督長大,分枝,發芽,開花,好發光照耀

 燈台乃是基督的預表,它描繪出基督是復活的生命,祂要長大,分枝,發芽,開花,好發光照耀。我們已經看見,燈台乃是一個長大的實體。燈台既然預表基督,就指明基督是生長的一位。請記得,燈台不是只由一個枝子和一個燈盞構成的。反之,中央的干長大的時候,就產生三對枝子。不僅如此,所有的枝子都在長大,而且還有球,有花苞,有花朵。燈台的干開始長大時,先產生頭一對枝子。然後再繼續長大,產生第二對枝子,最後產生第三對。至終,燈台本身長到完全的尺寸。這一切都表明基督一直在長大。

 基督先在祂自己裡面長大,然後也在我們這些枝子裡面長大。表面看來是枝子在長大,實際上乃是台藉著枝子並在枝子裡面長大。這表明基督在我們裡面長大。不是我們長大,而是基督在我們裡面長大。基督也是中央的幹,祂在自己裡面,藉著祂自己,並同著祂自己而長大。但在六個枝子裡面,基督乃是在我們裡面,藉著我們,並同著我們而長大。

 基督在祂自己裡面並在我們裡面長大,這件事不僅僅是一個道理;而是一個異象,它適用在我們對主的經歷上。我們已經指出,燈台上有六個枝子。人是第六日被造的;因此,六是人的數字。這數字不是由二加四組成的,而是由三加三組成的。在聖經裡,三這個數字表明在復活裡的三一神。作為在第六日被造的人,我們是六這個數字,然而我們有復活裡的三一神。這意思是說,我們是受造的人,如今在復活裡的三一神裡面。這就是由三加三所組成六這個數字的意義。

 基督是主幹,所以祂在自己裡面並同著祂自己而長大;同時祂也在我們這六個枝子裡面長大。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燈台不是描繪一位簡單的基督,而是描繪一位複雜的基督,就是包羅萬有基督的原因。

 燈台也隱含另外兩件事─燈芯和油。如果燈台沒有燈芯,也沒有油的供應,燈台就不可能燃燒、發光。燈芯是由來自植物的原料作成的,因而表徵人性。油是那靈的表徵,代表神性。人性在神性裡燃燒,就有光的照耀。但我們的燈芯若太長的話,就不會產生光,而是產生煙。只要燈芯太多,油太少,就會冒煙,沒有照耀。

 出埃及記沒有題起燈芯或油。但我們查考本章所記燈台的圖畫,就曉得這裡隱含著燈芯和油。倘若沒有燈芯和油的供應,燈台怎麼能照耀?因此這裡隱含了燈芯和油。不僅如此,燈芯必須長度適當,與燈台的比例相稱,此外還需要有適量的油。然後燈芯和油一同產生燃燒,燃燒造成照耀,照耀便發出光來。然而,這種燃燒和照耀是從長大,分枝,發芽,開花來的。

二 在聖所裡照耀

 燈台在聖所裡照耀;那就是說,燈台在教會裡照耀。今天基督徒與我們爭辯,問說:『為什麼你們說你們是教會?難道我們不是教會,像你們是教會一樣嗎?』不需要爭論誰是教會。如果你真是教會,那麼你就是教會。如果你不是教會的話,那麼你就不是教會。比方說,我是一個人。不論別人怎麼說,這總是一件事實。我既然是一個人,就不需要宣傳我是一個人。倘若我們是教會,燈台的照耀定規會在我們中間。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指出,外院子、聖所、至聖所有三種的光。外院子有天然的光,就是太陽、月亮、眾星的光。外院子是露天的,所以有這樣的光。然而,聖所和至聖所是完全遮蓋起來的。這樣的遮蓋使太陽、月亮、眾星的光無法透入。聖所裡面如果不是因著特別的光,就像滿了黑暗的牢房一樣。但聖所裡滿了光,因為燈台及七個燈盞的照耀照亮了聖所。

