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舊約中背叛權柄的例子 書名:鼓嶺訓練記錄(卷一)

 

第十三篇 舊約中背叛權柄的例子

  講時: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講地:鼓嶺

  倪柝聲弟兄禱告:主阿,你自古至今是神,一切狂傲的人、高抬自己的乃是愚昧的。一切虛空的人,有一天都要伏在你腳前。我們承認人是有限的,是無用的。願主一動手,我們一切的問題就得解決,主,你在我們身上才有出路。我們不能作什麼。我們一面是不潔淨的,也住在不潔淨的人中;一面我們又是軟弱的,無力爬起來,若不是你作工,我們的工作就是徒然的,我們的建造也是虛妄的。求主常帶領我們認識你,給我們亮光,向我們啟示,使我們能看見你。阿們

  前天晚上我們看見什麼叫作罪。罪就是不法。在希臘文裡,『不法(anomia)』就是沒有律法。(見約壹三4。)罪就是沒有律法。今天我願意弟兄姊妹看見這個定義是何等重要。『不法』這辭在聖經中題到十七、八次,約壹三章四節是其中之一。我們讀聖經時,總喜歡看見對於一件事只有一個定義,像聖經裡對於光、生命、死亡等只有一個定義。聖經裡對於罪的定義也只有一個,就是約壹三章四節所說的,犯罪就是干犯律法(違背律法,原文的意思就是沒有律法),干犯律法就是罪。也許你們告訴人時,人不相信為什麼罪就是不法,就是干犯律法(沒有律法)。羅馬二章十二節說,人是沒有律法(anomos)犯罪的,也必按沒有律法( anomos)滅亡。約壹三章四節的違背律法,與羅馬二章十二節的沒有律法,在原文乃是同一個辭,即 anomia ,a 是『不』或『沒有,』 nomos 就是『律法。』所以合起來就是沒有律法。人都以為說,不干犯律法就沒有罪,干犯律法才有罪。但聖經沒有這樣說。聖經只說,沒有律法的,就是罪。因為羅馬二章說,人沒有律法犯罪的,也要因沒有律法而滅亡。所以罪的意義就是不法,也就是沒有律法。

  人照著己意而行,人不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就是犯罪。很多弟兄姊妹聽到我們說這樣的話,已經有許多年了。我們一再的說,人憑著自己的血氣行善,乃是不蒙神悅納的。人的行為即使是良善的,只要是憑血氣作的,都是被定罪的。但仍有許多人沒有看見其中的原因。人行善仍然被定罪,原因乃是人的善行並不是行在神的權柄之下。罪就是人任性而行。人不服在權柄底下,即使所行的是好的、良善的,仍是犯罪。神看人這樣憑著己意所行的善,乃是不法的。神不是看人所獻的羊、牛、脂油有多少,神乃是要人聽命與順服。聽命與順服的對面就是權柄;但獻祭的對面可能是主,也可能是己意。順服權柄就是棄絕己意,把自己擺在一邊。

  權柄是絕對的,獻祭不是絕對的。人可以想要獻祭,但獻祭卻可能是自己所定的,是投自己所好的。我們必須看見罪是什麼,罪就是人任性而行、任意而行。不是人的性、意的好壞問題,乃是人任性、任意而行,在神面前就是罪。在人類六千年的歷史中,這種原則都在人裡面。人常說,我這樣作、那樣作是好的,但卻不知道其中有多少的不法。

