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讀經訓練示範 書名: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二)

 

第二十七篇 讀經訓練示範

  講時:一九五○年二月二十日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

  講者:倪柝聲弟兄、李常受弟兄

  讀經:

  羅馬書一章一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羅馬書一章一節

  「奴僕」「特派」「傳神的福音」

  羅馬一章一節說,「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裡的「僕人,」原文為「奴僕。」根據古代的習俗和法律,奴僕乃是賣身給主人的人;主人對奴僕有絕對的權利,甚至有生殺之權。保羅就是基督這樣的一個奴僕,是主所買的,並非只是基督所僱請的僕人。但保羅又是奉召的使徒,好像醫生受召來看病。「特派」原文意「分別出來歸於…,」保羅是被分別出來專專為著神的福音的。這裡的為著福音,包含傳揚和辯證。保羅不只是口傳福音,更是全人整體為福音;就是保羅的織帳棚,也是為福音的緣故。他有沒有用口傳福音,是另一件事,但他整個人各方面都是為著福音的。

  對於奴僕,阿福德(Dean Henry Alford)是維持欽定本的繙譯,使用「僕人(servant )」一辭。他說,不是「奴僕,」因為奴僕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人。「使徒」則是受到神特別的呼召,有最高的職分。這裡的使徒不是廣義的,乃是比較高和特別的意義。十二使徒、主的兄弟雅各、和保羅,就是得這頭銜的。只有特別蒙召的人,才能作使徒。

  保羅自己說,他是最末了、最小的一位使徒,是特別蒙神恩典所揀選的。(林前十五9~10。)他是神特別分別出來,甚至從母腹裡就分別出來的;(加一15;)保羅被分別出來乃是為著屬乎神的福音。「神的福音,」指明這福音乃是屬於神的,「神」字是所有格的意義,不是同位(apposition)的意義。這福音是由神而出的。這指明救恩單是由恩典而出的。

  簡單的說:第一,保羅既是奴僕,就沒有自由,不論甘願與否,他是完全屬於神的。第二,這裡的呼召也不是普通的,如果是普通的,那麼大家也都有。信徒只要一信主,就蒙召為聖徒,(羅一7,)這是普通的蒙召。但保羅的蒙召是特別的,我們由行傳九章可以看見他蒙召的特別之處。(3~19。)第三,這福音是神的福音,意思就是這福音的本質是屬於神。

  毛羅(H. C. G. Moule)說,保羅以耶穌基督為他絕對的主人,所以用「耶穌基督的奴僕」一辭。他說,奴僕有兩個意思:一是買來的;二是自願降服的( self-surrendered )。神的福音,在特別一面來說,就是基督的福音,因為只有在基督身上,神才得著真正的啟示。(約十七3。)

  「耶穌基督」與「基督耶穌」

  「耶穌基督」一辭本書只用過八次。在使徒行傳用十幾次,在福音書裡用過五次。書信大部分都用「基督耶穌。」耶穌和基督是指主在兩個時間裡的名字。「耶穌」是主在地上為人時的名字,「基督」是主復活後,被神高舉時,為神所立的名稱。「耶穌基督」就是指那位曾活在地上的耶穌,如今已被神高舉,被立為基督;(徒二36;)這是說到祂在地上的生活,並祂在寶座上得榮耀。至於「基督耶穌」一辭,「基督」只說到祂的得榮耀,但將「耶穌」放在基督之後,就形容給你知道,今天這位得榮的基督,就是從前那位為人的耶穌。所以全新約都說「在基督耶穌裡,」從沒有說過「在耶穌基督裡。」因為我們只能在基督裡,不能在耶穌裡。即使你與主耶穌一同活在世上,你的生活好像耶穌的為人,你卻不能像祂上十字架為人擔罪。如果祂在地上時,我們就在祂裡面,就十字架救贖的工作我們也有分了。這是不合真理的。一切都是祂替我們作,我們並沒有為祂作什麼。神把我們擺在基督裡,我們是藉著聖靈,能在基督耶穌裡。所以當聖經說到基督自己時,就用耶穌基督,說到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時,就用基督耶穌。

  關於羅馬書第一句的繙譯,歷來即有「耶穌基督」和「基督耶穌」兩種解釋。主張譯為「基督耶穌」者,認為保羅是看見了基督的榮耀,所以甘願作基督的奴僕,「傳基督耶穌為主。」(林後四5上。)但另有主張譯為「耶穌基督」的一派,認為保羅願為耶穌的奴僕,不願只為基督的奴僕;人最看不起者乃耶穌基督,但保羅作祂的奴僕。這是因為保羅覺得,他乃耶穌基督完成救贖、受死流血所買來的奴僕;所以他這樣的宣告,對耶穌基督乃是尊敬。並且就保羅這一面而言,他早已認識基督為至寶,對基督看為寶貝,清楚祂的榮耀有多少。現在他更盼望人能寶貝為人的耶穌,所以他傳福音不僅傳基督耶穌為主,也傳「自己因耶穌」作了眾人的奴僕。(林後四5下。)

