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篇 事奉交通(六) 書名: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二)

 

第三十三篇 事奉交通(六)

  講時:一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

  一個身體和一位靈

  林前十二、十三、十四章主要是題到靈感的問題。十三章雖然專一論到愛,但它乃是說到愛與恩賜的關係,不是只論愛的道理;這由十二章末了一節可以證明,那裡應繙譯為:「我現今把更高的道路指示你們。」這指明得著更大恩賜的路,乃是十三章所說的愛。

  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unto one body);飲於一位聖靈。」前一節所說各種不同背景的人,都同樣浸入聖靈裡,又一同飲於聖靈。我們每個人雖然都接受了基督,但每個人也可能故意獨斷;如腓立比的教會,可以一面同心合意興旺福音,一面卻也能不同心,不思念相同的事。(腓一5,二2,四2。)所以我們不僅要接受基督,還要在聖靈裡受浸,浸成一個身體,同飲於一位靈。這就好像冰分成一小塊一小塊,每個人拿一塊;然後再放入水中解凍,又再凍結合起來,成為一塊冰一樣。

  以弗所四章說到聖靈所賜合一的七個要素,其中有一個身體和一位聖靈;(3~6;)林前十二章十三節就是解釋什麼是一個身體和一位靈。一個身體是由受浸而來的,一位靈是由聖徒的同飲而來的。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在這一節裡有三個要點:第一,我們都是從這一位有位格的聖靈受浸;第二,我們都被浸入、歸入一個身體;第三,並且我們都被作來飲於(made to drink)所歸入的這一位聖靈。後二點,我們被浸入一個身體裡,並且飲於一位靈,都是由於頭一點的聖靈。

  這裡我們要注意,第二點和第三點是完全平行的,一個身體如何從那一位靈而來,我們能夠飲的也是這一位靈。在聖靈裡受浸乃是動能,結果產生一個身體和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章十三節是專門解釋以弗所四章的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是如何來的。

  事奉交通

  關於探訪

  探望有事故的人,除了熱心以外,最要緊的必須有二個條件:第一,有愛心;第二,有智慧。徒有熱心,只能熱鬧一下;有愛心才能顧惜人,才能安慰傷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並且有事故的人,心裡都有故事,有愛心往往能使他向你傾心吐意。另外,探望的人不只要有愛心,還要有智慧,能合式的應對,說當說的話。

  教會事奉的原則

  教會事奉的原則,在於工作、服事都能分出去,交在弟兄姊妹手中。教會的事不可只集中在少數人身上;在教會裡越多人動,教會的事奉才能越強壯。

  挑選人作事

  在教會中挑選人作事,首要的資格是這人要能作;其次要這人學習作,並且你要帶著他作。在教會中作事的資格不是「會」作,乃是「能」作;不會沒有關係,「能」作就能被成全。教會的事奉首先必須選「能」作的人,其次才是選會作的人。

  安排事奉

  我們要全體事奉,就弟兄姊妹都得有事作。所以必須安排大體弟兄姊妹進入各項服事:第一,所有弟兄姊妹都安排進去服事。第二,由負責弟兄與各項目負責人仔細安排。第三,福音隊、福音探望,乃是全體弟兄姊妹都要安排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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