 每當祭司離開外院子,進到聖所裡,馬上就能夠看見燈台上燈光的照耀。燈台的照耀證實這個地方的確是聖所。沒有燈台照耀著,那個地方就是一個黑暗的牢房。但燈台的照耀證實這是聖所。今天教會的原則也是一樣。我們怎麼來辨別誰是教會,誰不是教會?我們辨別聚會裡是黑暗的,還是有燈台光的照耀,就能夠斷定。某一個團體的信徒是不是教會,決定於他們中間有沒有燈台的照耀。

 我們許多人進入主恢復裡的教會生活以前,參加過其它基督徒的聚集。可是等到我們進入了真實的教會生活中,我們才看見了燈台的照耀。在教會的聚會中,我們看見照耀的東西。我能夠作見證說,首先我在基要派的基督教裡,然後和弟兄會在一起。在宗派裡所有的全是黑暗,而弟兄會只有少許的光。但我來到主恢復裡的教會時,我不但在光中,甚至浸在光裡面。這光不是天然的光,不是太陽、月亮、眾星的光;而是燈台的光。

 詩篇七十三篇十六節、十七節說:『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系為難;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作詩的人對於一種特別的光景感到煩擾、困惑、為難。他一思索,就覺得痛苦。他愈想就愈受不了。但他進了神的聖所,就得了悟性。這意思是說,神聖所裡的光光照了他。我們許多人能夠作見證說,我們因著一些事情煩擾、為難。但我們來到教會的聚會中,我們蒙了光照,事情就明朗了。

 我們的聚會裡有多少光,在於基督在我們裡面有多少的長大。如果基督在我們裡面更多長大,我們就有更多的光。假定聖所裡的燈台沒有完全長大,或是長得不平衡,燈台仍會照耀,但不會照耀得充分、合式。如果燈台沒有機會長得完全,聖所裡的光也照樣不會完全。因這緣故,我們有時候覺得某個教會聚會裡的光不是非常的明亮;不錯,有光,但沒有豐滿、完全的照耀。在教會裡能有多少的光,決定於基督能夠在我們裡面並藉著我們長大有多少。如果我們都給主一條自由的通路,天天在我們裡面長大,每當我們來在一起,光就會充分的照耀。惟有基督在我們裡面有完全的長大,光才能有完全的照耀。

 所有的枝子都給燈台一條自由的通路,好在它們裡面並藉著它們長大,這是頂重要的。燈台愈在枝子裡面長大,就愈開花、照耀,也愈有光。然後我們在教會的聚會中來在一起,光就愈過愈明亮。我們許多人能夠證實在教會的聚會中蒙了光照。我們有些蒙蔽和隱藏的事,就被光暴露出來。這光是從基督來的,祂是中央的幹,不但在祂自己裡面長大,也在我們這些燈台的枝子裡面長大。

三 指引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

 燈台的照耀指引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我們進到聖所裡,光就照耀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不是在黑暗裡,我們知道在聖所裡有什麼,並且也得著指示。光指引我們到桌子前,那裡有神的陳設餅作我們生命的供應。這就是在教會的聚會中,我們在光的照耀之下,得著生命供應的原因。

 惟獨祭司才有資格進到聖所裡。桌子上的滋養是單單為著他們的。祭司在桌子那裡得著滋養以後,就到燈台那裡執行他們的任務,就是修剪燃焦的燈芯,並添上新鮮的油。我們享受基督作桌子上生命的供應,並得著祂的滋養時,我們也來到光的面前,修剪老舊燃焦的燈芯。我們由經歷中曉得,在教會生活裡,光照耀在我們身上,並且指引我們得著基督的滋養。我們得著祂的滋養以後,就來修剪、切除、整理燈芯。我們不是修剪別人的燈芯;而是修剪我們自己。我們只有天然的光─外院子的光時,我們才會批評別人。但我們進入聖所,得了滋養和光照之後,就會修剪自己。我們不是批評別人,而是修剪我們自己的燈芯。我能夠作見證說,我常常在享受基督作滋養以後,修剪我自己。