  毛羅駁阿福德說,「僕人」應當是「奴隸。」這辭的意義有二:第一,是被買來的,第二,是自願降服的。一面,因為是基督用血把保羅買來歸祂自己的;一面,也是保羅甘願降服,而作基督的奴僕。我們作基督的奴僕,也是這二樣的意義合起來講。

  羅馬書的主題乃是純正的福音

  格蘭特(F. W. Grant)說,羅馬書是完整而精確的福音論文。其中所論的每一件事,都是因別人可能題出來的反駁,而有的推論與辯白;因為真理越寶貴越基要,人的不信與驕傲,越要合攏他們一切的智力來推翻它。所以保羅用這卷書信來說明福音。羅馬書的主題乃是純正的福音。首先指出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在罪之下,不能在審判台前站住。其次,保羅指明神的公義,就是被宣判有罪的人所怕的,現今,當其顯明在基督作為祭物的工作時,反而是向罪人開啟的避難所和遮護。我們是憑著信心得稱為義,神的公義就成為我們的。這福音不僅使罪人的罪得赦免,並且使信徒得有新地位。在羅馬書頭一部分裡,顯示了基督那為著罪人之寶血的能力,我們信祂,罪就得赦免了;基督復活,我們信的人就得神稱義,並且站立在基督裡的新地位上,得神恩典的眷臨。一個人一旦得著這寶貝的福音,就不能不傳。

  格蘭特是歷代最會解經的人之一。達秘也是最會解經的人。達秘高大,而格蘭特矮小。另有葛岱(Frederick Louis Godet)是正宗的神學家,代表歐洲大陸神學,他是非常屬靈的人。

  某弟兄說:欽定英文譯本不注意分別耶穌基督或是基督耶穌;達秘新譯本也是。

  俞弟兄:希臘人寫信是先寫平安,但保羅是先祝福。保羅先說他的職分與蒙召,或者是因他與羅馬基督徒不大熟,所以先介紹自己的身份。加拉太三章二十八節「為奴的」與羅馬書這裡的奴隸,並提前六章一節的在軛下的「僕人,」用的都是同樣的辭。

  倪柝聲弟兄:路德馬丁(Martin Luther)說,奴僕表明卑微(modesty)與莊嚴(majesty)兩面的意義。在啟示錄二十二章,約翰要拜天使,那天使說,我們都是同作奴隸的。(8~9。)作耶穌基督的奴隸是榮耀的事!「服事」在希臘文是恭敬樂意的事奉;這辭也用在先知、君王身上。奴隸服事所作最卑賤的事,是為人解鞋帶。保羅說,他是耶穌基督的奴隸,與施浸約翰有同樣的靈。

  「神的福音」不是說福音是論到神、關於神的,乃是說福音是神所設立的,乃是神所創始的。(參羅十五16,帖前二2,8~9。)

  保羅蒙召為神福音的管家

  保羅是基督的奴僕。保羅在此見證,他自己是基督用血所買來的奴隸,他也甘心來事奉主。但他又是神所設立的使徒,被神召來作福音的事奉,不論他喜歡或不喜歡,都要為著這福音。他不是神募來的,乃是神征來的;就像拉壯丁般的拉來,是給神為著祂的需要征來、召來的。保羅是這樣蒙召作使徒的。「分別」就是將他從所有的人、事、物等,都分別出來,使他與別人不同。這過程由三個地方可以看出來:第一,加拉太一章十五節說,神從母腹裡把他分別出來,這好像舊約以色列人和牲畜的頭胎,都是命定分別歸給神的。(出十三12,二二29~30。)第二,在行傳二十六章十六至十八節,主耶穌親自揀選他,要他往外邦人那裡去作福音的使者。第三,在行傳十三章二節,聖靈召他和巴拿巴去作祂的工。這三次裡,保羅分別為父、子、靈所呼召,並且都是為著福音。

  「福音」在這裡乃是說到神聖經營的總和(the grand total of Divine Economy)。在羅馬書,頭八章都說到得救的事。一至五章說到恩典的福音。九至十一章是論到神的揀選,就是神聖的經營(Divine Economy),說到主的主宰權柄。由十二章起就說到教會的交通、定規等。但保羅蒙召為福音,不只是在站在講台上傳福音,乃是說他好像神整個福音的管家,他為整個福音勞苦經營。

  下次大家必須先在家消化了,才來這裡說,不可臨時來這裡消化。

  李常受弟兄:第一節是主詞,保羅一開口就寫 Paulos (保羅的希臘文名字)。接著保羅說到他的三層資格,這三點是解釋 Paulos 這主詞。這好像人的名片上印著名字,名字後有這人的資格。

