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篇 靈的品質(一) 書名: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二)

 

第四十一篇 靈的品質(一)

  講時:一九五○年三月八日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

  讀經:

  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一至五十六節:「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便打發使者在祂前頭走;他們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祂預備。那裡的人不接待祂,因祂面向耶路撒冷去。祂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靈(原文)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

  主面向耶路撒冷而去

  今天我們要來看一件事,就是靈的品質。我們在前幾天曾題到,無論我們生活、行事或事奉,都要看有沒有靈,有沒有屬靈的感覺。今天我要說,我們除了要注意有沒有靈以外,還要注意靈的品質如何。在路加九章五十一至五十六節的這一段話裡,題到的就是靈的品質的問題;主給我們看見,兩個門徒所有的乃是怎樣的靈,這給我們很好的教訓。

  在路加九章二十八至三十六節,主在變化山上變化形像;那時有摩西和以利亞與主耶穌談論祂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這指明神已經定規好,基督要往耶路撒冷去,成就救贖的工作。主在山上,把祂道路的方向定了,現在就必須上路;所以主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從變化山到耶路撒冷,途中要經過許多站,主和門徒必須經過耶利哥城和撒瑪利亞等地(撒瑪利亞是總名,是一大塊地,其中有許多城市、鄉村)。當祂要經過撒瑪利亞各城時,先打發人負責招待的事。撒瑪利亞人一向對耶路撒冷沒有好感,向來敵視猶太人。所以他們知道基督和門徒面向耶路撒冷而去,就不肯接待他們,不作耶穌和祂門徒的生意。我在倫敦時,有一天由南安普敦(southampton)回來,天色已晚,想找旅館開一個房間過夜,不料因為我是中國人,找了好幾家才肯接待。又有一次我在芝加哥時,正好有萬國博覽會,那天我一連找了八家旅館,都是回答說,我們不作你的生意。我是中國人,人不接受或者普通。主和門徒面向耶路撒冷去,主乃是為福音、為釘十字架而去,這是大事;而撒瑪利亞人竟不接待祂。主去耶路撒冷乃是大事,祂是要去那裡為萬民成功救贖。主復活後,對門徒說,要傳主的福音,從耶路撒冷起,經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然後直傳到地極。但是他們竟然在撒瑪利亞第一站,就不被接受。

  我們的主是謙謙和和的,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就不留下。但主受得了,門徒在此卻受不了;於是雅各和約翰就根據聖經,要為主發熱心。他們對聖經很尊重,引聖經的故事,用符合聖經的方法來對付這件事;他們要照以利亞在列王紀下所作的而作,(一1~12,)就是吩咐火從天降下,燒滅撒瑪利亞人。他們想,在此有一人是比以利亞更大的,撒瑪利亞人真是豈有此理,竟敢不接待主!所以他們求主讓神作一見證,給人看見祂乃是神所立的基督。他們如此熱心乃是有根據的,並非瞎作。

  但是主卻轉過身來,責備兩個門徒。主在這裡不是責備他們的根據聖經、發熱心;主乃是責備他們的靈不對。一個人可以愛主、行事符合聖經、熱心等,可以按舊約先知的教導,跟隨先知的作法而作事,但他們的靈卻不對。雅各、約翰的愛主、熱心,固然沒有錯,但是他們的靈錯了,叫主不能不責備他們。他們是熱心、愛主,但他們的靈不對。

  事奉主要有對的靈

  現在有一個問題,什麼樣的靈是對的靈,什麼樣的靈是不對的靈呢?這一段話給我們知道,不要以為事奉主的人,只要愛主、為主發熱心就可以了;我們必須知道我們的靈到底如何。我們要知道,一個人在神前蒙悅納與否,不是根據他的行為,乃是根據他的靈如何。一個人在神面前不蒙納悅,不是因為他的行為有錯,乃是因為他的靈錯了。門徒的熱心、愛主、合聖經,各方面都對了,但是他們的靈不對,就一切都錯了。人是根據行為稱許一個人;基督徒若也是根據行為來稱許人,就已經把屬靈的事降到底了。許多人的爭執是在行為,但主是看人的靈如何。門徒即使為主發熱心,仍有可責備之處,因為他們的靈不對。主所看重的,乃是我們的靈如何;人所注重的,乃是行為、聖經、熱心、愛心等。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標準,乃是根據我們的靈,不是根據行為、聖經、熱心和愛心。問題乃在於靈,不在乎事務與行為。許多年輕人所爭執的不過是事務與行為;但主所看的不是這一個。

