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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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出埃及記 出二三1~19及注

第七十二篇 律法條例的暗示、明示和意義(三)

十九 不可將神祭牲(基督)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這表示基督的救贖應當和我們犯罪的生活分開
二十 不可將神節期(基督)的脂油留到早晨,這表示我們今天就應當與神同享基督的豐富,不可等到明天
二十一 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神的殿,這表徵作為初熟之物的基督送到神的居所,使神滿足
二十二 不可用山羔母的奶煮山羊羔,這表徵不可用滋養初信者的神的話語(基督生命的供應)殺死他們



第七十二篇 律法條例的暗示、明示和意義(三)

 讀經:出埃及記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二十三章十至十二節,十四至十九節。

 在前一篇信息裡,我們已經看過了幾個與如何在基督裡生活有關的要點。我們看見,我們必須把我們收成之基督的豐盛,以及我們十字架經歷的洋溢獻上;我們這些藉著我們的代替─基督得蒙救贖的人,應當分別出來歸給神;我們應當被作為我們聖潔的基督所浸透,在神面前成為聖潔的人;凡死亡的東西我們都不該吃,我們只當接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我們又看見,我們必須關心別人,並接受基督作我們的安息來供應別人食物。末了我們看見,每年三次向神守節表徵在基督裡豐滿地享受三一神。現在我們必須進一步來交通守這三個節期的補充事項。

十九 不可將神祭牲(基督)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這表示基督的救贖應當和我們犯罪的生活分開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十八至十九節給我們守節期的四個補充條例。第一,十八節說:『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這是一項警告:不可將基督的救贖和我們犯罪的生活混在一起。以色列人來守節的時候,不可將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混在一起。這指出,我們不該將基督的救贖與我們犯罪的生活混雜在一起。祭牲的血表徵基督的救贖,有酵的餅表徵我們犯罪的生活。這兩樣絕不能擺在一起。我們若要享受基督的救贖,我們就必須從犯罪的生活裡分別出來。

二十 不可將神節期(基督)的脂油留到早晨,這表示我們今天就應當與神同享基督的豐富,不可等到明天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十八節還說:『也不可將我節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照這節聖經所說,神節期(基督)的脂油不應當留到早晨。這表示我們今天就應當與神同享基督的豐富,不要等到明天。我們這些基督徒今天就應當享受基督,不要把這種享受拖延到明天。

二十一 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神的殿,這表徵作為初熟之物的基督送到神的居所,使神滿足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十九節說:『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照這節聖經所說,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神的殿;這表徵作為初熟果子(林前十五20,23)的基督被帶到神的居所,使神得著滿足。這節聖經不光說到初熟之物,更是說到『首先初熟之物』。比方說,初熟之物可能有桃子,也有杏子。然而,杏子可能先成熟,杏子就成了首先初熟之物。首先初熟之物應當帶到殿裡,就是神的居所,使神得著滿足。這指出,在我們對基督的經歷與享受中,我們不只該有高的經歷,也應當有最高的經歷。我們對基督這方面的經歷應當直接帶到神面前,沒有一個人該享受它。有時候我們與人分享一些對基督的經歷之前,沒有先獻給神,這就叫我們的經歷變得很平凡。又有些時候,我們以為自己對基督的經歷是高得不能再高的了,而它實際上非常平凡、普通。對基督真正最高的經歷應當隱密地保留起來,然後帶到神的殿中,直接獻給神,讓神滿足。

二十二 不可用山羔母的奶煮山羊羔,這表徵不可用滋養初信者的神的話語(基督生命的供應)殺死他們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十九節又說:『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這裡的奶表徵神的話奶(基督生命的供應),是用來滋養初信者的。(彼前二2,來五12~13,林前三2。)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徵不可用神的話奶殺死在基督裡的初信者。要用話奶,就是作為生命供應的基督,滋養新生的基督徒;卻不要用話奶殺死他們。許多基督教教師用一些基督的膚淺教訓『烹煮』初信者。他們用神的話『煮』人,而不是餵養人。能夠產生奶的基督的話,總該用來滋養在基督裡的嬰孩,絕不可用來殺死他們。

