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交出來為著全體傳福音 書名: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一)

 

第十二篇 交出來為著全體傳福音

  講時:一九五○年二月六日(週一)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

     教會是神的目的與方法

   基督徒是神的目的,基督徒也是神的方法;今天我們還要清楚看見,教會一面是神的目的,教會一面也是神的方法。世界上普通的東西,目的就不是方法,方法就不是目的。但神是將祂的目的和方法合在一起的。基督徒怎樣是神的目的呢?神的目的乃是要救贖我們;如果神已經救贖了我們,神就已經達到祂的目的,就是我這個人應當在神面前作一個得救的人。但神不停在這裡,神還要用我這個人去救別人。所以我自己應該是神的目的;我又把自己放在神手中,給神使用去救人,我又成為神的方法。我對於神,是神的目的;我對於世人,又是神的方法。神如果不用我,神就無法傳福音拯救人。

   今天你們個個在自己身上都能說,我是神的目的。對於這事,你們沒有難處。問題是神還要用我作祂的方法,對於這事,你們有沒有難處?許多人,神在他身上能夠成全神的目的;但有的人,神在他身上不能用他作神的方法。雖然他自己得救了,神在他身上還走不通。結果神在其他人身上的目的就達不到。

   當初使徒們都撇下一切跟從主,為的不是自己能上天堂,乃是要叫別人能得救;他們不僅是神的目的,還變作神的方法,來救別人。神用別人作方法來得著我,成功神在我身上的目的;今天我也必須是這樣。神先以我們為目的,然後以我們為方法。你願意是神的方法麼?神盼望能夠很便當的使用你說,『我要得著人,只要他摸著你就行了。』但今天有幾個人能說,我乃是神的方法?我如果有保留,我身上一有攔阻,神在我身上走不通,我就不能達到神救別人的目的,這就叫許多罪人從我身上得不到供應,聽不到福音,不能得拯救。

   神在地上不是有許許多多的方法,不是在香港要救五萬的基督徒,就用五萬個零零落落的方法,這不對。神不是一個一個救,神乃是設立教會,使眾人受浸於一位聖靈裡,將眾人合成一個新人,成為一個身體,是不能分散的,並且好好聯絡在一起。如此,我們得救時是一個一個的進來,但我們出去時就成功為一個身體,成功為神的方法。我們得救是如活石,出去是配搭一起,好成功為一個靈宮。(彼前二5。)換句話說,神的方法乃是團體的基督徒-教會,不是單獨的基督徒。今晚在神面前,我對你們說一句頂直的話,什麼叫作教會?神要拯救世人的靈魂,於是神設立一個團體,一個機關,或者說是一群人也可以,來作為世人得救的方法。所以我們活在地上,完全是為著福音的。不是你我熱心時,才去救幾個人。神乃是要所有信主的基督徒,把他們團結起來,像一個身體那樣的和諧,而去傳福音拯救人。

     傳福音是教會惟一的使命和職業

   教會只有一個使命,就是為著福音活在地上。我這句話請你不要當作平常的話聽:教會在地上不是為著別的目的,不是為職業、學業、前途,教會乃是為著神的福音。但是今天有多少的弟兄姊妹能記得:我活著乃是為著福音,我活著不再是為著事業、家務、生活、前途?我們得救時,神不只給了我們一個新生命,也量給了我們一個新職業,就是祂的福音。我們得救的那一天,不只我們舊的生命死了,我們的職業也死了。今天基本的難處,乃是許多弟兄姊妹的生命改了,但職業還沒有改。他們還回想從前曾定意:一定要出人頭地,功成名就。有的年輕基督徒還沒有碰著職業,但心中已經有夢想、有雄心。有人立志有一天要作有名的大夫,有人或者立志有一天要作出人頭地的工程師。一個基督徒的職業如果沒有改變,就他無法成功作神的辦法。所以今天我們在這裡請弟兄姊妹交出來,我們要事實,我們不要名稱,我們稱之為交出來,你稱之為奉獻也可以。在聖經中說到,所有得救的人生命改了,職業也改了,都是改成為傳福音的人。

