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篇 蒙頭的問題 書名:初信造就(下冊)

 

第四十四篇 蒙頭的問題

  讀經: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至十六節:『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的基督的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麼?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今天我們要題起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就是蒙頭。

  林前十一章二至十六節,沒有一次題起弟兄的問題,也沒有一次題起姊妹的問題。在這幾節聖經裡,你所看見的,乃是男人和女人的問題。因為在這裡不是題到在基督裡的地位,乃是題起神在創造裡的安排。

  在這裡不是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乃是說,神是基督的頭。在這裡並不是父和子的問題,乃是神和基督的問題,神和祂的受膏者的問題。不是三而一的神格中父神和子神的問題,乃是說到被神差遣來到地上,受神膏油,作神基督的那一位,神和祂的關係。蒙頭的問題,乃是神和祂的受膏者的問題。

  蒙頭的問題,也不是基督和祂教會的問題。不是說,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要蒙頭。請記得,根本不是這個問題!在這裡是說,基督乃是各人的頭。在這麼多人之中,基督是頭。雖然是這麼多的人,但是,基督是頭。基督的作頭,不只是指基督作教會的頭;基督的作頭,乃是指基督作各人的頭。所以,根本不是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乃是指基督和各人的關係。所以,這不是指神的兒女中間的關係,不是指弟兄姊妹中間的關係。這裡乃是說,男人作女人的頭。我們要把根本的問題解決了,才能知道什麼叫作蒙頭。

  壹 神在宇宙中的兩個制度

  我願意把問題帶到相當遠的地方來看,不然就不容易明白林前十一章。這一章,需要認識神的人,和認識聖經的人,才能明白。因為這一章相當難讀。在這裡,我們要先看清楚一件事,就是神在祂的宇宙裡,有兩個制度:一個制度是恩典,一個制度是政治。

  一 恩典制度

  我們所說的教會,我們所說的得救,我們所說的弟兄姊妹,我們所說的作神的兒女,都是神恩典制度裡的東西。一切關於教會的,一切關於聖靈的,一切關於救贖的,都是恩典制度裡的東西。你看見說,在神面前,百夫長蒙恩典,腓尼基的女人也蒙恩典;彼得蒙恩典,馬利亞也蒙恩典;拉撒路可以復活,馬大和馬利亞可以事奉。在恩典的制度裡,男女的關係是這樣的。

  二 政治制度

  在聖經裡,還有一種的制度,我們稱它作神的政治。這一個政治的制度和恩典的制度根本不一樣。神政治的制度是獨立的,是另外一個制度。在這一個制度裡,神隨著祂自己的意思行事。

  1 造男造女

  神創造世界的時候,祂創造男人,也創造女人。這是神政治裡的東西。神創造世界的時候,先造男人,後造女人,這也是神政治裡的東西。神要怎樣作,神就怎樣作了。這是獨立的旨意。神後來定規說,所有的人,都作女人的後裔,連主耶穌也作女人的後裔,這也是神的政治。沒有一個人和神商量這件事。

  2 賜食物給人

  在伊甸園裡的時候,神將果子賜給人作食物,這是神的政治。在洪水以後,神將動物賜給人作食物,這也是神是政治。

  3 變亂語言

  人的語言,本來只有一種。人造了巴別塔,為要顯出人聯合的能力來。所以神在巴別的地方,就變了人的口音,不要人說同樣的話,這是神的政治。等到五旬節的時候,神把祂的靈賜下來,叫人說起方言來,這也是神的政治。

  4 分成多民

  到巴別塔的時候,地上的民,分作許多的『民』。多民的民,是民族的民,不是國民的民。這也是神的政治。後來神在這麼多的『民』中,又挑選一個單獨的民,就是以色列族來屬乎祂,這是恩典。但是在人類中間有『民』的分別,這是政治。

  5 起頭有國家

  過些年日,這許多民,變作許多國。聖經裡的歷史給我們看見,國的起頭,比民的起頭慢。先有民族,後有國家。每一個國家,有一個王管理他們。這也是神在政治裡所許可的,這也是神在政治裡所設立的事。