  含的不法

  今天我們要來看舊約裡幾個明顯的不法之事。這些都是大家很熟悉的故事。第一個我們先看含背叛挪亞的事。這件事記載在創世記九章二十至二十七節。我願意你們看見,在這段話裡,說到全聖經的頭一個奴隸;你們能夠在這段聖經裡清楚的看見,奴隸是如何起頭的。這段聖經很清楚給我們看見,起頭作錯事的乃是挪亞,他因著喝了葡萄園中的酒,就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也就是挪亞的小兒子,看見挪亞醉酒赤身在帳棚裡,就出去告訴他的兩個兄弟閃和雅弗。這件事以行為來說,是挪亞錯了,他不該喝醉酒。但在這裡我們也看見,在含的身上有背叛的靈,他沒有順服在他父親的權柄底下。所以當他看見父親作錯事,就立刻去告訴他的兄弟。含沒有看見權柄的嚴肅,他沒有看見他父親乃是他的權柄。一個人不該在言辭上受試探干犯代表的權柄,不該在神面前不敬畏神,不尊重代表的權柄。

  背叛的人喜歡看見權柄失態

  沒有一個人或一個肉體,是不喜歡看見代表權柄失態的。喜歡看見代表權柄失態,這乃是背叛的靈。權柄的失去,就是肉體的自由,所以人喜歡看見代表權柄有錯。含是挪亞的兒子,被命定要服在挪亞的權柄之下。當挪亞醉酒赤身時,含就受了試探,他以為看見這事是可喜的、有趣的,因此立刻就去告訴他的兩個兄弟說,父親如此如此。這就給我們看出,他有背叛的靈。肉體背叛權柄,頭一個結果就是錯的態度,第二個結果就是錯的話語。含有背叛的態度,喜歡看見權柄失態,所以當他看見父親失態,就出到外面對他的兄弟說了。但他的兩個兄弟態度完全不同,他們不喜歡聽見這事;他們認為這是可悲的事,不是可喜的事,是羞恥的事,不是榮耀的事。於是兩兄弟就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蓋在父親的身上遮蓋了父親的赤身;因為他們背著臉,就沒有看見父親的赤身。

  背叛的結果-永遠作奴僕

  結果,當挪亞醒了酒後,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就立刻說預言。人所說的預言當中,這個預言乃是聖經裡第一次記錄下來的。(這預言並不是人所說的第一個預言。人所說第一個預言乃是以諾關於洪水的預言,但沒有記在創世記裡。)在這個預言裡,閃得祝福,雅弗也得祝福。我們的主耶穌乃是由閃的後裔而出的,這就是說,閃要把基督帶進來。雅弗所得的祝福,乃是要擴張;所以教會二千年來,傳福音的都是雅弗的後裔,雅弗乃是把傳基督的人帶進來。但是含卻受到咒詛,他的兒子迦南要作閃的奴僕,也要作雅弗的奴僕。背叛權柄的結果,其刑罰就是永遠作奴隸,永遠服在權柄之下。全部聖經裡,奴隸的起頭乃是迦南。奴僕的意思,就是永遠在權柄之下,不能作自由的人。

  我願意弟兄姊妹們看見,頭一個墮落的人亞當,因為不聽神的話,隨己意而行,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結果遭到了咒詛。洪水之後,挪亞喝了酒,甚至赤身露體,這件事使含的背叛彰顯出來,於是含受咒詛直至今日。洪水之後,人類頭一個受咒詛的乃是含。我裡面實在沉重,我只有一句話:盼望每一個學習事奉主的人,必須讓主帶領到一個地步,是厲害的碰著權柄。你要讓神的權柄滲透你的一切,甚至你的組織裡面都有神的權柄。你必須碰著基本的權柄。人如果碰著挪亞,不過就是挪亞而已,就他還沒有遇見權柄。人如果遇見挪亞身上的權柄,他就不能隨便。你必須碰著權柄,你事奉神才有價值。我們不能在不法的原則裡事奉神,不能在不法的靈裡事奉神。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凡火

  讀經:

  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我們前天晚上讀過利未記八章,說到亞倫一家分別為聖,承接聖職;九章接著說到亞倫與一家人就獻祭,開始盡祭司的職分。然後在十章一至二節,我們就看見拿答、亞比戶用凡火獻祭。我們先回頭看八至九章。請注意八章二節頭一句、六節、十二節、十三節、十四節頭一句、十八節、二十二節末了二句、二十三節、二十四節、二十七節、三十節、三十一節、三十六節,九章一節、八節、九節、十二節、十八節。   