   我們同工們多有錯誤的觀念,以為有人是特別蒙召作工人的。我們以為改職業是根據於有不同的恩賜。但這是錯的。聖經是說有不同的恩賜,但沒有說基督徒有不同的職業。我們每一個人有共同的生命,我們也有共同的職業。我在全部聖經裡找過,沒有發現有人有新生命,而不改其職業的。你的生命改了,你以為就夠了。這是不對的,你的職業也必須改。我得救時成為神的目的;我更改我的職業時,我就成功作神的方法,我這個人就是祂的道路。神給我們基督徒的職業是完全為著福音。神要用你我作祂的方法去救人,神並不是光給你我一個新的生命而已。聖經裡,神不只把新的職業,就是傳福音,單單賜給某一個人,因為福音的工作不是一個人能作的;神對傳福音的命令,乃是給教會全體的。請你記得,主差門徒去傳福音,不是說『你』去,乃是說『你們要去!』(太二八19。)在福音書裡,主差門徒乃是兩個兩個的出去。(可六7,路十1。)當人更多時,就不只兩個。在使徒行傳有彼得與約翰、保羅與巴拿巴,在撒瑪利亞是彼得與約翰兩個,(八14,)但往該撒利亞的哥尼流家就有彼得和六個門徒,(十23~24,十一12,)那次是許多人一起去。在安提阿頭一次是保羅和巴拿巴二人出去,(十三2~3,)以後就有許多人一同出去。(十五39~40。)這給我們看見,教會在地上總是為著傳福音。

   所以今天我願意弟兄姊妹注意這一點:什麼叫作教會?教會好像什麼?教會就是神的方法,為著對世人傳福音。更正教過去約一百四、五十年給我們很好的榜樣,但也是不夠好的榜樣:更正教重視復興家,他們差許多這樣的人到國外去傳福音。這有一點像是抗日戰爭時,在重慶或上海擺成衣攤,是零零落落的復興。但聖經裡不是零零落落的傳福音;聖經裡是說,教會全體都是為主並為福音。教會是神的方法,不是一二個人是神的方法;傳福音是教會全體傳福音,不是一二個人零零落落的傳福音。教會在神的計劃中到底是如何?答案是:整個教會在地上就是神的方法,整個教會在地上乃是為著傳福音;整個教會只有一個職業,就是傳福音。每一個基督徒得重生之後,就有一個新職業,就是傳福音;並且不是個人零零落落的傳福音,乃是教會在配搭裡傳福音。

   如果你們還沒有得救,我們就不談這個。你們既已得救了,就要看清楚:神已經改換了你們的職業;不是單個單個的改,乃是全體共有一個職業,就是傳福音。已往的更正教給我們的只是零落的傳福音,雖然是好,但是不夠好。今天神的路是要全體在一起同心合意的傳福音。因這緣故,教會必須有配搭,教會才能傳福音;沒有配搭就不能傳福音。

     變賣一切在人不能,在神卻能

   在路加十八章,那個少年官因著主對他說,必須變賣一切跟從主,才能承受永生,以為要求過分厲害,就憂憂愁愁的回去。於是主對門徒說,財主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這還容易。(18~25。)或者我再說詳細一點:不要說一隻駱駝穿過針的眼不可能,就是一隻老鼠也不可能。這裡真正的問題是:不僅富人要靠錢財進神的國不可能;並且人靠自己也不能,只有靠神才能。感謝神,這二千年來很多駱駝穿過針的眼。這個少年人的錯是在於他倚靠自己,還不是錯在他愛錢財。他的錯是以為他不能,神也不能。我們個個人都愛錢,都捨不得撇下一切;但如果憑著神,財主就能穿過針的眼。這就是福音。你以為你不能,你忘了神能。憑著人穿不過針的眼,交不出來;但神叫我不靠自己作,乃憑著祂作。我們求告祂的幫助,就駱駝也能穿過針的眼。你知道自己不能,如果你以為神也不能,你就錯了。

