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其他幾件事 書名:主工人的性格

 

第十章 其他幾件事

  在這裡,我們還要題起其他幾件事,就是:(一)維持真理的絕對;(二)照顧身體的健康;(三)關於生活習慣的問題;(四)關於童身和婚姻等問題。

  壹

  每一個作主工作的人,總得維持真理的絕對。這個當然需要人得拯救,脫離自己,才能對真理絕對。有許多弟兄,有許多姊妹,對真理不夠絕對,是受人事的影響,受情感的影響。對真理一不絕對,那他在工作上,就難免犧牲神的真理而為著人,難免犧牲神的真理而為著他自己,難免犧牲神的真理而為著他的情感。所以,事奉神有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真理不能犧牲。我自己能犧牲,真理不能犧牲;我的情感可以犧牲,真理不能犧牲。有多少作工的弟兄的困難是發生在他的朋友中,有多少作工的弟兄的困難是發生在他所熟識的人中,有多少負責的弟兄的困難是發生在他的家庭中。他們因為家庭的緣故影響到真理,因為朋友的緣故影響到真理,因為親屬的緣故影響到真理。這樣的人,都是神所不能用的人。因為真理如果是真理,那麼不論是誰,不論這一個人是我自己的兄弟也好,這一個人是我自己的親戚也好,這一個人是和我有親密的關係也好,都不能影響真理。比方說,一個作工的弟兄,他的兒子要受浸,他如果看見這是關係到真理的事,他就把他兒子受浸的事完全交在負責弟兄手裡,讓負責弟兄去看這個人能不能受浸。許多時候,困難在這裡:一個同工的弟兄的兒子要受浸,同工的弟兄就以為我自己的兒子總不錯,總是可以受浸的。這就給我們看見,他對真理不絕對。他把他父子的關係帶進來了,不絕對。他對真理如果絕對,那就許多事情在教會裡都只能按著真理的安排而行,不能按著他個人的關係來作。比方說,在一個地方有一個爭執,有一班人和某幾個弟兄熟,有往來,所以跟他們走,另外有一班人和另外的弟兄有交情,所以跟另外的弟兄走。他們不是坐下來計算真理的絕對,跟著真理走,而是為著情感,跟著情感走。這不是說他們絕口不題起真理,乃是說他們對真理不絕對。他們並沒有一點不顧到真理,他們多少還顧到一點真理,但是,他們對真理不絕對。對真理的絕對,乃是在屬靈的事情上沒有情感的影響,就是自己的親兄弟、親姊妹也不能影響真理。在屬靈的事情上,人的關係一擺進來,真理就不絕對。人的關係一加在裡面,那麼,神的話語,神的命令就因著人的緣故被減少了,那就是對於真理不絕對。

  在聖經裡面,有許多神所定規的和神所命令的,需要神的僕人把它們傳開。我們厭煩那些只說不行的人,但是另一面,一個神的僕人,如果不能傳他所不能行的道,就不能作神的僕人。為什麼?因為真理是絕對的。人不能因為個人的造就沒有那麼高,而在那裡降低神的話;人不能因為他自己行不來而更改神的話。這是真理的絕對。你要超越過你自己而說話,你也要超越過你個人的感情,超越過你個人的關係來說話。這對於神的僕人是一個極大的要求。你不能在你的妻子身上,在你的丈夫身上,在你的兒女身上,是一種作法,可是你對於別的弟兄姊妹,又是一種作法。這不能。真理是絕對的。神是要我們維持祂真理的絕對。神的話是這樣的,那就管他是誰都得這樣。不是因為他和我有特別的關係,所以我特別這樣作。如果你這樣作,那你把神的真理降低了。這還不是說你講的完全不是真理,這是說你對於真理不絕對。我們要學習維持真理的絕對。不能因為他是我的親屬,我就不維持真理的絕對。我跟從的是真理,不是人,我是要維持真理的絕對。

