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若有人犯罪 書名:初信造就(中冊)

 

第二十一篇 若有人犯罪

  讀經:

  約翰福音五章十四節:『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就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邁遇的更加厲害。』八章十一節:『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羅馬書六章一至二節:『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民數記十九章一至十節:『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十二至十三節:『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凡摸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十七至十九節:『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贖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約翰壹書一章七節至二章二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的。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我們得救以後是不應該再犯罪的。約翰福音第五章,記載主耶穌在畢士大池邊醫好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後來主在殿裡萬見他,就對他說,『你己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厲害。』(14)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主耶穌赦免了一個淫婦,當場就對她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1)所以,我們一得救,主就給我們一個命令:不要再犯罪!我們已經得救的人,斷乎不可仍在罪中活著。

  壹 得救以後的犯罪問題

  既然基督徒是不應該犯罪的,是斷乎不可仍在罪中活著的,那麼,基督徒能不能不犯罪呢?能!基督徒能不犯罪,因為在我們裡面有神的生命。這個生命是不犯罪的,這個生命是不能容該一點罪的;神如何聖潔,這個生命也如何聖潔。這個生命在我們裡面,叫我們對於罪有特別敏銳的感覺;如果我們照著這個生命的感覺而活,如果我們活在這個生命的裡面,我們訧能不犯罪。

  可是,基督徒也有犯罪的可能,因為我們還在肉身之中,如果不是隨從聖靈而行,如果不是活在生命裡,就隨時隨地有犯罪的可能。加拉太六章一節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約翰壹書二章一節說,『我小子們哪,…若有人犯罪,…』可見基督徒仍有『偶然被過犯所勝』的可能,仍有犯罪的可能。約翰壹書一章八節有話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第十節又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所以,在經歷上,基督徒是有不幸犯罪的事。

  那麼,人得救以後,如果不幸又犯了罪,是不是仍舊要滅亡呢?不能滅亡!因為主曾說過,『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換句話說,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他們永不滅亡,』這是再牢靠也沒有的事!哥林多前書第五章說到有一個弟兄犯了淫亂的罪,保羅說,『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5)這也就是說,一個人得救以後,若再犯罪,雖然他的肉體要敗壞,但是他的靈仍舊是得救的。

  這樣說來,難道得救以後再犯罪就不要緊了麼?不!得救以後若再犯罪,會有兩個可怕的後果:

  第一,在今生要受痛苦。得救以後若再犯罪,必定要吃罪的後果。像哥林多前書第五章所說的,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這是一個很大的痛苦。有的罪犯了以後,你若悔改、認罪,神雖肯赦免你,血雖能洗淨,但是罪的後果卻無法避免。大衛娶了烏利亞的妻子,雖然耶和華除掉了他的罪,可是刀劍必永不離開他的家。(撒下十二9~13。)哦,弟兄姊妹,罪像毒蛇一樣,絕樣不是好玩的,如果被它咬一口,一定要受痛苦。

  第二,在來世要受刑罰。如果基督徒犯了罪,在今生沒有對付好,那麼到了來世,還得去受對付。主再來的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十六27。)保羅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

  除了這兩個可怕的後果以外,還有一個立即發生的結果,就是斷絕了與神的交通。基督徒能與神交通,是最榮耀的權利,也是最大的福氣。可是,他如果犯了罪,就立刻失去了,他與神的交通也失去了。本來他見了神的兒女是很親熱的,現在不親熱了,好像有了一層隔膜。本來禱告、讀聖經是非常有味道的,現在沒有味道了,摸不著神了。本來對於聚會是覺得非常寶貴的,一次不去,好像受了極大的損失,可是現在聚會也覺得平淡了,好像不去也無所謂。甚至於見了神的兒女,是想躲避而不是想親近,從前的那一種光景完全改變了。

  所以,得救以後若再犯罪,是一件十分嚴重的事!我們千萬不要放鬆我們的行為,千萬不畏容讓罪在我們身上有地位。

  但是,『若有人犯罪,』那怎麼辦呢?如果一個基督徒不小心,不幸犯了罪,『偶然被過犯所勝,』那怎麼辦呢?要怎樣才能回到神的面前來呢?要怎樣才能恢復與神的交通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要好好的來看這一個問題。

  貳 主擔當了一切的罪

  要解決這一個問題,第一件事必須看見:當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的時候,祂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擔當;的,是包括了所有的罪。我們一生所犯的罪,不論是已過的。現在的和將的,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們擔當了。

  但是,當我們信主的那一天,神來光照我們的時候,我們所感覺的一切罪,是指我們信主那一天以前所有的罪。我們只能感覺神所光照我們的罪,不能感覺我們所沒有犯的罪。所以主耶穌的擔當罪,和我們的感覺罪不一樣。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所有的罪,而我們只看見我們從前所已經犯的罪。