  要注意靈的對錯

  主耶穌是說,門徒不知道他們的靈如何。在此我們看見一件奇怪的事,雅各與約翰在那裡說話,為主禱告求神從天降下火來。但是主不是責備他們說錯話,乃是責備他們的靈錯了。在弟兄姊妹的爭執中,我常聽見的是,人在爭誰的話對,誰的話錯。但我從來不爭這個。弟兄姊妹常聽見我說,你說得不錯,但你的靈不對。主所爭的不是門徒話語的對錯,乃是他們說話的後面有靈出來,這個靈是否正確。不管話語對或錯,只要你一開口,你的靈就出來;這靈一出來,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不對的。我們不只重話語的對錯,乃是必須看靈如何。

  要知道自己的靈如何

  再者,主的話啟示出,一個人的靈錯了,可能自己還不知道錯了。一個人很可能是自己不認識自己的人。雅各、約翰二人因為過於相信自己,想要根據以利亞所作的事禱告主再作。他們完全不知道自己的靈已經錯了。一個人的靈錯了不希奇;但是靈錯了而自己不知道,這是希奇的事。一個人行為錯了,還容易挽回;但靈錯了還不知道,就很難挽回。最可怕的事不是人犯了罪,乃是人犯了罪而自己不知道,還以為作了好事。在黑暗中的人,很難叫他醒悟。好比一個小孩臉上黑黑的,自己不知道,進到屋裡來,別人看了笑他,他還以為別人是喜歡他。我們懼怕一個人靈錯了,而自己不知道。這樣的難處不是在錯誤本身,乃是在於缺乏啟示與亮光。人的話語如何,人的靈也如何;但人的靈如何,自己常是不知道的。所羅門說,誰知道自己的心?乃是愚昧人才以為知道自己的心。(箴二八26。)

  人不能因為自己不知道有靈,所以他就沒有靈;照樣,人也不能因為不知道自己的靈是錯的,他的靈就沒有錯。人的靈錯了,就是錯了,他說話時,就要把他的靈露出來。門徒自告奮勇要為主出一口氣,但主的話指出:第一,他們不知道自己的靈如何;第二,他們不認識自己;第三,他們所說出來的話中有靈,他們不知道。你說話的時候,不知道你的靈如何,不知道你的靈錯了沒有;但是聽的人,有的立刻知道你的靈錯了。凡站在旁邊有學習的人,一聽就能知道,並且立刻知道。一個人的話語雖然可以合乎聖經,雖然可以為主發熱心;但是他有沒有對的靈,那些與主有交通的人一聽就知道。我盼望弟兄姊妹在主面前要學習,神所要基督徒生活的標準,不只是要合乎聖經、道德好、行為對,更是要根據對的靈來行事為人。

  經歷上

  我們從經歷上來看看這件事。人的靈是很特別的,在聖經裡,人的靈本身乃是沒有性質的。靈是根據我們外面的人,我們魂的性質而定性質的。靈本身是超越好壞、對錯、是非、善惡的,靈乃是神所給信徒的新本能。靈的特點乃是它本身沒有性質,它的性質是取於別的作為它的性質。己的生命加在靈上時,靈就生出一種性質。所以你說它沒有性質,它本身的確是沒有性質;你說它有性質,它的確也是有性質,它的性質乃是我們外面魂的性質。靈的性質如何,就看它所附於之東西的性質是如何。

  比方,水本來沒有顏色,是純淨的,但是一加上各種顏色的糖,就產生各種不同的味道和顏色。我們的靈也像這樣,原是純淨的;但我們是怎樣的人,就使我們的靈生出怎樣的性質來。許多時候,弟兄姊妹的話語、行為是對的,但靈不對,因為他這個人不對。約翰三章說,我們的靈必須重生,約翰四章接著就說,我們要敬拜神,必須用我們的靈。所以一個錯誤的靈是不能事奉主的。

  慕迪的出身是皮鞋匠學徒,是沒有經驗、沒有學問的人。他所講的道乃是七拼八湊的,這裡一點,那裡一點,從別人的道聽來,記下來作為自己講道的內容。在有一次的布道會裡,約有五、六百人站起來表示信主。但有一位中年女子到慕迪面前批評說,他什麼什麼地方講錯了。慕迪聽了,掉下淚來對她說,「你知道我最多,你知道我最多,你應該多為我禱告。」這個女人一生只作批評別人的人,她對慕迪所說的話語固然對,但她的靈不對。慕迪卻與相反,話語是有錯,但他的靈是對的。此時慕迪的職事,乃是在他的最高峰之時;他能如此謙卑,乃是出於生命的。有人即使謙卑了,還是屬魂的。慕迪是這樣一個肯學習對付魂,使他的靈乾淨的人,所以神大用他。

