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篇 認識神作工的原則 書名: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二)

 

第二十八篇 認識神作工的原則

  講時:一九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

  講者:倪柝聲弟兄、李常受弟兄

  一首悔改的詩歌(暫編本詩歌第二集中第三○九首,今無):

  一 主,你得勝,我今服矣; 恩典強迫我的心意,奉獻一切於你。
  你的可怕我能久排,   但誰能抗你的大愛?愛大,我無能力。

  二 你若命你萬鈞雷霆,   轟我靈魂向我施刑,我仍固執不悔;
  但是憐憫征服我心,   已往抵擋銷化淨盡,現今我恨我罪!

  三 我今羨慕單獨歸你;   主,來,佔領這個陋器,作為你的所有。
  我既脫離撒但暴手,   就願全人毫無保留,服事你到永久。

  這是牛頓(John Newton)的悔改詩歌。雖然也有些人把這首詩歌當作福音詩歌用,然而它仍是一首在聖徒聚會中極有用的詩歌。

  牛頓於一七二五年生在英國倫敦,他父親常年在外,從事航海事業,教養的責任全落於他敬虔愛主的慈母身上。她常帶著牛頓屈膝在神面前禱告奉獻,並教他讀聖經,牢記詩歌。但他七歲時,慈母因操勞成疾而病逝。這打擊使他步入歧途,十歲起就跟隨父親在海上,在異鄉過了二十多年流蕩的浪子生涯。他少年時就學水手的放浪形骸、酗酒賭博,多次聽福音,每次聽,就憶及兒時慈母的容顏與教導,倍感扎心,但始終無法自拔,仍舊沉溺在罪惡之中。之後他在非洲從事販賣黑奴的勾當。結果卻鬧出事情,反被賣為奴隸,遭遇苦待、折磨。肉體與精神的痛苦曾使他企圖逃亡,卻換得剝衣鞭韃之苦。幾年後才由其父探知下落,用錢贖回。

  就在他坐船返鄉途中,有一天忽遇暴風,眼見小船就要傾覆,但主就在這時答應慈母在他幼時將他奉獻給主的禱告-暴風猛烈的吹襲,竟吹熱了他冰冷的心;那激浪的搖撼,搖醒了他死沉的靈。他想到自己過去的犯罪作惡,想到年幼時慈母對他所講述恩主愛他的故事,就是主是神的愛子,卻為他流血受死!這恩是如何的大!他不覺大聲的呼求主名,向主禱告,悔改認罪而信主,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日後,他將自己完全奉獻,事奉主一直忠心至死。

  牛頓寫了許多很好的詩歌。我們選擇這首詩,是他悔改時的詩。這首詩是關於悔改寫得最好的詩歌。這裡說,人雖然說地獄可怕,神的刑罰多可怕;但我不怕,你將奈我何?但神不是用祂的刑罰來威嚇人,乃用祂的恩典、大愛強迫人悔改。許多人信主進來,不過就是信主而進來,但牛頓乃是順服而進來。保羅的悔改乃是被打倒了,順服而進來。牛頓也是這樣。我們現在唱上面這首詩歌,是應用在難以奉獻之時。

  讀經:

  出埃及記四章二至九節,十七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麻瘋,有雪那樣白。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週身的肉一樣。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跡,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跡。這兩個神跡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跡。」

  事奉神必須認識神作工的定律

  李常受弟兄:我覺得只要有倪弟兄在這裡,我的靈就沒有任何負擔,我的靈好像睡覺、安息一樣。但倪弟兄要我說,我還得說一點。

  我們要知道,神作工有祂的定律;對我們事奉神的人來說,我們要有功用,就必須認識神作工的定律。所以如果我們盼望在主手中變為有用,就必須認識神作工的定律。我碰著許多弟兄姊妹,我不能說他們沒有禱告、沒有愛心、沒有敬虔、或沒有恩賜,這些他們都有,但神的工作顯在這些弟兄姊妹身上的很少。所以我在這樣的事上就感覺必然有原因,後來我發現弟兄姊妹似乎是不認識神工作的定律。

  比方說,我們若要屋裡充滿日光,不只要在北方開孔設窗;乃是必須在東、西、南方也多開窗,才能使屋內充滿日光。窗口開得越多,光就越進來。反之,你如果要光進來,卻不開窗戶,那麼即使你禱告求光進來,也一點用處都沒有。對於神的工作也是這樣,我們必須照著神的定律作工,才能得著神的祝福。不然,即使你禱告再多、再敬虔,也沒有用。對於神工作的定律,我們如果有清楚的認識,在神的工作上才能成為被神使用的僕人。弟兄姊妹經歷過這些年的帶領,就能非常清楚的看見主使用我們作工的定律;至少有幾點我們要注意,才能好好的事奉主。自然,認識神工作的定律,不只在個人身上是如此,在同工中、在教會裡都是如此。

