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判定的實例(九)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十三篇 判定的實例(九)

  講時:一九四八年七月一日

  講地:鼓嶺

  S. S. 姊妹的見證

  我十六歲時就要求受浸,但那時並不知道什麼是信,什麼是得救。以後清楚得救了,但不久又冷下去,甚至對得救還生發疑問。聽到別人見證與主交通覺得甜美,自己卻是沒有。以後就自己有些追求,而有了一些經歷。我身體多病,也給了我許多試煉。我原來是在公會中聚會,靈性覺得枯乾,以後讀到上海福音書房出版的書報,覺得有供應。我就到地方教會來,與眾聖徒有交通,靈性就此得以長進;許多過不去的事,也在聚會中得著了解決。我個人直接在主面前所得的甚少。許多時候試探來,我都無力應付;雖然比起從前是剛強些,但基本的功課還學不夠。近年來常受撒但的控告。末了我想請問二個問題:一是如何能得著光照;二是姊妹的事奉,該有的地位與範圍如何?

  倪弟兄的評語

  要注重大的事

  押沙龍的失敗,是因在兩件事上不清楚。一是他在森林中打仗,不是在開敞之地,森林乃是拖拖拉拉之地;二是他帶著長頭髮打仗,這是他個人的拖拖拉拉。人的頭髮是人最細小、最微不足道的部分,是不關痛癢的。但他這頭髮不但細,並且又多又長,所以纏繞在樹枝上,導致他的失敗。我們身上也有許多小而長的事拖拉著我們。一面說,我們不能像外邦人,有不重小節的人生哲學;基督徒是要注意小節、注意小事的。但另一面說,我們不能太重小事,我們需要有一個重的心,注意重大的事,看重重大的托付。不要讓許多小的事,攔阻了大的事。我不是說因小事而誤大事,而是說要知道什麼是重要的事。我們要注重神更大的事,不要落在個人小的對付上,應把這些小的事擠在角落裡,便在事奉主的事上有大功用。

  你遇見的難處多,也有些小的得勝。但主若憐憫你,擴充你的度量,你就會看見主的工作是大的,所以對我們的要求也大。我怕你因看重小好,而失去大好;得小恩典,而失去大恩典;重小的光,而失去大的光。保羅一面重小事,一面也重大事,這就均平了。這些年間,因著教會荒涼,職事沒有好的配搭,不能給你大的擔子。若你能爬到神那裡,你就會看見自己是掛在最小的事物上。押沙龍的仗還未打,他那細而長的頭髮,就已經被纏掛在樹枝上,叫他致於死地。我不認為小的事有什麼錯,但的確許多的小事叫我們在工作上受限制。

  你覺得良心不平安時,就要對付,但也不要一直注意良心。要在神面前積極,多站在神一邊,多事奉主,多負教會的工作。一個人若一直注意良心的控告,一直注意小的事,把小頭髮拉長,那就會有麻煩。在戰場上,頭髮要剪短,不要留長。打仗是大事,良心有控告時,幾分鐘放在主的血下就過去了;即使五天的控告,也是幾分鐘放在血底下就解決了。一個弟兄問我近來身體如何,我說,大事太多,我沒有時間生病,我連想也不想我的身體如何。

  得著光

  懲治的光是由小漸漸達到大的光。大的光一來,事情就解決了。屬靈的事不能說絕對。雖然小光合起來,不能代替大的光照,但小的光可以開路,引到大的光。一個人要先得一個小的光,以後得了大的光、懲治的光,就能幫助他更豐富。

  姊妹事奉主的地位和範圍

  關於姊妹事奉主的地位和範圍,我要這樣說,羅馬書有女使徒,(十六7,)提摩太前書有女執事,(三11,)哥林多前書有女先知,(十四1,十一5,)所以女人是可以作工的。但提摩太前書說,女人不許有聖經的教訓,也不許在全教會聚會的時候開口。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說,他不許女人作教師的工作。斷定真理乃是教師的事,所以應該是姊妹不可作的。世界最出名的異端,乃是從女人出來的。如基督徒科學會、安息日會等,其領袖都是女人。守望台也是女人發起的。所以姊妹的工作可以大,但人不可以大,不可出頭,不可斷定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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