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口裡承認 書名:關於初信造就聚會、初信造就(上冊)

 

第四篇 口裡承認

  讀經:

  羅馬書十章十節:『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箴言二十九章二十五節:『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馬太福音十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壹 口裡承認的緊要

  人信了主,不應當隱藏,人信了主,必須口裡承認主。口裡承認主,是非常緊要的一件事。

  一 一信就要開口

  一個人一信主,就應當在人面前承認主。如果有人生了一個小孩子,一歲兩歲都不會說話,三歲的時候還不會說話,那我們要怎麼想?難道這是發音特別慢?要到了三十歲才會講一二三四,到了五十歲才會喊爸爸媽媽?小的時候是啞吧,恐伯一輩子都是啞吧。小的時候不會喊爸爸媽媽,恐伯一輩子都不會喊。照樣,如果初信的人不在信主之後立刻承認主,恐怕要終身成為啞吧。小的時候不會說話,可能長大的時候也不會說話。

  有的人作了十年、二十年的基督徒還是啞吧,因為第一個禮拜、第二個禮拜是啞吧,就是這樣啞吧到老了。承認主是在初信的時候就開始的。一信主就開始,以後承認的路就打通了。如果一個人在頭幾個禮拜、頭幾個月、頭一年是啞吧,他可能會啞吧一輩子。所以人一信主,就得盡力的去向人說到主。即使覺得不容易說,不歡喜在人面前說,也得說。總得在你親戚朋友面前說。如果不學習公開的說,恐伯要一輩子在神面前成為一個啞吧。我們不盼望有啞吧的信徒,所以,我們必須在一起頭的時候,就學習開口。在起頭如果不行,後來就難得有行的,除非神有特別的憐憫,有復興,他才會開口,可是那一個相當費事。所以初信的人總要尋找機會承認主。這一個承認是大事。這一個承認對於他大有益處。

  二 『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十章十節:『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人如果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這是在神面前的事。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是講到在人面前的得救的問題。你信也罷,你不信也罷,這是在神面前的事,誰也看不見。你如果真的信,你在神面前就能殼稱義。可是,你心裡信了,口裡不說,人就不承認你是一個得救的人,人還把你算作不信的人,他們沒有看見你和他們有什麼分別。所以在聖經中很著重的對我們說,心裡相信還不殼,還必須口裡承認,必須用口說出來。

  所以,初信的人總得尋找機會承認主。你必須在接觸到的人中間,不管是同學也好,是同事也好,是親戚也好,是朋友也好,總是一有機會,就對他們說,『我信了主耶穌。』越快開口越好。你一開口,他們馬上清楚知道你是信耶穌了。這樣你就得救,你就從不信的中間得救出來了。

  我們曾看見有的人信主,起初是猶預不決的,但是等到他站起來說『我信了耶穌,』就決定了。基督徒就怕不說,他如果一說出來,這一步一踏上去,就定了。許多人信主,起初的時候,也許還在那裡搖幌不定,那知一說『我信』就牢靠了。

  三 承認了,就省去麻煩

  你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之後,就會得到很大的益處。這一個能使你省去將來許許多多的麻煩。

  你如果不開口說,『我已經跟從了主耶穌,我已經是屬乎主的人;』無論如何,別人看你是和他們一樣的人,結果,他們一有犯罪的事,一有情慾的事,就要把你算作他們中間的一分子。雖然你心裡覺得你是一個基督徒,不好和他們混在一起,但是你又不能拒絕他們,你要討他們的喜歡。你想出一個理由來拒絕,也許給你拒絕了。下一次,他們還是來拉你,你又得想出一個理由來推辭。你一次兩次用理由、想法子拒絕,但是事情總不能過去。倒不如頭一天就把牌子掛出去,承認你是信主的人。只要你一兩次的承認,別人就不大會來勉強你。

  如果不開口承認,如果暗暗的在那裡作基督徒,那一個難處,比明顯的作基督徒不知道要加多少倍;那一個試探,比明顯的作基督徒也不知道要加多少倍。人情的捆綁,已往關係的捆綁,你沒有法子脫離。你不能每一次都推說頭痛,都推說事忙,你不能次次用理由去推。所以,你第一天就得宣佈說,『我已經相信了主耶穌,我已經接受了主耶穌。』你這個牌子一掛出去,你的同事、你的同學、你的親戚、你的家屬,都知道你這一個人是這樣的,你就省去了許多麻頭。如果不是這樣,就這些麻煩不知道要有多少。所以,一個人如果能開口承認我們的主,這一個人就能殼省去許多麻煩。

