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人的預備(二) 書名:讀經之路、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

 

上編 人的預備(二)

  那麼,人的性情、習慣要怎樣,才能讀聖經呢?

  一 不要主觀

  第一,所有讀聖經的人都應該客觀。沒有一個主觀的人是能讀聖經的。一切主觀的人,是不宜於學習的人。你對一個客觀的人說話,說一遍他就聽懂。你對一個主觀的人說話,說了三遍,他還聽不懂。許多人聽話聽不懂,不是因為他頭腦不好,乃是因為他太主觀。他完全活在他自己的思想裡,所以別人的話聽不進去。他裡面滿了思想,滿了意見,滿了主張,別人的話就格格不入。他在那裡想水,別人對他說山的時候,他還以為是山上的水。一個主觀的人,連人的話都聽不清楚,還盼望他聽神的話!一個主觀的人,講世界的事都不懂,還盼望和他講屬靈的事!

  有一件希奇的事:所有會讀聖經的人,聽話都非常快。你一說,他就懂。你怎麼說,他怎麼領會。一個不主觀的人,能聽話,就也能讀聖經。相反的,有許多人你對他說一遍,他沒有印象;你對他說兩遍,他仍然沒有印象。這是因為他裡頭的東西多得很,思想也多,意見也多,主張也多。你對他說一遍、兩遍,他一點都聽不進去。我們若要試驗自己是不是一個主觀的人,只要看:別人說話,我能不能懂?人家輕輕的說,我能不能懂?我們活在地上的年日有限,如果再主觀,我們的時間就不知道要打多少折扣。客觀的人讀一遍聖經,比主觀的人讀十遍還要好。主觀的人讀聖經,讀一遍漏掉,讀兩遍也漏掉,讀九遍、十遍都漏掉。聖經從他身上滑過去,聖經在他身上留不下印象。

  我們記得撒母耳的故事。當主喊他的時候,他總是跑去看以利,因為他已經有一個思想,以為晚上喊他的一定是以利。(撒上三4~10。)神喊他,他卻以為是以利喊他。以利的聲音他曾聽過多少次,這次不是以利的聲音,難道分不出來麼?就是因為撒母耳主觀,他以為喊他的總是以利,所以他就分不出是以利的聲音或者是神的聲音了。

  有些人的難處,就是不讓神拆掉他的主觀。所以不管他怎麼讀聖經都沒有印象,好像神說話他總聽不見。我們在神面前讀神的話,我們的思想必須向神開起來,我們的意見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感覺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心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一切都得向神開起來。換句話說,我們不要作一個主觀的人。我們越過越要看見這話的緊要。人在這件事上若沒有經過對付,聖經就讀不好。一個客觀的人,裡面充滿了等候,等候神說話;裡面是安安靜靜的讓神說話。人在神面前達到這一個地步,他讀神的話,就很容易明白神所說的是什麼。不必問人屬靈不屬靈,只要問他這一章聖經說什麼。有的人說不上來,這就證明他是一個主觀的人。主觀的人是不容易聽話的人。正如希伯來五章十一節所說的:『你們聽不進去。』有些人裡面就是充滿了東西,別人把話怎麼塞都塞不進去。主觀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一個人一主觀,他就沒有法子聽神的話,他就摸不著屬靈的東西。

  二 不要馬虎

  第二,讀聖經的時候不可馬虎。聖經是一本非常準確的書,可以說,一個字都不能錯,一個字都不能差。只要稍為馬虎一點,就把神的話漏掉。一個主觀的人會把神的話漏掉,一個馬虎的人也會把神的話漏掉。所以我們要謹慎。一個人越認識神的話,就越謹慎。馬虎的人讀出來的聖經一定是馬虎的。我們只要聽一個弟兄怎樣念聖經,就知道他是一個馬虎的人,或者是一個謹慎的人。有許多人,讀一節聖經,或者背一節聖經,常把非常重要的字隨便的念錯,這是非常不好的習慣。我們的習慣常常容易犯不準確的毛病,因此對於聖經的認識也往往不夠準。有許多地方只要稍為馬虎一點,就把神的話弄錯了。現在舉幾個例子於下:

  聖經裡面對於『單數』和『多數』是非常講究的。單數和多數不可不分,不可隨便。例如:『罪』在原文就有單數和多數的不同。單數的罪是指人的罪性,多數的罪是指人的罪行。聖經裡面說到神赦免人的罪,都是指多數的罪─罪行。神從來不赦免人單數的罪─罪性,單數的罪是不能赦免的。我們的罪性(單數的罪)需要脫離,我們的罪行(多數的罪)需要赦免。這在聖經裡是分得非常清楚的。