  今天在教會裡面有多少事發生難處,都是因為人把真理犧牲了。有一個地方的教會是這樣分裂的:有一個弟兄說,『我們本來不要和你們分開,可是因為昨天晚上有一件事情你們沒有來通知我,所以今天就不和你們在一起。』哎,真理是絕對的,如果應該分開,那麼昨天晚上來通知還是分開,如果不應該分開,那麼昨天晚上不來通知還是不分開。如果對於真理是絕對的,那就不管昨天晚上來不來通知。如果分開不分開是根據來不來通知,那是把人挪到真理上來。有的地方有人要分開擘餅,另外設立一個桌子。為著什麼緣故?因為有一個弟兄說,『在聚會裡,我曾問過某弟兄一個問題,他不答我。』哎,如果你該分,早就應該出去擘餅;如果不該分,那就不能因為一個弟兄不回答你的問題而出去。這個叫作對於真理的絕對。如果分開擘餅是真理,那麼,即使你待我很好,我也該另外擘餅。如果分開擘餅不是真理,那麼,即使你對我不起,我還是不該另外擘餅。弟兄姊妹,你看見麼?己這一個根必須拔出來,才能事奉神。你裡面如果有一點驕傲,有一點自私,以為我應該得著人那樣客氣的對待,我才能保守神的話,那你比神的真理更大,你比神的真理更要緊了。這樣的話,你不能事奉神。在事奉神的路上,需要我們絕對的棄絕我們自己。管我自己喜歡不喜歡,管我個人受傷不受傷,這不是問題。管我覺得怎樣,應該這樣就是這樣,我覺得頂苦還是這樣。人待我頂壞,人輕看我,把我看得一文錢都不值,還是這樣。你不能因著你個人的感覺,叫神的真理跟著你走。哎,人的膽量實在大,人總是把神的真理挪來跟自己跑。

  我們要看神真理的榮耀,不要把自己的感覺帶進來。我自己和神的真理拿來比,不是我比真理小,乃是我絕對沒有。你稍微把一點自己帶進來,就出事情,馬上出事情。有一個弟兄,他在外面聽了許多話,他來到教會中間,表示非常好,他覺得那些話沒有道理。但是他在神面前並沒有碰著真理,他不過摸著教會中間的幾個弟兄就是了。這一個弟兄,在行為上相當散漫,有一個弟兄對他說,『弟兄,你這些日子行為太散漫了。』並且,舉了好些實例,可以說,真是用愛心說誠實話。那知他出去就大大的罵說,怪不得有許多人反對這個聚會,這個聚會是應該反對的。弟兄姊妹,這一個弟兄就是對真理不絕對。如果他對真理是絕對的,就是有人當眾責備他,他還是這樣。對於真理不絕對,他一受責備就改變態度了。

  什麼叫作對於真理的絕對?就是不顧情感,就是不講關係,就是不為著個人。真理是絕對的,個人的情感不在裡面,個人的關係不在裡面,個人的經歷也不在裡面,個人的遭遇也不在裡面。真理是絕對的,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從前有一個弟兄,曾帶領過許多人,後來他走上了維持教會見證的道路。這一條路如果是對的,就不是因為這一個弟兄走上了所以對;這一條路如果是不對的,也不能因為這一個弟兄走上了就對;路的對不對,和這一個弟兄不發生關係。即使這一個弟兄跌倒了,這條路還是對的,為什麼?因為真理是絕對的。可是,許多人的眼睛只看這個弟兄,他們以為,這個弟兄如果對,這一條路也就是對的,這個弟兄如果不對,這一條路也就不對。這樣,他們是看真理呢,或者是看人?這不是說,人可以馬虎;人不應該馬虎,人應該維持神的見證,這是事實。另一方面,這一條路是不是對的,那是根據真理,不是根據人。是不是別的基督徒犯了罪,我就不作基督徒了?是不是別的神的兒女跌倒了,我就不作基督徒了?是不是神的兒女有許多不好,我就說我不相信了?是不是這樣呢?不。弟兄姊妹,真理是絕對的。即使許多基督徒都跌倒了,如果主是應該信的,我還是信。即使許多神的兒女都犯罪了,如果我應該作神的兒女,我還是作。這不是說,神的兒女可以犯罪,基督徒可以跌倒;這乃是說,真理是絕對的。應該信主,就是別人都不信,我還是信;應該作基督徒,就是別的基督徒都跌倒了,我還是作基督徒。問題不在於別人怎樣,問題乃在於這是不是真理。基督裡面的分門別類,工作上的難處,工作上許許多多的爭執,如果把個人的關係、個人的情感、個人的一切問題都除去,這些也就都停止。