  四 不承認主,良心有控告

  人如果不開口承認主,還有一個很大的困難。這一個困難,是當主在地上的時候,許多相信主的人所經歷過的。

  主耶穌在猶太人中是被拒絕的。猶太人拒絕主耶穌,拒絕得頂厲害;反對主耶穌,也反對得頂厲害。在約翰福音第九章,我們看見猶太人定規了一件事,就是誰承認耶穌是彌賽亞,就把誰趕出會堂。(22。)到了第十二章,聖經又記載說,有許多猶太官長,偷偷的相信了主耶穌,只因怕人把他們趕出會堂,就不敢承認。(42。)我們想,這幾個人心裡舒服不舒服?承認主也許不舒服,但如果不承認主,要更不舒服。猶太人的會堂是什麼地方?是反對主耶穌的地方。他們在那裡有陰謀,有詭計,商量挖陷阱來陷害主。他們都是在那裡預備這些不正當的事。一個真正信主耶穌的人,坐在那裡怎麼辦?他要有多大的力量才能管住他自己不開口?這個時候,他要開口承認主是有點難,但是他要不開口承認主,他就覺得更難。

  猶太人會堂的情形,就是代表世人反對主的情形。人對於主耶穌,總是在那裡非難,總是在那裡覺得說,這一個拿撒勒人耶穌,是他們的難處,他們有各種各樣的話,在那裡反對我們的主。在這一種情形之下,你能在那裡聽他們,而在外面裝著說,你是和他們一樣的人?裝假是痛苦的,裝假是殼難的,你要用力量管住你自己,勉強你自己。你在這樣的情形之下,難道沒有一點意思要說,『這一個人是神的兒子,我要信祂;』難道你沒有一點意思要說,『這一個人是我的救主,我已經相信了;』難道你沒有一點意思要說,『這一個人能救我脫離罪惡,你們不相信,我要相信;』難道你沒有一點意思要說這樣的話麼?

  請問,難道你能因著要得人間的尊敬,要得人間的地位,就在那裡勉強的把你自己的口封住麼?我們曾想到,約翰福音第十二章的那幾個官長,還是被趕出會堂的好,還是承認主痛快得多。如果你是假信,那無所謂;如果你是真信主,又要假冒說,你與反對主的人是表同情的,那你裡面的良心必定有控告。他們在那裡反對主的時候,你心裡覺得不平安,而你口裡卻要說『這是很有趣的事,』這豈不是為人最痛苦的一件事!

  不承認主是一件最痛苦的事。在人面前不承認出來,這是最難受的。那幾個官長的地位,如果要和我們對調,我們寧可不要。他們太難受了!你如果不信,那沒有話說;你真的信了,就從會堂裡出來,那倒是舒服的事,那倒是可喜可樂的事。你也許覺得有難處,但是我們可以憑著已往的經歷告訴你,如果你不這樣作,你的難處還要大,你的心還要難受。

  引一個比喻:如果你聽見有人在那裡惡意譭謗你的父母,說你的父母是怎樣怎樣的人,而你還能坐在那裡聽,不只,你還裝作和他們表同情;請問,你這一個人是什麼人?何況我們的主捨了命,救了你,你能不說一句話,為著你所敬拜的、你所事奉的主麼?如果是這樣,你這一個人就沒有多大用處。人總得有膽量站起來,為著主承認說,『我是一個屬乎主的人!』

  貳 需要糾正的錯誤

  一 以好行為代替口裡承認

  有的初信的人,受了人遺傳的教訓,他們常常有一個錯誤,以為說:我這一個人應當有好的行為,這是要緊的;口裡承認不承認不要緊。口裡改變沒有用,最要緊的是行為改變。這種錯誤的想法,我們要糾正。我們不是說行為不必改變。如果行為不改變,口說當然沒有用。但是行為改變了,口不說也沒有用。一個人行為的改變,絕不能代替口的承認。行為改變了,口還得承認。