  不管你是十六歲得救的也好,或者你是三十二歲得救的也好,在你得救之前那麼多的罪,你總是的的確確覺得主已經都赦免了。但是,當你在那裡得著赦免的時候,你所感覺得著赦免的罪,還沒有你實際被主擔當去的罪那麼多。你只根據你個人犯罪的經歷,來認識主的恩典,但主是根據祂所認識的我們所犯的罪,來替我們擔當。我們要知道,我們所沒有感覺到的罪,也包括在主耶穌的救贖裡。

  也許你是十六歲得救的,假定你在十六年之中犯了一千件的罪,在你十六歲信主的時候,你說,『主,我感謝你,我一切的罪都蒙赦免了,因為你擔當了我一切的罪。』你說主擔當了你一切的罪,意思就是說主擔當了你一千件的罪。如果你是三十二歲得救,怎麼樣呢?按著比例來說,到三十二歲假定有兩千件的罪,你也是說,『主阿,你擔當了我一切的罪。』如果你是只六十四歲得救,你也是說,『主阿,你擔當了我一切的罪。』所以,相當明顯,主擔當你從一歲到十六歲的罪,主也擔當你從十六歲到六十四歲的罪。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你一切的罪。十字架上的那個強盜,到臨死以前才信主,主也擔當他一切的罪。(路二三39~43。)換句話說,主在十字架上,乃是擔當我們一生一世的罪。雖然當我們得救的時候,在經歷上,我們只覺得已往所犯過的罪得到赦免而已,可是在事實上,主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連我們得救之後所犯的罪,也包括在裡面。我們必須先明白了這個事實,才能明白恢復交通的路。

  參 紅母牛灰的預表

  我們還可以從紅母牛灰的預表中,來看主的死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

  民數記第十九章,是舊約裡很特別的一章。這裡用的是母牛,這是特別的。這裡不是為著應付目前的需要,而是為著應付將來的需要,這也是特別的。

  神曉諭摩西、亞倫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這裡所用的,不是公牛,而是母牛。在聖經裡,性別是大有意義的。一切為著真理見證的,都是用朸性;一切為著生命經歷的,都是用女性。這是讀聖經應該知道的原則。亞伯拉罕代表因信稱義,撒拉代表順服;因信稱義是客觀方面。真理方面、見證方面的;順服是主觀方面、生偭方面。經歷方面的。在全部聖經裡,教會都是用女性來代表的,因為這是主觀的,是主在人身上所作的工。照樣,在這裡不用公牛而用母牛,因為這是代表主工作的另一方面,代表主的工作在我們身上的一方面。所以紅母牛所代表的工作,是主觀方面的,不是客觀方面的。

  要把這一隻牛怎麼作呢?要把它宰了,用指頭蘸它的血,向著會幕前面彈七次。換句話說,血還是獻給神的,因為血的工作總是給神的。把一隻牛的血,向會幕前面暺七次,是獻上給神,是為著贖罪。

  把這一隻紅母牛宰了以後,要拿去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紅母牛的全部都要燒。在燒的時候,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香柏木和牛膝草有什麼意思呢?王上四章三十三節說,所羅門講論草木,是從香柏樹一直講到牛膝草。意思就是包括了所有的草木,包括了整個世界。朱紅線有什麼意思呢?照原文,並沒有這個『線』字,牝和以賽亞一章十八節所說的『朱紅』是同一個字;因此,朱紅笆是代表我們的罪。所以,香柏木、牛膝草、朱紅笆線和牛一起燒,意思就是把全世界所有的罪和這一隻獻上給神的牛擺在一起,一同燒光。在這裡,我們就看見一幅十字架的圖畫。主耶穌將祂自己獻上給神,祂把我們所有的罪,都包括在裡面。大的罪在裡面,小的罪也在裡面;過去的罪在裡,現在的罪在裡面,將來的罪也在裡面;人覺得得著赦的罪在裡面,人不覺得得著赦免的罪也在裡面。所有的罪,完全在裡面,都擺在這一隻牛身上,一起燒掉了。

  燒完了之後,怎麼作呢?第九節,『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這是什麼意思呢?紅母牛的特點就在這裡。這一隻紅母牛燒了,香柏木和牛膝草也燒了,朱紅笆線也燒了,要把灰收起來,藏起來。以後如果有以笆列人摸了污穢的東西,在神面前成了不潔淨的人,就應該由一個潔淨的人用活水把紅母牛的灰調起來,灑在這個不潔淨的人身上,除去他的污穢。換句話說,這灰的用處,是為著除去污穢,是為著『備用,』預備用在將來不潔淨的時候。

