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篇 神的救恩(一) 書名: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二)

 

第四十四篇 神的救恩(一)

  講時:一九五○年三月十日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

  講者:倪柝聲弟兄、李常受弟兄

  讀經:

  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

  二章七節,十六至十七節:「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約翰福音一章四節:「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十二至十三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信主的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生,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十章十節下:「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十二章二十四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羅馬書八章二十八至三十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傚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六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李常受弟兄:我還是覺得倪弟兄應該說話,所以我的負擔不是頂重。不過,我是有一個感覺,要說一點話。倪弟兄在已過幾個晚上說話時,我裡面有很重的感覺:弟兄姊妹對倪弟兄這些日子所說的,領會還是不多,所以對於屬靈的事,程度很差。弟兄姊妹就好像英文學不好,必須再從 A、B、C起頭來讀。前天晚上的信息,第一段倪弟兄似乎說不出來,實在是因著我們而受到了限制。所以我們只得盼望由淺的再說起。

  以神的觀點來接受神的救恩

  我在二十五年前得救,得救時可說是得救得很好、很透徹,也得救得很厲害。我不只從罪裡被救出來,也從世界裡被救出來了。我不是從世界慢慢脫離出來的,我乃是一得救,就立刻從世界的捆綁被釋放出來。雖然如此,我還是大約過了十年後,才站在神這一邊,以神的眼光來看神的救恩。在此以前,我乃是從我這邊,以我的眼光來看神的救恩。神與我對救恩的眼光,實在相差太多了。過去我們作話語職事,是從神的眼光來說話,但神的兒女都是從自己的眼光來看神的救恩,這乃是先入為主的。許多基督徒以為我們話語職事的工作,就是說他們所看見的。這是完全錯了,完全反過來說了。我們不是從弟兄姊妹的眼光來說話,乃是從神的眼光來說話。有的時候,無論我們說什麼,弟兄姊妹都答說,你說的不錯;但事實上他們並不一定真的看見了。願我們都放下我們對神救恩的看法,在神的觀點上來接受神的救恩。

  得著救恩的路

  神救恩的路有兩條:一是由人爬到神那裡,一是從神臨到人這裡。羅馬書是第一條路,從第一章就是說到一個不好的人,從他那滿了罪惡的情形開始往上爬,一直爬到八章二十八至三十節那裡,可以說就上到了高峰,得著了榮耀。而約翰福音乃是第二條路,是從神開始說起,一直往下到人而說話。說到經歷,乃是從人起頭,一直的經歷上去;但說到客觀的真理,則是由神達到人。就如說到帳幕本身,是由約櫃起往外去,直到外院子的祭壇;而人在經歷時,必須先由祭壇起,一直進到至聖所來面見神。今天這兩面我們都需要,要有從神來的啟示,也要有啟示是由人起的。正常的情形、正常的路乃是,人先有了從神來的啟示,而得著了救恩的經歷;然後人藉著所得的啟示,而爬到神那一邊去看。今天的難處乃在於,人先由自己這一邊認識起,所以許多人都是在暗中摸索,不能得著從神那面來的異象和啟示。

  這好比人找路有兩個方法:一是根據地圖,找到自己所要去之處的位置、方向,把這些都看清楚後,走的時候就不會有什麼難處,並且走得十分有把握。另一個方法就是不用地圖,自己摸索,一面走一面問。這樣,人就容易走冤枉的路,有時繞圈子,有時甚至走回頭路。

  神救恩的啟示

  從前我以為神的救恩乃是要救我脫離地獄、罪惡等。但事實上,神救恩裡首要的項目,並不是這個。在神的計劃、神的觀念裡,神救恩首要的不是對付罪。一九三四年之前,我的日子過得相當苦,我一直為我裡面的罪,批評人、嫉妒人、發脾氣等所苦。粗大的罪,在一得救後,就蒙了拯救。但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在羅馬七章的經歷裡,那時我便以為神救恩首要的乃是為對付罪。從一九三四年起,我開始摸著一點光;在一九三五、三六年,我摸著更多;到了一九四○年,漸漸摸得清楚透亮。甚至有一個時期,我大得釋放,會笑、會跳、也會讚美。