  所以,對於真理的絕對不是小事,不能馬虎。你把這一件事一放鬆,就什麼事情都放鬆了。要拿住真理,只有把自己完全放下。你在神面前如果沒有這一個心,沒有這一個習慣,遲早在你身上要出問題。有的弟兄說,我很感謝神,來到這個地方聚會,我得著幫助。這樣的說法並不說明他對真理的絕對沒有問題。也許他對這個地方有情感。也許等到有一件事不合他的心意的時候,他要覺得這個地方不對了。真理是絕對的。這裡對就是對,這裡不對就是不對。不是這裡待我好就對,待我不好就不對。如果他是以別人待他好不好來斷定這裡對不對的話,那他就是全世界最要緊的要人了!真理不要緊,他最要緊!他對於真理不絕對。許多的難處都在這裡發生。神是要求我們,盼望我們把自己對付到一個地步,在任何的事情上,能把自己擺在一邊,總是不管自己。我個人的感覺,是喜歡也好,是不喜歡也好,是受傷也好,是不受傷也好,這些都不是問題。我前面的路的方向,絕不受我個人感覺的影響。神說這是對的,就是對的;神說這是不對的,就是不對的。如果神說這條路是對的,那就是所有別的人都不走,我也要走。不是因為這條路很熱鬧,所以我走;不是因為某某弟兄在那裡走,所以我也走。如果這條路是對的,就是某某弟兄不走,我還是走。真理是絕對的,沒有人能影響我們。如果你把人的影響帶進來,那你是把人看作比真理還要大了。

  審判是根據於真理,不是根據於我們個人。任何時候,審判的根據變作是我們個人的時候,我們就把神的路、神的道統統委屈了。審判的根據是神的道,審判的根據是真理。人待你好是這麼作,人待你不好也是這麼作。對於一件事情,我們要看是不是神的真理,不是看我們個人的感覺怎樣。個人的事情、個人的感覺,絕不應該拖到工作裡面來。如果真理告訴我們是絕對的該分開,我們就是再好的朋友,還是該分開的。雖然天天一同吃飯,天天一同生活,但因真理的絕對,還是該分開的,在這裡不講人情。如果真理告訴我們是不應該分開的,那我們就是天天有爭執,天天有摩擦,還是不應該分開。如果是因著我們個人的關係合在一起,那我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作真理,我們不能好好的走前面的路。

  弟兄姊妹,這是基本的問題。前面的路,是要你自己在神面前學習受對付的。如果你看你自己是那麼大,如果你看自己是那麼要緊,那麼真理就要因你而受虧。如果你要維持神的真理,你的自己就得出去,你的自己就得擺在外面。每一個人都有他的脾氣,每一個人都有他的感覺;我們絕不能憑著自己的脾氣,憑著自己的感覺來影響神的真理。沒有一個神的執事可以犧牲神的真理,沒有一個神的執事可以委屈神的真理而叫自己的感覺舒服。如果你看神的真理那麼低的話,你在神面前就沒有屬靈的路。法官在審判的時候,對於法律是絕對的。有罪就是有罪,沒有罪就是沒有罪。不能因為他是我的兄弟,他是我的朋友,就把有罪的算作沒有罪。如果是這樣,那就糟了。法律是絕對的,個人的情感不能擺進去。如果有一個人是審判員的仇人,今天他的案子擺到審判員面前,如果他沒有罪而審判員判他有罪,那就糟了。審判員必須維持法律。我們相信神,我們事奉神,我們必須維持神的真理。個人的感覺不能擺進來。盼望這一件事能夠被我們記得,所有個人的感覺都得除掉。我們在神面前都得受對付,對主說,『主,我算不得什麼,你的真理是絕對的。』如果這樣,就沒有工作上的爭執,就沒有工作上的難處。如果同工們都維持神真理的絕對,就有一個頂大的好處,就是在同工之中,話也好說,事情也好作。如果事情該這樣,就是這樣,你不會顧慮某弟兄心中會不會見怪。如果我們都是看真理的絕對,就只管一件事:是不是神的旨意?是不是神這樣定規?如果是神的旨意,如果是神這樣定規,就不必顧忌。如果我們看真理不絕對,那我們的路就不好走。一件事情來,如果我們在那裡想一想,王弟兄怎麼想,周弟兄怎麼想,劉弟兄怎麼想,這三個人是三種不同的脾氣,我們要調和調和,那就糟了,真理就因著我們而受虧了。如果這樣,那就許多話不敢說,因為怕得罪人,許多事情不能定規,因為怕得罪人。這樣一來,難處就到我們中間來了。如果在一個團體裡面,只有神的真理,而沒有人的手段,那個團體是蒙福的團體。如果一個團體,絕不講手段,絕不講手腕,絕不用人的辦法弄得中庸一點,絕不用人的辦法弄得調和一點,只看神的旨意,這件事該怎麼作就怎麼作,那個團體實在是有福的團體。當我們在神面前能夠行在真理絕對的路上的時候,同工中間應該說的就說,應該作的就作。不然的話,顧忌也來,手段也來,轉變又多,那就不是教會了。

