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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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創世記 二十五22至26及注

第六十六篇 蒙揀選

   d 第三方面,雅各的經歷
    (一) 蒙揀選
     (1) 在出生之前
     (2) 照著神的預知
     (3) 不是本於自己的奮鬥
     (4) 不是本於自己的行為
     (5) 本於呼召人的神
     (6) 在於神的憐憫
     (7) 在於神的恩典
     (8) 接著是神的預定
     (9) 接著是神的呼召
     (10) 為著神的目的



第六十六篇 蒙揀選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創世記裡一位最有趣的人物-雅各。創世記記載了九位偉大的人物。前五位-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和挪亞-被看作五個分開的人。雖然他們之間有一些屬靈的關係,但嚴格說來,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和挪亞,彼此之間並沒有關聯。但後四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我們知道就生命經歷來說,他們不該被看作四個分開的個人。我們曾指出,在亞伯拉罕身上沒有揀選。在亞伯拉罕的記載中,第一項是呼召。但按照新約的啟示,對神的經歷不是開始於神的呼召,乃是開始於神的揀選。首先,神揀選我們;其次,祂預定我們;第三,祂呼召我們。在神呼召之後,有赦罪、救贖、稱義、重生、以及神完全的救恩。在此我們能看見,在亞伯拉罕身上沒有對神經歷的開端。這開端是在雅各身上,因為在雅各身上我們看見神的揀選。然而,在雅各的記載裡我們找不到神的呼召。所以我們再一次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加上約瑟,不是四個分開的人,乃是一個完整生命經歷的四方面。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每人代表生命經歷的一面。我們會看見,雅各代表變化過的生命,約瑟代表這變化生命掌權的一面,作王的一面。

 按照新約的啟示,信徒首先是在已過的永遠裡,在創立世界以前,蒙神揀選。(弗一4。)其次,他們又按著神的揀選被預定,這也是發生在已過的永遠裡。然後,在時間裡,神呼召我們。在神預定之後的呼召裡,我們接受了赦罪、救贖、稱義、重生、以及完全的救恩。除了這一切之外,我們必須變化。一天過一天,我們在神變化的過程中,不僅被帶進完滿的兒子名分裡,並且有了君王職分。我們重生為神的兒子,君王的兒子;我們正在經歷神變化的過程,將來要成為君王。

 在亞伯拉罕或以撒身上我們看不見君王職分,君王職分是在作為雅各一部分的約瑟身上。當雅各在埃及受到歡迎的時候,表面上法老是世界的君王,實際上真正掌權的是約瑟,不是法老。但約瑟不是代表他自己,乃是代表他父親。因此,那時的世界是由雅各藉著約瑟來治理的。

 所有的聖徒都在變化的過程中,好成為君王。因此,對神正確、恰當並完整的經歷,乃是從神的揀選到我們的君王職分。揀選是在已過的永遠裡完成的,君王職分是為著將來的永遠。君王職分是我們的定命。在已過的永遠裡,神揀選、預定了我們,要我們在將來的永遠裡作王。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既看不見已過永遠裡的揀選,也看不見將來永遠裡的君王職分。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的記載沒有對神經歷的開端與終結,這二者都在雅各身上。在雅各的記載裡,有非常美好的開端,也有很恰當的終結。雅各這個抓腳跟的人,抓奪的人,變化為神的王子。至終,他成了以色列,不再是雅各。我們若仔細讀新約,會看見以色列這名字至終出現在新耶路撒冷。(啟二一12。)以色列在新耶路撒冷裡,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卻不在那裡。

   d 第三方面,雅各的經歷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在生命的經歷上是完整的單位。我們不該把他們看作四個分開的個人,而該看作一個人完整經歷的四方面。現在我們來看第三方面-雅各方面。在亞伯拉罕身上有神的呼召,本於信得稱義,憑著相信神而活,並活在與神的交通裡。在以撒身上有恩典的承受、安息和享受。在以撒身上我們看不見本於信得稱義,因為這一點是包括在亞伯拉罕的經歷裡。但在以撒身上有恩典的承受和享受,這一點在亞伯拉罕的記載中看不到。在此我們看見生命經歷的不同方面。在雅各身上,我們看到神的揀選和神的對付。雖然我們都喜愛承受並享受恩典,但我們不喜歡對付。在雅各身上,我們沒有看到享受的一面,反看到神對付的一面。因為雅各抓奪得太多,神的手就一直在他身上。雅各的抓奪帶來神的對付。神也許說,『雅各,你能抓奪,但是我能對付。在你抓奪的每一步,都有我的對付。』這不是神的懲罰;這是神的對付,目的在使雅各變化。

