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5章
46節
注1
國度子民在國度的實際裡,遵行國度的新律法,就能在國度實現時,得著賞賜。賞賜與救恩不同,一個人可能得救了,卻得不著賞賜。(見
來十35注1
。)
太
5章
46節
注2
稅吏是替羅馬政府收稅的人,他們幾乎個個濫用職權,假借名義,訛詐勒索。(
路三12~13
,
十九2
,
8
。)納稅給羅馬政府,令猶太人非常痛苦。百姓藐視那些從事收稅的人,認為他們絲毫不值得尊重,(
路十八9~10
,)因此將他們與罪人同列。(
九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