   不錯,誰都愛錢,誰都捨不得撇下一切;但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所以到了路加十九章,就來了一個老年人撒該。我們知道,少年人發熱心還容易,往往心頭一火熱,就揮錢如土;但一個老年人是摸錢摸了幾十年,更知道錢的好處,要改變就不容易。瑪門就如鴉片,少摸就容易戒掉,多吃就很難戒,越抽就越難捨棄。但主怎麼說呢?祂對撒該說,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這時普通的人都要反對,心想:主耶穌,你是從外路來的,不清楚這撒該的情形;這下子你上了他的當了。但主不管。(1~7。)想不到這時撒該竟站起來回答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8。)撒該只把主的榮耀看一下,就什麼都沒有了;他只看基督一眼,當日就撇下一切跟從主了。這個就叫作駱駝穿過針的眼。主看撒該所作的,就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9。)撒該憑自己就不能,但今天救恩來了,撒該就能了。我們對照五節的話,知道這救恩乃是指著主耶穌自己說的。十八章的少年人看見的是人,所以穿不過針的眼;十九章的老年人撒該看見的是主耶穌這救恩,所以他穿過了針的眼。駱駝穿過針的眼是絕不可能的事,但二千年來,不知有多少人已經穿過針的眼,在另一邊事奉神。所以一個人若真願意跟從主,若真倚靠主,主就莫名其妙的使他能穿過針的眼。

     教會全體作福音事業

   撒該的事在路加十九章上半,到了下半就給我們看見,神的國好比一個貴胄叫十個僕人去作買賣。路加十九章上一半叫我們的錢都弄光,接著下去,這裡主將祂的錢交給我們,要我們去作買賣。並且不是給一、二個僕人,乃是給十個僕人。十是完全的意思,就是指著所有的僕人。換句說話,整個教會今天在這裡,就是為主作福音的買賣。主用買賣作比方,給我們看見教會在地上是作什麼,乃是作福音的買賣。我們買賣的貨品只有一件東西,就是福音,福音就是我們的貨色。我們這十個僕人應當同心合意的作這一樣的生意。或者有的弟兄是作布商、賣肥皂等等,但實際上所買賣的都是福音。神不是找到十個零售商,分作福音的買賣,祂是要全體都作福音的買賣。零賣的人不是神所要的。

   主要教會全體都是為祂作福音的買賣,如果有人不一同作,就要受主管教。在這十個僕人中,只有一個看法不同,是走自己的路,結果那一個就受了責備。(路十九20~26。)已往我們所作的有很大的毛病,雖然說全體作,但仍是你走你的路,各行其是,有空的時候才傳一點福音,或者良心難受時,就傳一點福音作為安撫。今天不能是這樣,今天乃是全體都作傳福音的事業。

   要作福音買賣,在消極方面,你必須從你的個人出來。本來你只顧自己的職業、生活,現在你要從其中出來。此外,你還要把所有的一切都交出來,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你如果能夠說,你的心在天上,而你的錢財還能在地上的話,我只能對主說,『主阿,你的話不可靠。』是你的心可靠,還是主的話可靠呢?必須是你的財寶去到天上,你的心才能在天上。主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主所以要我們每個人都得從財物出來,一面是叫我們的心真能在天上,一面是要我們把交出來的財寶,作為開福音公司之用。今天你的股款若不交出來,則福音公司開不成。你只顧念自己的投資,只顧自己的瑪門,任憑神的福音事業荒涼,福音在地上就無法出去。作事業必得事先有投資。照樣,我們從得救的頭一天起,就必須從錢財裡出來,撇下一切為福音。在積極方面你這個人也要來。撇下一切不是深的教訓,乃是補課;人一得救就應當奉獻,(羅六6,12~14,)但已往我們的奉獻沒作好,所以現在要補課。交出來就是你這個人出來,你的職業、東西也帶來。無論你是讀書或在公司作事,總是職業交給福音支配。有些弟兄姊妹的職業要改,從前是為著生活的緣故,現在要改為為著福音的緣故。不是職業為至上,乃是職業跟著福音,不是福音跟著職業。也許有的弟兄姊妹工作的地方要改。

   所以今後所有弟兄姊妹的前途都得放在一起,配搭在一起,連你住的地方也要為著福音,不是單為著逃難;有人是因著逃難來香港,但我們是為福音。在行傳八章,門徒是邊逃難,邊傳福音;逃難不過是帶手的。我們有二百多人移民到弋陽去,好像有許多的原因,其實都是帶手作的;弟兄姊妹組織一個團體,是為著福音而去。