 當我在主面前思考本篇信息的時候,我想到雅各甚至在出生之前就開始爭奪,便覺好笑。利百加懷了孕,『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創二五22。)這個爭奪可能是由雅各,而不是由以掃開始的。以掃必定是採取守勢。雅各可能會說,『以掃,你不該走在我前面,我必須優先。』然後以掃可能說,『不,我在你前面,我必須先出去。』兩個孩子打起架來,作母親的受不了,就去求問神。(創二五22。)在神主宰的安排下,以掃先出來,但雅各沒有停止爭奪。他出來以後,仍抓住以掃的腳跟。(創二五26。)因此,他被起名叫雅各,意思就是抓腳跟的人。雅各既是這樣一個抓腳跟的人,神就必須對付他。神對付的結果就是變化。雅各在成熟的年齡,不再是雅各-他是以色列,是神的王子。至終神把整個世界,包括法老,都放在他以下。

 我再說,這四個人構成了對神經歷的完整單位。我們都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目前,我們仍在神變化的過程中。然而有一天,我們都要成為以色列,神的王子,和我們的『約瑟』一同治理全地。

    (一) 蒙揀選

 在雅各身上我們看見神的揀選,就是雅各蒙揀選的事。(創二五21~26,彼前二9。)你相信你已經蒙揀選了嗎?你怎麼知道?雖然我們可以站在神的話上說,『我知道我已經蒙神揀選,因為聖經這樣告訴我。』但我還要問一個問題:我們怎樣從經歷中知道我們已經蒙神揀選?我們無法逃開神的事實,使我們知道我們是蒙揀選的。在我已過五十年的基督徒生活裡,我多次想要從主逃開,我甚至對主說,『主,我厭煩基督徒生活,我要跑開了。』我雖然想要跑開,但跑不成。有的基督教工人怕你們離開主,但我大膽鼓勵你離開祂。你可以盡所能的這樣作,告訴祂:『主,我不再愛你了。我不作基督徒了。』你可以這樣對主說,但祂會回答:『你要和我斷了嗎?這由不得你。你可以斷,但我不斷。你要到那裡去?去埃及嗎?如果你去那裡,我就去那裡等你。當你到那裡,你會發現我已經在那裡了。』我們都已上了圈套,無法逃脫。這是有力的證明,我們已經蒙神揀選了。

     (1) 在出生之前

 雅各在他出生之前,甚至在創立世界以前,就蒙揀選了。(創二五22~23,羅九11,弗一4。)我們像雅各一樣,也是在出生之前蒙揀選的。在已過的永遠裡,在神還未開始創造任何東西之前,祂就揀選了我們。我們雖然自認渺小,但我們已經夠大,使神注意我們。甚至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注意我們,在已過的永遠裡揀選了我們。

 在我早期的職事中,我對一件事感到很困擾:我有些朋友幾乎要成為基督徒,卻沒有得救。但許多人離主很遠,我想他們絕不會得救,結果卻得救了。有的人只參加一次福音聚會就得救了,他們似乎沒有理由得救。實際上,他們得救是因為神已揀選了他們。雅各這個頑皮的人,抓腳跟的人,抓奪的人,蒙了神的揀選。這決定了他的將來。神的揀選是雅各一生的起源和開始。不要以為你是偶然得救的。不,我們的得救乃是神揀選的完成。

     (2) 照著神的預知

 我們蒙神揀選是照著祂的預知。(彼前一2,羅八29。)我喜歡預知這辭。在我們出生之前,神就預先知道我們。在已過的永遠裡,神就照著祂的預知,揀選了我們,並預定了我們。

     (3) 不是本於自己的奮鬥

 雅各不是本於自己的奮鬥蒙神揀選的。(創二五22~23,26。)同樣,我們蒙揀選也不是照著我們的掙扎。雅各有些愚笨。當然,他沒有我們所有的知識。他若知道已經蒙了揀選,就無須掙扎了,他可以告訴以掃說,『以掃,你可以先出去。不管誰先出去,我已經蒙揀選了。不管你怎樣快,我怎樣慢,長子的名分是我的,因為我已經蒙了揀選。』但由於雅各沒有這種啟示,所以他掙扎。

     (4) 不是本於自己的行為

 羅馬九章十一節題到雅各和以掃,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也沒有作出來,(只因要堅定神揀選人的旨意,不是本於行為,乃是本於那呼召人的。)』在這節經文裡,我們看見雅各蒙揀選不是本於他自己的行為。在雙子還未作出善惡之前,神已經告訴作母親的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羅九12。)這證明神的揀選不是根據我們的行為。我們是好是壞,都算不得數。