  這些事情,我們在神面前要好好的作,因為這是大問題,相當的要緊。個人的感覺,個人的情感,絕不應該帶到工作裡來。就是你個人的情感能夠影響人接受真理,還是不該帶到工作裡來的。今天你如果請一個客,借此影響人接受真理,這是不該的。真理是絕對的。你要扶助真理,這個心願是好的,但是我們相信,真理不必人的手去扶助,因為真理有它的地位,真理有它的權柄,真理有它的能力,不必人去扶助它,我們不必去幫它的忙。我們不要怕真理被棄絕,可是我們也要學習尊重神的真理,走在真理的路上,一點不委屈神的真理。

  貳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要照顧自己的身體。我們知道,保羅是一個恩賜相當大的弟兄,是常常用禱告醫治別人的病的人,但是他還題起有三個人的病沒有得著醫治,一個是特羅非摩,一個是提摩太,一個是他自己。特羅非摩病了,保羅不是禱告叫他得著醫治,不是用恩賜叫他得著醫治,保羅乃是這樣說,『特羅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提後四20。)提摩太的『胃口不清,屢次患病,』(提前五23上,)保羅也不是用恩賜,用禱告求神醫治他。保羅醫好了許多人的病,按理,別人都醫治了,難道不能醫治提摩太麼?提摩太是接續保羅的工作的,很有用處,可是保羅沒有醫治提摩太的病。這一件事是在神的手裡,不是在保羅的手裡。保羅怎麼說?他說,『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23下。)換句話說,提摩太應當自己照顧自己一點,當心自己一點,對於自己有益處的要吃,對於自己沒有益處的不要吃,對於胃加重苦處的不要吃,對胃減少苦處的要吃。這是保羅對提摩太說的話。至於保羅自己,他說,他肉體上有一根剌,他曾為這事三次求過主,但是主沒有醫治他,主對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林後十二9。)特羅非摩的病留在那裡,提摩太的病留在那裡,保羅自己身體上的剌也留在那裡,他對於自己的病沒有醫治。在保羅身上,固然礁石沒有挪開,但船還是駛過去。礁石雖然沒有挪開,病仍然在那裡,但是神是把水漲高了,船還是從礁石上面駛過去,而沒有觸礁下沉,這是保羅自己。

  弟兄姊妹,一個人在神面前受訓練,要相當有用處的話,總需要十年、二十年左右。如果真是要在這條路上能夠走得好,在神面前相當老練的話,總是需要十年、二十年。但是有的人,如果他不會照顧自己的身體,那可能在時間沒有到的時候,他就去世了。這是頂可惜的事。有的人,當他真正走上道路的時候,也許在神面前已經經過了二十年、三十年的時間,到這時候,他才真是摸著了路,才是他最有用處的時候。教會裡不應該光有孩子,光有少年人;教會裡應該有父老。為著這個緣故,所有在神面前學習事奉神的人,總得在神面前想想看,如果有一個弟兄,有一個姊妹是經過了相當的年日,是花了許多工夫在他身上才把他帶過來的,如果他還沒有到老就死掉了,那是何等何惜的事!我們知道,有許多人是在半路就破掉,就裂開的,那是可惜的事,那正如耶利米所說的,在窯匠手中作壞了。窯匠轉輪作器皿,不是每一個作出來都完美的,也不是每一個作出來的時候都沒有一點毛病的。窯匠作出來的瓦器,有的在沒有經過火的時候就壞掉了,在作坯的時候就壞掉了,那是一個損失。碰著試煉就下去,碰著試探就倒,那在教會中就損失了許多人。我們如果蒙憐憫,就不至裂開,不至破碎,不至破裂。主也許在那裡還要給我們十字架,還要在那裡把我們弄到更有用處。主對我們一次的試煉,要花很多工夫,一個試煉稍微轉一轉就是一年,有的試煉一轉就是轉幾年。一個神的兒女,一生能夠有多少試煉,實在不多。我們沒有幾次可以有這樣的試煉。許多人一受試煉就裂開,叫那個試煉在他身上不發生果效,那是可惜的事,那是一個損失。一年過一年、五年過五年、十年過十年,這麼多神的兒女能夠一直帶到那一邊的有多少?不多。不要想這是簡單的。在半路上倒斃的太多了!六十萬人中,只有兩個活的進迦南,還有兩個死的進迦南。那麼少的人能夠不倒斃,能夠帶過來。可是,何等可憐,等到試煉差不多了,又死了!等到試煉到差不多了,又去世了!如果主定規我們早一點去世,那我們沒有話說。如果是我們糟蹋了自己的身體,就在神的工作上太吃虧了。教會如果要豐富,就需要在我們中間有七十歲的弟兄,八十歲的弟兄,九十歲的弟兄。如果主要定規有一個,有兩個是例外的早到祂那邊去,我們也沒有話說。可是,我們如果要在工作上有用處,就得花一點工夫照顧自己的身體,不能馬虎。有一個大難處,就是在工作上,一個人訓練得差不多了,卻是他去世的日子到了!一個人訓練得差不多了就倒了,這太可惜。如果主的工人是這樣的話,工作就沒有法子作。工作沒有趕上,身體已經壞了,一到開始有用處的時候,就去世了,這是何等可惜的事!