  約在七、八年前有一天,我在房中默想這個問題,就是想認識神工作的定律到底有那些。那時很奇妙,默想時似乎聽見有聲音說,去讀出埃及三、四章,關於摩西被神呼召、神使用他的事。我立刻去讀出埃及三章,但沒有重的感覺;讀到第四章,就覺得每句都有神的光照;雖然不敢說是得著大光照耀,但我敢說,我是看見厲害的原則。

  摩西所學的三個功課

  在舊約裡神標準的僕人乃是摩西,在新約裡神標準的僕人乃是保羅。無論舊約或新約,都稱許說,摩西為僕人,是在神的全家盡忠的。(民十二7,來三2。)在屬靈的原則上,摩西為僕人,與新舊約的時期無關,他的原則就是作神僕人的原則。我們都知道摩西的背景,在此我不多說。他有很好的環境,是法老女兒之子,並且他有心要事奉神,所以他學了埃及一切的學問來裝備自己,好拯救神的百姓。雖然摩西是神命定要用來拯救祂的百姓以色列人,並領他們進入美地;但他的有心、學問、口才等,加起來還不夠來事奉神。所以神在祂的主宰裡興起環境,使他被迫逃到西乃曠野去。

  摩西被帶到曠野去,他自己也覺得似乎被神放在一邊。經過了在曠野的那些年間,他失去了對自己所有的信心。(出三11,參二11~13。)他自己也承認說,八十歲乃是人一生最高的年歲。(詩九十10。)在他來看,似乎再沒有時間,再沒有空間,他將在曠野終其一生。就在他覺得一無用處之際,在出埃及三、四章時,神進來呼召他。當神在焚燒的荊棘裡向摩西顯現,呼召他為神作工時,他認為自己什麼都不配,就推辭說自己是拙口笨舌的人,於是神就為他預備了亞倫和米利暗作助手。但在出埃及四章,摩西仍回答說,以色列人「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1。)這表明摩西還沒有受到激勵和感動。因此下面神就啟示了三個神跡,這些神跡就是摩西真蒙神呼召的確實證據。這裡神叫摩西作了三件事:第一,杖變蛇;第二,手長大麻瘋;第三,水變血。(出四2~9,17。)本來乃是杖、肉與水,三樣有用的東西,卻變為蛇、大麻瘋和血,三樣有害的東西。

  一 杖變蛇的功課

  我先說杖變蛇的神跡。對摩西來說,杖原來主要的功用是牧羊,後來的功用是要引以色列民出埃及時行路用。摩西當時已經八十歲了,杖就是他的倚靠,就是他生存必須倚靠之物。我們肉體的手中雖然沒有杖,但原則上都有生活倚靠之物,好像商人是以買賣為他的杖,學生是以所讀的書為他的杖,妻子就以丈夫為「杖」夫。杖就是我們所倚靠的,就是我們所用以支持的。我們有許多的杖,也許是父母、學問、事業、錢財等。本來杖是好用的,甚至可以用來事奉神;然而一旦你與神碰頭了,你就看見你所靠以生活的杖,必須要丟在地上。

  在我自己蒙呼召的事上,並在神其他有用之僕人蒙召的事上,都能看見,人一旦要給主使用時,首先就必須把手中的杖丟了。杖一丟在地上,隱藏在那裡的蛇就被暴露出來了。蛇早已經在杖裡了,但必須把杖丟下才變為蛇,才現出原形。這神跡是啟示說,你所倚靠的杖,在神的光照、神的能力之下,顯出它的本相乃是蛇。蛇由第一天起就用化裝出現,蛇由舊約一直到啟示錄,都是化裝在某些事物的裡面、後面、或下面,用以霸佔神為著祂的目的所創造的人。在摩西眼中,杖乃是他所倚靠的;但在神眼中,杖乃是撒但的化身,目的是為著霸佔人。

  摩西看見杖一丟下就變成蛇,就怕得跑開,不敢去拿。這時神叫他去拿蛇尾,它就在摩西手中仍變為杖。在這之前,摩西多年拿著這根杖,對他來說這杖乃是很可寶愛的。但當他丟下杖時,才看見這杖乃是蛇,他多年來一直為其所霸佔。由此他看見已往他所倚靠的,實際上乃是蛇,乃是害他的。