   作基督徒要這樣作才有喜樂。若是不上不下,作愛世界的人不行,不愛世界好像又很難;作軟弱的基督徒也不行,走世界的路多了一件,就是良心不安。這是最沒有喜樂的,就是主所說的失了味的基督徒。(太五13。)我們今天好像是開一個股東會無限公司,開生產合作社,每一個人把錢交出來為公司,每一個人都來公司作生產工作。從今以後我不求世界、名譽、事業,只作福音生產。十年、二十年後,當世物變為無用時,我卻能越作越大。當有一天教會是這樣的全體傳福音,主的再來就很近,近在門口了。我們如果不能這樣作,就要耽延主的再來不知有多久。所以交出來不是只把錢財交出來,乃是我的職業、住處、時間、前途都交出來,凡是有益於福音的,我就作。

     教會全體配搭傳福音

   今天主的路,乃是教會全體配搭傳福音;神不要個人的路,乃要教會團體的事奉。我年輕時愛作夢,有雄心大志,一心想要作『××家』等到得救後又想,保羅的雄心是討主的喜悅,(林後五9,)那麼我也要討主喜悅,作個復興家或名布道家。但後來我看見,主在末世是要我們配搭,要教會全體傳福音。已往你也許也有雄心要作復興家,但主不是要你個人熱心傳福音,乃是要教會全體傳福音。主今天所要得著的,乃是教會傳福音。如果是教會傳福音,就能把福音傳遍整個香港。我們如果全都擺上,要所有的人得救並不難。所以我們整個人都要交出來,都要受主支配,受主藉著教會來支配。不管我站在什麼地位,我是盼望公司賺錢,不是盼望個人發財。這是每個人都有責任的,乃是全體作福音的見證,作傳道的工作。今天最可惜的事,就是有人要作單獨的僕人,他要走上個人的道路。我再說,今天主所要的事奉乃是教會事奉,主所要的傳福音也是教會傳福音。所以我們都得同心合意的配搭作。香港是一個高度商業區,福音的工作是很難作;但你們今天若在主面前這樣子把自己一起擺進去,很容易就把福音傳遍全香港。我承認香港是一個松的地方,是難的地方。但教會傳福音,不論什麼人都很容易得救。誰能抵擋教會全體的傳福音呢?如果個人傳福音就不易。但教會全體起來傳福音則很容易。所以我們盼望沒有一個人誤會,沒有一個人走自己的路。

   我們在這裡盼望全體都交出來,不只你的錢財是交出來的,不只你的事業、前途是交出來的,並且你這個人必須交出來,你的正業是福音,所有的事都是帶手作。主在二千年來對跟從祂的人標準從來沒有更改過,從來沒有把福音的路弄松寬一點,讓人進出自由。把主的標準改動的乃是墮落的基督教傳道人。主從來沒有說,人可以六天去愛瑪門、賺錢財,到第七天來作禮拜就好了。今天教會應當恢復到當初的地步,不只消極的把錢財交出,乃是在積極方面為福音活,為主活。福音的要求是很厲害的,因為主給我們的是一切,所以祂今天的要求也是一切。祂為福音流血捨命,我們今天若消極的走,跟從祂的腳蹤就很難;只有你們在積極上走得通的,才有辦法走前面的路。你如果有保留,或者消極,是走不通的。求主憐憫我們。

   禱 告

   魏弟兄:主阿,我們承認自己多年來對你的事奉乃是松的,不夠那麼徹底。求主大愛憐憫我們,施恩給我們。主阿,你是以你的生命、流出你的寶血來成就救恩;今天我們為福音也不能那麼輕省容易。求主得著我們的人、我們的財物。我們在此,求你不漏掉任何一位,求你不讓有一個人是旁聽、旁觀、觀望的。今晚我們在這裡聽的人,每一個都有責任不放鬆,個個都得在積極方面跟從你的腳蹤,求你完全得著我們,在我們中間走通你的路。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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