  
創世記一、二章的啟示-神的形像與神的生命

  這些年間,神的光所給我看見的有二件事:第一,神造人乃是要人有祂的形像。(創一26。)第二,神要人有祂的生命。根據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我們知道神造人乃是要人有祂的形像。這是聖經第一次題到神與人的關係。聖經第二次題到神與人的關係,乃是在創世記二章七節。當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之後,就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這說出神不僅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並且還要將祂的生命給人。聖經頭二次說到人與神的關係時,就說到神的形像和生命。到底神在人身上的目的是什麼?神乃是要我們每個人都有祂的形像和祂的生命。

  在我們天然的觀念裡,總以為神救恩的目的,乃為要使我們脫離罪。當然在神的救恩中,也包括了拯救我們脫離罪。然而,我們必須知道,神救恩裡最主要的,乃是要使我們有神的形像和神的生命。這是非常高、非常大的東西。如果弟兄姊妹沒有看見這事,你光注意事奉,你就還不是在神救恩的中心目的裡。神造人的目的,乃是要人有祂的形像,而得著祂的生命。

  神的目的受打岔

  人受造時,裡頭還沒有神的生命,所以神願意、神盼望、神也定規人要吃生命樹,就是接受神的生命;但在人還沒有接受神的生命之前,撒但就先進來打一個岔。人因著撒但的引誘,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就從此岔了出去。人就犯罪墮落了。人既犯罪墮落,就無法接受神的生命。神封鎖了通往生命樹的路,祂以基路伯(代表神的榮耀)和四面轉動、發火焰(代表神的聖潔)的劍(代表神的公義),把守通往生命樹的路。人若要靠近生命樹,吃生命果,就必須經過基路伯、火、和劍等。這也就是說,人如果要接受神作生命,就必須符合神的公義、聖潔、和榮耀。但在創世記三章末了,我們看見人一點沒有辦法符合神的公義,不能合乎神的聖潔,並且也是虧缺神的榮耀。所以人無法得著神的生命。

  律法的頒布

  你從創世記三章讀下去,讀到出埃及二十章,有律法的頒布。就是從人被造起,直到二千五百年後,神在西乃山賜下祂的律法。在那裡你看見神被祂的榮耀、聖潔、公義所圈住、所環繞;神在內,而人在外,人不能靠近神。因著人不認識自己的敗壞,所以就有了律法的頒布。然而,我們要知道,神頒布律法給人,並沒有一點意思要人來遵守,反而是要人來破壞。如果人能遵守律法,神的計劃就完全被破壞了;也許人會搞得天翻地覆,直到今天還是在西乃山。請你記得,神並沒有盼望你遵守律法,神乃是盼望祂的生命進到你裡頭。你盼望不發脾氣,神卻盼望你發脾氣;你盼望完美,要神幫助你,神卻沒有這個意思。神的救恩沒有意思叫我們完美;神的目的乃是要人像祂,有祂的生命,有祂的形像。

  出埃及記裡西乃山下的故事,不過是創世記二、三章伊甸園裡故事的重演。在伊甸園裡有二棵樹,一棵是善惡樹,一棵是生命樹。人受撒但引誘,吃了善惡樹而墮落之後,生命樹周圍就有了火焰、基路伯、和劍,就是神的聖潔、榮耀、公義把守著。而在出埃及記裡,在西乃山上也有火焰表徵神的聖潔,有律法表徵神的公義,有神的榮耀在那裡。在伊甸園裡有一棵善惡樹,而在西乃山也有律法的善惡。神如何沒有意思要人吃善惡樹,照樣,神也沒有意思要人遵守律法。這乃是神一貫的目的。所以西乃山的一幕,不過是伊甸園那一幕的重演。

