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篇 判定的實例(六十)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六十四篇 判定的實例(六十)

  講時:一九四八年九月十六日

  講地:鼓嶺

  P. H. 姊妹見證

  照我自己,實在沒有什麼配得作見證的,因為只有敗壞。(此位姊妹一說就哭-編者注)我是一九○九年出生,剛出生時就似乎將死,家人把我放在地上,請來一位西醫,將我用熱水泡,父母整夜為我禱告。過了五十天我痊癒了。在我還是小孩子時,我在禮拜堂奉獻給主。長大後,我就決定讀醫科,後來畢業於北平協和醫學院。在學校時人看我為聖人,因為我既是查經班主任,又是德育室主任。人問我得救了沒有,我很驕傲的說,『你比我更為得救麼?』後來又有人問我同樣的問題,我就受責備,我自己實在不清楚得救。以後我向人借了一本書,名為『祂來為什麼』,讀完這書之後,就清楚得救了。然而信主以後,還有許多問題。所以當倪弟兄來時,我就問了他。以後我就蒙頭並受浸,也有心到內地去傳福音。得救後第三年與一位弟兄結了婚。以後就到雲南、昆明,因著主的安排,在一家醫院裡工作。我生了一個男孩子,但不久以後就死去了,我時常難過。

  倪弟兄的評語

  你今天的說話,說出你還沒有脫離已往的感覺。有的事是七八年前發生的,已經過了這麼多年,那個感覺應該要減少才對,就如兒子死去的事。你在情感上應該受了對付。自然作母親的,有可愛的兒子死了,這是一件大事,但你若有神的對付,你應該將此事放在另一邊。今天的感覺若還回到已往的感覺,就需要再受對付。你的情感若真受厲害的對付,你今天的感覺就不會那麼容易被帶到情感裡去。你只可有一點的感覺,但在度數上應該受了對付。

  這樣的對付,似乎是很殘忍的。但我要說,我們的姊妹雖然哭了,但這個哭還不夠傷心,姊妹雖然有悲傷,但不夠悲哀,不夠哀慟。你雖然感覺難受,但不能叫別人也感覺難受。請你原諒我說這樣重的話。人的靈如同拍照的事,必須對焦距,距離若對,所照出的相片就能準確清楚。距離若差了,雖然可以見到人,但看不出到底是誰。神兒子的靈與你的靈,若對得非常準時,你靈裡的感覺就能對準別人的靈。若要將你的靈送到別人的靈裡去,你的靈就需要對得剛好。你的靈裡若沒有情感的攙雜,你的傷痕若受得夠深,你的靈就容易送到別人的靈裡面去。你的靈若有攙雜,就不容易送到別人的靈裡面去,因為那攙雜的情感會先到人的身上,所以人就不能感覺你所感覺的。你所感覺的難處,不能叫別人也感覺到。你的靈中攙雜太多你的情感。

  主有奇妙的安排,就是給你配了一個情感很厲害的丈夫。雖然你也是情感強的人,但不像你丈夫的情感那麼厲害。一個靈喜樂,能使一切的靈也喜樂;一個受傷的靈,也能摸到別人的靈。這不是戴著手套拉手。你的靈若沒有攙雜,當你向人說話時,大家都能阿們,這乃是靈的供應。主若曾有一次在你身上作過工,那麼當祂藉著你的靈出來的時候,你的靈一碰到別人的靈就會產生影響,不是像被冰了一冰,就是燙了一燙。我再說一點殘忍的話,就是像你這樣的情形,若是你去接觸人,你的痛苦,別人摸不著。你身上雖然也有主的對付,但你的靈不夠出來,你的靈不得釋放。當一個人的靈強時,他一作見證,靈就出來,就叫別人的靈也得甦醒。如同人在天熱的時候,被涼水一沖就覺得舒服了。當你的情感受了夠厲害的對付後,你就無法再回到以前的感覺裡去。你若能回到已往的感覺,這就證明你所受的對付不夠厲害。你的情感若真受了對付,你就會忘了幾年前所有的那些感覺,好像那些是別人的,不是我的。如同使徒彼得雖然否認主,但不過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他就能忘記那一切,而責備以色列百姓說,『你們否認(原文)了祂。』(徒三13~14。)在希臘文裡,這『否認』兩個字與彼得的『否認』主是相同的。彼得是有感覺的人,但他忘了自己曾作過一件全世界最大的『否認,』比以色列人還厲害的否認。所以你要求主厲害的對付你的情感,到一個地步,你能從已往的情感裡出來,叫你活在另一個境界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