  6 以色列人立國

  當以色列人在士師記的時候,還不過是一個民族,還沒有成為一個國家。到撒母耳的時候,還是一個民族,像其他的民族一樣,因為還沒有王管理他們。等到有一天,以色列民也要有王,像其他的民族一樣,他們要從恩典裡出來到政治裡去。他們說,我們也要有王,像別的民族一樣。神警戒他們說,如果有王,將來那王要怎樣管轄他們。(撒上八9。)

  7 掃羅作王

  後來,神揀選掃羅作他們的王。掃羅一被揀選,神政治的制度,就在以色列人的身上起頭。不是說神的恩典不存在,乃是說以色列人專一的把自己放在政治的底下。以色列人就不能隨便的抵擋他們的受膏者,因為他是王。所以,雖然掃羅在恩典方面離開了神,但是在政治方面他還是王。你們要看見兩條不同的路,才能看見兩種不同的情形。以恩典來說,掃羅是失敗了;但是,在政治方面,他還是王。所以大衛不能抵擋神所設立的權柄。

  貳 恩典制度成全政治制度

  這一種情形一直繼續到主耶穌。你自然而然的看見,在那裡有神這兩方面的工作。神恩典的制度,一直繼續在世界上。同時,也有神政治的制度,繼續在這世界上。祭司和先知,乃是站在恩典的這一邊,來維持恩典的制度。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領袖,乃是站在神政治的這一邊,來維持神政治的制度。

  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一方面祂是作救主,來拯救人脫離罪,這一個是在恩典制度底下的工作。另一方面,神是要主耶穌藉著十字架的工作,來設立祂自己的權柄,來設立祂的天國,來叫諸天在地上掌權。神一直要把鬼魔的勢力毀滅,一直要把諸天的國度帶進來,一直要把新天新地帶進來。到那一天,恩典和政治,要聯合成為一個制度。就是說,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恩典制度和政治制度,要聯合成為一個制度。就是說,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恩典的制度和政治的制度,兩個要合一在主耶穌身上。祂就是兩面的作工,一面祂站在恩典的制度方面作工,另一面祂又站在政治的制度方面作工。

  神的政治不是從造人才起頭,神的政治是從造天使就已經起頭了。這在聖經裡是相當清楚的。撒但在那裡作晨星的時候,撒但在那裡掌權的時候,這一個政治的制度已經起頭了。一直到了人被造,婚姻是神政治制度裡的東西,丈夫和妻子是神政治制度裡的東西,家庭的設立是神政治制度裡的東西,父母和兒女的關係也是神政治制度裡的東西。這些基本的結構,都是神在祂政治制度裡所設立的。

  現在我要弟兄姊妹們看見一件事,就是一切在這一個世代裡蒙恩的人,有一個基本的功課要學,就是說,絕不讓恩典打岔神的政治。我要很嚴重的說這句話:絕不讓恩典在我們身上來打岔神在政治裡所定規的。神是叫人來尊重神的政治,不是叫人來廢棄神的政治。如果我們不知道神的政治,我們在神面前就會是一個不法的人;我們根本沒有看見在教會之外,還有一個國。所以,你們必須看見政治的制度。恩典的制度,乃是為要成全政治的制度。不是政治的制度來為著恩典的制度,反而是恩典的制度來成全政治的制度。

  許多人有一個基本的錯誤,就是糊里糊塗,以為能夠借恩典來把政治擺在一邊。神在恩典裡的工作,你沒有辦法用它來改變神的政治。我們在神面前所得恩典的赦免,不能改變神政治的赦免。你在恩典的赦免裡,不管得著多少,都不能改變政治的赦免。

  神的政治是另外一個原則!從起頭到末了,神總要帶進祂的政治制度。恩典總是與政治相配的。今天,因為人在政治的制度底下不服、反叛,所以才有恩典制度進來。恩典制度使你蒙拯救,被挽回,叫你能夠順服神政治的制度。恩典反而是為著輔助神政治的制度。

  參 要學習認識神的政治

  一 亞當被趕出伊甸園

  你們記得亞當犯罪的事。神造了伊甸園之後,就造亞當和夏娃,叫他們在園中看守,這簡直是把伊甸園完全的給了他們。伊甸是快樂的意思,他們住在快樂的園子裡。但是他們兩個犯了罪。犯罪之後,神給他們一個應許說,有一位拯救的主要來,就是女人的後裔要來。雖然有一個救贖的應許,但亞當和夏娃還是被趕出離開伊甸園。你看見,拯救是主的恩典,但這並不攔阻神趕出的政治。

