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從約櫃的歷史看神的見證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六)

 

附錄二 從約櫃的歷史看神的見證

  註:本篇譯自英文 ,原文系刊載於一九三八年十一至十二月號的『見證人與見證』(A Witness and a Testimony)報上,乃根據倪柝聲弟兄數篇信息的摘要整編而成。

  在舊約裡,約櫃又稱為見證的櫃。(『法櫃』原文為『見證的櫃。』)就著新約的意義來說,見證一辭廣為人知,但這辭在舊約裡的用法就大為不同。我們通常會想到的,是『神的見證,』『主的見證,』『基督的見證,』或『耶穌的見證。』但在舊約裡,見證卻與約櫃有關。

  二塊法版就是見證(出三一18,三二15,三四29,『法版』原文為『見證的版』。)見證的法版放在法櫃裡,這法櫃就成了見證的櫃(出二五22,二六33~34,三十6,三一7,三九35,四十3,5,21,原文。)

  見證的櫃置於幔內,幔子就成了見證的幔子(利二四3,『法櫃的幔子』原文為『見證的幔子』。)

  因著見證的版、見證的櫃、和見證的幔子,整個帳幕就成了見證的帳幕。(出三八21,民一50,九15,十11,『法櫃的帳幕』原文為『見證的帳幕』。)

  見證就是律法。我們總是把見證聯於我們這一方所作的見證,而忘記了見證還有一面純粹是屬於神的。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裡,詩人說他喜悅遵守神的命令、律法、訓詞、典章,但他也喜悅遵行神的見證。(『法度』原文為『見證』。)

  這見證就是神本質的見證。就著這一面來說,見證是聯於神的聖別。首先這乃是見證神所要求於祂百姓的,就是絕對的聖別。神所要求的遠超過十誡那僅有的『十句話。』人非絕對聖別,就不能來到神面前。

  神的見證乃是盛裝於基督裡,此外沒有別的能盛裝這見證。那兩塊法版只能在法櫃裡找到。只有法櫃才有金,而我們的木質卻非皂莢木。沒有人能憑己意遵行神的旨意。惟有在基督耶穌裡,神完全的旨意才得以成就,因此也只有祂能說,神的旨意是我所喜悅的。

  法櫃裡面的法版,基本上乃是神的見證,不是我的見證。但我怎樣能進入這見證?我們說我們要成為基督的見證人。我們能成為基督的見證人,乃是藉著聯於基督,與基督聯合,並讓祂的旨意在我們身上完全作透。那時神的見證就成了我們的見證。

  這就是何以在神的話裡有兩面的見證。在舊約的一面,首要的乃是我們對神的順從。在新約裡,是指我們顯在人前的見證。整個見證必須在我們裡面作透了,我們才能在人前背負這見證。

  見證的根基

  法櫃裡還有兩樣與約無關的東西:一罐嗎哪,和亞倫那發了芽的杖。(出十六33~34,民十七3~4,10。)這兩樣都放在法櫃裡。嗎哪放在見證前,和發芽的杖放在見證前,這兩件事是分開被題起的。嗎哪說到主的死。主在約翰六章說到嗎哪乃是祂肉和血的表徵。所以,嗎哪表徵神子民藉著主的死所得的食物。亞倫的杖表徵復活。那不過是一根枯死的杖,放在見證前,竟發芽、開花並結果。這是由死而出的生命。嗎哪說出由死而出的生命。杖說出那出於生命的職事。一切為著神的見證,都以此為根基。

  在神面前,約櫃裡的見證就是兩塊法版而已,但這裡有一些給以色列人的食物,以及一個人的杖,也進到約櫃裡。我們能有分於這見證,不是我們天然所有的,不是我們所能作或所是的,乃是基於基督的復活。

  在神工作的起初,神必須是發起者;在事情的過程中,神必須是作工者;然後在工作的末了,你看見自然一切都是為著神的榮耀。我們的難處乃是:我們知道工作的起首必須照著神的旨意,而末了乃是榮耀神,但我們忘記在實行的過程中,一切必須出於神的能力。