  所以,弟兄姊妹,你不要以為對於身體馬虎是對的。是的,我們要有受苦的心志,要勒住我們的身體,要叫身體順服。但是,在可能的時候,我們還得照顧自己的身體。放鬆是容易的事,照顧是不容易的事。有許多有益處的食物,我們要學習吃,要學習想法子照顧自己的身體。許多時候,主有命令,工作上有需要,拚也得拚上去,沒有話說;可是另一面,要學習照人所知道的方法來照顧身體。我們要記得,失掉了一個人,就是失掉了主十年、二十年的工夫。一生中沒有多少個十年、二十年。有許多人,才起來事奉主的時候,雖然有一點恩賜上的用處,但是實在難得有職事上的用處。要實在達到有職事上的用處,總是十年、二十年以後的事。也許要到十年之後才開始真的有價值,才有一點真的用處。真的有用處是十年、二十年後的事。這還是指路走得正直的人。如果路走得不正直,那就是花了十年、二十年還不行。花二十年栽培一個人,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一個人在這二十年中,神需要擊打他多少次才可以,神需要怎樣琢磨他才夠。過了這麼多的時候,不只是一年、兩年,而是二十年的苦,二十年的背十字架,二十年的受對付,二十年的受擊打,二十年在神重重的手底下,才起頭有一點真的用處,這是何等不容易的事。可是,如果對於身體不小心,到了可用的時候而人沒有了,那太可惜,實在太可惜。

  有人問一個年老的弟兄說,『你回想你一生之中最有用的時候是什麼時候?』他想了一下回答說,『是七十歲到了八十歲的時候。』真的,屬靈的用處是越老越有用處。你在事奉神的路上是越長久越有用處。我們看見,在這條路上,有的人了了,有的人破了,裂了,有的人只有一點果效,有的人沒有多大用處。少數有果效的人,經過二十年、三十年有用處了,可是到那個時候,又離開世界了!等到有用處的時候人離世了,這太可惜了!一個人在神面前所學習的年日越多,越是有用。如果這樣的人去世了,那是太可惜的事。所以,關於身體方面,有許多應當預防的還是應當預防,有許多應當注意的還是應當注意。我們承認受苦的心志不能少,我們必須有受苦的心志。許多時候,我們處在頂困難的情形裡,那也行,那也能作。但是,在可能的環境裡的時候,要學習照顧自己的身體,不能放鬆,不能馬虎。

  所以,一個作主工作的人,吃東西不要注意味道好吃不好吃,但要注意營養夠不夠。營養價值好的,多吃一點;營養價值差的,少吃一點,或者不吃。休息的時候,應當學習休息。我們緊張的時候夠多,如果我們不知道怎樣休息,那就連躺在床上都躺不好。如果躺在床上仍然緊張,這樣的睡覺有用麼?沒有用處。有的時候,我們應當是休息的坐在那裡。有許多的坐不是休息的坐,因為人是那樣的緊張,那不能休息。一個作主工作的人,要在緊張的時候能夠緊張,有時候我們的緊張是比火燒還要緊張,但是空下來的幾分鐘,我們要把自己放下來。不然的話,一輩子是緊張的,那不行。我們要學習放下。