  神不只把亞當趕出伊甸園,並且用基路伯守住伊甸園,叫他們兩個不得回去,這是神的政治。神的政治和神的恩典是兩個東西。恩典給人救主的應許,政治把人趕出伊甸園。人從那一天起,不能再在伊甸園裡,這是相當清楚的。

  二 以色列人不得進迦南

  以色列人到了加低斯巴尼亞,他們不肯進迦南地去;結果,神就不給他們進去。以色列人懊悔了,自己要進去,一天之中,被迦南人殺死了許多。以色列人在那裡哀哭呼叫,但是神就不讓他們進去。(民十三~十四。)曾有一次不進去,就不得進去。神在政治上,不讓人隨便作,神有祂的政治。

  三 摩西不得進迦南

  摩西用杖擊打磐石兩次,沒有尊耶和華為聖,結果就不得進迦南地。(民二十7~12。)雖然神憐憫他,把他帶到毗斯迦山上,但是,他不能和神的子民一同進到迦南地。雖然他能夠和神一同在毗斯迦山上看迦南地,但是他不得進去。(申三四。)從山上看迦南地的範圍,是神的恩典;但是,不得進迦南地,這是神的政治。

  四 刀劍不離開大衛的家

  大衛犯了罪,神恩待他、憐憫他、赦免他的罪。並且神還恩待他,叫他從這件事以後,和神有特別的交通。可是刀劍永不離開他的家。(撒下十二7~14。)這是神的政治。

  五 保羅和巴拿巴分開

  巴拿巴與保羅分開,是為著馬可的緣故。(徒十五37~39。)馬可是巴拿巴的親戚。(西四10。)馬可在半路上不順服、不聽話,巴拿巴還是願意帶他,明顯是因為有親屬的關係。從此巴拿巴與保羅分開,把馬可帶到居比路(居比路是他們的家鄉)去。在這裡,完全是肉體的關係在裡面作工。我承認,巴拿巴到後來也許還被神用,還是作了好的工作。但是,從那個時候起,聖靈從聖經裡把他的名字取消。他的名字還在生命冊上,但是不再記在使徒行傳上。這是神的政治。在神的政治裡,不能讓人行走他自己的路!

  恩典的制度是一件事,政治的制度又是一件事。人越謙卑,在神政治的制度裡越上進。千萬不要以為說,你因為進入了神恩典的制度,你就能廢棄神政治的制度。

  恩典沒有法子廢棄政治,並且恩典是叫人能順服政治。我嚴重的說這話,恩典乃是給我們能力,叫我們能順服政治。恩典不是叫我們造反來推翻政治。神的這兩個制度,是互相成全的。恩典不能廢棄政治。只有愚昧的人才說,我蒙了恩典,我可以放鬆,可以隨便作。這是愚昧人作的事!

  一個人在恩典之下看得越清楚,他作僕人就更像僕人,他作主人就更像主人。也照樣,一個人在恩典之下看得越清楚,他就越會作丈夫,越會作父母,越會作兒女,越會作國民,越會服在權柄底下。人越接受神的恩典,越會知道說,我怎樣來維持神的政治。我沒有看見一個真認識神恩典的人,反而是毀壞神政治的人。

  肆 蒙頭和神的政治發生關係

  蒙頭的問題,是屬乎神政治的問題。蒙頭,乃是與神的政治發生關係的。你們若不知道神的政治,我沒有法子勸你們蒙頭。如果不知道什麼叫作神的政治,就不知道蒙頭的關係是何等的大。如果看見神的政治,知道在神的話語裡所啟示的,有一個叫作神的政治制度,就要看見蒙頭和神的政治發生極大的關係。

  林前十一章二至三節:『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的基督的頭。』所以這裡乃是神的政治的問題。

  這裡不是說到父和子的關係,因父和子的關係是神格中的關係。在這裡,乃是說到神與基督的關係。用一句今世代人的話來說,基督就是神的代表。所以這裡乃是說,在職分上、在神的安排上、在神的政治上,神是神,基督是基督。基督乃是神所差來的。約翰十七章三節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神是神,主耶穌是被差來的基督。這一個神和基督,就是神政治裡的一件事。基督本來是和神同等的,但是祂甘心樂意作基督,作被差遣的。神是高高在上作神,基督是被差遣來作神的工作。這是神政治裡的第一件事。

