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判定的實例(十七)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二十一篇 判定的實例(十七)

  講時:一九四八年七月十六日

  講地:鼓嶺

  K.Y.弟兄的見證

  我是生長在一個愛神的家庭。我的父母很愛主。我五、六歲時就有神的感覺,一九二八年八月間我信了主。我是一個樂觀的人,神對付我,要我愛人的靈魂。當我到北平時有些苦難和環境,我要求倪弟兄的幫助。那時他正在傳得勝的道,我又常在苦悶的情形中,我真是情願死。然而主藉著倪弟兄所傳的信息,給我看見,基督是我的得勝。當我看自己時,我就覺得我還是軟弱、苦悶、失敗的;我一仰望主,就有喜樂與平安。以後我到一個地方去作工,結果沒有人得救,我難過了三年半。到了一九四八年,主安排我來鼓嶺。我來此真是天天受苦,因為天天挨打。主藉著祂的僕人用話來擊打我,我受不了,有幾次實在想下山,有時又想自殺,我是一個沒有辦法的人,我恨我自己。我愛倪弟兄,因為主的確藉著他向我說了話。我外面雖然難受,但我裡面實在喜樂。願主借祂的話將我救活。

  倪弟兄的評語

  在許多的見證中,沒有一個人像你用『喜樂、』『受苦』這二個辭,用了那麼多。這似乎成了兩個極端:一面你似乎很容易在感覺上受感動,一面你有時又好像躲在感覺背後,而頂難受感動。你是個完全活在情感中的人。你離開自己甚遠,這是你頂大的難處。你以為你在情感上得了幫助,但你這個人實在未得幫助。約束兩個字,在你身上並沒有什麼益處。你的禱告充滿了情感,你的靈從來沒有出來過。你的情感厲害到一個地步,與你自己分不開。你情感的禱告,叫你的心和真實不在其中。在你的見證裡,從起頭到末了都充滿喜樂和痛苦,然而沒有主,也沒有教會。當你感覺喜樂或痛苦的時候,你的全人被情感帶走了。你的自己與你的喜樂和痛苦,就是你的情感,應當分開。

  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在喜樂或痛苦裡,乃是在基督裡。我感覺喜樂或痛苦都好,問題乃在於是否有基督。屬靈的事實才是真實的,你的情感,你的感覺乃是虛謊的。比方,你姓周,我姓倪,我一生沒有一次感覺我是姓倪,因為我感覺或不感覺我姓倪,並不會影響我姓倪的事實。我姓倪,這是講事實,而不是講感覺。你怎麼能在屬靈的道路上,把感覺當作事實?好像情感是你的主,主不是你的主,這樣工作便不能作了。屬靈的事實是遠超過感覺的。我們在主的面前,應當看見我們的生活是在主裡面。你只看見在自己的情感裡,而沒有看見在主裡面的事實。我說你信主耶穌就有永生,這不是感覺有永生,而是你就有了永生,這是屬靈的事實。你整個人一直是活在情感裡,而不在基督裡。你若看見一切情感的感覺是虛謊的,你就會脫離你的情感。比如我說,我是在主裡得救,但我又說,我感覺我是沉淪的,這就是撒謊的話。如果有任何的感覺,是與在主裡的事實相反的,你就要宣告,『這是撒謊的。』許多時候,你把情感當作你的主,你不問主,反而去問情感。這就是你的難處。你不能太容易受感動。你必須要能在最黑暗的房間裡,讚美神說,『神阿,你的寶座是在天上,是永不改變的。主的寶座是永不搖動的,主是永遠可靠的。』不只你那些喜樂與痛苦的感覺,還有你許多其他的感覺,都應該消除在主的寶座前。

  我們裡面若有信心,屬靈的事實是超過任何感覺的。當飛機飛到一萬數千尺高時,你所看見的都是太陽。然而,你在下面往上看時,只見重重雲霧,見不到太陽,甚至是滿了雷轟閃電。我們的生活是建立在屬靈的事實上,不要理會你的感覺如何。我們必須生活在疑惑的雲層之上,不在雲層之下。你必須客觀到一個地步,完全是根據神的話,甚至連屬靈的感覺也可不要。有一次我不能相信神的話,我就對主說,『主,我在一切的懷疑中,我只相信你的話。』過了十年,我仍然能證明神的話是可靠的。我們若只將信心建立在神的話上,我們就能脫離撒但的戰場。在航海學上有一種計算叫作『死算,』也就是置一切於不理。你若能把所有的感覺都放在一邊,並宣告感覺是虛假的,你就會得著釋放。

  你的情形非常嚴重,因為你被情感欺騙這麼久,你與你的自己分不開。人上山時覺得熱,好像發了燒,有華氏一百零三度;但若用熱度針一探,卻沒有發燒。那個熱不過是表面的感覺,不是身體真實的情形。從今天起,你對所有的喜樂或痛苦都不要信。就是天地都塌下來,神的話也是不會塌的。不管感覺為何,屬靈的事實乃是基督教基本的根基。你能信,能讚美時,是事實,你不能信,不能讚美時,也是事實。屬靈的事實都在神的話中,我們只要信神的話就行了。有一個弟兄一直注意認罪,一天到晚也不工作,就是認罪。我知道他是受了撒但的欺騙。他似乎活著就是為著認罪,是也認罪,不是也認罪。我對他說,『你要聽我的話,從現在起,你什麼罪都不要認。你只要對主說,主,我會錯,但錯與不錯我不會分別。』這種時候不要分別錯與不錯,因為不合時,等到合時再來分。過了不久,這弟兄就恢復正常了。願主用這些殘缺的話,拯救你脫離你的難處,就是脫離你情感的虛假。願主帶領你,只信祂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