     (5) 本於呼召人的神

 羅馬九章十三節說,『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恨的。』當我年輕的時候,我讀雅各和以掃的記載,就為以掃感到難過,說,『以掃比雅各好得多,為什麼神說祂恨以掃而愛雅各呢?』不要說神不公平。祂是神,祂是製作者,創造者。祂的揀選不是根據我們。乃是完全在於祂。不是本於我們的掙扎或行為,『乃是本於那呼召人的。』我們不是創造者-祂才是。在羅馬九章,保羅回答反對者,他似乎說,『你不知道你只是一塊泥土,而神是窯匠嗎?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作出他所要的任何東西嗎?』由此我們看見,我們蒙揀選完全是本於那呼召人的神。

     (6) 在於神的憐憫

 神的揀選也在於神的憐憫。(羅九14~16。)神對摩西說,『我要向誰施憐憫,就向誰施憐憫;要對誰動憐恤,就對誰動憐恤。』(羅九15。)我們都是神憐憫的對象。我們何等感謝祂,祂已憐憫了我們!『這不在於那定意的,也不在於那奔跑的,只在於那施憐憫的神。』(羅九16。)

     (7) 在於神的恩典

 神的揀選也在於祂的恩典。(羅十一5。)憐憫和恩典與神揀選的關係,有一點不易瞭解。雖然我們在已過的永遠裡,已經被神揀選並預知,但在神來呼召我們的時候,我們是在可憐的光景中,需要神的憐憫。仇敵魔鬼可能對神說,『看看你所揀選的這個人,他是何等的可憐!』然後神可能對撒但說,『撒但,你不知道這是顯示我憐憫的大好機會嗎?沒有這樣一個可憐的人,我怎樣能顯示我的憐憫?如果每個人都完全,達到你的標準,我就沒有顯示憐憫的對象了。撒但,這個蒙揀選的人正是我憐憫的對象。』恩典如何呢?我們看過,恩典是神的一些東西作到我們裡面。我們雖然這樣可憐,神卻不棄絕我們。相反的,祂不理撒但的控告,向我們施憐憫。神可能對撒但說,『撒但,我不僅向我所揀選的人顯示憐憫,我還要把我自己作到他們裡面。』當神作到我們裡面時,那就是恩典。我們不僅是神憐憫的對象,我們更是祂恩典的對象。我們是在神的憐憫之下,而祂的恩典乃是在我們的裡面。

 我能作見證,我是在神的憐憫之下,而在我裡面有神的恩典。這都是由於神的揀選。這不也是你的經歷嗎?我們都能作見證,雖然我們極其可憐悲慘,神卻來施憐憫,我們就悔改了。就在那時,有個神聖的東西-神的恩典-作到我們裡面。現在我們不僅在神的憐憫之下,我們也得著了祂的恩典,就是那是靈的基督這活的人位在我們裡面。這就是神的揀選。在雅各一生的記載裡,我們看見一些東西可以稱為憐憫,還有一些東西可以稱為恩典。

     (8) 接著是神的預定

 神在已過的永遠裡揀選了我們,接著就是祂的預定。(羅八29,弗一5。)預定這辭的意義不容易解釋。按照希臘文,意思是預先標出。神已把我們預先標出。在我們出生之前,神已預見並預知我們。我們不僅在已過的永遠裡蒙神揀選;我們也被預先標出,如今祂的標記在我們身上,甚至天使也知道我們已被預先標出。因此,預定的意思是神已經預先標出我們,為著一種定命-作祂的兒子。祂已經揀選並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弗一4~5。)

     (9) 接著是神的呼召

 在神的揀選之後,接著是祂的呼召。(羅八28。)神在已過的永遠裡揀選我們,在時間裡呼召我們。我們無法經歷祂的揀選或預定,但我們都經歷了祂的呼召。我們都已經『上鉤』了。我能很強的見證說,當我是一個雄心勃勃的青年學生時,有一天我被主『鉤住』了。雖然我盡力要擺脫這鉤,但我從未成功。每個基督徒都有同樣的經歷。我們正在走自己的路,然後有一天,主把我們『鉤住』了。我們能作什麼?我們別無選擇。我們越想擺脫這鉤,這鉤變得越大。這鉤大得足以包括整個宇宙。我們到那裡,這鉤就在那裡。你就是逃到拉斯韋加斯賭場,你會發現鉤也在那裡。這就是蒙召的意義。許多父母責備他們被神鉤住的兒女說,『你為什麼這麼笨?為什麼每天晚上都去聚會?你不知道你有前途嗎?』我們去聚會,因為我們已被神聖的鉤鉤住了。誰能抗拒這鉤?沒有人能。當這神聖的鉤臨到你,你無法抗拒。這是主的呼召,是祂恩典的眷臨。