  『罪』和『罪的律』也不一樣。人若沒有脫離罪的律,就不能脫離罪。羅馬六章講脫離罪,七章講罪的律。我們馬虎一點,就看兩個都差不多。我們讀到羅馬六章,以為罪的問題到此就完了,因為保羅寫到六章末了,已經引到十二章的起頭,已經說到奉獻身體和肢體的問題了。但是,保羅清楚:要脫離罪,還得認識『罪的律;』要勝過『罪的律,』還得有八章的『聖靈的律。』如果不是一個謹慎的人,也許以為『罪』和『罪的律』差不多。這樣,就把神的話忽略了。神的話是煉過的,神的每一句話都有它著重的點。如果我們說的是馬虎的,就以為神的話也是馬虎的,就不能懂得神的話。

  羅馬七章除了『罪的律』以外,還有一個律,就是『死的律。』我們如果馬馬虎虎,又要以為『罪的律』和『死的律』差不多。但是事實上,二者完全不同。罪是指著污穢說的,死是指著無能說的。立志行善而不能行善,這是『死的律。』立志不要行的惡,反而去行,這是『罪的律。』我不要作的,沒有法子不作,這是罪。我要作的作不出來,這是死。我們藉著同死,脫離罪的律;藉著同復活,脫離死的律。羅馬七章不只給我們看見『罪的律,』也給我們看見『死的律。』我們一粗心、一馬虎,這些真理就都被忽略過去了。所以,有一件事是相當明顯的,就是所有讀聖經讀得好的人,都是謹慎的人、準確的人。

  我們曾聽見人說到我們穿上了主耶穌的義袍,說神把主耶穌的義賜給我們作義袍,所以我們不赤身露體了,所以我們能到神面前去。但是,聖經裡並沒有這樣的教訓。聖經沒有一個地方說神將主耶穌的義賜給我們作義。聖經是說神將主耶穌賜給我們作義。神不是將主耶穌的義撕一塊下來作我們的義,神乃是將主耶穌這個人賜給我們作義。這裡面的分別有多大!馬虎的人卻以為主耶穌『的』義和主耶穌『作』義差不多。豈知主耶穌的義是祂自己的,不能挪到我們身上來。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得有義,主耶穌在神面前也得有義,主耶穌的義是為著祂自己的。主耶穌的義是祂在地上活出來的義,如果能轉讓到我們身上來,我們就已經有義了,主耶穌何必死呢?主耶穌的義不能轉讓給人。祂的義永遠是祂的,沒有一個人能有分祂的義。我們的義是主耶穌這個人,我們的義不是主耶穌的義。在全部新約裡,除了彼後一章一節有另外的意思之外,所有的地方都是說主耶穌作我們的義,不是說主耶穌的義作我們的義。主耶穌的義,只叫主耶穌自己有資格作救主;祂因為有義,祂自己就用不著贖罪。主耶穌自己是神所稱義的,神是將『祂』賜給我們作義,神賜給我們的義是祂。我們是把祂穿上,我們是披上基督,就是披上義。我們不是有多少行為得以在神面前稱義,乃是把基督穿在我們身上,基督是我們的義。我們是在愛子裡蒙悅納,不是因愛子的義蒙悅納。我們要把聖經讀得好,就必須準確,不可馬虎的過去。

  有人說到主耶穌的血是給我們生命,意即我們的新生命是根據於主耶穌的血。他們說,我們喝了主耶穌的血,就得著了生命。他們引什麼聖經節呢?就是引利未記十七章十四節的話說:生命就在血中。如果我們只在表面上讀這些字句,也會以為這話有道理。但是,血並不是給我們新生命。血是為著贖罪的,血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的。出埃及十二章十三節的話,是對於血所規定的原則:『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血是給神看的。血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不是為著滿足我們的要求。聖經裡只有一個地方講到血對我們有用處,就是在良心上,(來九14,)但良心也是對神的。

  那麼,利未記十七章所說的『生命』是什麼意思?這個『生命,』原文是『魂』字,是指『魂的生命。』主耶穌是將祂自己的魂傾倒出來。以賽亞五十三章十二節說,祂傾倒祂的魂,以致於死。(照原文,『命』應譯作『魂。』)主耶穌把祂的血流出來,把祂的魂傾倒出來,這是為著贖罪。祂在十字架上說,『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裡。』(路二三46,照原文直譯。)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祂的身體掛在十字上;魂在血裡面倒出來為著贖罪;(因為人的特點是魂,犯罪的魂必須死,人格所在的地方要死;)靈交給神。

  約翰六章有幾次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生命,也有幾次說吃我肉的有生命,卻沒有一次說喝我血的有生命。喝了血,還得吃肉才有生命。我們需要學習作一個謹慎的人。神所分開的,我們把它混在一起,就發生誤解。我們不可隨便的講聖經。必須從神的話裡很仔細的看過,把全部聖經裡幾百次講到血的地方都找出來,都讀過,才能看見:血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不是為著滿足我們的要求。