  神的目的是什麼?神是要設立基督作頭,所有的人都得順服祂。祂乃是受造中初熟的果子,祂乃是神首先所造的,所以祂是各人的頭,眾人都要服在祂底下。這一個,在神的政治裡,也是基本的原則。基督是各人的頭,不是恩典制度裡的東西,乃是神政治制度裡的東西。照樣,男人是女人的頭,也是神政治制度裡的東西。神在祂的政治裡設立男人作頭,和神在祂的政治裡設立基督作頭一樣,和神在祂的政治裡設立祂自己作頭一樣。這乃是整個制度的問題。

  神在這裡自己作頭,神設立基督作頭,神再設立男人作頭。這是神政治的三個大的原則。

  神是基督的頭,不是說神大,基督大的問題,乃是說在神的政治裡,神是基督的頭。在神的政治裡,基督是各人的頭。在神的政治裡,男人是女人的頭。這是神所設立的,這是神所定規的。

  腓立比二章是夠清楚的。主耶穌在祂基本的性質上,祂是與神同等的。但是,在神的政治裡,祂乃是基督。因為祂是基督,所以,神是祂的頭。所以在約翰福音裡,祂承認說,我所作的一切,都是父告訴我的。(五19。)我來不是行我自己的意思,乃是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六38。)我不過是基督,我不過是被差來的基督。我不敢憑自己說話,我乃是聽見了才說話。我不敢憑自己作事,我乃是看見了才作事。(八26,28。)祂今天是站在政治的裡面。神所定規的是:神是神,祂是基督,基督要聽神的話-雖然子神不必聽父神的話。因以基本的位格來說,子神和父神是同樣大小的,是同等的,也是同尊的。可是呢,在政治裡,祂不是站在子神的地位上,祂是站在基督受差遣的地位上。

  神的政治,有一天要被人認識。全世界的人都要知道,基督是他們的頭,這是神在政治裡的定規。基督要作各人的頭,今天只有教會知道,世界的人不知道。有一天全世界的人都要知道,基督是頭,祂是造物中的第一個。在受造之物中,祂是初熟的果子,所有受造的人都要服在基督的權柄之下。照樣,神定規男人是女人的頭,這一件事也是在教會裡才知道的。你們看見這一點麼?今天只有教會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也只有教會知道男人是女人的頭。

  我們已經看見,恩典不能推翻神的政治。我想我們所學的功課,越過越清楚,恩典是為著扶持神的政治,不是為著破壞神的政治。沒有一個人能愚昧到一個地步,利用神的恩典來干犯神的政治。神的政治是不能幹犯的!神的手,一直要在那裡維持神的政治。今天,人不能因相信了主,就推翻父親的權柄。今天,人不能因相信了主,就推翻主人的權柄。今天,人不能因相信了主,就推翻政府的權柄。今天,人不能說,我是基督徒,所以不必納稅;我是基督徒,所以不必納糧。沒有這件事!你越是基督徒,越要維持神的政治。

  今天我們在世界上,是要維持祂的見證。所以祂在這裡,給我們看見三種不同的元首:神是元首、基督是元首、男人是元首。根本不是弟兄姊妹的問題;根本是政治裡的東西,不是恩典裡的東西。恩典是說弟兄姊妹,但是,在政治裡神另有定規。這是神的旨意,這是神獨立的心意。神定規祂自己作元首,基督作順服的。神定規基督作元首,各人作順服的。神定規男人作元首,女人應當有順服的記號。

  伍 蒙頭的意義

  四至五節:『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在這裡,我們要看見什麼叫作蒙頭。

  蒙頭的意義是說,我服在神的政治底下,我接受那一個地位。我絕不敢說,我蒙了恩典,我可以取消神的政治。我連想也不敢想。我反而接受這一個。基督如何接受神作頭,各人也如何接受基督作頭。照樣,在代表上,女人也如何接受男人作頭。蒙頭的意義就是說,我好像沒有頭一樣,我把頭遮了。

  請你們記得,在實行上,女人蒙了頭。在實際上,基督在神面前是蒙頭的,各人在基督面前是蒙頭的。可是在實行上,神祇要求女人在男人面前蒙頭。這是一件希奇的事!這是相當深的原則,發生了極大的關係,並不是小事情。