  獻凡火被燒滅的原因

  凡在神面前學習走事奉的路的人,必須看見拿答、亞比戶的故事是何等嚴重的一件事!他們獻上凡火,是神所沒有命令的。我怕你們沒有看見這件事的嚴重是從何而來。神是揀選亞倫作大祭司,不是揀選他的兒子作大祭司。亞倫的兒子們作祭司,乃因父親是作大祭司,而他們是在亞倫的家裡。神揀選他們,是因為亞倫這一家在神面前的光景對,並不是因為他們個人對。神揀選利未的子孫,是與他們的先祖有關,與利未支派的子孫無關。亞倫的兒子們作祭司,是跟著父親學的。聖經一直說,他們作祭司事奉時,亞倫與他的兒子們把祭物放在祭壇上。神是設立亞倫作權柄,他的兒子要服在父親的權柄之下。九章一直說,是亞倫獻祭,他的兒子們在那裡學,他們不過作助手幫助父親。神不盼望拿答、亞比戶自己動手作任何事。但他們看見亞倫作什麼,以為自己也能作,就作了神所沒有吩咐的事。他們獻了凡火。凡火,乃是神所沒有吩咐的。因為亞倫沒有動,他們就也不該動。亞倫沒有受吩咐要獻祭,他們卻擅自去獻祭,那就是凡火。拿答、亞比戶只能跟隨亞倫,但他們卻以為自己也能獻祭,不得亞倫的吩咐就獻上凡火。他們乃是不在權柄底下獻祭。撒母耳記上說,聽命勝於獻祭。(十五22。)在這裡有獻祭,但沒有聽命,沒有服權柄。這就是背叛神的權柄,因此從神面前有火出來燒滅他們。

  神的工作乃是權柄的配搭

  在事奉神的工作上,乃是權柄的配搭,就是像亞倫和他兒子一家的事奉。有些人必須看見上面的權柄,他們只是在下面作助手的;另有些人是在上面作權柄的。我們的工作必須照著權柄配搭的等次,不然就不能蒙神喜悅。我們多年來一直注意拿答、亞比戶的事。你必須看準,就是亞倫的兩個兒子在亞倫之外作事,就是在神之外作事。在利未記八、九章裡,我們一直看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獻祭一直都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一同作。我們看見,神的工作也是在配搭的原則裡,不是個人單獨負責的;乃是三個、五個人,或是十個、八個人負責,好像一家人一樣。有的站在亞倫的地位上,有的站在拿答、亞比戶的地位上。神所分別為聖的,乃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兩方。在利未記九章裡我們看見亞倫作祭司獻祭,他的兒子們作助手幫助他。但他的兒子們看見父親兩天來的獻祭,並沒有什麼特別事發生,就以為自己也能獻祭,結果就遭受審判。凡是人沒有碰著權柄的事奉,就是獻凡火;凡是一個人能說,某某人能作的,我也能作,這就是背叛;凡應當跟著別人,而不肯跟著別人的,就是背叛。

  對於利未記八、九章,有的人說,亞倫的兒子們跟著亞倫所作的,何必需要權柄?這有何希奇?我也會作。請你記得,你如果像亞倫的兒子們跟隨亞倫作,你就能給人祝福,這要叫你事奉神的事蒙神悅納。反過來,如果你是由自己發起,脫開亞倫的權柄而作,你就是獻凡火,結局乃是死。我一直覺得,自一九二六、二七年起,在中國逐漸有一種風氣形成,就是自由布道的事。自由布道,就是脫開權柄的配搭。過去在中國的自由布道,對教會乃是大損失,因為看不見配搭,就失去許多祝福。我們必須看見,在事奉神的事上,要如何與神所設立的權柄合起來作。你們必須要看見這一件事是何等嚴肅,就是在事奉神的事上,乃是權柄的配搭。