  弟兄姊妹,你空的時候,你要使你的肌肉放鬆。你睡覺的時候,你手腳都要放鬆。我們要在緊張的時候能夠緊張,要比身體最強壯的人還緊張得來,我們的身體要聽話。但是,不能一輩子緊張。許多時候,肌肉、神經都需要放鬆,需要休息。許多時候要找機會休息,你才能夠平均得過來。不然的話,我們就作了過分的事,我們就走了極端。我們不是作極端的事的人。弟兄姊妹,你要學習在身體的事情上仰望神,也學習在天然方面休息。這是基本的功課。我們要學習如何放。你能夠放,你就容易休息;你如果放,你就容易睡。根據有些人的經驗,數呼吸的次數能幫助睡著。在睡覺的時候,呼吸是深的,相當的深。我們不容易管睡覺,但是我們可以管呼吸。我們可以數呼吸,不是快的呼吸,而是長的呼吸,學習先有像睡覺那樣的呼吸。不是去想睡覺,而是去想呼吸、數呼吸。先有睡覺的那個呼吸,等一等,就跟著睡著了。許多人用這個方法,就睡著了。本來睡著的時候呼吸慢、呼吸深,你先叫呼吸慢、呼吸深,你就睡著了。數呼吸的話,不必數到兩百三百就睡著了。我們要相信,神造這個身體是會睡的。我們不只要相信神,還要相信神創造的律。神造我們的頭是會睡的頭,應該要睡。你躺在那裡試試看,學習放鬆你整個身體,你就能夠休息。如果你不會休息,那你就沒有法子不緊張。你白天也緊張,晚上也緊張,你就沒有法子作許多事情。雖然我們有病,也許病很多,但是你如果稍微學習一點照顧自己的身體,你就能夠省去許多麻煩。

  吃東西也是這樣。我們應當注意份量不要吃得太多,可是吃的範圍不要太窄,應當學習吃各種各樣的東西。有的弟兄姊妹,這個東西也不能吃,那個東西也不能吃,沒有多少東西能吃,這樣的習慣是沒有益處的。我們要學習吃得寬廣。許多東西能夠滋養我們,如果你只吃幾種東西,那就相當難,也許暫時你還不覺得養料不夠,可是你到三十歲、四十歲的時候,就要顯出許多東西缺乏了,影響了身體的健康,壽命就短。壽命能夠受吃的東西的影響。所以我們要學習吃得廣。吃得廣,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出去作工便當。不然的話,你出去作工的時候,這個拿進來不吃,那個拿進來不吃,太冷不吃,太熱不吃,就要發生難處。有病,那是另外一個問題。在普通的情形裡,總要學習吃多種東西。主耶穌說,『給你們擺上什麼,你們就吃什麼。』(路十8。)這是很好的原則。有一次,在一隻船上,有一個信徒問另外一個信徒說,『為什麼主耶穌變餅和魚?』那個信徒回答說,『那是海裡的豐富,加上陸地上的豐富。』這一句話回答得很好。神的兒女要學習吃海裡的豐富,和陸地上的豐富。我們吃的東西,要範圍廣一點,種類多一點才好。弟兄姊妹,你不要以為這件事不要緊。如果你在這件事情上不約束自己,不對付自己,那你的身體要受虧。你要叫自己的身體聽話;雖然起頭的時候有難處,有的東西你不喜歡吃,可是你要對付,非學習吃不可。你一面絕對需要有受苦的心志,另一面也要學習照顧自己的身體。我們要能受苦,在受苦的時候,要能把整個人拚得上去。有的弟兄怕苦,這個苦吃不來,那個苦吃不來,這樣的人在神面前沒有多少用處。但是另一面,我們對於那些一點不照顧自己身體的弟兄也不表同情。弟兄姊妹,衛生比不衛生難,不要以為講衛生容易。要照顧自己的身體,就要學習自己管住自己。要自己約束自己,才能衛生。要學習吃有益的東西。不能說吃東西是受你口味的支配,而不是受你身體需要的支配。要學習照顧自己的身體,好好的用它。我們不能讓我們的身體那樣容易就過去了。主花了許多年在你身上,你不能隨便的對待這個身體。有許多預防疾病的衛生工作,也要注意。什麼東西對於身體有益處的,主在環境中有安排,作得到,總是盡力量維持合乎衛生上的需要。不好隨便的那樣冒險。提摩太當喝一點酒,因為有益處。有害處的不要喝,有益處的要喝一點。這是原則的問題。一面要學習不自愛,忠心一直到死;另一面,主沒有命令的時候,總得保守自己的身體。你到一個地方去,盡可能的顧到衛生,但是絕不將重擔擺在那個地方的弟兄姊妹身上。在衛生條件不完備的環境中,要學習相信神。在環境中有安排的時候,要盡你可能的注意衛生。這樣,就不至叫你的身體受無謂的虧損。