  假定我們聽見衛斯理來對我們說,主耶穌的血要洗我們的心,要把我們的罪根洗掉,這樣我們就不會再犯罪,那我們怎麼說?我們要說,主耶穌的血,從來沒有洗我們的心。聖經裡沒有一個地方說主耶穌的血洗我們的心。神是給我們一個新的心。人的心比萬物都詭詐,怎麼洗都洗不乾淨。血是為著贖罪,不是為著洗淨;血是為著赦免,不是為著聖潔。(在神面前的聖潔和在人裡面的聖潔不一樣。)或許有人要說,希伯來十章豈不是說,主耶穌的血洗我們的心麼?不。希伯來書所說的是洗我們心中的天良。(十22。)天良是心中的一部分。我們人感覺罪的惟一的部分,就是我們的天良。血滿足了神的要求,也就滿足了我們天良的要求。我們看見有主耶穌贖我們的罪,自然而然我們的良心就不感覺有罪了。所以血在我們良心裡的功用,不是使我們不犯罪,乃是使我們不感覺有罪。不犯罪,那是聖靈工作的結果。血的工作和聖靈的工作不一樣,不要混在一起。

  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有準確的習慣。如果我們是不準確的人,我們就虧損了神的準確。如果我們有不準確的習慣,讀聖經就讀不出什麼東西來。我們必須看見聖經是何等的準確,準確到一個地步,不許可弄不清楚!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接受準確的訓練。

  三 不要好奇

  第三,我們可以尋求準確,但是千萬不要好奇。神的話都是準確的,但是我們不可存著好奇的心去尋求它。如果以好奇的心去尋求神的話,就完全失去屬靈的價值。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必須用靈才能懂得。如果我們尋求準確的目的是為著滿足好奇心的要求,而不是為著滿足屬靈的要求,那我們的路就走錯了。可惜有許多人讀聖經,是一直在那裡尋找奇怪的事。例如有人花很多工夫去證明分別善惡樹就是葡萄樹,這樣的讀聖經並沒有用處。我們要記得,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我們要摸著生命,摸著靈,摸著主。我們看見了屬靈的東西,我們也就看見聖經字面上的準確,因為所有屬靈的東西都是準確的。如果不從追求屬靈的東西出發,那就錯了。

  有些人愛往好奇的路上走,連讀預言也是為著好奇。他們讀預言,不是為了等候主再來,卻是光要知道將來的事。這中間屬靈和不屬靈的分別太大。如果我們這個人是好奇的,那就所有屬靈的、有價值的東西,一落到我們身上,都變作不屬靈的、死的東西了。這是非常嚴重的。我們在神面前要分別什麼是有價值的,什麼是不大有價值的;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無關緊要的。是主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太五18;)也是主耶穌說,律法中有更重要的事。(二三23。)律法是準確到一個地步,連一點都不能廢去,但是,律法中也有更重要的事。那些好奇的人,專把輕的事情拿來讀,如果一直這樣往輕的路上走,他們就成了輕的人。他們這種情形,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把駱駝吞進去,把蠓蟲濾出來。(24。)他們會把最小的濾出來的,卻把最重大的吞進去。這樣讀聖經,是完全走錯了路。這一種錯,是從我們好奇的性情來的。所以我們的性情如果不更改,我們就不能盼望讀得好聖經。

  上面所說的主觀、馬虎、好奇,是我們人所常有的毛病。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把這些毛病矯正過來,成為一個客觀的人、準確的人、不好奇的人。這些客觀、準確、不好奇等等的性格,不是一次兩次、一天兩天的事,是要我們不斷的訓練自己,成為一種習慣才行。我們一拿起聖經來讀,就是客觀的在那裡讀,就是準確的在那裡讀,就是不好奇的在那裡讀。這樣,當我們的性情、習慣對了的時候。我們讀聖經才能讀得好。

  乙 要進入聖靈的三件東西

  要把聖經讀得好,還必須進入聖靈的三件東西。特別是讀新約,明顯的有三件專一的東西要我們進入。

  第一,聖靈要我們進入祂的思想。我們要明白聖靈的話,我們的思想就必須進入聖靈的思想。特別是書信,要我們進入聖靈的思想,我們才能明白。

  第二,聖靈在聖經裡還有祂的事實;很多基本的事實,也要我們進入。我們如果不能進入這些事實,就也沒有法子明白神的話。特別是四福音和使徒行傳,聖靈要我們進入當時的事實。

  第三,還有一件東西是聖靈要我們進入的,就是靈。有許多地方,不只要進入那個思想,還要進入那個思想的靈;不只要進入那個事實,還要進入那個事實的靈。這,在福音書裡有,在使徒行傳裡也有,在書信裡也有。