  保羅寫信給羅馬信徒,乃是帶著辯證的口氣。這是因為那時人對神的福音不容易相信。保羅寫希伯來書不寫自己的名字,但在羅馬一章一節就宣告他的名字,並表明他的資格,就是他傳福音的權柄。下面保羅申述他作使徒不只是蒙呼召,並且是「特派」來為著神的福音。神的福音就是保羅所傳的福音。

  二至六節是解釋整個神的福音,因為述詞(predicate)至第七節才出來。第七節的「我」又開頭,表明前面二至五節可以沒有,像括弧的話。(新約裡若是可能,須加上五十至六十個括弧。)

  開雷(William Kelly)是前一世紀的大解經家,他本來是神學博士,後來為主的緣故摔掉他的博士學位。大約在七十幾年前他寫到關於「僕人」時,他說僕人乃是「奴隸,」在人看來是卑賤,但在保羅看來則不同,因為他是耶穌基督的奴隸。保羅這裡這樣說,似乎是在誇口,這是別人明白不來的。「耶穌基督的奴僕」一辭,乃是那認識恩典之聖別自由的人所誇口的,也許沒有另一個人是這樣受教導,並這樣享受的。我們是蒙召作聖徒的,但保羅是蒙召為使徒。使徒的身份不是遺傳的,也不是自命,乃是神特派的。他作使徒,是為著神的福音。他為何不說「基督的福音」?因為福音雖然是基督所成就的,但出發點乃是神。無疑的,福音只能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但神的福音指明神是福音無止境的源頭。

  尼威爾( William R. Newell)是美國的解經家,他說,羅馬書開頭只有保羅的名字,沒有西拉、提摩太、和其他弟兄的名字。因為只有他自己是為基督所召,作外邦人的使徒,(加二8~9,)就是作這時代福音的宣揚者。以弗所書也是只署名保羅一人,這是因為只有他看見以弗所書裡的大啟示。在羅馬書開頭,他自稱是賣身的奴僕,這乃是他最高尚的虔誠。「奉召」一辭,從第一節起至第七節止,共題到三次。被召乃是神標出並分別出來的舉動。第六節裡,聖徒乃是「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信徒是父賜給基督的,(約十七,)並且從他們在地上的歷史以前就聯於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一4。)第七節說到我們是蒙召的聖徒(不是蒙召「作」聖徒),這絕不是說,我們是被邀請來「變成」聖徒,那是天主教的教訓。我們乃是由神聖主宰的呼召而為聖徒的。我們是聖者,是由基督的血所洗淨,也在基督裡被創造的。這就是我們的所是。即使天使也不是因聖潔的過程而變為天使的,乃是被造而為天使。這就是保羅所說「奉召」的意義。

  保羅被徵召是為神的福音。福音乃是神的好信息;乃是「神」愛世人,乃是「神」差祂的兒子。所以福音就是傳揚述說神愛世人的信息。這是保羅的使命。

  關於「使徒」

  倪柝聲弟兄:以弗所四章八節那裡,主賜給祂的教會有使徒,乃是在祂升天之後所賜的。但十二使徒是在主升天之前就已經設立的。所以升天以後所設立的使徒,與十二使徒的地位不同。就是到了國度時代,他們的地位也不同。十二使徒在國度裡不僅與主一同作王掌權,並且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太十九28。)

  在林前十五章,保羅說到他蒙召為使徒的經歷,他說主親自向他顯現呼召他。在五節他說到基督向「十二使徒」顯現。在七節他說到主向雅各顯現,雅各乃是主的兄弟;七節也說到主向「眾使徒」顯現,這「眾使徒」定規不是十二使徒,也許是指普通一班的使徒,是聖靈所設立來繼續作使徒工作的。

  行傳十三章題起保羅和巴拿巴蒙聖靈呼召作外邦人的使徒。有人認為主所設立的十二使徒中,猶大作惡死亡,他們認為馬提亞不算,硬把保羅塞入十二使徒之列。但行傳一章說,馬提亞是「和十一個使徒同列,」(24~26,)底下二章就說,「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14。)可見聖靈承認馬提亞是列在十二使徒中的。但是巴拿巴和保羅也都是使徒。就是西拉、提摩太也稱為使徒,在羅馬十六章七節指明,安多尼古和猶尼亞二人也是使徒。

  啟示錄二章二節題到「假使徒。」啟示錄是主後九十五年末至九十六年初所寫的,那時約翰已經老邁。當代的使徒差不多都死了,只留下約翰,所以人很難認出使徒是真是假,因此那裡主耶穌題到,使徒是要試驗過的。

  使徒的意義,乃是一班蒙神恩典打發出去的人。所以十二使徒死了,並不阻止使徒的產生。今天因著羅馬天主教在梵諦岡的教皇自封為使徒,所以人對使徒一辭的看法,以為是什麼特別的地位。這是錯誤的。在聖經裡需要恢復的其中一項,就是使徒的產生。保羅和我們,都無法放入十二使徒中,但我們仍然可以是使徒。作使徒的證明,首先是神的打發,其次是教會的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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