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分區的聚會 書名:教會的事務

 

第七篇 分區的聚會

  一個教會如果地方相當大,人數也相當多,分區的聚會就變作是一個需要的安排。我們不像公理會相信說,一個堂會乃是一個單位。因為那不是聖經的教訓。聖經的教訓不是以堂會為單位,乃是以地方為單位,像哥林多是一個地方,像羅馬是一個地方。所以,一個地方如果弟兄姊妹的數目相當多,像耶路撒冷一樣,有幾萬人,你就看見說,在一處聚會是不可能的了,並且,在耶路撒冷,在頭幾天的時候就已經有三千、五千得救,恐怕在頭幾天的時候就不可能在一個地方聚會了。所以,在這裡就明顯的看見說,聚會必須有一個安排。

  五十一堆,一百一堆

  我們不是把這一段聖經拿起來當作憑據,我們不過是把這一段聖經拿起來當作我們的領領,它帶領我們,它領導我們。你們記得,主耶穌變餅的時候,因為人有五千,有四千,人一多就沒有法子分餅給他們吃。你們看見,自然而然主在那裡有一個安排,有五十一排的,有一百一排的。(可 六40。)我們今天接受主這一個安排的原則。好像說,在一個地方有了好些弟兄姊妹之後,數目相當大的時候,我們能夠學主的作法,把人分作五十一堆,一百一堆。

  我前些日子已經說過,主不是把人都分作五十一排,也不是把人都分作一百一排,主乃是分作五十,又分作一百,意思是說,這乃是一個很便當的數目。所以,今天教會人數一多的時候,我們要把它分開,並不是有一個呆板的數目,有一個規定的數目,律法的數目,到多少就要分出一個聚會。乃是說,照著便當,照著地理,照著人數,差不多有五十個就可以有一個聚會,或者有一百個就可以有一個聚會。這裡面所差的數目是一倍,所以主就是給我們一個便利的數目。

  憑著這一個原則,我想各地的負責弟兄應該學習有一個安排,在人數一多的時候,就應該分區。五十也行,一百也行。比一百多一點也行。總是在這兩個數目左右,就起首有分區的聚會。這樣的聚會最便當,因為人數少,照顧也容易;人數少,看望也容易;人數少,在聚會裡發表的機會也多。五十到一百之間的數目,是很好的一個聚會的數目,在各方面都相當的便當。

  分開聚會

  傳福音的聚會可以分區的作,禱告的聚會可以分區的作,初信的聚會也可以分區的作。如果要分開的話,連造就的聚會都可以分區的作。如果合起來的話,我想特別是造就的聚會可以合起來,傳福音的聚會也許可以合起來。如果有作工的弟兄在這一個區域裡,如果要有一點對弟兄姊妹講道的聚會,就相當的明顯,合起來是比較便當的事。其餘的聚會都可以分開,禱告的聚會、擘餅的聚會、和初信的聚會,都是可以分開的。

  分區的照顧

  這樣就可以有分區的照顧。如果在一個地方有分區的聚會,負責的弟兄就得學習安排,在各區裡面總得有負責的弟兄。各區的負責弟兄要聽命於監督們。負責的弟兄要學習負責,要學習照顧各區裡所有屬靈的情形。一切的工作,他們都要照顧,都要顧念。這是這些人的責任。

  能夠有平均的發展

  如果一個教會在一個地方,人數多起來,區域能夠分得好,又能夠在那裡有好的照顧,你就能看見說,在聚會裡就能夠有遍博的情形。因為有許多人都能夠有平均的發展,他們都能夠在神的面前有禱告,都能夠在神面前有交通。人數少沒關係,人數多就有分區的需要。

  耶路撒冷是分區聚會的

  耶路撒冷當日是怎樣分區,聖經沒有給我們看見。我們讀使徒行傳的時候,我們知道有分區,雖然不用我們今天的字眼。你們看見,禱告的聚會是在各人的家裡。特別當彼得下監的時候,你們記得羅大的故事,你們看見在馬可的家裡是一個禱告的地方。(十二12~17。)我再重複的說這話,聖經很不樂意把教會事務方面,枝枝節節的事詳細的寫出來。因為神很不樂意人有一個架子擺在那裡。可是,在聖經裡面,關於各種事情的安排,都有一點影子擺在裡面。那一個照相的影子,是擺在聖經裡。這叫歷代教會在神面前遇見同樣的事的時候,可以學習在神面前追求,可以學習求主安排。

  按著事實來說,要全體弟兄姊妹聚集在一起擘餅,在耶路撒冷是不可能的。在實行上是不可能的。如果只有一個杯子,那一個杯子要多大?如果只有一個餅,那一個餅怎樣遞?你要花多少時間來把幾千人都遞過?並且後來變作幾萬人,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就是把一個禮拜七天的工夫都拿來聚會的話,也難得把這一個餅分得好,把這一個杯遞得好。所以,在那一個時候,我們是相當明顯的看見說,是分區聚會的。馬可的家就是這麼多家裡的一家。

  要維持那一個原則

  所以,我盼望說,我們在神面前總得維持那一個原則。一面我們承認說,聖經對於這些事有安排。另一面我們承認說,聖經對於這些事不給我們一個安排的條例。神總是在聖經裡保守一個原則。至於有許多外表的事是怎樣作的,神在聖經裡總不給我們仔細的條例。

  比方說,我們這些日子寫薦信,寫介紹信。我們在聖經裡只看見有薦信,但是薦信怎麼寫?聖經裡從來不告訴我們,保羅說,我用不著薦信。『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麼?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麼?』(林後三1。)這是說有薦信。但是薦信怎麼寫,他不題了。所以,我們在這裡,就是一年過一年的學,要有薦信,要怎麼寫才能寫得好。保羅沒有留下一個格式,留下一本尺牘在那裡,只要你填一填就行。怎麼寫,是我們應該隨時學習的。

  神在教會裡辦事情的時候,祂總是只給你一個原則。祂只給你看見,有一件事情,祂是在那裡作的。但是,祂從來沒有計算說,聖靈是離開教會的。從神的眼光來看,聖靈是在教會裡作基督的代表,聖靈是住在教會裡。所以有了原則,只要我們能夠服在教會的元首底下,聖靈就能夠教我們作。

  我盼望你們能夠看見這一件事,特別是關於分區的事,雖然我們沒有憑據,雖然我們沒有聖經的條例來告訴我們該怎麼作,可是我們知道,在實行上不分區聚會是不可能的。並且,我們在使徒行傳裡也看見有分區的聚會,有一個原則擺在那裡。馬可的家就是其中的一個家。是一家過一家的在那裡聚會。行傳二章四十六節說,『且在家中擘餅,』在英文裡是From house to house 。從這一句話裡,你們也可以看見有分區的原則在那裡。我們今天是憑著聖經所給我們的原則,求神教我們學習怎樣作。

  我願意你們記得這一個原則,在聖經裡,關於屬靈的方面,絕沒有留下一點不告訴我們的,都是講得非常詳細。但是,聖經裡關於事務方面,關於利未人方面,(在事奉神的事情上,有一方面是利未人的性質的,)你看見,聖經只給我們暗示,而不給我們條例。總是給你看見有這一個東西,但沒有給你看見這一個東西是怎樣作的。今天要作的時候,你就要看見聖靈沒有離開你,聖靈仍然在教會裡,基督藉著聖靈還是教會的元首。你們要知道這件事,你們可以等候,你們可以禱告,你們可以得著光。分區聚會的這一件事,我盼望弟兄們能夠看見,也是站在這一個原則上來作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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