  亞倫和米利暗譭謗摩西

  現在我們再來看民數記十二章裡,亞倫和米利暗譭謗代表權柄的事。亞倫是長子,摩西是次子,米利暗是長女。摩西是亞倫和米利暗的弟弟,但神是立他作他們的代表權柄。摩西娶了古實的女子,就是含的後裔為妻,而摩西乃是閃的後裔,所以摩西作這件事是不對的。米利暗是姐姐,亞倫是哥哥,在家中他們兩個比摩西大,所以他們就因著摩西娶古實女子譭謗他。本來他們在家中是兄姊,若對弟媳婦不滿意,責備她是可以;但在此他們不只是題到家務事,還牽連到神工作的事。在第二節裡,亞倫、米利暗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麼?』這話一說就不同了,他們把事情從家庭的範圍,拖到了神工作的範圍裡。在家庭的範圍裡,亞倫和米利暗也許是對的;但一挪到神的工作時,亞倫和米利暗就錯了。因為在工作的事上,神是把權柄放在摩西手中,不是交在亞倫和米利暗手中。如果他們的批評限於家庭中或神面前,也許可以過去;但一摸到神的工作,亞倫和米利暗就大大的錯了。因為神不是揀選他們作權柄,神是揀選摩西作權柄。只有神配責備祂的僕人,其他人不配責備。在神的工作上,只有神能責備摩西,他的哥哥或姐姐都不能責備。常有許多人把家庭的事,拖到神工作的事情裡,這乃是大錯的。猶太人也是如此,他們所以不信基督,所以拒絕祂,就是因為他們知道主的弟兄姊妹,他們認識祂的家人。

  得罪代表的權柄就是得罪神的權柄

  亞倫和米利暗說,難道神不對我們說話麼?聖經接著記說,『這話,耶和華聽見了。』(2。)這句話可視為括孤的話,不是正文。對於亞倫和米利暗的話,摩西好像沒有聽見,他一點也不說話;反而神聽見了。關於摩西的反應,聖經只記著說,『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3。)然後聖經說,神忽然對他們三人說話,叫他們三人出來到會幕那裡。神對亞倫和米利暗二人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6~8。)神說,亞倫和米利暗若是先知,神不過在異象中向他顯現,或在夢中與他說話。但神對摩西說話就不同了,神乃是與他面對面的說話。在這裡我們要注意的看見,什麼是代表的權柄。代表的權柄就是神的權柄,代表的權柄乃是神給人的,是神自己要這樣作的。所以一個人不能說,碰摩西,就了事了。你碰摩西,就是碰著他身上的神。神好像是說,你米利暗若是女先知,我頂多在異象中或夢中對你說話;但我對摩西,卻是面對面的與他說話。神接著說,『你們譭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8。)神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譭謗神的代表權柄不是一件小事,譭謗神的代表權柄,乃是惹神發怒的事。

  我們必需求神開我們的眼睛,看見一切的權柄都是神的,都是出於神的。在地上沒有一個人能把權柄拿去。人自己拿來的權柄都不是權柄,沒有一個權柄是人能拿去的,權柄都是神給的。我們必須看見,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摩西的姐姐和哥哥得罪的不是摩西本人,乃是他所代表的權柄,所以神就發怒。人一碰著代表的權柄,就是碰著神。因為權柄是神給的。摩西娶什麼女子為妻,亞倫可以管教,因為在家裡摩西是弟弟,神尊重亞倫;但亞倫也必須看見,在神的工作上摩西是神的僕人,把權柄給他的乃是神。一個人與摩西出事時,不是得罪摩西,乃是得罪揀選摩西的神。人想碰神的權柄是碰不來的。有一句話我要一再的說:人碰神代表的權柄,就是碰神的權柄。你千萬不要以為代表的權柄可以得罪。神的權柄不可得罪,神的代表權柄也不可得罪。一個人得罪神代表的權柄,就是得罪神的權柄。得罪神代表的權柄,與得罪神的權柄是一樣的。許多人說,我只聽神的話,我不聽代表權柄的話。請你記得,你不聽代表權柄的話,就是不聽神的話;你得罪代表的權柄,就是得罪神。代表的權柄就是神的權柄。你不要理作代表權柄的是什麼人,你只要認得他是否代表的權柄。人不能說,我俯伏在神面前,至於代表的權柄則不服。人如果沒有膽量得罪神的權柄,就要懼怕,不可得罪神代表的權柄。

