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7章
23節
注1
這裡的認識,意思是稱許。
羅七15
將同一字譯為認可。主從來不稱許那些在祂的名裡,卻不照著天父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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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言、趕鬼、並行許多異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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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不否認他們作了那些事,但祂認為那些事是不法的,因為不是照著天父的旨意作的,與神聖的旨意不一致。因此,他們即使在主的名裡作了那些事,也不能進諸天的國,卻要「離開」主,就是在來世被拒於國度的實現之外,不能得國度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