  在舊約裡,罪人需要到神面前去獻祭。但是,如果有一個人,已經獻上祭,而又摸著污穢的時候,他在神面前是不潔淨的,與神不能交通,那麼應該怎麼作呢?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紅母牛的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調成除污穢的水,灑在他身上,他的污穢就被除去,他的罪就得赦免。一個以色列人把牛羊帶到神面前去獻上贖罪祭,那是他因為他知道他有罪,但紅母牛是另外一件事。紅母牛的疲燒,不是為著他所知道的已往的罪,乃是為著他將來所有的一切污穢。紅母牛的被燒,不是為著已過的罪,紅母牛的被燒,乃是為著將來的罪。

  這給我們看見了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另外一方面。主耶穌的工作,有一部分就像紅母牛的灰一樣,所有贖罪的功效都在這裡面,全世界的人所有的都在這裡面,血也在這裡面。到將來,任何的時候,如果你有了污穢,你摸著了不潔淨的東西,你不需要再宰一隻紅母牛去獻給神,只要把這一隻已經獻上的紅母牛的灰所調和的水灑在身上,就夠了。換句話說,不需要主替我們再作第二次的工作了。在祂救贖的工作裡,已經有預備,是為著我們將來一切的污穢,一切的罪。在祂的救贖裡,都已經完全預備好了。

  灰是什麼意思呢?在聖經裡,灰是表明最末後的東西。牛也好,羊也好,焚燒以後的末了一個形狀,就是灰。灰是最靠得住的,灰是不朽壞的。我們不能叫灰朽壞,不能叫灰消滅。,灰是最末後的階段。

  紅母牛燒成灰,就是預表主的贖罪裡所包括的永遠不更改的功效。主替我們作的贖罪的工作,是最靠得住的。我們不要以為山上的石頭很靠得住,要知道石頭也能夠燒掉變作灰,灰比石頭更靠得住。紅母牛的灰就是預表主替我們預備了一個救贖,乃是永不更改、永不朽壞的。在任何的時候,我們都能夠用牝。基督徒如果不幸摸著了不潔淨的東西,有了污穢,他不需要再去求主替他死,他只需要靠著那永遠不壞的功效(灰),靠著取生命的活水,灑他的身體,他就潔淨了。換句話說,紅母牛的灰,就是表明十字架已往的工作是為著今天的用處;或者說,十字架的功用是包括將來一切的需要。這灰是專門為對付將來的,只要一次有一隻紅母牛燒成灰,就夠用一生一世。感謝神,主耶穌的救贖,是夠我們用一輩子的。祂的死,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

  肆 需要認罪

  上面是說到主的救贖和擔當一方面。在我們這一方面應該怎樣呢?

  約壹一章九節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裡的『我們,』是指著信徒說的,不是指著罪人說的。信徒犯了罪,必須認罪,才能得著赦罪。信徒犯了罪,不是不理就算了,不是把罪遮掩起來。箴言二十八章十三節說,『遮掩自己罪萵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萵的,必蒙憐恤。』信徒犯了罪,必須把罪承認出來,不要給罪起一個好聽的各字來原諒自己。比方說:撒謊是罪,你撒了謊,你就應該承認你是犯了罪。你不要說,『我說話稍微多(或者少)說了一點;』你要說,『我犯了罪。』你不能用別的話來解釋,棶遮掩。你要在神面前承認你是犯了撒謊的罪,你要定撒謊為罪。

  認罪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邊來定罪為罪。在這裡有三方面:神、我、罪。神和罪在兩頭,我在中間。什麼叫作犯罪?犯罪就是我和罪在一起,我離開了神。我一犯罪,我就與神離開。我和罪在一起,我就沒有方法和神在一起。亞當一犯罪,就立刻躲避神,不敢見神的面。(創三8。)歌羅西一章二十一節也說,『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犯罪使你與神隔絕。什麼叫作認罪呢?認罪就是回到神的一邊來,承認剛才所行的是罪。我現在回到神這一邊來了,我不和罪在一起了,我站在罪的對面,定罪為罪;這個就叫作認罪。所以,必須在光中行走,對於罪有深的感覺、深的痛恨的人,才能有真的認罪;至於那種對於罪沒有感覺的,以犯罪認罪為家常便飯的人,他們只是有口無心的承認一下,那就根本不能算是認罪。