  我常常覺得說,有的弟兄,有的姊妹,根本沒有法子和他講蒙頭的問題。因為他根本不知道神的政治。你要明白什麼是神的政治,你才能明白蒙頭。問題是說,基督在神面前是蒙頭的,所以我在神面前也蒙了頭。我把頭遮了、看不見了、不顯露了,神是我的頭。在事實上,神是要每一個人的頭部都蒙起來。基督是我的頭。我的頭要不出來,我的頭要看不見,我的頭要不顯露。

  在這裡,我要對作基督徒的女人說,神定規男人是女人的頭。今天在不認識神權柄的日子當中,只有在教會裡,主要求這樣的事。所以,這變作是作不作基督徒的問題。神在教會裡,要求基督徒接受神在政治上所定規的制度。

  陸 姊妹們的責任

  所以姊妹們的蒙頭就是說,她是站在基督在神面前的地位上,也是站在各人在基督面前的地位上而蒙頭的。神叫女人蒙頭,乃是要把神的政治在地上彰顯出來。只有女人,神才叫她蒙頭。女人的蒙頭,不只是為著自己,乃是為著代表。有許多事情是為著自己,有許多事情是為著代表。為著自己,是因為我是女人。為著代表,是因為代表各人,代表基督。在基督面前我是代表各人,在神面前我是代表基督。所以,在神面前女人蒙頭,就是等於基督在神面前蒙頭一樣。在基督面前女人蒙頭,就是等於和人在基督面前蒙頭一樣。

  所有的人,在基督面前都應該沒有頭,都應該把頭遮蓋起來,都應該讓基督作頭。在基督面前不蒙頭,就是兩個頭。有了兩個頭,總得把一個蒙掉。神在這裡,基督在這裡,就要蒙一個頭。照樣,男人在這裡,女人在這裡,也要蒙一個頭。基督在這裡,各人在這裡,也得蒙一個頭。不蒙頭,意思就是說,有了兩個頭。在神的政治裡,不能有兩個頭。神是頭,基督就不能作頭;基督是頭,各人就不能作頭;男人是頭,女人就不能作頭。

  神是叫姊妹作代表。姊妹乃是負責在頭上有順服的記號,要顯出神這一個政治的制度。神特別要求這一件事,就是女人在禱告或講道的時候要蒙頭。因為她們來到神面前的時候,就得知道神的政治。她們為著神到人面前去講道,為著人到神面前去禱告;或者是禱告,或者是講道;或者是為著神出去,或者是到神面前去,凡與神有關係的,都得蒙頭。這樣作,目的是要顯出神的政治。

  男人不許蒙頭。男人如果在女人面前蒙頭,是羞辱自己的頭。男人是代表基督。男人蒙頭反而是承認說,各人不該在基督面前蒙頭,基督反而在各人面前蒙頭。

  柒 為天使的緣故要有服權柄的記號

  六節:『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換一句話說,神對姊妹說,你該徹底。

  沒有一個人可以不蒙頭,而把頭髮留在那裡;女人如果不蒙頭,就得把頭髮剪掉、剃掉。你如果覺得剪髮剃髮是羞愧的,你就得蒙頭。這是保羅的意思。女人如果不蒙頭,就該剪髮剃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頭。要徹底,不要只作一半。

  七節:『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你看見男人是代表神的形像和榮耀,所以不該蒙頭。『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所以女人該蒙著頭。女人若不蒙著頭,就不能顯出男人是頭。

  八節、九節是相當清楚,都是講到政治的問題。所以我說,不知道政治的問題,根本不必讀林前十一章。『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這是神作的事。創造的時候,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創造的時候,女人是從男人身上拿出一根肋骨來造的。所以你看見,頭是亞當,不是夏娃。『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所以為著創造的緣故,也要服。

  十節:『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聖經裡沒有規定,要用什麼來蒙頭;只是說,要把頭蒙住,要把頭髮所在的頭蒙住。為什麼要這樣作?它說,是為著天使的緣故。

  我常常覺得,這是非常奇妙的教訓。姊妹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是為著天使的緣故。我們都知道天使犯罪的歷史。撒但是背叛的。撒但如何背叛?乃是要高抬自己與神同等。以賽亞十四章說,他在那裡要高抬自己,要升到天上與神同等。換一句話說,天使在神的面前出了頭,不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以賽亞十四章,撒但在那裡一直說,我要,我要,我要,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之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13~14。)撒但,就是要作這樣的事。你們在這裡看見,這就是天使長的墮落。啟示錄十二章給我們看見,撒但墮落的時候,拖了三分之一的天使,一同墮落。(4。)在神面前沒有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而想出頭,這就是天使的墮落!

