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篇 問答聚會談話記錄(三) 書名:鼓嶺訓練記錄(卷二)

 

第三十一篇 問答聚會談話記錄(三)

  講時: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講地:鼓嶺

  問:關於主工人的性格,你所說到的十幾個功課,我們要怎樣才能對付清楚?

  話語應當就是光

  答:一個作工的人,所要學習基本的功課,就是要怎樣運用神的話。有許多人把神的話和神的光分開:神的話是一件東西,神的光又是一件東西。他們以為,作神話語執事的人,當說話的時候,必須讓話語的背後有光。然而他們的工作缺少果效,正是因為這一個原因。其實神的光和神的話不是分開的;我們不應該讓話多而光少,話和光應當是一樣的。基督徒普遍的傾向,是盼望從神的話中得著光;但常常人的話語多,而盼望得著光,這樣的果效非常少,也非常淺。我們作神話語執事的人,為神說話時,應當不只是把神的話說出去而已,我們在說話的同時,就應當把神的光射出去。

  普通的光是裝在燈裡的,但太陽的光乃是直接照出來的,不用燈來盛裝。照樣,神的光也不用燈台,是直接照射出來的。所以我們應當一說話,就是光;不必說了話,再等光發出來。例如人傳福音,有時道理傳得相當清楚;但末了還要對眾人說,『你們應當禱告,應當悔改,應當相信救主。』這樣,乃是把傳話和接受當作兩件事。但傳福音如果厲害時,罪人一聽到福音,他不必再求、不必再禱告,就已經發抖、扎心,已經悔改、相信了。根本不必再經過第二步的接受,他聽到話,立時就接受了。就像彼得向猶太人傳福音,他們乃是一聽見福音的話就覺得扎心,立時就接受了。(徒二37。)我們傳別的話,也應當把話傳得『就是光,』直接射在人裡頭;不必再把光裝在話語裡頭,不必另用燈籠去裝光。若是我們的話無法直接發出光,就我們作神話語的執事便是失敗的。我們的話語若沒有射出光,反倒讓別人去找光,那就是大錯了。

  主耶穌進耶路撒冷城的時候,因肚子餓,想在一棵無花果樹上找果子,結果樹上只有葉子,沒有果子。於是主向那無花果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就立刻枯乾了。(太二一18~19。)主是一說話,事就立刻成了。主對無花果樹說,枯乾罷!無花果樹立刻就枯乾了。再比如你告訴小弟兄或小姊妹說,不可撒謊。如果他回家便禱告說,『求主不要讓我撒謊。』這表示你的話語雖是說得好,但不過只讓他醒悟過來,並沒有射出光來,把他裡面的撒謊燒掉。就如主對無花果樹說,枯乾罷!無花果樹立刻就枯乾了;不必等它禱告說,『求主容讓我,等以後必定再結無花果。』無花果乃是一下子就枯乾了。我們作話語的執事,必須爬得像這樣高,話語一出去,就有大光,應當即刻就把人嚇住了,立時就把他的問題燒掉了,立時就成功那一件對付的事。

  神的光一射出來,自然就消毒。我們並不是先有光,然後等光消毒。不。因為光就是消毒。如果光與消毒是分開的,那就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消得了毒。不是光照了,然後消毒,乃是光照就是消毒。話語執事的話應當發出光,罪人應當在這光照的面前就仆倒了,信徒在這光照面前就萎了、就軟了。這才是話語的職事。你的話一出來,人就仆倒下去了。保羅一遇見大光照射,立刻就仆跌下去;(徒九3~4;)不必再慢慢的等。我們的話語應當就是這樣。

  要有光,必須先作接受光的人

  我們要能夠把光給人,自己必須是遇見光的人。因此,我們不僅要學習射出光,也要學習怎樣接受光。我們本身應當就是接受光的器皿,當神一光照,我們立刻就接受了,不必再經一道手續。如果我們要打著燈籠去找太陽,太陽便躲到雲裡去了。我們一遇見光,就應立刻仆倒下來,讓光殺死、消毒就夠了,不必再另外接受光了。這樣事情就應該算是過去了。光一照射,腦子立刻糊塗了,不再老練了,禮貌不禮貌也不管了,就算跌下來了。我們被光一照,不知道怎麼回事,平時再聰明的,這時也糊塗了。平常當你缺少光時,稍微一有光,你立刻就清楚了。但是當你一被大光照耀時,人反而糊塗了。被光照以後到底怎樣,自己也不知道了。神的話好像一把刀,這刀就是神的光,是有兩刃的利劍,乃是讓人赤露敞開的。保羅看見大光後,就糊塗了。一見到大光的人,好像水桶的底被打掉了,怎樣挑水自己也不知道了。一見到大光的人,也只有連聲承認說,自己不行了。光來總是叫人往下去的,總是讓人糊塗的。有一位姊妹為主作工二十年之久,後來有一天被神光照,就連自己到底得救了沒有都不知道。但她一遇見光就真是得救了。就是這麼一回事,路就是在這裡。