  以上這三件東西,是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必須進入的。這三件東西,只有有學習的人、有對付的人,才能進入。我們不把它們列在讀聖經的方法裡,因為這還是人的問題,這還是我們人受訓練的基本問題。

  現在我們來看應該怎樣進入這三件東西。

  壹 要進入聖靈的思想

  聖靈寫聖經的時候,有祂自己的用意,有祂自己的思想。讀聖經的人該學的功課,不是在乎光讀那些話,也不是在乎光能記得那些話,乃是在乎能摸得著聖靈當時寫這一段聖經的用意在那裡。讀聖經,第一件事不是尋找解釋,乃是要知道聖靈當時寫聖經的用意是在那裡。我們要記得:話語的價值不是在於話語的本身,而是在於話語所表明的意思。主耶穌對撒都該人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太二二29。)撒都該人不是不讀神的話,乃是不明白神的話。我們讀的時候,要明白聖靈說那話的用意在什麼地方。因此,我們的思想必須受相當的對付。

  一 要和聖靈的思想合流

  讀聖經的人,必須是客觀的人,必須是不憑著自己的思想的人。聖靈有一個思想,人的思想要進到聖靈的思想裡去,要能和聖靈的思想合流。聖靈這樣想,我也這樣想。像一條水流一樣,聖靈是主流,我是支流。聖靈像一條大江,我像一條小溪。溪水與江水合流,大江往東流,小溪也往東流。小溪雖小,但若能跟著大江流去,就也能達到廣闊的海洋。

  聖經裡有的地方注重事實,有的地方注重靈,有的地方注重思想。注重思想的地方有靈、有事實;注重事實的地方有靈、有思想;注重靈的地方有事實、有思想。我們碰著思想的時候,必須客觀到一個地步,能跟著聖靈的思想而去。可是有的人就不能,你叫他把自己的思想跟著聖靈的思想,他至多作十分鐘,再多就不行了。他勉強跟著聖靈想十分鐘,他自己的思想就禁不住要出來。這種人是主觀的人,是不能讀聖經的人。所以,人的受對付,是讀聖經的基本條件。

  人在讀聖經的時候,需要用自己的思想,可是人的思想必須和聖靈的思想有同一個方向,同一條路線。聖靈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走。要找出聖靈在這一句裡面,在這一段裡面,在這一章裡面,在這一卷裡面,祂思想的路是如何。要整個的思想跟著聖靈去,找出聖靈說什麼話,聖靈想什麼事,祂主要的思想是什麼,分枝的思想是什麼。當我們在那裡讀一段聖經的時候,第一個問題就得問:聖靈寫這一段聖經的用意到底在那裡?我們如果不知道聖靈在寫聖經的時候是什麼意思,那麼將來我們引用這些聖經節,可能都會引錯,都不是聖靈本來的意思。讀聖經不光是讀字面,不光是能記、能背,也不是零零碎碎的明白一點意義就夠。讀聖經乃是讀聖靈在那個時候所想的,或者說,聖靈藉著保羅、彼得、約翰等人在那裡講的時候,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人的思想和聖靈的思想能合流,才能明白聖經。

  有一個故事:有一個信主的人,他特意從埃及走到巴勒斯坦,他要按著以色列人所經過的四十二個站走去。以色列人回頭,他也回頭;拐彎,他也拐彎。他跟著這條路線走,果然走到了。後來他寫了一本書,說他那時是怎樣走的。他的路不是他自己定規的,他是跟著摩西走。我們讀聖經的的確確也該這樣。我們不要自己定規路線,我們必須跟著聖靈走。保羅到耶路撒冷,我們也到耶路撒冷;他在那裡怎樣感覺、怎樣思想,我們也在那裡怎樣感覺、怎樣思想。我們不該有獨立的路線,我們必須跟著寫聖經的人的路線,跟著聖靈的路線。當時寫聖經的人想什麼,現在讀聖經的人也想什麼。寫聖經的人受聖靈的感動怎樣想,讀聖經的人受聖靈的感動也怎樣想。我們的思想若跟著聖靈當時的思想走,我們就能懂得到底聖經怎麼說。

  二 要找出干和枝

  聖經裡的話,有的是正文,有的是解釋;有的話是主要的,有的話是附帶的;有的話像樹幹,有的話像樹枝。我們不要跟著枝走而忘記了干,也不要注意干而忘記了枝。我們要看聖靈在這卷書裡到底講什麼,怎樣講法,祂一共題起多少件事,經過多少話,才達到祂的目的。要把這些一步一步的想下去;要跟著聖靈的意思走。祂有祂的正文,祂還有祂的解釋。你講話講到一半的時候,有幾句解釋的話出來,這是枝子。可是枝子也不會一直長到天上去而不回來。祂解釋了五節、十節,又回到樹幹來;我們不要一直注意在解釋裡,也要隨著聖靈回到主題來。書信的話,往往是一段正文,插進一段解釋。我們必須分清楚什麼話是樹幹,什麼話是樹枝,才能讀得懂。我們讀的時候,不可一路衝過去。當聖靈拐彎解釋的時候,我們也得跟著拐彎;當祂回到正文的時候,我們也得回到正文。我們要十分的細嫩,十分的不相信自己,完全沒有肉體的把握,才能跟得上聖靈的思想。