  參

  作主工作的人,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在生活習慣方面,要學習不固執己見。神的僕人絕不可自己定規一個主觀的標準,非堅持自己的看法、自己的習慣不行。如果我們要好好的事奉主,就得在合乎聖經教訓和不絆倒人的原則之下,『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保羅在林前九章說,『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19~22。)保羅為著福音的緣故,能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這也是事奉主的人應有的性格。

  腓立比四章告訴我們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12。)人都是容易偏向一邊的,人都是容易走極端的。有的人作基督徒,認為必須豐富,必須飽足,必須有餘;有的人作基督徒,剛剛反過來,認為必須卑賤,必須飢餓,必須缺乏。但是保羅說,我已經學會了─處豐富我會,處卑賤我也會;有餘我會,缺乏我也會;飽足我會,飢餓我也會。保羅在這些事上都得著了秘訣。他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13。)保羅在關於生活習慣外面的事情上,是這樣也行,那樣也行的,他都能接受。

  可惜有的弟兄姊妹是很固執的,他們日常的生活習慣是牢不可破的,是一點也不能改變的。有的人非天天用熱水洗臉不可,有的人非天天刮鬍子不可,如果他們到了一個環境不能照著他們的方式生活,他們就受不了。這些雖然是很小的事,卻成了作主工作的攔阻。有這樣情形的人,不能作神的僕人。作主工作的人應該是不偏於一邊的;應該有熱水洗臉也行,沒有熱水洗臉也行;天天刮鬍子也行,幾天不刮鬍子也行;天天換襯衫也行,多日不可能換襯衫也行;睡軟床也行,睡硬板也行…在各種不同的生活環境裡,應該都是那樣自然的才可以。

  不只在生活習慣上,就是在個性上,在年齡上,也不應當成為作工的人的限制。比方:有的地方的人是相當熱切的,有的地方的人是相當冷靜的。神的僕人在這兩種不同的人中間,應當能同樣的作工。如果他自己的個性是冷靜的,他到冷靜的人中間去能作工,碰著熱切的人就不能作工,那就不行。有的人對於熱切的人能作工,碰著冷靜的人就不能作工;有的人對於嚴肅的人能作工,碰著輕鬆的人不能作工;這些情形都限制了神的工作。又如有的弟兄在年老的弟兄中間能講得好好的,到了小孩子或者少年人中間,他就沒有話說了,這樣偏於一邊的個性也限制了神的工作。我們的主是接待老年人的,我們的主也是給小孩子祝福的。神要我們像主一樣,能接待老年人,也能給小孩子祝福。正如蓋恩夫人所說,一個人完全與神聯合的時候,能夠作老年人的謀士,也能夠作小孩子的朋友。這是我們需要學習的。

  弟兄姊妹,這還是我們的己被對付的問題。我們的己要被磨到一個地步,神把我們放在這一種情形裡也可以,神把我們放在那一種情形裡也可以,這樣,我們就自然能不固執,能不偏向一方面。保羅所以能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就因為他是一個在神面前受了對付的人。但願我們在神面前好好的學習受對付,使我們的生活習慣和個性不固執己見,不走極端,讓主的工作不因著我們而受到限制和攔阻。

  肆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對於童身和婚姻等問題,也應當有正確的認識和適當的解決。這些問題是許多人避諱不講的,但是我們覺得這些問題在主的工人身上相當重要,所以還是照著聖經的教訓來題起一下。

  對於童身的問題,保羅在林前七章說得很清楚,他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我願意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慇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25~35。)這裡給我們看見,守童身的好處是事奉主能夠特別慇勤,不分心,在工作上能夠專一,這是有家庭的人所比不上的。

  但是,這話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接受的。從三十六節起,我們要注意的看。這一段話按原文可譯作:『若有人以為他待自己的童身不合宜,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以如願而行,並不是犯罪,結婚就是了。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保守他自己的童身,如此行也好。這樣看來,結婚是好,不結婚更是好。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36~40。)這裡說得夠清楚,如果有人覺得他守童身不合宜,他的年歲到了,事情又是當行的,他就可以隨著自己的意願而行。守童身不守童身,要自己定規,不能由別人來代替定規。當然,如果要守童身,除了自己心裡定規以外,還要『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而主要的問題還是在自己心裡如何決定。

