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屬靈的判定(四)-醫治 書名: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

 

第四篇 屬靈的判定(四)─醫治

  講時:一九四八年十月二日

  講地:鼓嶺

  醫治的路

  當你用靈,摸著弟兄姊妹的情形,摸著弟兄姊妹的難處之後,你就可以開始診斷,並且你開始對他們說話,叫他們怎樣得著拯救,得著醫治。我們在這裡說的容易,但碰到實際問題時,我們要讓人看得見才行。你要能夠叫人得著拯救,你就必須自己經歷夠,並且說得透,才能幫助人,才能讓人得著亮光,得著拯救。我們幫助人的難處,第一是自己的經歷不夠,第二是話語不夠。我們的經歷和話語若夠,就叫人容易看見光。我記得好幾年前,我在上海時沒有法子幫助一位弟兄,因為我自己經歷不夠。他的意志非常剛強,非常驕傲,脾氣又急躁。有許多人脾氣急躁,但不驕傲。這位弟兄意志強,脾氣又急,所以相當不容易對付。意志剛強是可以,只要情感不易受衝動,難處就只在自己身上。他生氣了,認罪就罷了。但一個人意志強,又配上情感容易衝動,並且非常主觀,結果他受衝動,他堅持他的衝動,又不肯悔改;這種的配合就變成大難處。有的人只有一個難處,有的人有兩三個難處,互相影響,就叫他的難處更大。在醫學上,有時一種病與另一種病擺在一起時,是容易醫的;但有時是更難醫的,因為互相影響,叫病更重。人的性情也是這樣。你必須明白別人的性情互相的關係。像這樣意志強、驕傲、脾氣急的人,需要很重的對付。當你明白一位弟兄的情形以後,有兩條路可以幫助他。

  一 勸勉

  幫助人的第一條路是勸勉。你把得拯救的路指給他看。有的人從來沒有看見過光,對於自己一直是迷糊的,也沒有人對他說過直的話。當你與他談話時,你要把你所看見的擺在他面前。你要把你的經歷告訴他,你要對他說,他該受對付,該受聖靈的管治。他的路不直,他這人乃是靠心思、情感活著,他的靈不強。他有很多地方沒有接受聖靈的管治,他在神面前有毛病。如果你的亮光夠準確,你就能拯救他,你自己不能迷糊。亮光總是帶進拯救,亮光也帶來釋放。你可以請他來,告訴他,在這件事,在那件事上,沒有接受聖靈的管治。你勸人的話要相當積極,不可用馬虎的話,要用準確的話。你要給他看見在那幾件事上,證明你所說的話。每一個人很少犯偶然的錯誤,大都犯性情上的錯誤。慢的人總是慢,快的人總是快。性情的錯乃是人的問題。我們是幫助人性情的錯誤,而不是幫助人偶然的錯誤。

  我們幫助人,不是籠統的,必須是專一的,並且有一定的步驟。第一,記下事實。你要準備一本簿子,來記下人的錯處。比如有一個弟兄說話不準確,你頭一次聽到時,就記下他說什麼話,在那裡說的。如果是性格上的錯誤,他必要再說不準確的話。你一次過一次記下他說話不夠準確,也許要記下十次或二十次。這樣你就知道他是性情上的錯誤。等到有了機會,在合式的時間你要給他看見,他的話語不準確。第二,你裡頭要加強。你自己在神面前,需要建造起來,才有力量來幫助人。你的簿子記載加增,你裡頭的力量也要加增。你裡頭必須越過越緊,越爬越高,越過越有能力,等到你裡頭的情形增加到夠強時,再來幫助他。例如,一個弟兄說謊話,他一次說謊,二次說謊,你就一次一次記下。他的錯誤每加一次,你裡面幫助的力量也強過一次。強到一個時候,你就要對付他。第三,等候合式的時間,對他說話。經過一段時間,你裡面的負擔加重,越過越有怒氣時,你就求神安排機會,來和他談話。當你和他談話時,要注意以下幾點:(一)你對他說,『我要對你說幾句話,你不必答我,錯也好,不錯也好,你去神面前考慮我所說的話。』你不要給他說話的餘地。(二)你再對他說,『這些話完全是為著你的好處;我沒有興趣管你的事,我不是隨便干涉人的事,乃是為幫助你。』(三)你可以對他說,『我說這些話,沒有個人的用意。』你把他說謊的例子指給他看,叫他看見他是一個說謊的人。你要對他說,『你要在神面前悔改,不然你就沒有路可走。』你說話的時候,要一直對著他說下去。對於有些問題,如撒謊等,你需要重重的說;對於另外的問題,你只需要輕說。重的罪要重說,輕的罪要輕說。

