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與同工聚會談話記錄(一) 書名: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一)

 

第七篇 同工聚會談話記錄(一)

  講時:一九五○年二月二日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

  復興與交出來的關係

  我這次來香港,對於香港教會這幾年停頓的光景不滿意。這十年來戰亂頻仍,惟有香港波及最小。但直到今天,香港的人數仍只有一、二百人,好像戰火不及,復興也不及。我對香港教會要得復興的事有些失望。

  我們必須清楚,要教會得復興就要遵守神所定的律。宇宙間各樣事物都有定律,萬物也是各從其類,(創一24,)就是罪和死也有其定律。(羅八2。)照樣,復興也有復興的定律。按我的觀察,一切的難處是在我們同工身上。教會要復興,必須我們同工們先得復興,然後由同工帶領負責弟兄,最後,一般的弟兄姊妹才能跟上來。我們怎麼得復興呢?路就是交出來,就是同工們要先交出來,帶頭奉獻。

  奉獻的程度是根據於所得的光照。你蒙主的光照有多少,自然奉獻就有多少。所以就著這一面來說,長老不可在奉獻的事上落後於少年人。老年弟兄姊妹也是一樣,你可以承認在傳福音、活潑、力量上不及少年人,但在奉獻給主、愛主的事上,你不能說也趕不上少年人;除非你承認說,你所蒙的光照、所得的恩典沒有他們多。

  領頭的職分

  在神的教會中有長老的職分,在神的工人中也有領頭的職分(Leadership)。許多人以為這些職分是因著年齡或恩賜;但我要說,這不在乎年齡、恩賜等,乃在乎在神面前的奉獻有多少。你在神面前奉獻得多,自然在神面前就有職分的顯明,你就能帶領神的教會或工人往前。其次,自己肯花代價多對付自己的人,要讓別人對付你的地方就少。你有神的光,你領頭了,人自然會跟著,不會不服。固然每一個都是交出來的人,但在屬靈情形上不一定相同。你割自己最深,流出的生命就最豐富,人也能從你得著最多的供應。

  你交出來有多少,你從神所領受的豐富就有多少,你能帶領人、幫助人也有多少。達秘在一八二五年還是個聖公會的牧師,到一八二七年,他脫下聖品人的袍子,一八三一年他就實行變賣一切跟從主。因著他是這樣順服,神的亮光就如洪水般傾瀉而下。後來見到開雷(Kelly),開雷也成了變賣一切跟從主的人。我年輕時,給我幫助很大的劉教士(Miss Groves),她也是實行變賣一切的人。今天我們不該盼望將窄門弄寬,那就好像法利賽人,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也攔阻別人進去。(太二三13。)

  奉獻的進步

  朱臣弟兄本來在公會裡擔任一個職位,後來因為蒙神光照,看見神今日的道路,就辭去職位,自己開一家小煤球店,生活雖辛苦,但因順服而喜樂。之後,他的奉獻越過越多,屬靈情形更好,所以就爬得高。

  我們人總有幾件事是有虧欠的,就連屬靈的事也講虧欠,如彼此相愛。(羅十三8。)但在奉獻上卻不能虧欠,在奉獻上只應該進步,不該退步。

  長老在奉獻的事上,多會加上自己的經驗,小心的考慮,不像年輕的弟兄姊妹,只管火熱奉獻。奉獻的事的確要有一點安排,但長老若只有經驗、小心,深恐奉獻太過,那就不能作長老。我們不要怕作得太過。想想我們已往作了多少太過的事,為什麼單在奉獻上怕作得太過呢?

  對付屬靈的感覺

  我們在感覺上都要再對付過。感覺方面要如何對付呢?一個人對一件事如果沒有好好對付過,對那件事就不能有正確的感覺。比如一位在聖公會裡名叫毛羅(H. C.G. Moule)的弟兄,他對受浸的事就有過好好的對付,所以他對受浸有對的感覺;反之,賓路易師母(Mrs. Penn-Lewis),雖是靈命很深的人,我由她的著作得著很多屬靈的益處,但她是貴格會的,你問她關於受浸的事,她一定沒有對的感覺,因為這件事她沒有對付過。對於每件屬靈之事的感覺,我們要學習在神面前求問、受對付。對於奉獻,我們必須問主:『我奉獻完全了麼?還有什麼沒有奉獻的?』對於順服的事也是如此,我們要問主:『我還有什麼地方是不順服的?』你如果對一件事沒有自己的定意,自然就有主的光照,叫你在那件事上有對的感覺。俞弟兄對兒子的得救,完全交給教會去定規,雖然他自己也向兒子傳,但他不定規。有人以為說,兒子是我生的,一定是我要他重生,兩個生都由我包辦了。如果他這樣作,就把他在神面前的感覺破壞了。

  我們的感覺總是要柔軟,經常站在受教的地位上說話。如果屬靈的權柄還沒有臨到,更該存心謙卑受教。關於我們的主在地上,以賽亞指著祂預言說,祂有受教者的舌頭。(賽五十4。)主是何等的謙卑,祂不站教訓者的地位,祂不說自己的話,只說父的話。(約十四10,24。)我們要學主的榜樣,對人說話時可以說,這不是我自己的話,乃是引用某弟兄說的。

  工作宜集中

  目前華南、南洋地區的工作,必須集中力量,先以香港為重心。香港必須先打得通,然後再往馬尼拉、新加坡等地。我覺得有同工到南洋兩地去工作,似乎太早了,因為那樣就把這裡的力量分散了。力量一分散,作起來就很吃力。神工作的原則,首先是同心合意,其次是力量集中。力量合起來,果效就大。按聖經的原則,一個趕二十個,一百個就可以趕一萬個。(利二六8。)當初教會剛興起時,使徒們也是集中在耶路撒冷;等耶路撒冷教會強了,再由信徒們往外邦各地去傳揚福音。

  職事

  站講台為神說話,重在靈要強,不是重在辯理。所以話語不可叫人太重理智的分析。神話語職事的根據,乃是在於神在靈中的啟示;所以話語執事所站的地位要正確,就是要在靈裡,才能把神的話供應給人。

  我在貴橡(Honor Oak)時與史百克交通到關於話語職事的問題。我們談到,在哥林多書題到,有獨一的職事(林後三8)與眾職事。(林前十二5。)我說到,聖經最難應驗的一段,恐怕就是以弗所四章所題的建造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以及以弗所五章所題的教會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的。(四12,五27。)神今天的工作,乃是要建造這一個身體,所以就需要有建造這身體的獨一職事。在這身體裡,又有成全眾聖徒的眾職事,就是身體上的肢體從元首所得的職事,使他們能服事眾肢體。所以我們要學習站住地位,接受身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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