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判定的實例(七)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十一篇 判定的實例(七)

  講時: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講地:鼓嶺

  F. L. 弟兄的見證

  我是生長於非基督徒的家庭,在煙台教會聽見福音,而信了主耶穌,得救後非常渴慕主的話。然而,我過著厲害的波浪式、起伏的生活,約有半年之久。我在法院作事,常被人譏笑,但我實在愛我的主。祂是那樣榮耀、那樣豐滿、那樣實際的主。我一面看見主的完全,一面看見自己的殘缺。主也在我的身上作剝奪的工作。我過了幾年貧窮的生活。有一次,汪佩真姊妹對我說,非窮不可,不窮就不會知道神的豐富。我本來想去中國西北傳福音,後因與日本爆發戰爭就作罷。以後的二、三年中,摸著了主的愛,與主離不開。那時我領悟,許多事有也可以,沒有也可以,最要緊的是只要主。有主就夠了,主是我人生惟一的滿足。就如魚離不開水,一離開就了了一樣。感謝主,許可我來山上受訓。我有幾個問題,未知倪弟兄能給我解釋否:

  (一)與主同死,與主光照的殺死,有什麼分別?

  (二)若要傳福音,是否要求主加我愛人靈魂的心?

  (三)自己是否可以帶副業來事奉主?

  (四)裡面的人與外面的人,要如何分開?

  倪弟兄的評語

  與主同死與主光照的殺死

  林前一章三十節說,『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我們所有的經歷都是本於主,都是主的。如同一個孕婦的經歷,就是胎兒的經歷。孕婦去那裡,胎兒在母腹裡也去那裡。希伯來書題到主作祭司比亞倫還大。主是屬猶大支派的,按肉體說,不能作祭司。猶大乃是君王的支派。主作大祭司是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所以比按利未支派作祭司的亞倫還大。亞伯拉罕是利未的祖宗,麥基洗德替亞伯拉罕獻祭時,亞倫是在亞伯拉罕的腰中。(來七10。)這個就證明麥基洗德比亞伯拉罕大。基督按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所以比亞伯拉罕大。亞伯拉罕在亞當裡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因為亞當犯罪時,全人類都在他的腰中,也都犯了罪。我們也在內,我們也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按個人來說,我未到過伊甸園,但我在亞當裡也去過了伊甸園。就如我在新加坡時,有位姊妹懷孕,她去了廈門些時候,即趕回新加坡。第二次我再去新加坡時,她的孩子已經大了,我問那小孩去過廈門沒有?他說沒有。他自己是沒有去過,但是在他母親的腹裡,他曾去過。這叫作同釘十字架。那個嬰孩在母胎裡,雖然沒有見過廈門的天地,但他的確到過廈門。以分開來說,他沒有去過廈門;以聯合來說,他是去過了廈門。同樣,基督的死是多麼實在,我在基督裡的死,也是多麼實在。因為我是在亞當裡,雖然不同亞當犯一樣的罪,但與亞當一樣同是罪人。我在基督裡,基督如何釘十字架,我也如何釘十字架。主耶穌是怎樣死了,我也是怎樣死了,這是神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所作的,這就叫作與基督同死。這是答覆你第一個問題的一半。

  至於主光照的殺死,那是主觀經歷上的事。一個人蒙了光照,十字架的死,就在他身上作剝奪的工作。神在他身上要拿去這個,或拿去那個,這就是死在他身上發動。這是林後四章十節『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殺死(原文)』的意思。一切出乎人的,憑自己所作的,都要逐漸的一件一件的除去。主這樣的工作是一直加增的。為要『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0~12。)頭一個與主同死,是解決罪的問題;後一個死是與己、與肉體發生關係,是剝奪人的自己,與罪無關。這要叫我們越過越像基督,這也就是主光照殺死的工作。

  愛罪人的靈魂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的回答是,你可以求愛罪人靈魂的心。首先你需要先看見罪人可憐的光景,這樣,你才會愛他,也才會有一個焦急的責任心,是躲不掉的,要在你裡面產生一股的氣力。一面說,你可以求神把愛罪人靈魂的心給你;一面這也是一種的啟示,你有了啟示,就會叫你的靈剛強起來。

  利未人的生活

  關於第三個問題,我的回答是,聖經中利未人的生活,就是我們的生活。普通弟兄姊妹的生活與我們不同,因他們有一定的收入,我們沒有。利未人獻祭,所多餘的肉是留給利未人的。所以,多獻祭時,肉就多,少獻祭時,肉就少。人只看見利未人家中的肉多,但神乃是把利未人的生活,擺在神子民的生活中。瑪拉基書題到以色列百姓,說他們竟然奪取神的供物,(瑪三8~10,)叫神的祭司有所缺。人只看見保羅處豐富,而沒有看見他處貧窮。所有的工人,在弟兄姊妹面前應當保守自己顯出豐富,勝過顯出寒酸。凡在經濟上沒有站在倚靠神的地位上的人,都不能為神作工。我們寧可叫人看見我們的豐富,勝過叫人看見我們的貧窮。保羅說,『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林後十二15。)保羅給我們看見,他是怎樣為別人費掉自己。我不怕人說,工人穿得好吃得好,因為工人是為人費掉他自己。那些說工人穿得好吃得好的人,所以說這話,是因他自己不肯拿出錢來。看見別人拿出錢來就眼紅、嫉妒,這是不該的。從我手中用出去的錢,似乎比任何人都多,但我手中留下只有一元錢的時候,也似乎比任何人都多。

  如果煙台教會的弟兄,不喜歡供應你,你可以帶一點副業維持生活,而不用他們的錢。如同保羅帶著織帳棚的職業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徒二十34。)保羅這樣說,不是哥林多人的上算,反是他們的虧欠。保羅在哥林多需要織帳棚,在腓立比就沒有必要。當教會沒有正常的供應時,我們總是想法子帶手作一點工,但不要太注意這件事。

  末了我對你個人,實在沒有什麼話可說。現今實在是非常緊要的時期,應當好好的作;否則黑夜一來,什麼都不能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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