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篇 判定的實例(四五)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四十九篇 判定的實例(四五)

  講時: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講地:鼓嶺

  G.G.姊妹的見證

  我是生長於貧窮的家庭,一九二七年接受了主。接受主之後,我向人賠罪,也向小孩子傳福音。十八歲時我結了婚,丈夫是個醫生,但不信主,並且無惡不作。他寶貝他的罪,我則愛我的主。我到他家之後就是受苦。我生了一女一男,男孩子在一個月大時就去世了,去世時他的手指著天。兒子雖然死了,我在外表上卻不敢悲哀,深怕受人批評。我心中仍有喜樂,還能唱詩,人以為我是神經病。他們不認識我,但我知道我是神的奧秘。

  有一次,李常受弟兄來家鄉帶領聚會,我清楚了教會立場,就脫離公會。我家裡的人都反對我並且打我。後來我的母親中風,病了四個月,都是我在服事,我也從其中學了一點功課。我求主給我有受苦的心志。主的手似乎一直在我身上,要我作卑下的工作。我一直在教會,與弟兄姊妹一同聚會,得著生命的供應。以後也漸漸帶領家人,在教會中一同事奉主。感謝主,我的家,成了接待弟兄姊妹的中心。有一次似乎有聲音對我說,『你應當完全歸我。』我就答應說,『主,我本該如此,我是屬主的。』我願把自己交在主手中,並在教會中,與眾弟兄姊妹一同事奉主。

  倪弟兄的評語

  姊妹,你要知道,一個人在受神對付的事上,若是全然不知道,那不好,但若是全知道,也不好。一個人在受神對付的事上,全糊塗不對,全知道也不對。好像人一點都不知道呼吸,這是不好;但完全知道、完全記得如何呼吸也不好。很奇妙的是,一個人在屬靈的道路上,一面要常保守自己在神的光中;另一面,也要常保守自己在莫名其妙的情形中。一面好像主作的事,什麼都知道;另一面又不知道主作的是什麼。摩西的面發光,他自己不知道。但他若天天照鏡子,他仍然會發光麼?不,這樣他就不健康了。我們走在這條屬靈的路上,一面是知道,一面是相信;至少有一半的事是要相信。在作基督徒的路上,有人全然黑暗、全然糊塗,這是不好的情形。另一面,神所作的事,若每一件你都知道,也不對。在神對付信徒的事上,有的我們需要知道,有的不必知道。

  我們要學習認識基本的原則。有的人在主的道路上,完全是黑暗的,神作什麼他都不知道,他什麼光都沒有。有的人是完全知道,對一切都有把握,這好像又太多。正當的情形,乃是與保羅一樣,『饃糊不清。』(林前十三12。)基督徒的生活,對於已往的經歷認識要在兩者之中平衡,要維持有福的糊塗,總得有時要在不知中相信。姊妹若要在屬靈的事上有進步,此後,就不必有強求知道的心,要相信主不會作錯事。只要自然而然的知道,不必故意強求去知道。一個人對屬靈的事認識太清楚,容易有一個試探,就是會驕傲。摩西的臉發光的時候,頂好是不知道,更好是不要照鏡子。黯淡時,卻寧可他知道。有光時不知道,這是榮耀,知道了就不榮耀了。司提反的面發光好像天使,也是這樣的原則。不知道自己面似天使,這是有福的無知。那時他是榮耀的。我們不能作極端的人,要維持均平。在不知也不求知中,祝福不會漏掉;認識太多、太清楚,易生驕傲,祝福反而會漏掉。越是糊塗的過去,祝福反而不漏掉。若是自己屬靈的經歷,樣樣都可以擺出來,樣樣都清楚,都可以解釋,那就不是福。因為一面會生驕傲,一面就把祝福丟掉了。姊妹的路是正直的,不過解釋多了些,知道多了些,你要防備可能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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