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判定的實例(八)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十二篇 判定的實例(八)

  講時: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講地:鼓嶺

  F. R. 姊妹的見證

  我願意赤露敞開,來受教會的判斷。因著家庭的背景,家中只有我一個女兒,因此自小蒙疼愛。所以我總是自以為大,從來不怕人。有一次參加福音聚會,聽人唱短詩說,『別人得了,莫把我漏掉。』我因這句話而受感動,我向神禱告,求神救我,不要漏掉我,我就得救了。以後神向我顯現,要我事奉祂。我到地方教會,與眾聖徒有交通。後來在上海友華村,受倪弟兄的訓練,那時我真是如一匹野馬。在訓練期間,我實在得著了大益處。我看見了凡在基督之外的東西,都是虛謊的,連我的禱告也都是污穢的,讀經也是不行的。我在姊妹的聚會中,多年不開口,也不和人接觸,有人就說我頂驕傲。後來神安排我與一位屬靈的姊妹同住,在外面我背叛不順服,但我心裡是阿們的。若不是神的恩典,我早已逃跑了。

  我聽過很多的道,就以為是得著了,但試煉一來就經不起,就失敗了。從權柄和人的破碎的信息中,給我看見,還有軟弱是我所不知道的。在這條路上我走得很慢,好像爬上一步,又跌下一步。我求神憐憫我,藉著弟兄能對我說厲害的話。

  倪弟兄的評語

  我承認要對付你的天性,是不容易的。需要神多方的擊打,才能把你打下來。現在消極的對付,在你身上應當加增。你不必太追求,太盼望什麼,事情會自然而然的來,並且會給你光照和對付。神自己會繼續來對付你。

  神在我們的理由之外賜恩

  有一句話說,『神在我之外,能給我恩典。』這句話是積極的。所有認識神的人,遲早都能說這句話。神所作的事是遠超過我們所能作的。拆毀的工作是必須的;許多弟兄姊妹,若沒有經過拆毀,是軟不下來的。但這件事是在神手中,我們要仰望神在我們之外作事。神對付我們,不是因著我們這面的理由;理由不是在我們這一邊。神恩待我們,是在任何的理由之外,就是在我以外。所謂在我以外,並不是在我身外,乃是在我的理由之外。如果要神跟著我們的理由,那麼我們就得不著祝福。神要使用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祂就必須在我們的理由之外對付我們,使我們蒙所沒有盼望的恩典。你在這條路上,有積極一面的東西,就是神的祝福、憐憫、恩典、和能力。保羅在羅馬九章十五至十六節說到,神曾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那發憐憫的神。』所以,神若恩待你,給你恩典,請你記得,理由不是在你身上。

  神的工作在我們身上,是憑神的喜悅,不是憑我們的喜悅。我們的受對付,是一件好事,但我們要知道,一個人受對付、受拆毀,不是他得祝福的根據和條件。有一個頂大的錯誤,就是人以為神的拆毀,是今天和將來祝福的根據。神要用你,要祝福你,和你這個人一點沒有關係。若神在你我身上有一點用處,這是神的憐憫。神隨自己的意思分給恩賜,不是隨我們的意思。神破碎我們,拆毀我們,藉著環境來對付我們,已經是神的恩典了。但我們不能藉著我們的受對付,而換取神的恩典。姊妹,你若能從自己出來,那就是一個極大的拯救。許多認識神的人都知道,我們的蒙恩是沒有理由的。

  以掃的一生,沒有神的手在他身上。雅各的一生卻一直有神的手在他身上;他有損失,也有得著,他欺人,也被人欺。神的手是很重的在雅各身上。這乃是根據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所以我們必須看見,一個人被毀掉、被拆毀,就是他蒙憐憫。你說那是拆毀也可以,說是祝福也可以。我們所怕的是神的手不在我們身上拆毀。今天主要我出去對人說話,供應人;我去了,但這不是我的事,乃是主的事,是靠主的喜悅,而不是靠我的成就。主所喜悅的事乃是最積極的。你受對付受得好,你感謝神;你受對付受得不好,你也要感謝神。什麼都不能抵擋主的喜悅。

  保羅的話若說得達意一點,就是『神若高興,你怎麼辦?』雅各可以說,我固然是頑皮,但神高興用我,這怎麼樣呢?積極的憐憫、祝福、使用,都是根據神的高興、神的喜悅。所有的仰望都不應在我們自己身上。然而,我們十個人中,有八個的仰望都是在自己身上。我的心相當喜樂,因為神的工作,都是在我們以外。主來到地上,不是看我們怎樣,不是看世人怎樣,而是看祂的喜悅,祂是根據祂的救恩來祝福人。主的拆毀,你不必注意,那是主的事。就像葡萄樹的修理乃是神的事,祂要怎樣作就怎樣作。你若能看見神是在你我之外作祂的事,你就能得著大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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