  請注意,神並沒有叫摩西「扔」掉他的杖,乃是叫他「丟」掉杖,為要暴露它的真相。但過後神吩咐摩西,再把杖(現在變作蛇)由尾部拿起來。在南京有一位負責弟兄,本來是作商人,後來看見經商是危險可怕的事,不敢再摸。但神不是說丟棄它,乃是說必須倒過頭來拿。杖還是要拿,但必須倒過頭來拿。從前以杖為中心,今天以主為中心;從前為生活奮鬥,今天為福音勤奮。

  在山東,有一位老弟兄說,他有一位老同伴的妻子乃是老蛇,他的子女是小蛇。因此這位老同伴被咬住,不能自由事奉主,為福音擺上。他今天因為怕蛇,就不敢再拿起來。但主不是說丟下,不再拿起來。丟下很容易,只要往西北去傳福音,將妻子兒女等大小老蛇都撇下,這很容易。但主沒有這樣說,主是要我們再伸出手來,拿住蛇的尾巴。當那隱藏的蛇被暴露之後,接著你必須拿住它的尾巴。這是對付蛇最好的方法。你如果拿住蛇的頭,它就會咬你;但你如果能倒過來,拿起它的尾巴,它就失去它的權勢,無力的懸掛著。至終,它甚至成為你的權柄,而不能轄制你。(出四4,17,路十19。)你如果不從尾巴拿起來,你就沒有權柄。

  福音書裡說,我們要跟從主,就得撇下父母、兒女等等;(太十九29;)但在書信裡,保羅說要愛父母,孝敬他們。(弗六1~3。)福音書的撇下乃是丟下杖,以弗所書乃是拿起,就是倒過來拿起杖。這杖乃是權柄的杖,後來摩西在埃及地行神跡,並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都是靠這杖。

  現今在香港的教會,大約有超過二百位弟兄姊妹交出來。我要說,這是你們的第一件功課,就是把你們所有的、所倚靠的丟下,然後再從尾巴拿起來。

  二 認識自己的功課

  接著神叫摩西將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然後再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麻瘋,有雪那樣白。這是第二個功課。我們首先要把手中的杖丟下,顯出蛇的原形,再從尾巴拿起來。然後還要作第二件事。我們光像摩西丟下杖還不夠,還必須要有第二件功課,就是像摩西把手放入懷內摸,拿出來竟長了大麻瘋。胸懷是代表我們裡面的所是,大麻瘋則是代表罪。(羅七17~18。)這說出在我們裡頭,沒有良善。我們必須看自己是一無所是、一無所有的。在教會中,我常看見有的弟兄姊妹批評、論斷、責怪他人,我看見了就很生氣,因為我覺得弟兄姊妹不認識自己懷內是長大麻瘋的人。你如果認識自己的肉體,當你想要批評某位弟兄如何時,你就不敢批評。因為你認識自己的大麻瘋,你知道自己乃是物以類聚,和別人一樣,裡頭是污穢的。

  甚至我們任何的讚美、愛心、或同情,只要是由自己出來的,就都是大麻瘋。牛頓的詩歌說,他恨惡他的罪。一個人一旦看見自己,認識自己,就不敢隨意批評人,因為覺得自己沒有資格批評弟兄姊妹。主赦免我這樣說,我每次要說弟兄姊妹時,主就給我看見自己的麻瘋、污穢、不潔。那時我就覺得,弟兄姊妹即使再怎樣不好,我再怎樣受傷,我也不敢有一點批評。我們自己裡頭沒有一點資格成為蒙主呼召的人,實在乃是神的恩典才成的。(林前十五10。)我們如果這樣認識自己,就能沒有反抗,就能謙卑;這樣也才能消除在教會中神兒女之間的麻瘋。沒有對人的不滿,只有對自己的恨惡。凡是看清自己實情的人,就會認為自己不過是一堆污穢、腐朽、敗壞、不潔、和罪惡的化身。除非神的憐憫,實在不配為神作工。這樣我們就會常有認罪,常有禱告。