  每一個初信的人,總得在最早的機會裡向人表示說,『我已經相信了主耶穌。』你如果口裡不說,別人對於你會有許多的猜想,他們可以用哲學的方法來解釋你的行為。他們各種的說法都說了,就是摸不著主耶穌。所以,你應當告訴他們,你的行為改變到底是什麼原因。好行為不能代替口裡的承認;好行為是應當有,口裡的承認也應當有。總得對人說,『耶穌是我的主,我要事奉祂。』不管你的行為多好,這些話總得說出來。

  我們曾聽見有些人說,人如果外面的行為好,就可以不開口。請記得,凡說這樣話的人,如果行為不好一點,誰也不會去說他。但是如果你站起來承認說『我是基督徒,』那你的行為一不好,就會有人來說話,馬上有人責備你。只要行為好而不要口裡承認主的,乃是留下機會叫他的行為不好,乃是留下機會叫他自己逃避人的責備。所以千萬不要相信說,行為改了就行。口裡的承認,絕對不可少。開口承認,是絕對應該作的事。

  二 怕基督徒作不到底

  有的人要想:『我口裡一承認,如果我基督徒作不到底,豈不是要鬧笑話麼?也許過了三年五年,基督徒作不好了,那怎麼辦?所以,還是不說的好。等我過了幾年,行了再說罷!』我們可以對他說,你如果怕行為不行,怕跌倒,就不承認,我們有把握的說,你必定跌倒。因為你把後門開著,不想走大門。因為你先預備好不承認,要等你靠得住了再承認。我們相當有把握的說,你必定要跌倒。倒不如你站起來說,『我是主的人。』你先把後門堵住,以後要想退後跌倒,也不容易了。這樣,你往前進的機會要比往後退的機會多得多,你才有往前進的可能。

  你如果想等到行為好了才開口,那你的口就一輩子都開不起來。你一輩子都是啞吧;行為好了,還是啞吧。起頭的時候不開口,那一個口就不容易開。你如果開口,你行為好的機會多得多。如果要等到行為好了才開口,開口的機會就沒有,行為好的機會也沒有,兩個都不行,兩個都沒有。

  有一件事可以安慰我們的,就是神不只是拯救我們的神,神也是保守我們的神。拯救好像什麼?拯救好像把一件東西買回來。保守好像什麼?保守好像把那一件東西擺在他自己手裡。請問,世界上有幾個人買東西是預備丟掉的?我們把一隻表買回來,是想用它五年十年,不是買回來就丟掉。神到處救人,祂不是要救一個丟一個,乃是要保守。神救了我們,就要保守我們。神把我們救回來,就要保守我們到那一天。神愛你到一個地步,肯捨棄祂的兒子拯救你回來。祂如果不保守你,就不會出這麼大的代價。保守你,是神的旨意;保守你,是神的計劃。你不要怕站起來說了『我是信主的,』過幾天不行了,怎麼辦?請你不要自己掛慮,這個讓神來負責好了。你還是簡簡單單的站起來說,『我是屬神的。』你把你自己交託給神,神知道你這一個人需要扶持、安慰或者保守。我們有把握說,神必定保守人的得救;因為有保守,救贖才有意義。

  三 怕人

  有的人不敢承認,乃是因為怕人。有許多人的的確確心裡沒有別的意思,他很樂意站起來承認,可是他把別人的面孔看一看,就不敢說了。把父母的臉看一看,就覺得不大好說;把朋友的臉看一看,就覺得不大好說。許多人就在這裡碰著難處,就是怕人,沒有膽量開口。他本來就是膽怯的人,不只對於信主的事情膽怯。你要他在人面前表示說『我是信主的人,』真像要他的命,他就是不敢開口。

  但是,這樣的人要聽神的話。箴言二十九章二十五節:『懼怕人的,陷入網羅。』看見人就怕的,就『陷入網羅』。你在那裡怕,就在那裡陷入網羅。你的那一個怕,就是你的網羅。你把怕人的心放在那裡,就造成了一個網羅。你怕,你就落到網羅裡。這一個網羅,就是你自己的怕所造成出來的。其實,你所怕的那一個人,也許他很歡喜聽也難說;即使他不歡喜聽,也不一定像你所想的那樣可怕。