  聖經的話有干、有枝,而枝幹之間,又互相聯繫,成為一個整體。比方: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祂不是光要給我們三章二十三節,或者六章二十三節,或者八章一節。全部羅馬書包括了一個完全的意思,一個完全的單位,裡面一點殘缺都沒有。所以,我們不可斷章取義的只拿幾節聖經出來講。借用是可以的,但是要分清到底是借用或者是解經。如果要借用,也必須明白上下文是什麼。不然的話,就犯了斷章取義的錯誤。

  我們的思想有了訓練,我們就能學習用思想來定住光,光的照亮是霎時之間的,必須用思想來定住它。我們的思想如果沒有受訓練,沒有學會進入聖靈的思想,那麼當啟示來的時候,就沒有思想來定住光。所以我們的思想必須受訓練,必須完全客觀,完全跟著聖靈走。聖靈說話有祂的路,比方:羅馬一、二章說到人的罪,三章就有救贖,四章就有信,五章就有罪人,到六章罪人死了,到七章有兩個律,到八章就說到聖靈,九至十一章是比方,十二章是說到基督徒和教會,十三至十六章說到一個得救的人各種各樣的行為應該怎樣。我們讀的時候,要懂得聖靈當時說這些話的意思。我們要注意,聖靈在每一段裡都有祂主要的思想:先說了人的罪,才說到罪的解決,和神的義的成功;再說到信,和信的難處是人的行為。此外,還不只是人的罪的問題。還有人的問題,所以六章就說到罪人(舊人)的釘死。要解決人的罪,是藉著相信主的替死;要解決罪人,是藉著相信與主同死。九至十一章用以色列人的事作比方,把神的恩典和信解釋了。十二章說到奉獻的基督徒的情形。…從一章一直到十六章,充滿了保羅的感覺。這是干。至於枝,在第一段裡就有分枝:聖靈在那裡解釋人的罪,祂把外邦人說了一下,也把猶太人說一下,然後仍舊回到祂主要的思想裡來。我們讀聖經,總得隨著聖靈的思想走。

  三 兩種訓練的方法

  為了訓練我們的思想,可以採取下面兩種方法:

  第一,分開正文和解釋。我們不妨去查新約,把凡是聖靈解釋的地方用括號括起來。括號中的話,就是枝,括號以外的就是干。那些沒有括號的聖經節,我們如果一條線的讀下去,就能找出主要的意思在那裡。

  我們拿羅馬書來試試看。一章一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明顯的是羅馬書開端的話。看二至四節:『這福音是神從前借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是解釋福音,所以是枝子。這三節可以加上括號。讀五節:『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這是正文。我們把全卷羅馬書這樣作下去,就能看見那些是全卷羅馬書的正文。或者我們在正文的字旁用一種顏色的筆畫線,在解釋的字旁用另一種顏色的筆畫線也好。起頭的時候不要讀解釋。先把正文分清楚,然後再讀解釋。先找出聖靈主要的意思是什麼,然後再把一個一個的解釋加進去。這個福音是什麼?是『神從前借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神是先預言福音,後來差主耶穌來成全。成全的時候,福音裡面分兩部分:一是肉體的部分,一是屬靈的部分;一個是活在地上作馬利亞的兒子的生命,一個是活在天上作神兒子的生命。四福音講到肉體方面,書信講到屬靈方面。我們讀的時候,把一節讀了就讀五節,而把二至四節留到後來讀。總是先讀正文,後讀解釋。這樣,我們就開始進入使徒當初的思想。全部聖經,特別是書信,都應該這樣讀。每一個作神的僕人的人,都必須知道每一卷書的本文是什麼,解釋是什麼。這是第一步的工作。

  這第一步的工作有什麼好處呢?這樣作,就能看見在這一段經文中的道理有多少是主要的意思,有多少是解釋。我們站起來作話語執事的時候,我們就也有主要的意思,也有解釋。雖然我們作話語的執事趕不上當初使徒們那樣完全、那樣高深,但在原則上是一樣的。我們把聖經的正文和解釋一分清楚,就能看見一件非常希奇的事,就是聖經裡對於解釋的多少、深淺,都作得剛剛好。我們就要俯伏敬拜主說,這是何等的完全!我們就要看見在我們的話語裡解釋一多、比方一多,就變作幼稚,整篇的道就落下去。我們要注意聖經裡如何解釋。不要用太多解釋的話,要在人不懂得的地方才解釋。解釋是叫人明白,但是不宜太多。有的人沒有解釋,就使人跟不上;有的人解釋太多,就使道落下去。我們讀聖經,要看見它是何等的平衡。所以把正文和解釋分開,也是我們應當學習的。這也必須客觀,一主觀就不行。