  我們遇見光,在消極方面,神不要的東西是就燒掉了,在積極方面,人就自然而然的被拉上去了。但是有的人容易受光照,有的人不容易被光照。我們總要把自己擺在容易被光照的地位上。有的人被神一摸,就知道了;但有人被神用錘子打了,還不知道。凡批評的人、旁觀的人、把靈關起來的人,這樣的人都不容易被光照。所以人在神面前生活、事奉乃是一件大事。我們若碰著有光的執事,卻不能接受光,這乃是一個大難處。生命深的人,容易被光照;生命淺的人,不容易看見光。當有一個話語執事說話的時候,從他的說話中,你應當能得幫助;若是你不能得幫助,那就是你的裡面剛硬。你若是一個裡面開起來的人,即使是人在傳福音,你也容易得著幫助。若有人自以為懂得了,那不過只是腦子知道,實際還差得遠。我們如果是正確的,這裡的傳福音若是有光,定規我是頭一個被感動的人。這就是靈被開啟的人。有的人的靈是比牆還要厚,他不容易遇見光,也不容易接受光。一片葉子足以擋住一顆星。所以我們所站的地位總得對。我們的態度總得對;只要我們的態度稍微一有不對,立刻就看不見光。我們要學習作一個有光的人,作一個能接受光的人。

  要使用靈,必須外面的人被破碎

  問:我們要如何才能使用靈?

  答:我們要使用靈,必須外面的人被破碎。不然我們裡面就像一個混合政府,有各黨各派,一個命令要出來,不知要受多少的攙雜和阻擋。裡面的人混雜著外面的人,你就不能使用靈。我們要把一個靈剛強的送出去,就必須學習對付外面的人;如果有外面的人,就是心思、情感、意志混雜著,我們的靈就不能使用。我們作神話語執事的人,卻不能使用靈,原因就是因為自己的心思、情感、意志都混在靈裡頭了。我們的靈必須乾淨,否則便像一瓶香膏,只要有一隻蒼蠅在上面,整瓶就不潔了。靈不潔淨,就不能使用靈。靈如何潔淨呢?總是外面的人被破碎後,裡面的人才能潔淨。

  凡是有攙雜的東西,就叫不潔淨;凡是不純粹的,也都叫不潔淨。一個人的靈若不潔淨,他說話時,就叫受過神教訓的人的靈關閉起來。但一個人如果假裝小心,不多說話,在神面前受過教訓的人也能知道他是裝作。雖然人的話可以說得很好,但他若沒受過對付,還是完整的人,別人就知道是假冒的。人一說話,靈就出來,他是怎樣的人總逃不掉,總歸要露出來。我們外面的人總要破碎才行。一旦我們外面的人被破碎了,攙雜的東西自然就沒有了,不純粹的情形也就消失了。我們外面的人總要被打得粉碎。我們作工的人,眼睛總要開起來,滿了觀察,才能合式的幫助人。外面的人總要打得粉碎,裡面的靈才能出來。我們不能只是修理外面的人,外面的人無論如何,都不能用,只有破碎一條路。

  我們要作自然的人,你抓得很緊,還需要放鬆。人拉得緊而謹慎,不是真謹慎;一旦鬆了或疲乏了,就露出本相了。但人若經過重重的打擊後,再有的謹慎,就自然多了。好比真正瘸了腿的人,不必去記得自己是否瘸腿,他大腿窩的痛楚自然會題醒他。人若裝作瘸腿,一擠公共汽車就忘記了。一個人剛受父親打過,他不敢說話,乃是不吃力的。他是小心的,但不是緊的,乃是自然而然的不敢有放鬆的情形。人工的緊,和受過責打的緊,兩者不一樣;人工的緊是裝作的,受過責打的緊乃是自然的。所以因著我們受過責打的緣故,就應當天天像是受過責打的樣子才好。人若要事奉神,外面的人總得解決,才有用處;不然總是驕傲的、剛硬的。這是基本的問題。

  啟示的意義

  問:何謂啟示?

  答:關於這一點,基本的我們要看見新約中的三個榜樣:馬太十六章的彼得,得著天上的父的啟示,看見基督的身位與工作;加拉太一章的保羅,得著啟示看見福音的真理,並且神的兒子也啟示在他裡面;啟示錄一章的約翰,得著耶穌基督的啟示。啟示基本的需要,總是神有特別的動作。一個人道講得好,不一定有啟示。啟示總得有神動一動,乃是神自己將啟示給我們。真的啟示,乃在於神是否有舉動。所謂啟示,是神特別的行動。我們的講道裡所看見的東西,不是啟示。啟示不是普通的舉動,是特別的行動。神若沒有特別的行動,縱然你有看見,還不是真的有啟示;乃是神有了特別的行動,然後我們靈裡有看見,這才是啟示。所以啟示是神專一的舉動。普通的時候,你說『看見』是可以的,但不能說『啟示。』因為說到啟示,乃是相當大的事。林前十四章二十六節的『啟示,』是指神當時所特別給你看見的。先知講道,是講他一向所看見、所知道的;若旁邊的人這時得著啟示,是當時神所特別給他看見的,這時先知就應當停止講道,而讓得啟示的人說話。(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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