  得罪代表的權柄是嚴肅的事

  神向米利暗和亞倫發怒後,雲彩就從會幕上離去,也就是表明神的同在離去了。本來雲柱在白日收上去時,以色列人就起行。但這天雲彩從會幕挪開了,卻不是以色列人起行的時候。什麼時候有譭謗,什麼時候神的同在就收回,什麼時候神子民的行動就受攔阻。這真不是一件小事。從人的眼光來看,與摩西爭鬧,只是對付摩西,好像不要緊;但從神的眼光來看,這件事頂要緊。因此神收去祂的同在,表明這事的嚴肅。不僅如此,米利暗還長了大痲瘋,因為這件事是米利暗主動的。(主動的人名字必放在前面。)長大痲瘋的人,不會比古實人更好。古實人不過皮膚的顏色是黑的;長大痲瘋卻是不潔淨,要被關在外面七天,不能與神的子民親近。

  這件事如何解決呢?乃是摩西求神醫治他姐姐。神對摩西說,『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麼?現在要把她在營外關鎖七天,然後才可以領她進來。』(十二14。)猶太人認為吐唾沫乃是羞恥的事。這裡說,是父親向她吐唾沫,所以要蒙羞七日。這事以後,雲柱才向上收起來,以色列人才得向前進。神是用這方法,以羞恥的事除去羞恥。於是他們譭謗的罪,就得赦免了。權柄的事乃是聖經裡極嚴重的事,一個人對付神的僕人,如果態度上一有不對,就全錯了,他就不能走前面的路。在對付神僕人的事上,我們必須注意,不能隨便。對神的僕人,我們不能隨便說話。今天許多人譭謗他前面的人,隨便對付神的僕人,卻不知道這事有多嚴重。我們要求神開我們的眼睛,看見權柄的事是何等的嚴肅。

  可拉黨的背叛

  以上所題起的,先是兒子背叛父親,然後是兒子擅自作主,再來是兄姊背叛弟弟。這是因為他們都沒有看見,在這裡乃是屬靈的關係,不是家庭關係。米利暗的事過了幾年後,又有另一件背叛的事發生。就是到了民數記十六章時,亞倫與摩西受可拉黨、大坍、亞比蘭的攻擊。這一次乃是家庭以外的人背叛摩西和亞倫。可拉黨人是利未人,是抬神約櫃的人,他們與獻祭的事無關。還有大坍和亞比蘭,他們是流便支派的人。在這裡有利未與流便兩支派的人。在肉體上,流便是雅各的長子;但在屬靈上,神乃揀選利未支派來事奉祂。利未支派在屬靈上是領頭的支派,流便則是在肉體上領頭的支派。這兩派的人不滿意神祇向摩西、亞倫兩人說話,就起來譭謗、攻擊他們。另外還有以色列民中二百五十位首領,這二百五十人是摩西所挑選來管理以色列民的,與摩西一同治理以色列民。現在可拉、亞比蘭、大坍,以及二百五十位首領,都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3。)他們全都反對摩西、亞倫。他們是厲害、激烈的攻擊摩西和亞倫。

  作權柄的人乃是溫和的

  摩西看見這樣的情形,就立刻俯伏在地。摩西乃是世上最溫和的人。人若不是溫和的,就不會在人攻擊他的時候,還俯伏在地。一切敬畏神的人就能俯伏,因為知道權柄是神的。作權柄的人不是作威作福的人,不是高高在上、叫人順服的人。摩西不是高高的坐在座位上給人反對,他乃是能俯伏的人。摩西實在是溫和的,所以他有權柄。一個人不俯伏下來,就不能真正被高舉。

