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篇 判定的實例(五九)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六十三篇 判定的實例(五九)

  講時:一九四八年九月十四日

  講地:鼓嶺

  I. T. 姊妹的見證

  我是生長於一個基督徒的家庭。在公會所設立的學校讀書。按人看來,是一個守規矩的好學生。但我對得救的事並不清楚,以為人是靠行為得救。以後才知道是因信得救。我是在一九二九年九月六日受浸。結婚後,第二個女兒,只九個月大就去世了,好在那時因有主的話而得了安慰。一九三六年大病一場,患了小腸炎的病,幾乎要死,後得主醫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也蒙主保守三不死:不餓死,不炸死,不病死。我素來是膽怯的,不喜歡出頭,不喜歡與人交往。這次得以來山上受訓練,是主的憐憫。得著許多真理後,就覺得自己離標準是何等的遠。另一面,又時時因身體軟弱而自憐,心中好動、愛作事,卻又常是作不成。不知道按天然律對待身體與節制有何關係?

  倪弟兄的評語

  在你末了的見證,題到膽怯的事,我要說,膽怯或懼怕是病狀而不是病。懼怕有一個基本原因,乃是根據於自保。人越要保全自己,就越容易懼怕;越不願受損失,就越容易懼怕。姊妹必須有一次很痛快的、大刀闊斧的把自己交在主手中。你要大膽一點,要脫離自愛、自憐,自己寶貴自己的心,要不畏傷害。這樣你的路就正直。你身體若是強壯,自然可以自己作好多事,但你體弱不能作,卻又懼怕又自愛。這話是你自己說的。你自己不能定規,是該維持天然律呢,或是不顧自己而去作。一個人可以完全維持天然律,而一點不自愛;一個人也可以不守天然律,而仍是自愛的。一個人守不守天然的律是一件事,而自愛不自愛又是一件事。所以要問,在守天然律時是否自愛?我們是應該在神面前照顧自己的身體,但若是照顧跑到自愛裡去,那就有毛病,路就不正直。人一自愛,他的學習就少了許多。人很容易有過分的自愛。人若不能脫自愛,他就應該與神碰一碰。似乎一個不守天然律的人,容易過分的自愛。你能自問這個問題,這是好現象,因為你有個人的感覺。所以你要求主,使你能脫自愛。

  你在天然上是溫柔的,是一個軟的人,在外面不是硬的,靈也有感覺。但是有一個希奇的點,就是以你的背景,以你個人的情形,人也能摸到你作人方面的溫柔,所以,你應該能更豐富的彰顯神。你若能讓神在你身上有傷痕、有創口、有擊打等,你就更能流露神的生命,就能豐富起來。你若還是自愛,不夠有捨己的決心,你身上的傷痕就自然少,人所能摸著的,就是你天然的溫柔,天然的好,你的靈出來的不夠。傷痕不夠深,就不夠讓受傷的靈流出來。你外面的人若被拆毀,你就會有下面的結果:別人的靈容易摸著你,你自己的靈也容易出來,你與人的隔離也不那麼遠。你若不作關閉的人,你的舊人破碎,你裡面的人就容易出去,人也容易進來。因著你的靈不容易出去,別人也不容易進來,所以與人的距離相當遠。人和人的距離遠的原因,就是外面的人沒有被破碎。一個被主用的人,乃是與人沒有距離的,就如彼得和保羅一樣。橫在你與人之間的相隔物,務要除去,這樣你的靈就能出來。所以你不應該自愛、自全、自顧、自理等,你要交在主手中,讓主來破碎,一點不保留,不保守自己。這樣你就無所懼怕了。一旦你脫去這些屬自己的感覺,你的懼怕就能除去。

  你在鼓嶺山上受訓的時期,能看見神的手,似乎神已開始了拆毀的工作,你就要對主說,『主,我看見了這條道路,叫我能捨得自己,我願讓你一天過一天拆毀的手作得更多。』你要看見自己不行,並且不尋求在人面前的榮耀,甘願在人面前落到被藐視的地步。一切想求自愛的心,都要求主除去。你若是有這樣屬靈的對付,你就會有屬靈前途的盼望,並且在主的工作上有路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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