  約翰福音的啟示-生命

  生命在基督裡

  從西乃山往下推一千多年,到了新約,使徒約翰就看見,生命在基督裡頭。(約一4。)我信約翰說這話的目的,乃是要把我們帶回到創世記二、三章那裡,給我們看見伊甸園裡生命樹所代表的生命,現今乃是在基督裡頭。神在起初所說到的生命,現在乃是在基督的裡面。

  主來是要叫人得生命

  接著主自己在約翰十章十節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主來到地上,目的乃是要叫人得著神的生命。然後祂就給我們看見,祂怎樣叫我們得生命。

  以上所說的各點,都是聖經中基本的,也是聖經中厲害的東西,每一點都需要用七天、八天的時間來說。有人說,各個禮拜堂裡都作一件事,就是勸人相信主耶穌,作好基督徒,愛主、跟隨主、傳福音、彼此相愛。不錯,勸人信主、作好基督徒、愛主、跟隨主等,都是不錯的事,但我盼望弟兄姊妹能花工夫,仔細研讀聖經裡重大的事。

  神的生命如何能進到人裡

  主在約翰十章說完祂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之後,在十二章就給我們看見,祂的生命要如何進到人裡面。二十四節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一粒麥子裡頭是有生命,這生命如何出去呢?必須死。麥粒如果不死,就只是一粒;若落在地裡死了,又復活,這麥粒的生命就跑到許多子粒裡。這意思是,主要進到人裡面作生命,就必須經過死與復活的過程,來產生許多新的子粒,就是我們信主的人。主的生命要進到我們裡面,就必須經過死。在這裡我再點一下,約翰所注重主的死,與你我所注重的不同。我們想,主死乃是為贖我們的罪;但約翰不這樣想,他沒有一點意思說主的死是為著贖罪。約翰說到主的死,所注重的不是贖罪,乃是生命。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這不是說到罪的問題,乃是說到生命出來的問題。在四卷福音書中,只有約翰福音特別記著,主死的時候,有血與水流出來。我們知道,主的寶血流出,乃是為著洗去人的罪;而主肋旁有水流出,這乃是指分給人生命。

  在約翰一章十八節,約翰說,主乃是在父懷裡的獨生子。但是到了二十章,主從死裡復活之後,就對馬利亞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17。)阿利路亞,藉著主的死與復活,生命已經進到許多人裡面,一粒麥子已經變成了許多子粒,一個人的父已經變成了眾人的父。這些乃是事奉神的人,在事奉的路上所當注意的。

  人如何接受神的生命

  約翰同時也給我們看見,我們要如何接受神的生命。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受基督的,就是相信基督之名的,神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在主那面,主乃是藉著死,將生命釋放;在我們這面,我們乃是藉著信,接受祂作生命。我們接受主,主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裡頭來,我們就成為神的兒女。神這些兒女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羅馬八章裡神救恩的高峰與經歷

  羅馬八章二十八至三十節給我們看見,神用萬事來互相效力,要叫神的生命從我們裡面透出來。今天神的兒女應用羅馬八章二十八節時,都應用錯了。他們以為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叫他們得著祝福、平安等好處。比如有一個人要去搭火車,因為有事遲到,誤了那班火車,結果平安的避開了那班火車所遭遇的危險。這人就讚美感謝神說,神叫萬事互相效力,使他得著了平安與祝福。我不敢說,萬事互相效力裡頭,沒有包括平安、祝福,但是這一節不重在祝福和平安;神的中心思想不在於祝福與平安,乃是在於藉著一切的環境造就你,目的是要使你像祂兒子的模樣。

  人的看法與神所注重的何等不同,人是重在得著祝福與平安;但神使萬事互相效力,乃是要叫我們裡頭所得的生命,從我們這個人出來。打個比方說,你把檸檬精泡在一杯水中,你就停在這裡麼?不,你要用一支湯匙攪一攪,使檸檬精與水調起來,就叫這一杯水變成檸檬水。這個攪一攪就是萬事互相效力。神在我們環境裡攪一攪,乃是要叫我們與神的生命調起來,好顯出神的生命。所以八章二十九節就說,我們要模成神兒子的模樣。我們如果配合祂裡頭的生命,就我們裡頭有神的生命,外面會滿了神的形像。