  三 認識世界的功課

  我們要作神的工,不僅對撒但的霸佔、對自己肉體的敗壞要有認識,並且要認識世界的可恨。神給摩西的第三個神跡乃是這樣:「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這裡的河乃指灌溉埃及地的尼羅河,表徵屬地墮落的享受。埃及就是預表世界。根據聖經,埃及因著尼羅河而出產富饒,享受豐盛。尼羅河乃是埃及生命、生活的來源。血是死亡的表記。表面看來,尼羅河帶來供應和享受;但在神眼中卻是死亡。你看見世人的享受豐盛、美好,一與自己比較,就顯得自己是何等可憐、貧窮、無有。特別當你看見同學如何發達,本來在學校功課不如你,今天卻享受無比,你更覺得如此。但是當你看見水變為血,你就看見人的享受洋樓、汽車,不過是在吃血。

  你一旦看見你所倚靠的是蛇,在你的裡面是不潔,在你的周圍乃是血,你的裡面自然就充滿厭煩。主說,惟有祂所賜給人喝的水,能叫人喝了就永遠不渴。(約四14。)人渴了,喝世界的水,仍不能滿足;惟有主所賜的水,才能滿足人的渴望,也惟有主所賜的水,能供應我們作主工一切的需要。願我們都記住這三個原則。

  有啟示才能作工

  倪柝聲弟兄:以上三個基本的功課,只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看見了與沒有看見。你看見了,自然就與人分別出來。沒有神的啟示時,你看見的不過是杖,你看見自己的手是清潔的,你看見供應埃及的是河水。但你一得著神的啟示,就不再這樣覺得了;你會看見手中的杖乃是蛇,你的手是不潔的,而世界是充滿了死亡。

  出埃及四章是神的啟示與人的看法作對比的一章。有許多人問我:如何知道有神的啟示?問題在於你是否看見杖是蛇,看見手所生的是大麻瘋,看見水是血。年輕人有雄心美夢,我盼望神能叫你從這美夢中醒悟過來。神不只叫摩西如此作、如此看見,神也要摩西到以色列民那裡去照樣作,要別人也看見。本來神叫他去拯救以色列人,在摩西來說,那是頂大的難處。但神的啟示一賜給他,他的感覺就不一樣了。比方說,如果有一條蚯蚓在這杯中,我今晚因著渴就喝了這杯水。喝到底時,我才發現這條蚯蚓,等到明天晚上我在這裡,再渴時看見這杯,我有什麼感覺?恐怕天天都有蚯蚓的感覺。這乃是啟示所給我們看見的事。本來我們沒有感覺,像摩西天天拿杖沒有感覺一般;但經過如此一變過蛇後,摩西對杖的感覺就不同了。

  對肉體的感覺也是這樣。我們要知道,罪不在世界裡面,乃在我裡面。兇惡的事也不在世界裡面,乃在我裡面;但從前我沒有感覺。直到有一次,我從懷裡伸出手,發現是大麻瘋時,以後每次我只要用手一摸,自然就想起大麻瘋。有人裝作謙卑、軟弱、順服,但裝得一點也不像。人如果沒有得著啟示,裝作時是謙卑的樣子,一忘了就不謙卑了,每次作事都還得有戒心。我們今天對弟兄姊妹說勸戒的話,或嚴厲的話,都必須有感覺,你由胸裡拿出來的,也許是把麻瘋拿出來。請你記得,神不是根據你交出來的東西有多少,呼召你作工,乃在乎你得的啟示有多少。曾有一位弟兄對我說,我就是再軟弱些,都比那兩個弟兄剛強。我想這人恐怕一生從未看見自己的敗壞和污穢。

  事奉的人對世界的水也要有感覺。止渴乃是要滿足我們的要求。也許我們有人多年禱告,要得什麼屬世的地位或福分。盼望你們今後須看透,能從神得著厲害的啟示,知道凡一切由世界來的滿足,實在都是血。在得啟示的人所看見的,水其實乃是血。即使在買毛巾、短襪的事上,都有水變血的可能。我們要事奉神,就不該留在埃及喝尼羅河的水,乃要到曠野去喝磐石所流出的水。

  在此我們都必須看見已往所未看見的。凡有啟示的人都要說,這些東西真是莫名其妙,在人看是杖,是胸懷的肉,是尼羅河的水。一旦你看見神所給的啟示、異象,看清它們的真相乃是蛇、肉體和血,你自己就會逃走,你會害怕,你會離開。惟有神的啟示,能叫我們認識我們所倚靠之東西的真相,認識最大的罪乃是己,也認識世界的可怕。在世界上,杖是可靠的,出於己的是好的,水是可喝的。但我在此與李弟兄一同請求你們,要在神面前求得清楚的啟示,必須看見世界、自己、環境一切的真相。這樣你才能作神的工,才能蒙神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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