  今天女人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要作給天使看!今天,只有在教會裡,姊妹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說,我把我的頭蒙起來,我沒有頭,我不作頭。我的頭不顯露,我接受男人作頭,就是說,我接受基督作頭,我接受神作頭。但是,你們天使卻背叛了。這叫作『為天使的緣故』。

  我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我是一個蒙頭的人。這一個,乃是對墮落的天使一個最好的見證。怪不得撒但是一直反對這蒙頭的事。因為這一個乃是羞辱他。他在神面前所不作的事,我們作。神在天使中所得不著的,神在教會中得著了。天使有一部分不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不服在基督的權柄之下,弄到全世界都亂起來。墮落的天使,墮落的撒但,比人類的墮落問題還大。神在墮落的天使身上所不能得著的,神在教會裡得著了。

  在教會裡,有許多姊妹站在女人的地位上,學習蒙頭,你就看見,在這裡有一句說不出來,也是不必說出來的話,就是她們有一個見證給空中的天使看見說,神在教會裡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捌 不可極端

  但是在這裡,有人會極端,以為說,男人就是作頭,女人就得順服男人的權柄。若是這樣,女人在凡事上都站在盲目順服的地位上,就沒有多大的用處了。人的難處要麼就不走,一走就走極端。所以保羅說,不是那麼簡單。『然而』這不過是外面的見證。外面的見證是這樣,在事實上,在裡面的,怎樣呢?十一節說,『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有的人問說,什麼叫作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保羅就接著解釋說,『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12上。)

  在伊甸園裡的時候,女人是從男人而出。今天呢?從伊甸園以後,男人需要從女人而出。沒有一個男人不是女人生的。在實際上,男也不是無女,女也不是無男。男人也不能說他有特別,女人也不能說她有特別,『但萬有都是出乎神。』(12下。)蒙頭這一個要求沒有別的,就是要你們在頭上有一個服權柄的記號。說來說去,萬有都是出乎神的。在實際上,男人是從女人生的,女人是從男人出的。沒有一個人可以驕傲,也沒有一個人自暴自棄。

  十三節:『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麼?』保羅在這裡問我們,特別是問姊妹:你們聽見了這一段話之後,你們知道了神的政治之後,你們知道了神是基督的頭之後,你們知道了基督是各人的頭之後,你們知道了男人是女人的頭之後,你們知道了神設立女人來代表各人之後,你們也知道了神設立女人在神面前代表基督之後,那麼你們想看,女人禱告不蒙頭是合宜的麼?

  十四節:『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保羅在這裡用教會的感覺來斷定這一件事。注意:『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十五節:『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整個世界的女人,都寶貝自己的頭髮,都看自己的頭髮是可貴的。頭髮是她的榮耀,女人就是歡喜把自己的頭髮留在那裡。我沒有看見女人輕易把她的頭髮丟在垃圾裡。頭髮是女人的榮耀,頭髮是可寶貝的。換句話說,神就是將長頭髮給女人作蓋頭的。

  我願意在這裡向你們指明兩件事:因為神給女人長頭髮是作遮蓋,保羅就在這裡指明說,神的旨意既然是叫我們遮蓋,女人就該在這遮蓋上加上蒙頭。神既然給你長頭髮遮蓋了頭,所以你也要把人工的東西遮上去。你要把十五節和六節合起來讀。六節說,『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十五節說,『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你把這兩節聖經合在一起讀,是相當清楚的。神把女人的頭用頭髮蒙了,所以接受神權柄的人,就應當再用東西把頭髮蒙了。如果你不蒙,倒不如把神所給你的頭髮都剪了。換句話說,你如果接受神的,你就要加上你的。你如果不接受神的,你就要把神所給你的取消。聖經不是說要留長頭髮,聖經是說長頭髮不夠,還要加上蒙頭。