  背叛的嚴重後果

  摩西接著就說,『到了早晨,耶和華必指示誰是屬祂的,誰是聖潔的,就叫誰親近祂,祂所揀選的是誰,必叫誰親近祂。』(5。)摩西又打發人去召大坍、亞比蘭來,他們說,『我們不上去。你將我們從流奶與蜜之地領上來,要在曠野殺我們,這豈為小事,你還要自立為王轄管我們麼?並且你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也沒有把田地,和葡萄園,給我們為業;難道你要剜這些人的眼睛麼?我們不上去。』(12~14。)這時摩西動怒,就向神禱告。這就逼得神出來審判。神本想要把全會眾都滅絕,但因摩西的代求,神就答應只滅絕背叛的人。摩西接著又對背叛的人說,『我行的這一切事,本不是憑我自己心意行的,乃是耶和華打發我行的,必有證據使你們知道。這些人死,若與世人無異,或是他們所遭的,與世人相同,就不是耶和華打發我來的。倘若耶和華創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叫他們活活的墜落陰間,你們就明白這些人是藐視耶和華了。』(28~30。)摩西剛說完了話,地就開了口,把他們連同財物都吞滅了。31~32。)

  背叛的人活在理由裡

  在這件事上我們看見,可拉、大坍、亞比蘭一黨人的看法是有他們的道理的。他們說,以色列全會眾個個都是聖潔的,所以你摩西不能擅自專權,因為神也在會眾中間。(這點摩西、亞倫也承認。)所以他們說,你們高舉自己,超過耶和華的會眾。這些話都是有理的。底下大坍和亞比蘭說,你們把我們領出流奶與蜜之地,不是進入迦南,乃是進到曠野。他們覺得,比起曠野來說,埃及是流奶與蜜之地,曠野當然不是流奶與蜜之地。他們甚至說,摩西想要剜那些人的眼睛。他們很清楚這地乃是曠野,他們的眼睛清楚的看見這一切。他們想,摩西豈能蒙蔽他們的眼睛。他們是有他們的道理,他們有許多道理可以講。但是請你記得,人碰著道理,就只是事奉道理,人碰著權柄,才是事奉神。人憑著道理而活,就隨著理由走。我們若要事奉神,就不可容忍這兩派人的惡。我們必須學習,走在神的路上,要不憑眼見,不憑理由。不錯,正如大坍、亞比蘭所說的,有時我們是需要把我們的眼睛『剜去,』只憑信心而活。常常人肉體的眼睛若不瞎,就不能有屬靈的眼光。一個人如果有屬靈的眼光,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就知道迦南乃是事實,曠野乃是虛假空洞的。所有瞎著眼服在權柄底下的人,都能進到迦南地。

  我們必須問:到底我們是照著什麼原則事奉神?如果我們憑著可拉黨、流便支派的原則,我們就覺得他們的話有道理,我們能活在許多的理由裡。但亞倫、摩西受神指派,乃是管理進入迦南的事。人如果順服他們,就能進入迦南;如果不順服他們,就只能倒斃在曠野。這是很重的原則。教會的原則與陰間的原則相反,教會的原則是順服,陰間的原則是背叛。人如果背叛,他的路就是陰間的路,死亡的路。正如可拉、大坍、亞比蘭背叛,地就給他們開了進入陰間的路。這路是黑暗的路,黑暗的路無法引人進入迦南。相反的,順服的路乃是光明的路,是引進迦南的路。弟兄姊妹,請你要記得這句話:瞎著眼的人,反而進入迦南;眼睛睜開的人,卻不一定進入迦南。