  一個信徒犯了罪,在他裡面就有感覺,立刻感覺不安,好像有一根剌在他裡面一樣。這不安就是聖靈的工作。這時候,他就應該跟著聖靈的工作,承認罪是罪。

  信徒是光明的子女,(弗五8,)是神的兒女,(約壹三1;)他現在不再是外人,而是父神家裡的人了。在家裡面應該要有家裡面的樣子你是父神的兒女,你對於罪應該有認識,你對於罪應該有父神那樣的態度。父怎樣看罪,你也要怎樣看罪。認罪是神的兒女在他父的家裡向罪表示父所有的態度。父怎樣定罪為罪,他也怎樣定罪為罪;父對於罪是什麼態度,他對於罪也是什麼態度。一個神的兒女若犯了罪,必須定罪為罪,像我們的父一樣。

  我們如果這樣承認自己的罪,那麼,『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如果犯了罪,我們知道自己的罪,我們也承認我們有這個罪那麼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因為『神是信實的,』祂對於祂自己的話,對於祂自己應許不能不守信,不能不兌現;並且祂『是公義的,』祂對於祂自己的工作,對於祂兒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不能不滿足,不能不算數。祂有了應迕,不能不赦免;祂有了救贖,不能不赦免。祂是信實的,祂是公義的,祂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不能不洗淨我們的不義。

  我們要注意約翰壹書第一章裡面的兩個『一切。』(7、9。)『一切的罪,』『一切的不義,』完全赦免了,也完全洗淨了。這是主所作的事。主說一,切就是十切,千萬不要把它改變了。祂說一切的罪,就是一切的罪,不只是信主之前所犯的罪,也不只是已往所犯的一切罪,祂都赦免了,乃是一切的罪祂都赦免了。

  伍 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

  約壹二章一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這些話』是指著我們的罪怎樣憑著神的應許和神的工作,都赦免了、洗淨了說的。約翰將這些話寫給我們,是要叫我們不犯罪,是要叫我們因著看見主赦免我們這麼多的罪,所以我們不犯罪。不是因著得赦免的緣故,而放膽去犯罪,乃是反而不犯罪。

  下面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在父那裡,這是在家庭裡的事,這是得救以後的事;我們已經相信了,我們乃是神許多兒女中的一個。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因著主耶穌死的緣故,因著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的緣故,祂在父那裡,作我們的中保,這些話,乃是對基督徒說的。

  這裡所說的挽回祭,就是民數記第十九章所說的紅母牛的灰。民數記第十九章乃是預表說,祂能根據十字架所已經成功的工作,來赦免我們將來的罪。並不需要新的十字架,只需要祂十字架上一次的工作就行了。有十字架那個永遠救贖的工作,我們的罪就能得著赦免。那個祭,不是普通的祭,那個祭是能直用的。因為是灰,所以能繼續的用。主耶穌基督根據祂的血,作我們的中保。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贖的工作,我們今天靠著祂所已經成功的,好像把那一個調灰的水拿來灑在我們身上,我們就能得著潔淨。所以,如果你不幸犯了罪,千萬不要灰心,千萬不要躺在罪裡,千萬不要繼續在罪裡。你犯了罪,第一件事應該在神面前承認你自己的罪。神說這是罪,你也說這是罪;神說這是不應該的,你也說這是不應該的。你求神赦免你的罪,你就看見,神能夠赦免你的罪,這樣,你與神的交通就立刻恢復。

  每一個弟兄姊妹應該在主面前不犯罪。一個人如果不幸犯了罪,第一件事是應當立刻起來到神面前去對付罪,立刻把這一次的罪的問題解決。千萬不要拖,越快越好,要立刻認罪,立刻對神說,『我有罪了!』認罪就是我們自己對自己的審判。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一個神的兒女犯了罪,如果不承認,如果繼續在那個罪裡,他在神面前就失去了交通,他與神沒有交通。他在良心裡有一個漏洞,他在神面前就爬不起來。也許他也能與神交通,但是他要覺得這個交通不暢快,他要覺得痛苦。比方說,一個孩子在外面作了一作不好的事,回到家裡去,只要父親不與他說話,他在家裡就覺得味道不對,他不能與父親有親密的交通,他知道在裡面有了間隔,這就是失去交通的痛苦。

  恢復的路只有一條,就是我們到神面前去承認我們的罪,並且也相信主耶穌基督已經作了我們的中保,已經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要在神面前謙卑的承認我們的失敗、我們的不行;仰望主叫我們下一次走在路上的時候,能夠不驕傲、不隨便,能夠學習在那裡看見,我們不比任何人好,在任何的地方,都有跌倒的可能,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一步一步的往前去。這樣一認罪,我們在神面前就立刻恢復了交通,已往所失去的喜樂和平安也都回來了。

  最後,我們還是要說,基督徒不應該犯罪。犯罪是一件叫我們受痛苦、受虧損的事。但願神憐憫我們,保守我們,使我們在與神不斷的交通中,一直往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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