 當我們在節期所預表的基督裡享受三一神時,我們必須遵守這四個補充的典章。我們不該將基督的救贖攙雜在犯罪的生活裡;我們不該將對基督豐富的享受延遲到明天;我們應當將對基督最高的經歷獻給神,使神滿足;我們不應當用基督的話殺死初信者,而要用基督的話滋養他們。

 從出埃及記二十一章至二十三章,我們看見典章所描繪的一幅畫,說明我們這些墮落的罪人如何蒙了基督的救贖,如何逃進基督裡面,享受祂作我們的安息與自由。這幅畫也給我們看見如何在基督裡生活,如何供應別人安息與食物。此外,每年三個節期表徵在基督裡對三一神完滿的享受;有一個節,收藏節,也就是住棚節,指出我們在新天新地對神永遠的享受。這豈不全都是神經營的啟示嗎?為著這一切典章裡所描繪的圖畫,我們要讚美祂!我們不應當只就著白紙黑字的字句來讀這些典章,我們還必須禱讀並交通這些經節、使我們能領會它們所呈現出來的奇妙圖畫。

 我信我們總括來看出埃及記二十一至二十三章這些典章的暗示、明示,以及其意義所呈現出來的圖畫,對我們會有幫助。這些典章啟示出我們已經逃進基督裡面,接受祂作我們的避難所,現今在祂裡面享受安息與自由。我們這班在基督裡,並且接受祂作我們安息和自由的人,必須學習如何在基督裡生活。因著我們在作為我們避難所的基督裡,我們不再為奴,不再在墮落裡。在基督裡,我們已經得著了釋放。這叫我們想起保羅在羅馬書八章一節的話:『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在基督裡,我們是自由的,並且享受安息。在基督裡,就不定罪了。

 關乎在基督裡生活有四件重要的事。第一,我們必須將收穫中的豐盛,以及醡中下滴、滿溢的酒和油,帶來獻給神。豐盛就是我們在作為美地的基督身上勞苦經營所得出產的豐盛。因此,豐盛的收穫乃是豐富經歷基督的成果。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生活的人,應當經歷祂。經歷基督就是在祂身上勞苦,栽種基督,並且收割基督。如果我們這樣在基督身上勞苦,我們就能將收成的豐盛獻給神。

 除了收成的豐盛以外,我們還必須有醡中下滴的酒和油。下滴的酒表徵藉著十字架的苦難對基督的經歷,酒和油乃是從十字架這個醡流出來的。我們在基督裡生活,應當將收穫的豐盛,和醡中下滴的酒和油都獻給神。換句話說,我們應當經歷基督,也要經歷十字架的苦難。經歷基督帶給我們豐盛,而十字架受苦的經歷帶來下滴的酒,也就是滿溢的酒,使神和人喜樂;也是流淌的油,使神喜悅。我們每天都應當向神獻上所有我們對基督和十字架的經歷。我們將豐盛和下滴的酒獻給神,不可遲延。

 第二,我們總要守住地位:我們已經藉著我們的代替─基督蒙了救贖,我們也已經分別出來歸給神了。我們應當向別人宣告,特別是向家裡的人說:我們在亞當裡原是頭生的,我們的命運就是在神的公義中被神擊殺。然而,我們藉著作為逾越節羔羊的基督,已經得蒙救贖,現今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了。我們是以耶穌寶血的重價買來的,現在我們屬於買我們的那位。我們自己必須牢記,並且也要向別人宣告。特別是作父母的,應當向兒女們作見證說,我們不屬世界,而是屬乎神的。倘若有孩子問父親,為什麼他不像世界上其它的人那麼熱衷去賺錢;他應當說:『孩子,我已經被神買來、蒙了救贖,現在我必須分別出來歸給神。我本來是該被殺的,但是基督救贖了我。因著我不是自己的人,我沒有選擇的餘地,我只有分別出來歸給神。』凡是在基督裡生活的人,都應該有這樣的地位,這樣的記念,和這樣的宣告。

 第三,為要在基督裡生活,我們必須是聖潔的子民。我們既站在這樣的立場上:得蒙基督的救贖,並且分別出來歸給神;現在我們就應當被基督浸透,成為聖潔的子民。被基督浸透就成為基督人,成為真正聖潔的人。

