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 判定的實例(三二)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三十六篇 判定的實例(三二)

  講時:一九四八年八月七日

  講地:鼓嶺

  E. S. 弟兄的見證

  我是一九三八年得救,摸著主的路只有五年。以前我是在軍政界過生活。有一天讀到馬太七章說,要進窄門走窄路,我就哭了。同時我也看見主是我的朋友,我的世界,所以我也願作一個傳福音者。得救後我常向人作見證,喜歡唱詩、讀經、禱告。但是我還別有所愛,第一,愛自己的性命,第二,愛我的妻子,第三,愛古董字畫。我把愛主的事放在第四、第五位。以後我把古董字畫都奉獻了,我得著了大釋放。我也過信心生活,因為主說,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我了。我的工作是在中國西北部,一九四七年我到上海第一次見到李常受弟兄、俞成華弟兄和李汪兩姊妹,從他們得著生命的供應,裡面漸漸明亮,看見身體的生活,配搭的生活等等。

  倪弟兄的評語

  感謝主,過去主帶領我們的弟兄,盼望這次在山上,主能補滿他所缺的。弟兄經過神許多的帶領,和許多的對付,但仍不夠忠心。聖靈在弟兄身上的管治總不會錯,可惜我們弟兄的靈不夠強,思想不夠豐富。我這樣說,相信弟兄不會怪我。主一次一次的對付,這是主的恩典,但我們的弟兄需要有一基本的對付。若有一次基本的對付,一切就都過去了。今天我不說弟兄生命方面的事,乃要說在生活方面,需要基本的對付,同時,在工作上靈要強。弟兄的難處就是靈不夠強。我們作執事的人,要有能力用我們的靈,好像把靈推出去。有的人在講台上,靈從來不出來,靈從未曾用過。一個靈強的人能多使用靈,會應用靈。使用靈,就是將靈推出去。當我們使用我們的靈時,是有意識的,旁邊的人就會感覺有靈使出來。弟兄是只有靈的流露,而沒有靈的使用,不能把人帶到高點。我們若不能自由的用靈,在任何工作上,或見證裡,就不能將人帶到更高點。我們若能用靈把人帶到高點,工作就有效果。

  弟兄只在生命方面,有零碎的對付,而沒有基本的對付,在工作方面,缺少強的靈,而不能把靈推出去,把人帶到高點。弟兄要學習作好的話語執事,要學習把靈推到高點。靈一推出去,我們的靈就得釋放。並且靈在我們裡面有感覺時,要用我們的思想翻作話語,才能把它說出去。我們有豐富的思想能知道靈的感覺,就把靈用話釋放出去。話語增加,而靈不釋放,是因思想不豐富。所以一面要求強的靈,一面也要有豐富的思想。靈出來是自然而然的,而不是聲音大、嚴肅,也不是勉強、做作。作話語職事的人,若不會用靈,就不知何時靈出去供應人,何時卸去裡面的負擔。我們有聖靈在裡面,能使我們有感覺,有豐富的思想,用靈來固定這個思想,我們的話就強了。話不夠是因為思想不夠;但有時話加增,而靈卻不釋放。我們要求主,使我們有合式的話語,和豐富的思想;靈中有感覺時,能把豐富的思想,用話表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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