  第二,試用自己的話來寫正文,用我們自己所認為能明白的話,把聖經正文的意思再寫過。比方:羅馬一章一節、五節、六節是正文。這些字句是保羅寫的。現在我們懂得了保羅的用意,就試試看用我們自己的字句來寫。起頭只寫正文,不要寫括號裡的註解。這就像我們讀書的時候,先生在台上講一個故事,我們用自己的話把它寫下來一樣,我們必須懂得它的意思,才寫得出來。在這樣寫經的時候必須客觀,要照著聖經原來的意思,不要把我們自己的意思加進去。我們要訓練自己作一個跟從聖靈思想的人,把我們的思想進到聖靈的思想裡去。

  當然,寫經可能有錯誤。我們只好一次錯了,第二次改;第二次錯了;第三次改;改到有一天,能更準確。一個人能有這樣的學習,就很容易懂得主的話。要緊的就是我們總要把自己擺在一邊。一驕傲就不行,一主觀就不行。我們要學習客觀,學習謙卑,學習溫柔。謙卑、溫柔的人的思想,自然而然能跟從聖靈的思想。每一個讀聖經的人必須學習這個功課。

  貳 要進入聖靈的事實

  一 事實的印象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聖靈在我們裡面的第二個要求是要有事實的印象。聖經裡不一定都是講道理,其中有很多部分是講事實、講歷史、講故事。聖靈盼望這些事實、歷史和故事在我們身上能產生一種印象。聖靈的事實在我們身上有了印象,自然而然聖靈就容易將神的話說給我們聽。如果聖靈的事實在我們身上沒有產生印象,那麼,神的話就從我們身上漏掉,就不能產生該有的果效。

  這裡所說的印象,不是指我們把故事讀熟而言,乃是指那件事的特點能印在我們的身上。在聖經裡,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它的特點,我們若沒有得著那個特點,就不能明白神的話。比如一張契約,不是看它後面有了圖章就算數,而是要看這個圖章是誰的才有效。這裡所注意的印象,不是重在某件事的一般內容,而是重在它的特點在那裡。發現了它的特點,就能看見神在這裡所特別要說的話。也許你記得那件事,也能說那件事,而裡面的特點卻說不出來,那你就還沒有明白神的話。新約裡有四福音和使徒行傳,有書信,還有啟示錄。我們讀書信的時候,需要進入聖靈的思想;我們讀四福音和使徒行傳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心能讓神的靈將事實印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感覺那一個事實與其他的事實有什麼不同,使我們感覺那一個事實的特點到底在那裡。

  印象顯在人身上,就像拍照一樣。照相的底片是塗著一種化學品─溴化銀─的玻璃片或軟片。幾十年以前,在一方寸的底片上,只塗著幾萬顆的溴化銀,所以在那個時候照出來的相片,都是一粒一粒的黑點,不好看。後來改進了,照出來的相片就沒有一粒一粒的黑點,因為在一方寸的底片上已經能塗上幾百萬顆的溴化銀,所以印象就清楚了。照樣,我們裡面越細,我們接受的印象就越多;裡面越粗,接受的印象就越少。如果人的靈和心在神面前是開起來的,他的感覺是被神磨到非常細的,那麼,當聖靈的事實經過他的時候,他所得的印象也就非常深。一個細嫩的人能看見兩件東西:第一,神的話有神所注意的地方,有神所要啟示的那一點;細嫩的人很自然的能看見神所注意的那一點。第二,他還能看見神在這一個事實裡所說的,與別的地方有什麼不同。

  所有感覺粗魯的人,都不能看見神的話精細的地方。人必須是裡面柔軟的,感覺非常敏銳的,神的話才能在他裡面留下一個清楚的印象。那就不只輪廓對,而且連所有細微的點、線都是對的;他把這一個事實所有精細的地方都看清楚了。

  二 細嫩的感覺

  許多人願意看見聖經裡細嫩的方面。但是他們如果沒有細嫩的感覺,就不能摸著那些細嫩的地方。我們試試來看四福音和使徒行傳,這五卷都是講主耶穌的事。關於主耶穌的事實,在這五卷中所講的比在書信中所講的更多。我們對於主耶穌的這些事實,應該有精細的印象。現在我們看下面幾個例子:

  比較的例

  例一 撒該與以馬忤斯二門徒

  我們讀路加十九章和二十四章,就看見主到撒該家裡與主到以馬忤斯二門徒家裡的事完全不同。撒該的家裡,是主自己要去。而在以馬忤斯,主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細嫩的人,就看見主耶穌作了兩件完全不同的事。一件是主帶領了一個人所不齒的罪人─不只是普通的稅吏,並且是稅吏長。主耶穌不等他請,就自動表示要到他家裡去。撒該這個人實在要看見主,但他想到自己身量矮小,名譽也不好,自慚形穢,所以不敢請求主。在這種情形之下,主反而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十九5。)這裡有一個有心尋求主的罪人,卻是不敢來、不敢求,主就自己請自己到他的家裡去。主領會撒該的心意,主的感覺是何等細嫩。我們裡面如果是細嫩的,就也能領會。

  以馬忤斯的兩個人,乃是退後的門徒,他們眼睛迷糊,遇見了主卻不認識。主和他們同行,向他們說話,給他們解釋聖經。等到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主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二四28。)主對這兩個門徒的態度,與對撒該的態度不同。撒該外面的難處大,有苦說不出,所以主溫柔到一個地步,自動的對他說,我必住在你家裡。往以馬忤斯的這兩個人,原是認識主的。他們退後了,聽了那麼多的話,還是往以馬忤斯去。所以主就也好像還要往前行,要等他們請了才進去。那一邊是面向著主而來,這一邊是背向著主而去,所以主對他們的態度也不同。我們必須摸著主耶穌細嫩的感覺,才能摸著神所要啟示的拿撒勒人耶穌。

  例二 彼得的兩次打魚

  在路加五章,彼得整夜打魚,一無所獲。後來主耶穌對他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4。)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本來是一無所獲,希奇,現在卻圈住了許多。彼得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8。)在約翰二十一章,彼得又有一次打魚,主問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主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5~6。)這一次又拉上許多魚來。在路加五章的打魚,是主耶穌將祂的榮耀顯給彼得看。這太大的榮耀向彼得身上一照,他就看見自己是罪人,覺得主和他同住,是他所不配得的。等到主復活以後,那一次的打魚,彼得一認識是主,就跳在海裡,洑水上岸。(約二一7。)好像他一認識是主,就不要魚了。同樣的啟示,第一次是使一個從未認識自己的人認識了自己而求主離開他,第二次是使一個已經認識主的人更要親近主。我們能看見這兩件事的不同,我們就有了印象。在這些事情上,必須有印象。

  例三 主變餅與馬利亞用香膏抹主

  有兩件事,是四卷福音書都記的:一件就是主變餅給五千人吃飽的事,另外一件就是馬利亞用香膏抹主的事。主在變餅給五千人吃飽以後,吩咐門徒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約六12。)這是一件希奇的事,就是主耶穌肯行神跡變餅給人吃,但是,剩下來的零碎,主要門徒收拾起來,緣故是不可糟蹋。等到有一個女人來,打破玉瓶,把香膏澆在主的頭上,就有門徒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但主耶穌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可十四3~9。)在這裡我們看見,變餅與用香膏抹主,這兩件事是相對的,一個是不可糟蹋,一個是並不枉費。行神跡出來的東西,不可糟蹋,而三十兩銀子買來的東西,澆在主身上,並不枉費。那三十兩銀子的香膏,不是給五千人吃,而是給主一下用完;不是收拾起來,而是把瓶打破;不是十二籃,而是一玉瓶;這些都是對照。神的兒子行神跡變出來的餅,連零碎都得收拾起來;但祂接受三十兩銀子的奉獻,並不覺得太過。四卷福音書都記這件事,祂叫人到普天下傳福音的時候都記念這件事。福音多普遍,奉獻也多普遍;福音傳到那裡,為主擺上的奉獻也到那裡;福音有多廣,人的奉獻、人的香膏也有多廣。我們在這裡,必須有印象。

  例四 主的受審判與保羅的受審判

  有時候,我們把四福音和使徒行傳拿來比較,也非常好。例如主耶穌的受審判和保羅的受審判:當保羅在那裡受審判的時候,他說,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徒二三6。)這和主耶穌不一樣。雖然我們寶貴我們的弟兄,但是,地上所能產生的最好的兒子,不過是人子。而拿撒勒人耶穌,卻是神的獨生子!把二者一比較,就看見一個是神的獨生子,一個不過是神所生的孩子;一個是主,一個是僕人;一個是先生,一個是學生。雖然保羅所達到的點是相當高,但是他和他的主無論如何不能相比。我們裡面必須細嫩,才能認識福音書裡的主,也才能認識使徒行傳裡的使徒。一不細嫩,即使主要把一個印象給我們,我們還是不能得著,也不會仆倒在主面前,也不會敬拜。粗魯的人讀聖經,像讀普通故事一樣,隨便的過去,聖靈就不能把印象給他。

  例五 主的直行與保羅的縋下

  有一次主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裡讀聖經,祂讀完之後,講了一些話,就被人帶到山崖,要把祂推下去,祂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路四29~30。)這是何等鄭重莊嚴!祂不像保羅需要人用筐子從城牆上縋下去。(徒九25。)不是說保羅不對,乃是說保羅的品質比不上主。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直行過去』這幾個字,要給我們何等的印象。當主這樣從要害祂的人中間直行過去的時候,那一班人只好瞪著眼睛看。我們的主就是這樣的尊貴榮耀!