  這是基於從死進到復活裡之能力,而為神作的見證。天然的杖不會自然的發芽,它必須經過死的境地,然後神才賜下生命,使之從死裡出來。我們的難處乃是:我們無法忍受那個晚上直到末了;我們想要一直往前;我們想要在那個晚上臨到以前就有復活的生命。但杖必須一整夜擺在神前。對我們來說,那夜可能延長為數月,甚至數年,而我們在其中一直無所事事;但那夜乃是神在我們身上施行祂復活計劃的真正根基。讚美主,我們與這見證無分無關,這見證完全出於基督自己。我們所要作的一切,就是帶著祂往前。我喜歡想到帳幕的地板,那是曠野地,在此卻背負著基督的見證。這一切說出我們在主面前客旅的生活。

  在我們的天路歷程中,我們的槓必須穿在約櫃的環內。我們不該把槓收在別的地方,這些槓必須一直在環內,以致在這整個曠野的生活中,我們有『隨時備妥』的見證。我想沒有一個基督徒能背負一個沒有預備好的見證。時候到了,你無法倉促的作什麼;這見證必須是預備好的。

  願主帶領我們往前,多而又多的認識,什麼是祂的見證─就是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

  耶和華的約櫃

  經過曠野的行程之後,帳幕連同約櫃被帶到示羅,安息在那裡。

  約書亞記十八章一節,八至十節:在約書亞的時候,主確定選立了示羅,作為在迦南地紮營的中心。

  士師記十八章三十一節:在眾士師的時候,神的帳幕在示羅。

  撒上一章九節、二十四節,三章三節:帳幕在示羅,約櫃仍在帳幕內。

  我們記住這些點,現在就回來看看別的事情:

  以色列人有神的帳幕在他們中間,並有神的約櫃在帳幕裡。帳幕中的每一件事物都在於約櫃。要將約櫃和帳幕分開,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歷史給我們看見,二者的確分開了。

  在士師的時候,以色列人犯罪;撒母耳記上給我們看見,一面,有一個人以利,對神有真實的信心,卻沒有多少生命,這說出傳統死沉的光景;另一面,我們看見他的兩個兒子,說出那些無用的服事主的人。然後我們看見全體以色列人都事奉外邦神。

  所以,以色列人的生活構不上神所給他們的特權;而服事者要麼就是在死沉的傳統裡,要麼就是因著犯罪干犯他們的職事,而對主成為無用的。

  然後有一場爭戰在進行,但以色列人沒有謙卑自己,找出被打敗的原因,反而把神的約櫃帶離帳幕,想要把它帶去打仗,因為他們以為那樣他們就能得勝。他們以為他們這一邊輕慢了神的約,而仍能期望神那一邊成就祂的約。(撒上四3。)他們這樣作之前,失去了四千人;他們把約櫃抬出去以後,有三萬人被殺了,約櫃更被擄到非利士地。(10~11。)

  在五、六章,我們看見約櫃向非利士人作了一些事,是以色列人自己無法作的。神尋找能用的器皿,但當祂找不到器皿時,祂只好自己作事。

  許多時候我們失敗了,這就是說那裡有了偶像,神就讓我們被擊敗。我們以為神為著祂的榮耀,必定拯救祂的子民;但神所關切的,是要表白祂的聖別,過於在人前維持祂的榮耀。當神的僕人厲害的失敗了,我們會求主為著祂榮耀的緣故將這事遮蓋,但神卻會讓祂的子民在世人眼中被擊敗,好表明祂與不聖別是無分無關的。祂願意讓祂的約櫃被擄,以表明祂自己與祂子民所作違反祂聖別的事無關。

  神的約櫃一旦離開示羅,就永不回來了。關於示羅,可悲的是那裡有神的帳幕,卻失去了約櫃。這預表今天的光景。帳幕(教會)宣揚基督的死,那靈的能力,以及主耶穌是大祭司、祂子民的食物和亮光;但神的子民並沒有盡心的事奉神,他們『各人任意而行。』(士二一25。)另一方面,那些服事者對主是無用的。我們不該以為約櫃仍在帳幕裡。今天組織的基督教就是這樣,其中沒有見證。