     (10) 為著神的目的

 我們是為著神的目的蒙了揀選並呼召的。(羅九11。)很少基督徒知道這目的是什麼。當我年輕的時候,我聽了一篇又一篇的信息,讀了一本又一本的書籍,說到亞伯拉罕的事。這些信息和書籍說到因信稱義,和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但從未說到神呼召亞伯拉罕有一個目的。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看不到這個目的,因為他的生命沒有成熟。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看不到對神經歷的開端,在他的經歷裡也看不到正確生活恰當的終結。當亞伯拉罕住在迦勒底,神突然照耀在他身上,他就被『鉤住』了。神呼召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就被抓住了。但真正的起頭不是開始於迦勒底,乃是開始於神在創立世界以前的揀選。這個起頭是在雅各身上,不是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看過,亞伯拉罕的一生結束於再婚。他年邁之後,再次娶妻,並生了六個兒子。這當然不是生命的成熟。我們沒有看見亞伯拉罕變化為神的王子。我們若要看對神經歷的開端與終結,必須來看雅各。雅各對神的經歷開始於已過的永遠,並要持續到將來的永遠。

 神呼召的目的是什麼?乃是要把祂所呼召的人變化為君王。我們在雅各身上可以看到這目的,但在亞伯拉罕和以撒身上看不到。以撒只知道要吃『美味的肉。』你如果問以撒,他生活的目的是什麼;他也許會說,『我生活的目的是享受。』以撒不知道別的。同樣,今天大多數基督徒也不知道他們生活的目的是什麼。他們也許說,『我們得救是為著過快樂的生活,今天有平安和快樂,將來就到天上去。』但新約清楚的啟示,神的揀選、預定和呼召的目的是兒子的名分。(弗一4~5。)我們已被預定得兒子的名分。我們不是普通的兒子;我們是君王的兒子,是皇家的兒子,是命定要作王的。羅馬八章二十九節說,『因為神所預知的人,祂也預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這是神的目的。神揀選、預定並呼召我們的目的,乃是將可憐的罪人作成君王的兒子,在變化過程完成之後,我們就能作王掌權。

 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啟示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並且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新約也說我們要成為祭司和君王。(啟一6,二十6。)我們是祭司,有神的形像彰顯祂;我們是君王,有神的管治權代表祂。在千年國時,我們將作祭司,有祂的形像彰顯祂;並作君王,運用祂的管治權治理全地。現在我們天天經歷變化的過程,使我們能有神完全的形像,並且施行祂的權柄。

 我們若注視自己,我們要說,『我越看自己,越不像神的兒子,越不像君王。我是何等的可憐!雖然我已得救多年,仍是這樣貧窮!』讚美主,我們知道我們是這樣貧窮。但不要失望灰心,這正是我們在神變化過程中的原因。

 在創世記五十章中,有二十五章半專專記載雅各同約瑟。在這些章節中,我們看見雅各在神的對付和管教之下。每個與雅各有牽涉或有關聯的人,都成為神用來對付雅各的憑借。神使用雅各的父親、母親、哥哥、舅父、妻子、兒女。然而當雅各最終從火爐中出來的時候,他成了神的王子。

 雅各經歷的目的是什麼?是為著他得平安、喜樂和幸福的人生嗎?如果我們這樣說,雅各要回答說,『我不同意。在我一生中,我沒有多少平安,甚至在母腹中我也沒有平安。神沒有把我擺在前頭;我必須爭取。我爭不到就沒有平安。我騙了哥哥,他要殺我。母親幫我逃到舅父拉班那裡,拉班比我更善於欺詐。不要對我說平安。我沒有多少平安或喜樂,我只有許多對付。』神對雅各的目的不是要給他平安、喜樂和幸福的人生,然後接他到天上。神的目的是要對付這個可憐的抓奪者,直到他變化為神的王子,有神的形像彰顯祂,並運用祂的管治權代表祂。這是神的目標。當我們讀到創世記末了,我們看見以色列正是那樣的人。當他看見法老,他沒有說什麼,只伸出手為他祝福。(創四七7,10。)雅各有神的形像,完全彰顯神。而且,他藉著約瑟成了治理全地的人,在地上代表神。因此,在創世記末了,我們看見神的目標,神揀選的目標。今天我們也在雅各的路上。我們都已蒙召,得稱義,並且正在享受神的恩典。同時,我們也在神的對付之下。不僅神的小指頭,連祂的大拇指都在我們身上。這是神的對付和神的變化。這不僅要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更成為以色列,神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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