  今天人對聖經的兩個命令,都不遵守。今天如果有一個姊妹不蒙頭,把頭髮剃得光光的,也是聽聖經的話。今天,人兩個都不作,頭髮不剃,也不蒙。六節是說,不蒙頭就得剃頭;不剃頭,就得蒙。十五節是說,神既然給我蒙了,所以我自己也要蒙。

  順服神的人,要怎樣作呢?是說,神既然給我蒙了,我自己也來蒙。所以認識神的人,總是在神作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是順著那條路走,不是走與那條路相反的。

  玖 沒有辯駁的事

  十六節:『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我想保羅的話相當重。保羅很認識哥林多人。哥林多人不只住在哥林多,哥林多人住在許多地方!哥林多人也住在你那個教會裡!

  保羅說,『若有人想要辯駁。』辯駁什麼呢?從一節到十五節是講蒙頭問題,要辯駁的人就要辯駁這個蒙頭問題。但是保羅在這裡說,人如果要辯駁蒙頭乃是錯誤的。蒙頭的問題,是人不能隨便辯駁的。

  許多人想要辯駁說,女人不必蒙頭!辯駁說,神作基督的頭,是哥林多的事,不是宇宙的事。辯駁說,基督作各人的頭,是哥林多的事,不是宇宙的事。辯駁說,男人作女人的頭,是哥林多的事,不是宇宙的事。但是,感謝神,作基督徒是宇宙的事,不是哥林多的事。感謝神,基督作各人的頭,是宇宙的事,不是哥林多的事。感謝神,神作基督的頭,也是宇宙的事,不是哥林多的事。也照樣,男人作女人的頭,也是宇宙的事,不是哥林多的事。

  若有人以為說,姊妹不必蒙頭,因而反對保羅所說的話,反對他所定規的,反對他從主所領受而傳給他們的。保羅怎麼說呢?他說,『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我們』是指著保羅和使徒們。在使徒們中間沒有這樣的規矩,在使徒們中間沒有姊妹不蒙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你沒有法子辯駁。如果人再想要辯駁,『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就是說,這是你沒有法子辯駁的。

  保羅在這裡給我們看見,當時神的眾教會的規矩是如何。按著當日的風俗,猶太人進入會堂,是要蒙頭的。但是女人蒙頭,男人也蒙頭。猶太的男人和女人,都得用一塊蒙頭的布(叫作『他利司』)蒙了頭,才能進入會堂,否則根本不能進去。當日希臘人的風俗,(哥林多是希臘的一地,)是無論男人女人進入他們的廟宇,都不蒙頭,都露著頭。世界上沒有一種民族,或者一個國家,在保羅的時候,是男人不蒙頭,而女人必須蒙頭的。當日的猶太人是全要蒙頭,外邦人是全不要蒙頭,而神的兒女是男人不蒙頭,女人要蒙頭。

  所以,男人不蒙頭,女人蒙頭,這一個命令乃是神的使徒所獨給的。這一個規矩乃是神的眾教會所獨有的。這一個規矩和猶太人的規矩不一樣,這一個規矩和外邦人的規矩也不一樣。這一個規矩是教會所獨有的。因為這一個規矩是使徒所命令的,所以是新的,是神的。

  所有的使徒都是相信女人該蒙頭的。有一個使徒若是不相信女人該蒙頭,他就不是我們中間的一位,定規是在我們以外的。在我們中間沒有這樣的規矩。如果有的教會不相信,保羅說,神的眾教會也沒有這樣的規矩。所有的教會,都沒有這樣的規矩。所有地方的教會,所有使徒們所經過的地方的教會,都沒有這樣的規矩。保羅到了這裡不講理了。保羅的道理,講到十五節為止;到十六節,保羅不講道理了。若有人想要辯駁,保羅說,沒有一個使徒贊成你的意見。你是使徒之外的,你是教會之外的。所有的使徒,所有的教會,都是這樣相信,你不能辯駁。