  約櫃從帳幕出來,就到了不同的家,不同的個人那裡。如今見證與少數的人同在。你若要找偉大的事物,你要到示羅;但約櫃不在那裡。主耶穌同在的地方,乃是有祂名見證的地方。今天聖徒必須在大帳幕與小地方之間作選擇。

  詩篇七十八篇五十六至六十節:『…神…離棄示羅的帳幕。』約櫃出去了,所以帳幕變得無用。你一旦失去了基督的見證,那個系統組織就是死的。

  耶利米七章十二至十四節:在此神要離棄殿,如同祂從前離棄帳幕一樣,因為以色列人仍在行同樣的事。

  耶利米二十六章六節,九節:『我…必使這殿如示羅。』多年以來,示羅對以色列全家一直成了警戒。

  我們留在那裡?在示羅仍然有祭司的體系,仍然有獻祭,仍然有赦罪。在組織的系統裡仍然有人得著赦罪,也有一些個人認識一點主的聖別;仍然有人有一點亮光(在聖所裡照耀的燈);主仍然對一些人是食物。如果在組織的系統裡一無所有,對我們來說就比較容易。但我們必須往前,我們若認識神關於祂兒子的見證,就不會滿意於組織的基督教。你會說,『主阿,我願跟隨約櫃,儘管我必須離棄帳幕。』

  所羅門建造聖殿,造了一個新的祭壇、新的銅海,新的陳設餅桌子、新的燈台、新的香壇;但有一樣東西不是新的,就是約櫃。帳幕是在曠野的營幕,是移動的、不穩定的、不固定的。殿是在首都耶路撒冷,是穩定的、固定的。一個是今天的教會;另一個是千年國裡的教會。

  所羅門是和平的君王。千年國裡的每一樣事物都是由所羅門預表的。在千年國裡,我們將更多看見基督的寶貴。因此,在殿裡有新的祭壇、新的洗濯盆(稱為銅海),就是對那靈能力更大的珍賞。今天我們只是預嘗來世。(這是帳幕所代表的。)在聖殿裡,每件東西都擴大了,但有一件東西不能擴大,就是約櫃,祂兒子的見證。祂『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

  約櫃至終要安息在殿裡,在其中它要占中心的地位,但今天的問題乃是:我們對約櫃要如何?

  大衛發現約櫃的價值。於是他把約櫃從俄別以東的家,帶到耶路撒冷,放在帳幕裡。(代上十五1。)

  代上十六章三十九至四十節:帳幕已經從示羅搬到基遍。在基遍,敬拜仍然『照著耶和華律法書上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在進行,(十六40,)但見證乃是在別處。(十五29。)

  然後大衛過去了,所羅門進來,他往基遍的帳幕去,但約櫃仍在耶路撒冷。(代下一3~4。)今天仍有一些所羅門到帳幕那裡去!

  那天晚上,當所羅門在基遍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7。)在組織的基督教裡,照樣有某種程度的神聖事物。耶和華答應所羅門的禱告,給他智慧,然後所羅門就回到耶路撒冷。這是他得著智慧以後所作的頭一件事。(13。)

  今天一個人若真的受了神的教導,有從上頭來的智慧,就會看見最重要的乃是約櫃─見證的櫃,就是神在祂兒子裡的永遠計劃。

  我們的見證一點不差就是神的兒子─甚至不僅僅是祂的工作。聖經用『能力』與『榮耀』來描寫約櫃。(代下六41,撒上四21~22。)關於主,有一件事完全超越過祂的工作,那就是約櫃。我們若沒有被帶進其中,就仍是住在基遍。約櫃要永遠在耶路撒冷。在千年國,神要完成一切,但忠信的人今天就要把主的見證,放在它原初的位置。雖然我們無法有一個殿來盛裝它,我們至少可以有一個帳幕。我們不該讓每一件事等到千年國才發生。我們必須在原則上並在靈裡,將這一切實行出來。在千年國裡,這要擴大到全宇宙,但今天神的國乃是在一些人身上。神的國惟有藉著一些今天就引進這國的人而來到。在實際的殿來到以前,我們是否在耶路撒冷為祂立起帳幕?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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