 第四,凡有死亡性質的東西,我們都不該吃。這是不可吃田間野獸撕裂之牲畜的肉這條典章所預表的。我們若不吃撕裂的肉,我們吃什麼?我們應當分享神在祭壇上所殺的祭物,不可吃魔鬼、鬼魔或惡人在田間撕裂的肉。基督應當是我們獨一的食物。我們應當照著神的方式來吃祂。我們是聖潔的人,分別出來歸給神,並且被基督浸透。因此,惟有基督才是我們的食物和生命的供應。

 我們若照著這些典章在基督裡生活,我們定規會周周守安息日,每隔七年都守安息年。這就是支取基督作我們的安息,叫別人也得著益處,得著安息與食物。每週的安息日能叫別人得著安息和復甦的益處,而安息年則使窮人得著豐富食物的供應。原則上,安息日、安息年都指出我們應當支取基督作我們的安息,為要叫別人得供應、得益處。

 我們若在基督裡生活,並且支取基督作安息,叫別人得著益處,我們就得以進入三一神完滿的享受裡,這是節期所表徵的。我們就能享受基督作我們的除酵節,賜生命的靈作我們的收割節,父的豐富作我們的收藏節、住棚節。這就是在基督裡完滿地享受三一神。

 我們在基督裡享受三一神的時候,必須注意四件補充的事。雖然這四件事是附加的,它們仍是重要的。第一,我們絕不該把救贖的血與有酵餅混在一起。這意思是,每當我們在基督裡享受三一神時,我們不該把基督的救贖和我們犯罪的生活放在一起。我們若要支取並應用基督的救贖,就必須棄絕犯罪的生活。凡是流連在罪惡生活裡的人,不能取用基督的寶血,也不能分享節期。離了基督救贖的寶血,我們無法享受節期。因此,每當我們取用寶血時,我們必須棄絕罪惡的生活。

 第二,我們應當享受脂油,基督最甘美的部分,天天享受,不可遲延到明天。我們不該把基督的豐富保留到明天才享受。這是神所不許可的。祂要求我們今天就享受基督最肥甘的部分。在我們的經歷中,明天不僅是第二天,甚至就是下一個小時或下一分鐘。現在就享受基督─不要等到將來。不論你在那裡,現在就要享受基督。

 第三,我們應當保留我們對基督最高的經歷,讓神來得滿足。我們應當將這些經歷,首先初熟之物,帶到神的家裡。每當我們在基督裡享受三一神,我們必須保留最高的經歷,為著使神得著滿足。

 最後,我們必須遵守不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的典章。這意思是說,我們不應當用我們的聖經知識或我們對主話的經歷,殺死在基督裡年幼的信徒。這樣殺死別人,就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們不應當『煮』初信的或年幼的,我們應當用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我們的聖經知識餵養他們。

 奶來自母親消化過的滋養食物。就屬靈上來說,在享受基督這件事上,我們都應當是母親。我們所消化進來基督的豐富應當產生奶來餵養年幼的。然而,危險的是:我們沒有用這奶餵養別人,反倒定罪他們或責備他們而『烹煮』他們。不要用你享受三一神產生的奶去定罪年幼的或初信的。

 在基督裡老練的聖徒能產生許多奶。然而,這樣的聖徒多半有這個難處:用這奶去『煮』年幼的信徒。雖然這些老練的聖徒是『母親』,他們並沒有用他們的奶餵養年幼的。因著比較老練的弟兄姊妹有『煮』別人的習性,年幼的對他們常常敬而遠之,認為這些聖徒太『聖潔』了。年幼的不能忍受年長的『烹煮』他們,所以他們寧可自己聚在一起。我們都應當注意這項警告:不要用我們的奶,就是基督的供應,去烹煮別人,而要用奶餵養他們。

 神的律法是神頒賜的,所以律法指引我們歸向神自己。因此,神的律法並所有的典章都是論到屬靈事物的。有些典章題到我們墮落的生活、罪行、罪性、撒但和鬼魔。另有一些典章題到基督、基督的救贖,以及我們對基督的享受。在這幾章聖經裡,我們看見神的經營。我們甚至可以說,出埃及記二十一章至二十三章是整本聖經的濃縮。在消極方面,我們看見人的墮落、撒但、鬼魔、罪性,和罪行。在積極方面,我們看見神、基督、十字架、救贖、享受基督,甚至完滿享受三一神,直到永永遠遠。這就是神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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