  二 責備

  我們遇見有難處的人,大概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難處不大的人。你可以個人和他在一起,把他的難處說出來,你一人對付就夠了;第二種,是有大難處的人。事情是根深柢固在他身上,那件事已經組織在他身上。你要向他說出相當重的話,他才能回頭。當你一個人覺得不夠時,你要邀請兩三位有經歷的弟兄一同去,當著弟兄們的面,向他說重的話。第三種,是在他身上有更重的難處,他的難處重到一個地步,是不容易更改的。你就要帶二、三位弟兄,與你去和他一同談話。你裡面要已經有了怒氣,並且裡頭厭煩這件事,棄絕這件事,是預備要嚴嚴的責備他。在你裡面是有了判定,也有了責備。於是你當著弟兄們的面,不只勸他,乃是嚴嚴的責備他。你代表神,不只向他說話,並且責備他。你要責備人,裡面必須是有怒氣的。聽的人若肯接受,就能蒙拯救,他的難處也就要被帶過去。

  一個人怎樣能勝過軟弱?怎樣能把難處帶過去?乃是在光照夠厲害的時候,他的難處、他的軟弱就過去了。當神的光照進來時,叫人沒處躲,一切不是出於神的東西,就都枯了、萎了。光照越厲害,萎下去越快。一個弟兄的難處能否過去,乃是根據我們所給他光的大小而定。凡在神面前不是神所種的,都要拔出來。隱存的大麻瘋沒有法子過去,但大痲瘋一顯露出來是大痲瘋,就容易過去了。我們要給人夠強的光,就必須自己沒有個人的感覺,沒有個人的興趣,只純粹為著他。當你有自己的感覺時,你就不能解決人的難處;你有個人的興趣,你也不能作別人的幫助。你如果頂直的對人說話,把人的軟弱,擺在神的光中,人就會萎下去,不能再起來,他的難處就要過去。

  有人也許問說,為何需要帶二、三個人同去呢?一個人說話,有時候好像光不夠強,顯露不夠。所以要帶二、三個人,為要加強光的力量,增加對方的錯處,增加那事的顯露,增加那事的羞辱。他就能一下子萎下去了,難處就被帶過去了。二、三個人所帶出光的力量,比一個人更強。現在的問題是在他身上,就是他肯不肯接受。

  還有,為什麼要責備呢?聖經裡有許多責備的話。今天在教會中,我們不敢責備人,為什麼呢?因為自己生活上不對,不配責備人;一責備人,就自責。責備人的,有個人的感覺,所以就無法責備人。一個人要能責備別人,必須沒有自己的感覺。聖經裡的責備,沒有個人的興趣,乃是為著神,為著教會,為著弟兄姊妹。我們為著弟兄姊妹的益處,非說直話不可。一個人要責備別人,就應更深的恨惡那件錯事,夠強的反對那件錯事,並且裡頭有夠強的怒氣。你自己在神面前若不是這樣,你就沒有辦法責備人。你的話若是從神來的,你厲害的當著別的弟兄的面說他,光就照在那人身上,叫他變糊塗了。過了二、三天他就漸漸看見光;他身上被割了一下,就有了傷口。他的難處就萎下去了。

  我稱這個信息的題目為判決,也就是審判,或者叫判定。神的審判乃是用祂的怒氣,祂一審判,一切就潔淨了。有一天神真發怒的時候,這個世界就潔淨了,撒但的工作就不能存在了。一個跟隨主三十年或五十年的人,如果能代表神在人的身上發怒,這是一件好事。年長的弟兄有怒氣,就能把有些弟兄的難處帶過去。但年輕的弟兄不能受試探作這件事,你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只能學習背十字架,接受聖靈的管治。因你只能在自己裡面發脾氣,發了脾氣還必須回到神那裡。有些年老的弟兄,就是發了怒,也不必認罪悔改,不必回到神面前。出於自己的怒氣,與出於神的怒氣,大不相同。出於自己的,要認罪,不然不能與神有交通;出於神的,不必回到神面前去,仍然能有交通。普通的弟兄只能作到勸勉而已,不能責備弟兄。必須是年長的弟兄,裡頭有把握,才能帶著神的怒氣審判弟兄們的難處。這些問題,我是不大題起的,因為不是普通的事,我們要戰戰兢兢的作。我們在用靈判定人的事上,應當有更多的學習。

  禱告:主阿,為著弟兄姊妹,我要特別為他們禱告。使他們從裡面得著拯救,能徹底認識自己,不自愛,不灰心;使他們能幫助許多人,帶人到光明的路上,不在黑暗裡;使他們一天過一天,更活在你裡面,不活在自己裡面;叫他們在你裡面能得著更多的光照,有聖靈的管治,學習敬畏你,並學習脫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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