  從前在上海,有一位姓李的弟兄作錯了一件事,另一位姓周的弟兄知道了,為此感到很痛苦、憂傷,在一禮拜中為李弟兄迫切的禱告、禁食、流淚。然後他往李弟兄那裡去勸他,用愛心、眼淚、溫柔的靈,要將李弟兄挽回過來。他勸李弟兄一定要悔改。李弟兄被他勸服了,就悔改了;但是那只是外面的,在他裡面還有一點不服。過了兩年,周弟兄有一次也犯了與李弟兄類似的錯。李弟兄知道了,立即就寫一封信給周弟兄,裡頭只寫四個字:「現在怎樣!」一個人的靈如果是對的,不僅有眼淚,也能責備人、挽回人。但這裡有一個人也能勸人,雖只用四個字,但他的靈不對,他的靈乃是惡的。周弟兄收到李弟兄所寫的四字信後,也立即寫信回答說,「由此我們可以知道,人乃是軟弱的,是容易墮落的;若沒有主的憐憫和恩典,實在不能站立。所以你我都得敬畏神。」在此我們就看見一個對的靈。

  對的靈乃是神所給你的那一點,是人本身所沒有的。神給你話語時,你不自恃、不驕傲,你接受,你順服了,你在那點上就有了對的靈。盼望你們學習敞開你們的靈來接受神聖的靈。若是有任何出於自己魂生命的攙入,靈就變為污穢。

  吉爾斯(St. Jials)是一個簡單的人,他是中世紀時義大利北部一座修道院的廚子。他沒有什麼學問或聖經知識。那時的人很重視學問。吉爾斯很有渴慕的心,向院長要求能到正式聚會聽道。院長不肯,一直只派他作廚子。在有一年的特別聚會來到時,他一直要求,院長還是不肯。後來他向主禱告,要去聚會聽道。之後,他覺得有辦法。本來麵包是天天烤的,食物都是當天預備的。這次他將二個月分的食物合煮馬鈴薯、鴨肉等,放在一處。等到吃飯時,他就把煮好的東西,放在一個大鍋中,熱來吃。修道院頭一次吃到味道這麼特別的東西,院長知道了,就責罵他。這晚他睡不著覺,後來主光照他,讓他認識一切的安排都是出於神。他看見自己的錯,就悔改了。這時他知道院長的聲音沙啞了,他心裡很難過,就另外專門煮了麥糊加冰糖,拿給院長,並且對他說,「關於食物的事,是我作錯了,請你原諒我。你喉嚨啞了,我特地預備這粥給你。」院長因著吉爾斯這樣的話大受感動,他摸著吉爾斯這樣捨己的靈,就覺得是一生所得著最大的供應。按人情說,你作院長責罵我,我應當不高興才對。但吉爾斯沒有這樣的感覺,反而只覺得院長的喉嚨痛、啞,而自願在半夜為他預備食物。這樣的靈在主面前乃是純淨的,品質是高的。

  我們在主面前,對於我們的靈,不僅要問有沒有靈,還要注意靈的品質的問題。我們由教會歷史中,能看見許多弟兄姊妹有超越的靈,不是常人所能有的。我們若有學習,常與神有交通,就容易有對的靈出來。反之,我們沒有常活在主面前,就話語一出來,污穢性質的靈也一起出來。每個人靈的品質的好壞,都是看平時在神面前的積蓄。

  在此我願意對長老們說一點話:對付年輕人,不是看年輕人有沒有智慧;人的智慧沒有用。你也不是對付他們的恩賜、功用。你乃是要看他們的靈是否清潔。在弟兄姊妹中有難處發生時,不是誰先說話,誰後說話的問題,或者解決的手續問題,也不是話語、行為對錯的問題,乃是要看他們的靈。你如果根據人的話語來斷定,則人的話語是否確實,他們所說的或多些或少些,你不知道;你如果根據人的行為,則行為的對錯標準,依人不同。世界上的法庭是管事實、行為如何,但是我們不看重他們的話語、行為如何,我們乃是看他們的靈如何。對付年輕人總是要看他有沒有強的靈,並要看他的靈如何。有時雖然他們有強的靈,但他們的靈也容易是污穢的靈、粗野的靈、驕傲的靈。盼望主憐憫,使我們能注重人的靈過於人的話語、行為。

  問 答

  李弟兄問:我想問幾個問題。第一,為什麼事奉神的人必須有靈?第二,如何分別存心對或靈對?這與外邦人有什麼不同?第三,如何能得高品、清潔、無雜質的靈?第四,有乾淨之靈的結果是如何?