  我們看馬太十九章十至十二節:『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我們把十一節末了一句和十二節末了一句連在一起讀:『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這相當清楚,賜給誰,誰就可以領受。

  所以,如果要免去分心的事,能有充分的時間慇勤的事奉主,那麼最好守童身。在主的門徒中,約翰是獨身的。此後,保羅也是獨身的。可是,如果需要結婚,那也可以,並不是犯罪。婚姻和童身的分別,並不是罪的問題,而是時間、慇勤、分心的問題。

  婚姻是聖潔的。因為人的身體是神造的,人身體所有的要求也是神造的,所以婚姻是聖潔的。但是,人在婚姻之外有要求,那在神看來是罪。所以,為什麼要結婚?就是要避免那在婚姻之外的關係。所以,婚姻不是罪,反而婚姻能防止罪;婚姻不是墮落,反而婚姻能防止墮落。

  保羅在林前七章把婚姻說得很清楚,他說,『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被焚燒(另譯),倒不如嫁娶為妙。』(1~9。)這一段話指出,婚姻有一個目的是為著防止淫亂。同時也指出,有的人,神給他們特別的恩賜,就不需要結婚,可是,那些沒有領受這樣恩賜的人,還是結婚的好,以免淫亂的事。

  我們絕不該把童身的問題拉得太長。我們要知道,保羅自己是獨身的人,可是他對提摩太說,末世的時候,有邪靈的道理要出來,他們要禁止嫁娶,這乃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所以,我們一面相信守童身是好的,另一面還得維持神的話的平沖,不能說婚姻是污穢的。我們必須清楚:婚姻是聖潔的,婚姻是神在創造裡的一個安排,『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

  作主工作的人,如果已經結了婚,總要把家庭盡力安排,作到越少分心越好,好讓主的工作能作得好。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工作和家庭的界限要分得清楚。如果你家裡的人是同工,那是另一件事;如果你家裡的人不是同工,那就絕不能讓他(她)摸工作的事。工作上的事,不應當傳到家庭裡去。作工的人絕不能讓你家裡的人左右你的工作。有一個弟兄說,他到某一個地方去作工,因為他的妻子替他答應了。這是希奇的事─妻子替丈夫答應了,所以就去作工!其實,不要說家裡的人不能代替他答應,就是任何的同工都不能代替他答應。家庭的關係必須和工作分得清清楚楚。作主工作的人,不應當把弟兄姊妹屬靈的難處隨便告訴家裡的人。家裡的人要知道什麼事,應當和一般的弟兄姊妹一同知道。有許多工作上的難處,就是作工的人在家裡隨便講話的結果。

  還有一點我們也要加以注意,就是在弟兄對姊妹的來往或者姊妹對弟兄的來住中,必須保持一個正當的關係。如果有弟兄,有一個脾氣,專門喜歡在姊妹中間作工,這樣的弟兄,不能讓他作工。如果有姊妹,年紀相當輕,專門喜歡在弟兄中間作工,這樣的姊妹,也不能讓她作工。這個原則我們要嚴格的守住:在通常的情形裡,弟兄總是多向弟兄作工,姊妹總是多向姊妹作工。我們看神的兒子在為人的時候給我們留下的榜樣,約翰三章和四章的界限分得非常清楚:三章是主在夜裡接待尼哥底母,四章是主在白天遇見撒瑪利亞的婦人;三章是主在屋子裡接待尼哥底母,四章是主在公用的井旁遇見撒瑪利亞的婦人。如果把三章的情形和四章的情形對調一下,那就完全不合式了。主對尼哥底母講話的情形和祂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講話的情形顯然不同,這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

  我們不是說,弟兄和姊妹不該有來往,不該有交通;我們乃是說,如果有弟兄或者姊妹有一種癖性,有一種喜好,專門喜歡到異性的人中間去轉,那樣的人是非禁止不可的。當然,信徒在基督裡沒有男女的分別;在神的兒女中,弟兄和姊妹之間不是隔了一道牆,彼此是應當有許多很好的交通。但是,如果有的弟兄有一種習氣,專門喜歡和姊妹談話,如果有的姊妹有一種習氣,專門喜歡和弟兄談話,對於有這一種情形的人,要及時對付。盼望弟兄姊妹在來往的時候,能夠自然而然的有約束,不越分。如果有人越分了,跑到正常的交通之外去了,就要嚴格的對付。但願神施恩給我們,使我們在這些事情上能有美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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