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篇 判定的實例(六二)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六十六篇 判定的實例(六二)

  講時: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講地:鼓嶺

  S. M. 姊妹的見證

  我是十七歲信主,小時候多病,在洛陽結婚,在西安地方教會聚會。那時我很有追求,既對付罪,又得聖靈澆灌。我也將自己奉獻給主;全家也都得救。有一次我身體得病,那時我正落在黑暗中,於是我向神求死。以後和丈夫彼此認罪,第二天早上腹部虛腫全消,身體就漸漸強壯了。

  倪弟兄的評語

  被十字架所擴大

  我們姊妹裡面的學習少,或者是因信主的年日不長,所以經過的也不夠多。十字架在人身上的作工,和聖靈的管治,都是為使人在神面前能被擴大。十字架能擴充人的度量。我們的窄小,乃是因十字架的工作少。十字架越作工在我們身上,我們的度量就越被擴大,就越肯捨棄自己和自己所有的。我們知道主的心是大的,人藉著主的十字架,也是大得無比。當人一摸到十字架時,就起首變大,甚至能為自己的仇敵禱告;能為仇敵禱告的人,總是大的。十字架在人身上使人變大,如同主在十字架上那樣大一樣。所以十字架一多,人就起首變大。司提反能為仇敵禱告,乃是證明十字架把他擴大了,如同十字架在基督身上所彰顯的一樣。

  要接受神的安排

  姊妹雖然求死,也求悔改,求恢復,求得醫治,但一切求死的人,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不欣賞神所安排的環境,輕視神所安排的環境,厭惡神的安排,對神的安排失望。神所安排的,你不樂意接受,你失望,所以你要求死。請你記得,這不是錯誤不錯誤的問題,這乃是個現象,說明後面有一個不以神為是的東西,後面有一個還未順服的靈,有一個不順服的意志。人應當學習在神面前低下頭來,順服祂一切的安排。當神的安排與自己的意志不一致時,要求神施恩,使你能欣賞神的安排。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但你要認識所發生的事,原因何在。一個基督徒,應當學習親吻神那為我們安排環境的手。有許多事,不是我們所喜歡的,自己去作又作不到時,就失望。當神安排這樣的環境給我們時,必須學習順服,要知道這事在人是不能,但在信的人凡事都能。我們必須學習信而順服。

  要仔細、認真

  姊妹說話的時候,給我一個印象,知道她不是一個仔細的人。從她的見證和禱告中,知道她不重小節,許多事會忽略、散漫,並且不認真。我願我們的姊妹得憐憫。作為一個姊妹,應當仔細、認真,不可忽略任何事,在神面前一點不可馬虎,每一點都要當一回事作。你所作的一切事,不是向著你所接近的人,如丈夫、子女等,而是向著神的。我們是活在神面前,不是向著神,與人發生關係。人所能原諒的,在神面前要嚴謹些。所有散漫的人,在神面前都是不對的。我們行事為人,乃是在神面前。人或且可以讓我們過去,但我們在神面前,總要行得完全。神是對亞伯拉罕說,你在我面前要行得完全。我們的神乃是求全的神。或者這是你所需要的。你要學習接受神的安排,並且在為人上嚴緊一點,不能隨便,不能馬虎;否則恐怕你的日常生活,會影響你的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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