  一 事奉神必須有靈

  倪柝聲弟兄答:為什麼事奉神必須有靈?這是與生命的層次有關係。不同生命有不同的層次,不同的生命的層次就無法好好交通。比如下等動物與高等動物層次不同,交通就很難。比方鳥飛與蟲飛都是飛,但飛的性質不同。各種層次的生命,其性質各有不同;性質不同的,不能交通。不是說性質好就能交通;比如狗的嗅覺靈敏,比人的鼻子好太多了,但不能因此它就能與人交通,它的層次還是與人不同。所以我們可以叫狗看門,叫狗為我們尋找失去之物,也可用狗尋人;但你如果想與它交通,對它談心,說起你家中的事、你的心境等,就一點沒有用,你與它交不通。

  比方余弟兄的狗名字叫 Tido ,只有名沒有姓;你不能給它冠上姓,叫他余 Tido ,因為它與余弟兄沒有生命的關係。問題不是 Tido是好狗或壞狗,問題乃是它與余弟兄生命的層次不同。人是以魂為主的生物,但神乃是以靈為主。我們恭敬的說,神也是有生命的生物,但祂是最高層次的生命;人即使有再大的智慧,還是與神交不通的。好比余弟兄的狗再聰明,也不能叫它余 Tido ,因為生命的層次不同。余弟兄的兒子再愚昧,還是余弟兄的兒子,還是叫他余某某,因為生命的層次相同。

  約翰四章清楚啟示說,神乃是靈;凡敬拜祂的,必須以靈以真來敬拜祂。所以凡是要事奉神的人,都必須以相同的靈質來事奉祂。比方狗的可愛與你兒子的可愛,都叫你愛,但你對狗的愛,與對你兒子的愛是不一樣的。外邦人都說,宗教是情感的作用;但是約翰四章說,我們不能以情感來事奉神,我們必須以靈來事奉神。不僅情感不行,連思想或智慧,凡在魂中的任何東西,都不能拿來事奉神;惟有在靈裡,才能事奉神。我們必須重視約翰三章、四章。約翰四章說,神乃是靈;我們事奉祂也必須以靈。約翰三章說,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這裡的「肉體」原文直譯就是「肉」的意思。我父母生我,乃是生一塊肉。約翰三、四章是聖經的兩大柱子。約翰四章說神乃是靈,約翰三章說基督徒由聖靈重生的也是靈。惟有由聖靈所重生的靈,才能事奉神,才能事奉屬靈之神。所以一個人如果沒有新的生命,即使作得最好,仍是沒有靈的人,仍舊無法討神喜悅。

  同樣的行為,因著生命層次的不同,質就有所不同。好比我們前面所說的,鳥飛與蟲飛性質是不同的,因為它們的生命層次不同。同樣的,有神聖之靈的行為,與沒有靈的行為,性質是不同的。好比猴子可以裝扮,作人所作的,甚至與人作的一模一樣;但它沒有人的生命,所以所作的性質也不同。再比方說,屬靈的事好像東西的傳電與不傳電。有的物品的性質一碰到電,電流就通;但有的物品怎麼碰,電也不通,比如橡皮、木頭等是不導電的。這不是質好壞的問題,乃是質能否通電的問題。照樣,人想要用心思來事奉神,絕對不通神的靈;惟有用人的靈,才能通神的靈。

  對於事奉神的事、屬靈的事,只有用我們的靈才能通神的靈。我們若是屬心思的人、屬意志的人、或是屬情感的人,對神來說,乃是「不導電」的。所以我們要與神有交通,首先就必須趕快重生。我再強調說,這不是質好壞的問題,也不是量多少的問題,乃是同不同質的問題。比方一條再大、再好的橡皮繩,一點也不能通電;但是一個小銅圈拿來接觸電,馬上通電。所以在事奉神的事上,我們必須看清楚,只有靈才能接觸屬靈的神。就是我們基督徒交通時,也要用靈才能彼此通電;凡從基督徒的靈出來的話語、禱告,大家一用靈就通電。

  一個人一重生的時候,就從神得著一個新的感覺,就是靈的感覺。一個人如果缺了靈,絕對無法與神交通,無法事奉神。所以重生不但是我們得救的問題,更是關係到與神交通的功能。這乃是基督徒的基本真理。基督徒在屬靈的事上,一用靈,就什麼問題都解決了。例如:有一個人不信主之前,有一千個問題;他盼望問題得解答後才相信。一旦他相信了,就是再多幾千個問題,也不必問、不必答了;因為他摸著靈,問題就得解答了。

  神的國乃是在聖靈中的事。所以羅馬十四章十七節說,神的國度不在乎吃喝,乃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一個人對屬靈的事只能用靈接觸;即使你能學一個屬靈人的講道、禱告,但是凡有學習的人,都能知道你是怎樣的人。所以只有有靈、用靈的人方能事奉神。羅馬七章六節說,我們事奉神,要按著靈的新樣。只有用靈,才能在靈的新樣裡事奉神,才能討神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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