  有一個故事,大意是這樣:有兩個人,是同事。一個信主了,一個沒有信主。信主的那一個膽子非常小;沒有信主的那一個,膽子也非常小。信主的那一個因膽子小,不敢向那一個同事說,我已經得救了。還沒有信主的那一個人,看見他這個同事大有改變,從前脾氣很急的,現在變作不急了,因此心裡覺得很希奇,但是不敢問他是什麼原因。他們兩個共用一張桌子,天天面對面的坐著。但是,一個怕得很,不敢說;一個怕得很,不敢問。每天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個不敢問,一個不敢告訴。到了有一天,信主的那一個,實在受不住了,他就好好的禱告過,然後到那一個人面前去,手握得緊緊的對他說,『我這一個人膽子小得很,至少有三個月的工夫不敢告訴你,我現在告訴你,我已經相信了耶穌。』他說了這話,面孔都發青了。那一個人說,『我也有三個月的工夫,要問你為什麼和從前不一樣,卻不敢問。』他壯起膽開了口,從此就有機會帶他的朋友來認識主了。

  怕人的人,陷入網羅。請記得,你在那裡怕他,也許他也在那裡怕你。所以我們絕對不應該有怕人的心。我們跟從神的人,不應當作一個怕人的人。存怕人的心,就不能作一個好基督徒,就不能事奉神。基督徒必須有膽量告訴親戚朋友,必須有膽量在私人面前,在公眾面前,承認主是誰。從起頭,我們就得走在這條路上。

  四 怕羞

  還有的人是因為怕羞。他覺得作基督徒有羞恥。在不信的人面前,的確有這個味道。今天如果你說你在研究什麼技術,別人就會說你是有前途的人。如果你說你在研究什麼哲學,別人也會說你是有思想的人。你說作別的事,都不會覺得羞恥。但是,你說你是基督徒,那就必定有許多人要說你的學問不行,思想不行,要覺得你這一個人沒有多大用處。在任何的時候,你說別的不覺得有羞恥,但一承認是基督徒,就覺得有羞恥在裡面。所以,初信的人一開口說自己是基督徒,就不免有羞恥的感覺。可是我們必須把這種感覺打破。不錯,人是覺得作基督徒可羞;但是,我們必須打破這一個感覺。

  我們怎樣才能打破這種羞恥的感覺呢?我們要從兩方面來看:

  一方面,主耶穌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擔當了我們的罪,也擔當了我們的羞恥。我們的主,擔當我們的罪的時候,祂受了極大的羞辱。今天我們在神面前,如果也受了人的羞辱,那是應該的事。我們今天為著主在人面前所受的羞辱,遠趕不上主在十字架上為著我們所受的羞辱。所以,就是有羞辱,也應該一點不希奇。我們應該知道我們是屬乎主的。

  另一面,有一首詩相當好,它說,『因你害羞!同時旭朝也可面紅不認太陽!是你放射神聖光照,照明我的如夜天良。』(『詩歌』增訂暫編本第三五五首第三節)如果主恩待我們,主拯救我們,我們能殼以承認祂為羞恥的話,那麼旭朝也能殼以承認使它光明的太陽為羞恥了。今天主恩待了你,主拯救了你,主扶持了你,主要把你領到天上去,而你竟以承認祂為羞恥,那就所有的恩典都是可羞恥的,就可以都不承認了!主在你身上作了這麼多的事,你還以承認主為可羞恥的麼?沒有那個可能。

  事實上應當覺得羞恥的,是荒宴醉酒、放蕩無度、行事暗昧、犯罪作惡。主救我們脫離了這些我們應當覺得榮耀才對,怎麼可以有羞恥的感覺呢?我們承認主的人,不是羞恥的;承認主的人,是可榮耀可喜樂的!我們乃是永遠不沉淪、不被神定罪、不受審判、不至永遠離開神榮耀的臉面的人。我們是跟隨羔羊的人,我們是與羔羊永遠在一起的人。(啟十四4。)人把羞恥的觀念加在我們身上,是完全不對的。我們應當很勇敢的站起來說,我們是屬乎神的,我們是可榮耀可喜樂的。

  彼得平生是一個相當好強的人,在門徒中間什麼事情都想出人頭地,什麼事情都想走在別人的前面。但是有一天,彼得因著不承認主,就像一隻小鼠一樣,被人一問,就膽怯。按人看,彼得生平是個好漢,是門徒中的領袖;但是,別人還沒有說要他的命,他就怕了;別人只說一句『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他就發抖了,就在人面前起誓了。這真是不像樣子。所有的不承認,都是不像樣子的。彼得在那裡是最羞恥的,彼得的不承認是最羞恥的。(太二六69~75。)