  所以我們要讓姊妹們在教會裡,在聚會的時候,就是說在講道的時候,在禱告的時候,要她們在頭上蒙頭。為什麼緣故要這樣?那是要顯出在教會裡,神要得著祂在世界裡所沒有得著的;要顯出在教會裡,神要得著祂在宇宙裡所沒有得著的。祂在天使中間得不著的,祂在教會裡已經得著了:祂在世界裡得不著的,祂在教會裡已經得著了。所以,姊妹們該知道這一件事。第三節的話,是一個清楚的教訓。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所以,女人要蒙頭。這就是全段基本的教訓。

  拾 代表的原則

  聖經的裡面,有一個原則是非常重大的,就是代表的原則。這話,我曾題起過,今天在這裡再重複。

  我們在這裡作基督徒,有兩個不同的原則:一個是憑著我們個人的原則在神面前作,一個是憑著代表的原則在神面前作。我們不只個人在神面前作基督徒,我們並且是代表著在神面前作基督徒。如果這是不錯的,話,將來我們受審判的時候,我們不只為著個人受審判,我們也要為著代表受審判。

  (一)作主人的例子 比方說,在這裡有一個主人,他家裡有幾個傭人。這個主人,是一個弟兄,可是待那幾個傭人非常不公道,非常不公義,非常苛刻,非常沒有道理。我告訴你們,他的沒有道理,他的不公義,他的苛刻,將來在神面前要受審判。可是還不只,他還得受第二個審判。因我們的弟兄不只和傭人有關係,他還得在神面前代表主如何作主人。所以每一次你作主人的時候,要代表主作主人。你怎樣待你的傭人,就是代表主也是怎樣待傭人。你個人犯了罪,你又犯了代表的罪,你把主代表錯了。我如果不錯的話,要說,將來你在神面前受審判的時候,你要為著你自己的罪受審判,你也要為著你把主代表錯了受審判。

  (二)作僕人的例子 比方說,我不作主人,我作僕人;我作僕人的時候,我偷東西、我懶惰、我撒謊,我只有眼前的事奉、我欺騙我的主人,我犯了這些的罪,我這些犯罪的行為要受審判。但是還不只。因為我作僕人,我是代表所有的僕人順服天上的主。我如果在人的面前事奉,我可以欺騙、我可以偷、我可以懶惰。但是,每一次在聖經裡題起作僕人的時候,總是說我們還有一位主在天上。所以你不只是在這裡作僕人,你並且是代表所有的僕人。你不只是個人作僕人,你並且是代表所有的僕人在地上。這是另外一個關係。

  (三)摩西的例子 摩西在米利巴那裡,因為以色列人試探神,就在以色列人面前發怒,用杖擊打磐石兩下。神就立刻責備摩西。摩西發脾氣,摩西錯,如果是摩西個人的事,是一個以色列人的領袖的事,也許還可以赦免。因為摩西有一次發脾氣,比這一次發得還要大,就是因以色列人在山下拜金牛犢,他把神親手所寫的兩塊石版都摔碎了,(出三十二19,)但是神沒有責備他。因為他那一次發脾氣,反而是代表神的怒氣。那一次是代表神發怒,那一個代表是對的。這一次摩西發脾氣,把磐石打兩下。神說什麼呢?神說,你在以色列人面前沒有尊我為聖。換一句話說,你沒有把我分別出來,你把我代表錯了。以色列人還以為是神發怒,其實神沒有發怒。

  個人地位和代表地位

  所以個人的罪是一件事,代表的罪又是一件事。今天,我們讀了第三節,每一個姊妹,每一個女人,(這樣的女人在世界裡尋不到,)要看見我有我個人的地位,還有我代表的地位。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所以女人要蒙頭。女人要看見上頭還代表了人,最少代表了個人。

  個人蒙頭和代表蒙頭

  姊妹在講道的時候蒙頭,在禱告的時候蒙頭,就是在神的面前宣告說,全世界的人在基督面前,沒有一個可以作出頭的人。她乃是在那裡宣告說,任何的人,不能在神的面前露出他的頭來。沒有一個人,在基督面前可以出頭。沒有一個人,在基督面前可以出主意、出主張。所有的人,在基督面前,都得把自己的頭蒙起來;都得把自己的主意、主張蒙起來,對主說,你是我的頭。你個人是蒙頭的,你代表的地位也是蒙頭的。你乃是在宇宙裡作代表。姊妹乃是在這裡向著世界宣告說,世界上所有的人在基督面前是如何。

  蒙頭雖是小事情,卻是大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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