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篇 判定的實例(二六)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三十篇 判定的實例(二六)

  講時: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講地:鼓嶺

  W. S. 姊妹的見證

  我是生長在非基督徒的家庭。母親聽見福音,信了主耶穌後,我也因一位姊妹傳約翰三章十六節而得救。後來,一位姊妹給了我上海福音書房的書,我讀後知道宗派不對,就脫離了浸信會。我在鄉間工作八年,帶領人歸主。以後我病了,肚子里長瘤。經過醫生開刀,醫生說很危險。那時我很孤單,所以我求死,我不想等被提了。人到快要死時,是什麼都不要了。末了,在無助中,我就放下自己,把自己交託給主。主憐憫了我,在醫院住了五十天,出院那天,如同從墳墓出來的人。這使人看見神的榮耀。此數年中受了許多苦,然而學習的功課不夠多。雖然我外面蒙頭,但裡面沒有蒙。我的天性是好動、好出風頭的。以後主安排我來到福建福州,我也把自己交出來。這次有分於山上訓練,我在此好像有了倚靠,也有了寄托。 

  倪弟兄的評語

  你在已往的道路上,浪費了太多和太長的時間。盼望你今後,能走正直的路。你要專一的直接的接受神的恩典,要跟隨羊群的腳蹤,這樣對你會更好,就會省了許多時間。一個人若是只有自己直接與主來往交通,而沒有教會的幫助,就是走個人的道路。走個人的路,常要遭咒詛;但只要學了功課,就不算白過。你要記得摩西的話說,咒詛能成為祝福;你要求神把咒詛變為祝福。是主憐憫了你,還保守你到如今。將來你若是在教會中事奉,你的路會短許多,你會減少許多不必要的迂迴。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你要順服,不然你的路還會更長。你要學習接受身體的斷案。

  身體的斷案,要比自己的斷案靠得住得多。當個人落在黑暗中,沒有光的時候,身體裡有光,至聖所裡有光。許多人對身體的認識,只是一個道理,缺少實際的見證。我們要在身體中學習順服的功課。我們都是中年人了,不能再浪費時間於無謂的事上。我們要在短的時間內,作多的事。我們需要主,像第一天需要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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