  羅馬八章六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這說出我們裡面有神的生命,外面也有神的安排,這外面的安排為要配合裡面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的生命,就是神的靈與我們的靈調和起來。神的靈是活在我們裡面。我們裡面的生命,要求我們的靈與神的生命合作。最重要的乃是,我們裡面的靈必須跟隨聖靈;你順服祂,跟隨祂,結果就有生命與平安。不管苦也罷,福也罷,我們不管外面的環境,只管裡頭聖靈的運行。我們這樣順服、跟隨的結果,就會有生命平安。我們所說要摸著的靈,就是這個靈。你如果體貼靈,就有生命平安在你裡面。這生命是非常豐富的,我只在基本上說幾個要點,等以後我們再來說,如何跟從聖靈在我們裡面的運行。

  啟示錄裡神救恩的終極-神的生命從人透出來

  到了啟示錄,我們仍然看見神在聖經起頭所題的事,有生命樹、生命果、有神的榮耀等。在啟示錄裡,至終有一班人,他們與神相近,他們要見神,他們裡面有神的生命,這生命要透出來作祂的榮耀。在那裡,神與人完全調起來了。所以到了新天新地,就不是有沒有脾氣、有沒有忍耐等的問題,乃是有神的生命從人裡面透出來。神的生命從人裡面透出來,就沒有罪的問題。基督徒的目標乃是新耶路撒冷,所以今天你不能以聖潔、不發脾氣為標準。神不是要把我們從不謙卑救到謙卑,從不聖潔救到聖潔,從發脾氣救到不發脾氣,祂乃是要叫祂自己的生命從我們裡面透出來。在這裡不只沒有罪,更是神的生命要從人裡面浸透出來,作神的榮耀。

  神的目的乃是賜人生命

  倪柝聲弟兄:罪在聖經中的地位非常的小,只佔很少的部分。可以說,罪在聖經裡乃是偶遇的事,是意外發生的事。罪並不是一個大題目。神乃是在人未犯罪之先,就將人放在生命樹跟前;神乃是在人未犯罪以前,就定規要給人生命。所以不是犯罪的亞當才需要生命,乃是未犯罪的亞當,就早已需要生命了。

  生命樹與知識善惡樹對我們來說,一個是供應生命,一個是帶來虛空。比如這個木桌上有二隻杯子,一杯是空的,一杯是裝滿水的。你如果取了那裝滿水的杯子,你就得了供應;反之,你就仍是乾渴。照樣,你如果吃生命樹,你定規得著生命的供應,不然你就是虛空的。全本聖經,只有兩卷書在最起頭就說到起初的事,一是創世記,開頭就說「起初神,」一是約翰福音,開頭說「太初有話。」約翰所說的比創世記所說的還要早,這兩卷書都說到生命。所以在起初的時候,神所注重的乃是生命。在我們身上,罪乃是主要問題;但在神身上,生命才是祂所注重的。神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本意不是為著除罪,乃是為著生命。我們常把中心、題目弄錯了,甚至離題太遠了。

  神創造人的目的乃是要人接受神的生命,但人必須自己負責接受神的生命。造人是神作的,吃果子是人自己要作的。神創造亞當,但不創造一個果子,直接放在亞當腹內。人的責任就是吃生命樹的果子,接受神的生命。世人的基本問題不在罪上,乃在於缺少生命。創世記二章裡,神的難處只有一個,就是要人吃生命樹得生命。到了創世記三章,神的難處就多了一個,變成二個,就是罪加上生命。但今天人的難處是只記得罪的問題,而忽略了生命的問題。沒有一件事顛倒神的救恩像罪那樣厲害。神的救恩乃是要我們得著神的生命,叫神的獨生子成為神的長子,成為我們的長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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