四 生命的供應成為我們生命的光

 修剪的結果乃是光更明亮的照耀。在經歷中這意思是說,在桌子那裡所得著生命的供應,成了我們生命的光。我們享受生命愈多,照耀也愈多。

五 引導我們在與神交通的禱告中享受基督作復活的馨香

 燈台的照耀不但指引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也引導我們在與神交通的禱告中,享受基督作復活的馨香。首先我們在桌子那裡享受基督作滋養,然後在香壇那裡享受祂作復活的馨香。復活的生命乃是在禱告中獻給神的香。

 在道理上很難瞭解的事情,在屬靈經歷的光中就能夠懂得了。我們在外院子的時候是天然的,我們的思想和觀念也是天然的。因為外院子的光是天然的光。但我們進入聖所以後就不再是天然的,因為已經把我們引到靈的門坎上。在聖所裡,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供應,對付了我們天然的生命,而蠟剪也剪除了天然的生命。修剪燈芯就是剪去燃焦的天然生命。然後光就燃燒得更加明亮,把我們引到香壇復活的生命那裡去。因此,我們不但在桌子面前享受基督,也在香壇那裡享受基督,以復活的生命作為馨香之氣獻給神。到了這一地步,就很難斷定我們是在聖所還是在至聖所裡。聖經沒有明確地指明香壇的位置。我們無法由讀聖經來確定香壇是在幔子裡面,還是在幔子外面。有時候似乎是在聖所裡,有時候又似乎是在至聖所裡。這指出一件事實,就是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也許絕對在靈裡,也許在靈的門坎、邊界上。

六 引導我們進入至聖所享受基督作神的見證和施恩的寶座

 從燈台而來的光也引導我們進入至聖所,享受基督作神的見證和施恩的寶座。施恩的寶座(來四16)就是約櫃的蔽罪蓋。約櫃是神的見證,而蔽罪蓋乃是神的寶座。整個約櫃,尤其是蔽罪蓋,乃是基督。

 在至聖所裡,我們享受基督到極點。我們在桌子那裡享受祂作生命的供應,在香壇那裡享受祂作復活的生命,以後就在至聖所裡面享受祂作神的見證和施恩的寶座。這乃是對基督最深、最高的經歷。我們享受基督作神的見證和施恩的寶座,在那裡神與我們相會,我們就能夠與神交通,神也能夠將祂自己注入到我們裡面。

七 照耀的光成了光輝的榮耀為著我們與神最親密的交通

 我們在至聖所裡經歷基督,並且在那裡享受祂到極點,我們就不再需要燈台的照耀了?照耀的光如今成了光輝的榮耀,為著我們與神最親密的交通。至聖所裡光輝的榮耀,相當於聖所裡燈台的光。這意思是說,來自燈台的光和光輝的榮耀乃是同義詞,兩者都是說到神自己。

 雖然光和榮耀都是神自己,但它們之間卻有點不同。神在燈台那裡照耀,卻在施恩的寶座上顯現。神的顯現與祂的照耀不同。神的顯現總是在榮耀裡。在聚會中我們時常覺得神在照耀,而且聚會裡滿了光;然而,聚會中也許沒有多少神的榮耀。但有時侯,我們不但覺得有光在照耀,也覺得榮耀顯出來了。

 光和榮耀的不同,可用電和閃電的不同來說明。有電,就有光的照耀。但這種照耀不是電的顯現。電的顯現乃是閃電。我們可以安然坐在電燈的照耀之下,但閃電一出現,我們也許就被嚇住了。

 神榮耀的顯現既是可畏、可怕的,我們就需要救贖的血彈在蔽罪蓋上,就是施恩的寶座上。沒有彈上基督救贖的血,就沒有人能夠當得起神榮耀的顯現。每當神的榮耀顯在我們眼前,我們立刻就覺得需要寶血。這種經歷,連同本篇信息所描述的其它經歷,都是從在教會生活裡,因著基督作燈台,藉著我們、同著我們並在我們裡面的照耀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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