  相同的例(甲)─人對主不滿

  聖經裡的印象,有些地方是要比較的,像前面所題的五個例子;有些地方是相同的,就要連在一起看,好得著聯絡的印象。

  例一 主在船上睡著了

  馬太八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記著一件事,就是有一次主耶穌和門徒一同渡海,海裡忽然起了暴風,而主耶穌卻睡著了,門徒就懼怕起來。在馬太福音是記著說,『主阿,救我們,我們喪命喇!』(八25。)在馬可四章卻多記四個字,就是『你不顧麼!』(38。)意思是你還睡得著麼!門徒說這話是對主不滿的表示。門徒心裡不佩服,不只是求救,並且是不滿。主耶穌就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平靜了。主轉過來責備門徒為什麼這麼小信。(注意馬可和路加記事的次序,就是主耶穌沒有先責備門徒,乃是先斥責了風和海,然後回頭來責備門徒。)主責備門徒有祂的根據,因為主剛才對他們說,我們渡到那邊去。主說到那邊去,就一定能到那邊去。半路上有風也好,有浪也好,出什麼事也好,何必怕。主耶穌叫他們學習信。信什麼?信主所說的『渡到那邊去。』(可四35。)絕不會主說渡到那邊去,而結果沉入海底去。可是門徒不信,所以主責備他們。

  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就是主耶穌從來沒有向人賠不是。人總是越在神面前受教,越要認錯。學習越多的人,越容易發覺人對他的不滿,越容易向人認錯。但是,主耶穌是特別的,主從來沒有向人賠不是。這次事情,好像是門徒對,主耶穌錯。風浪那麼大,人都要喪命喇,你不顧麼!但是,主耶穌起來,沒有賠不是。主耶穌的不認錯乃是祂的榮耀。主知道祂沒有多睡,祂沒有錯。祂對他們說渡到那邊去,就是渡到那邊去。在祂身上找不出一句話是空的,人沒有法子叫主認一個錯。這顯明主是何等榮耀!

  例二 患血漏病的女人摸主

  馬可五章那個患血漏病的女人摸主的事,是同樣的原則。那個女人摸主,主轉過來問是誰,門徒對祂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麼!』(31。)這語氣顯得對主有不滿。但是,主沒有說,對不起,我問錯了。主反而周圍觀看是誰摸祂。主的意思是:是有人在摸我,你們不知道。你們注意擠的人,我卻注意摸的人。以外表來看,好像是主錯,好像門徒的不滿是對的;但是,以內容來看,錯是在門徒身上,不是在主身上。主從來沒有一次向人賠不是。這是非常榮耀的事,叫我們的心不能不服下來敬拜祂。

  例三 拉撒路的死

  在約翰十一章,又有一次人對主不滿。馬大對主說,『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21。)她的意思是怪主來遲了。她想:我早就打發人通知你了,你怎麼到現在才來!因為你來遲了,所以我的兄弟死了,並且已經埋葬了。『你若早在這裡』這句話,顯出馬大心裡無限的不滿。憑表面看,馬大的話完全對。但是,主所作的事,祂沒有一樣不是心裡有數。主故意停留兩天。(6。)在人看是太遲,在主耶穌卻是有意來遲。我們的主從來不抱歉,因為祂從來沒有錯。我們有抱歉,因為我們有錯,我們如果從來不抱歉,那是我們驕傲了。人越謙卑、越溫柔,就越會抱歉。但是,主雖謙卑,主雖溫柔,卻一點沒有抱歉,因為祂從來沒有錯。當人對祂不滿的時候,祂一點沒有感覺祂錯,祂知道祂所作的是什麼事。

  像這一類事實,在新約裡有很多。我們要學一個原則,就是讀聖經的時候,遇到有相同的地方,必須把它們一個一個的合起來看。從上面三個例子,我們就能看見有一件事非常榮耀,就是主一生一世沒有收回一句話,主一生一世沒有把一段路重走過。這個榮耀是何等的榮耀!是拉撒路得著醫治更榮耀呢,或者是拉撒路得著復活更榮耀?祂知道,拉撒路得著復活是更榮耀。你若信,你就能看見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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