  事奉神基本的路

  在屬靈的事上,在事奉神的事上,基本的路總是必須先碰著權柄。所有在神面前沒有碰著權柄,只碰著弟兄、父親、兒子的人,無法走前面的路。挪亞的兒子含看見父親作錯事,卻沒有看見父親是他的權柄。亞倫的兩個兒子看見父親所作的事,也照樣的作,卻不知道父親是權柄。亞倫、米利暗只看見弟弟摩西錯了,卻沒有碰著代表權柄。許多人不過碰著父親、丈夫、兄弟等,卻沒有碰著神的權柄。米利暗也許是多話的人,摩西是頂溫和的,姐姐責罵弟弟,可能以為無事。從前她也許罵過摩西一百次,如今再罵一次有什麼關係。但從前米利暗碰不碰他,他不過是弟弟摩西;今天神既立摩西為權柄,米利暗再碰他,就是碰神的權柄。一旦碰著神的權柄,就不管弟兄姊妹、或是父子的關係。人以為碰父親、兄弟,不過是碰著地上的父親、兄弟。但神卻看是碰著祂的權柄。可拉黨人以為,他們所碰的,不過是同一支派的人。他們是抬約櫃的,摩西、亞倫是獻祭的,都是一同事奉神的。其他二百五十人也以為,他們同是事奉神的人。但他們只看見表面的,就以為既是一同事奉神,彼此就都差不多。他們不知道碰著摩西、亞倫,就是碰著神的權柄。他們乃是碰著人,沒有遇見神的權柄。

  在這裡最基本的、最緊要的事,乃是要先碰著神的權柄,然後才碰人。惟有這樣,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才有路。如果一個人一直只是碰著人,沒有碰著神,他就無法走事奉的路。我們在這裡所作的,不只是說,要你們去碰教會,去碰工作;以後你要看見,你在各地,在任何場所,都要碰著權柄。你在家庭裡、在社會上、在教會中,都要碰著權柄。一個人如果只在教會中碰著權柄,在外面沒有碰著權柄,這還是不對,這樣的人還沒有多大用處。如果你處處都碰著權柄,你這人才是對的。比如一個姊妹即使在家中被夫丈、公婆壓住,而順服權柄,但一出去到別處卻不順服,這當然就是不對的。你碰權柄,必須好像頭碰牆,是衝破了一樣。你在鼓嶺這裡,你要碰權柄,好像頭碰牆那樣的碰破了。若是這樣,當你到上海或是到青島時,你看見權柄就會怕,好像碰破頭的人看見牆就怕。無論到那裡你都怕,你都不敢隨便,你才算是真正遇見權柄。如果有人以為只有鼓嶺的牆不可碰,他就錯了。你如果真正碰著神的權柄,無論對各個人,或到各處去,你都不敢隨便碰。這是基本的事。若不是這樣,我們的事奉就沒有路。

  一切的問題,都在於人如何,在於人對待權柄如何。不是摩西、亞倫、挪亞如何,乃是神的權柄你碰著了麼?你對待權柄如何?神的代表權柄,就是神的權柄。我們要知道,在這世界上,一個人直接由神得著命令的很少;在世界上,人直接碰著神的權柄的時候不多。大多數的時候,人都是碰著代表的權柄。代表權柄的命令,與神直接的命令,有同樣的價值。我們必須看見,代表的權柄就是神的權柄。我們盼望,有一天教會要啟示出應該啟示的。弟兄姊妹都碰著權柄,在凡事上順服。那時就有全新的教會起來。在士師的時代,常說以色列民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極為混亂。今天教會也是一樣,權柄的事不清楚,權柄的配搭沒有建立,弟兄姊妹是亂的,各人任意而行。盼望神憐憫我們,給我們有光,看見權柄的嚴重。求神叫我們真正碰著祂的權柄。

  禱 告

  主阿,求你厲害的光照我們,盼望我們多年所沒有看見的,今天能夠看見。盼望你使眾人處處、時時都看見權柄,也處處、時時都服在權柄之下。求你除去我們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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