  一切沒有膽量開口的人,都是羞恥的人。真的榮耀的人,即使燒在火裡,浸在水裡,也要承認說,『我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人!』被人鞭打,被丟在火裡,被扔在獅子洞裡,還是說『我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人,』這是全世界最榮耀的事。最羞恥的,就是以承認主為羞恥的人。這樣的人沒有用處。連他自己都得恨惡自己說,這是何等羞恥!自己輕看自己,自己把自己所有的當作可恥的,這是最可恥的。

  所以,懼怕是錯的,是不應該的;羞恥也是錯的,也是不應該的。所有學習跟從主的人,都應當學習勇敢的在人面前承認主。如果光明是羞恥的,黑暗是榮耀的;如果聖潔是羞恥的,犯罪是榮耀的;如果屬靈的是羞恥的,屬肉體的是榮耀的;如果跟從主是羞恥的,跟從人是榮耀的;那我們寧可揀選羞恥,我們寧可與基督一同受羞辱,像摩西一樣,勝於在人中間得著榮耀。(來十一26。)

  五 貪求人的榮耀

  約翰十二章所說的那些官長,為什麼不承認主?因為他們貪求人的榮耀,過於神的榮耀。許多人不敢承認,是因為他們兩個都要,要基督,也要會堂。我要基督,我信主;我也要會堂,我不承認主。兩邊都要,就不絕對。

  你必須看見,你如果要學習事奉主,就得在主和會堂中間挑選一個。不然的話,你永遠不能作一個好基督徒。你總得在主和人中間選出一條路來。那些官長,就是怕失去人的交情,就是害怕如果一承認主耶穌,就要從會堂中被趕出去。但是一個絕對揀選主的人,就不怕從會堂裡被趕出來。

  如果你信了主之後,別人不來逼迫你,你該說,『主,我感謝你。』如果你信了主之後,口裡承認之後,有人逼迫你,你也該說,『主,我感謝你。』這有什麼希奇!我們不能像那幾個官長,對會堂有一點捨不得,就不開口,就不承認自己是相信主耶穌的人。教會裡的人如果都像他們那樣,今天在地上就沒有教會。如果當初彼得相信主的時候,也是回家去一聲不響;如果保羅、路德、達秘等人信了主,也都是一聲不響;如果教會裡的人都是一聲不響,不敢承認主;那麼,他們的麻煩的確是減少了,但是今天在地上就沒有教會了!

  教會有一個特點,就是敢相信主;教會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敢承認是相信主的。得救,不只是你相信主耶穌;得救,是你相信了,並且承認你是相信主的。這一個承認是要緊的。基督教不只是在行為上,基督教也是在口裡,口非說不行。你總得說出來:『我是一個基督徒。』基督徒光是行為好不算數,還要用口說出來才能算數。把口除去,就沒有基督教。聖經的話殼清楚:心裡相信就稱義,口裡承認就得救。基督教就是這一個心裡的相信和口裡的承認。

  參 承認主和主的承認

  主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太十32。)感謝主,今天我們承認主,將來主也要承認我們。主又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33。)『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路十二9。)這一個比較有多大!你不過是在人面前承認你所信的這一位超過一切的人,是千萬人中的第一人,說祂真是神的兒子。主卻是在天父的面前、在神的使者面前承認你。你如果覺得在人面前承認這樣的主是困難的事,那麼到那一天,當主在父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祂承認像你這樣的人,也是何等困難的事。今天我們不要因怕人,(賽五一12,)而不敢不在人面前承認主。今天我們如果覺得在人面前承認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有困難,那麼到有一天,當我們的主回來的時候,祂在父的面前、在眾榮耀的使者面前承認我們,也要覺得困難。這是何等嚴肅的一件事。

  事實上,我們今天承認祂一點都不難;比起祂的那一個承認來,一點都不難;祂的承認我們,倒是困難的事,因為我們是浪子回到家裡,我們並沒有什麼好。將來祂既然肯承認我們,就我們今天在人面前也要好好的承認祂。

  但願初信的弟兄姊妹,一開始就有膽量承認主,千萬不要暗暗的作一個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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